第章 总
第条 规范物业理活动维护物业理方合法权益营造良居住工作环境促进谐社区建设根中华民国物权法____物业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市实际制定条例
第二条 条例适市行政区域物业维护服务监督理活动
条例称物业理指业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者业行物业理区域建筑物构筑物配套设施设备相关场进行维修养护理维护环境卫生相关秩序活动
第三条 市县级市区民政府应加强物业理工作领导组织制定落实扶持政策建立物业理目标责机制鼓励采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理服务水
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应明确负责物业理部门员辖区物业理工作进行指导协助监督协调物业理社区理社区服务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关系落实辖区旧住宅区拆迁安置房区长效理工作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协助配合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开展物业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 市县级市区物业理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物业理活动监督理工作
物业理行政部门属物业理机构应根职责负责辖区物业理活动日常理工作
市县级市区相关部门应职责做物业理活动关监督理工作
第五条 市县级市区民政府应建立物业理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物业理重问题
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应建立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业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等参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物业理重事宜
第六条 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律理制定行业规范培训业员规范业行促进诚信营提高物业服务水
第七条 物业理活动中取显著成绩者获市级物业理荣誉称号单位市县级市区民政府应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业会业委员会物业理委员会
第八条 符合列条件应召开首次业会者业代表会(统称业会)会议:
()物业理区域房屋出售交付建筑面积达物业理区域建筑总面积百分五十
(二)物业理区域业已入住户数例达百分五十
第九条 符合成立业会条件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应收建设单位者十业公开联名提出筹备业会书面申请六十日组织成立首次业会筹备组
筹备组业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建设单位公安派出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等派员组成筹备组组长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指定员担
筹备组中业成员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组织业推荐产生推荐方式办法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确定事先告知全体业
第十条 筹备组成员应符合列条件:
()具完全民事行力
(二)直系亲属未物业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企业职
(三)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报酬行
(四)泄露者非法业资料行
前款规定条件外筹备组中业成员应遵守时理规约交纳物业服务费信记录良犯罪记录
第十条 召开业会会议应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业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参指导
业代表参加业会应代表业书面意见呈交业会
第十二条 业会决定事项:
()制定修改业会议事规
(二)制定修改理规约
(三)选举业委员会者更换业委员会委员
(四)制定物业服务容标准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五)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筹集专项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附属设施
(八)改变部分途
(九)利部分进行营收益分配
(十)法律法规者理规约确定应业决定事项
业会决定前款第(六)项第(七) 规定事项应专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二业占总数三分二业意决定前款规定事项应专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半数业占总数半数业意
第十三条 业委员会委员应热心公益事业责心强具定组织力业担
业委员会五十单数委员组成届期三五年具体数期业会议事规确定
业列情形担业委员会委员 担业委员会委员应业会确定规予更换者罢免:
()配偶直系亲属物业服务企业直接利害关系
(二)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擅改变物业性质未改正
(三)未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者专项维修资金未改正
(四)违法出租房屋未改正
(五)牟取妨碍公正履行职务利益
(六)严重良信记录者犯罪行
(七)业会议事规约定担业委员会委员情形
业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应终止日起三日保档案资料印章属业会财物移交业委员会
第十四条 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物业理工作员首次业会筹备组成员业委员会委员应接受物业理行政部门培训 提高物业理水
第十五条 业委员会履行职责:
()执行业会决定决议
(二)召集业会会议报告物业理实施情况
(三)业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
(四)时解业物业意见建议监督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
(五)监督理规约实施
(六)督促业交纳物业服务费相关费
(七)组织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筹集
(八)调解业间物业维护理产生纠纷
(九)业会赋予职责
第十六条 业委员会换届选举应届满前三月告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换届改选工作进行指导
第十七条 业会选举产生新届业委员会日起十日届业委员会应保关证档案等资料印章属全体业财物移交新届业委员会办理交接手续拒移交新届业委员会请求物业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协助移交者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业委员会邀请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者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届业委员会工作费营性收益等情况进行核查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核查结果者审计报告应物业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
第十九条 列情形住宅区成立物业理委员会代行业会者业委员会职责:
()具备成立业会条件
(二)具备成立业会条件未成立物业县级市区物业理行政部门者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反复指导成立
(三)业委员会履行职责达年法正常开展工作需调整者重新选举业委员会物业县级市区物业理行政部门者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反复指导选举产生新届业委员会
第二十条 物业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组织成立成员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公安派出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业代表等组成
物业理委员会数应七十单数中业成员应少物业理委员会数百分五十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业代表中推荐产生物业理委员会成员资格参条例第十三条执行
物业理委员会员组成应物业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
第二十条 物业理委员会代行业会职责作出决定前应征求全体业意见决定作出应物业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少三十日
物业理委员会代行业委员会职责应规定履行职责
符合成立业会条件应指导筹备工作成立业会够选举产生业委员会应选举产生业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物业理委员会成立日起三十日应告知物业县级市区物业理行政部门县级市区物业理行政部门应加强辖区物业理委员会指导监督
第三章 前期物业理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证前应征求物业县级市区物业理行政部门物业理区域划分意见
第二十四条 新建物业项目明显分割成然区配套设施设备物业服务房等独立配置确定独立物业理区域
已投入尚未划分物业理区域物业县级市区物业理行政部门会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征求业意见确定物业理区域予公告
第二十五条 新建住宅销售非住宅物业实行前期物业理
业业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前期物业理建设单位负责
第二十六条 新建物业建设单位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应物业服务费者建筑物理维护费年度总额定例分物业理行政部门缴存首期物业服务保证金物业服务企业者建设单位督促未履行前期物业理职责影响业正常生活应急处置
前期物业服务保证金实行统交存权属变专款专政府监时返回原
前期物业服务保证金具体理办法市物业理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新建物业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证前建设单位应规定物业理行政部门办理物业理区域划分前期物业服务合时理规约等备案手续
物业理区域划分方案备案擅变更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出售物业时承诺者约定减免物业服务费
第二十九条 物业理区域物业服务房具体位置面积应建设工程规划许证中载明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证前予确定
新建住宅物业理区域物业服务房建设单位应低总建筑面积千分四例配置新建销售物业理区域物业均非住宅建设单位应总建筑面积千分三例配置物业服务房面积低百方米百方米配置偿移交
新建销售物业理区域物业住宅非住宅住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例高百分五十新建住宅标准配置物业服务房住宅建筑面积例低百分五十非住宅物业标准配置物业服务房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证时市县级市物业理行政部门应物业理区域物业服务房进行核查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通知市县级市物业理行政部门参加
物业服务房途擅变更
第三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物业部分设施设备规定程序进行查验查验应建设单位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办理物业交接手续
物业服务企业应办理承接查验备案手续承接查验情况物业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告
物业承接查验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服务合中约定约定者约定明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章 物业服务
第三十二条 事物业服务企业应具法资格法取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资质等级范围承接物业项目
物业服务企业非注册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应持企业法营业执资质证书诚信证明等材料物业市县级市物业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物业服务项目实行项目理责制物业服务企业派出项目理应规定报物业物业理机构备案建档
物业项目理理专业员专业技术员应规定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者技术职称证书
第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列信息物业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时更新: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理基情况联系方式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二)物业服务合约定服务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
(三)电梯运行维护费公耗费等分摊情况
(四)应公示信息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参物业理行政部门制定合示范文签订物业服务合
物业服务企业应物业服务合提供物业服务遵守关技术标准专业技术规范时业物业告知安全合理物业注意事项定期听取业意见建议改进完善服务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区分物业性质特点遵循合理公开服务质量价格相符原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非住宅实行市场调节价
未业会意物业服务合约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擅调整前期物业合约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未专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半数业占总数半数业意擅调整
物业服务企业业者物业提供物业服务合约定外专项服务收费标准双方行约定
第三十七条 业应根物业服务合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业未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通门催交物业理区域公示等方式督促限期交纳逾期交纳物业服务企业法民法院起诉者申请仲裁
业转者出租物业时应理规约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者承租物业权发生转移时转应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受应办理权属登记三十日物业权属转移情况物业服务费结算情况业姓名联系方式等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根物业服务合约定关法律法规规定利物业理区域业部分设施设备进行营收入成收益全体业
营性收益根业会决定直接部分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者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弥补物业服务费足等需前期物业服务期间营性收益理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中约定
营性收益物业服务企业代应单独列账业委员会行理应业委员会名义开设营性收益账户营性收益理应接受业委员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监督
营性收益收支情况应半年物业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前期物业服务结束时物业服务企业应营性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物业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业委员会应财务理会计核算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范专项财务制度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理区域业委员会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办理交接交接方应物业理区域消防电梯等设施设备维护现状予确认报物业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备案
维护保养等原导致消防电梯等设施设备法正常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履行修复责者承担相应费
第四十条 市县级市物业理行政部门应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考核体系信评价体系制定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理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理实行动态理物业服务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市县级市物业理机构具体负责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理诚信信息收集核查汇总建立行业诚信信息系统物业服务公众满意度进行测评
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应协助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系统信息采集工作
第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列严重失信行应录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信息系统申报类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市范围承接物业服务项目物业理行政部门予开具诚信证明:
()物业理招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
(二)出租出转资质证书
(三)拒撤出物业理区域者撤出时未规定办理交接手续造成物业理状况混乱
第四十三条 物业项目理列严重失信行应录入项目理诚信信息系统列合格项目理属物业服务企业录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信息系统:
()骗取挪者侵占专项维修资金
(二)擅改变物业理区域物业服务房公建筑设施设备途
(三)擅占挖掘物业理区域道路场
(四)擅利物业理区域业部分设施设备进行营
(五)理失职造成员伤亡财产损失等重责事
(六)损害业者公利益情节严重
(七)价格行政部门认定乱收费者收费规范整改
第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未合约定技术标准专业技术规范等提供物业服务应录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信息系统
第四十五条 业应遵守理规约物业服务合约定履行义务
业欠交物业服务费等违反物业服务合违反理规约等行生效判决者仲裁裁决确认信信息理关规定录入信档案
第四十六条 物业理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应加强辖区物业服务情况监督检查时享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理信息物业服务合物业理区域划分承接查验备案等信息
第五章 物业维护
第四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售物业承担质量保修责质量保修期发生属保修范围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法承担相应赔偿责
第四十八条 物业理区域公建配套设施交付接收单位进行维护保养
物业理区域公建配套设施擅改变功
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全体业公布车位车库处分情况未出售者未附赠车位车库应优先出租物业理区域业业求承租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售租单方面设定三年租赁期限租金价格行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期满优先续租
车位车库单独转物业理区域外单位
划分物业理区域分期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结合期业停车需求例划出供租售车位车库物业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区整体交付前户业出售车位车库区整体交付确保未销售房屋户车位车库情形剩余车位车库规定出售
第五十条 物业理区域禁止列行:
()擅改变物业规划途
(二)损坏者擅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体结构防水求房间者阳台改卫生间厨房
(三)违反关均建筑面积功等规定出租房屋
(四)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破坏者擅改变房屋外观
(五)损坏者擅占改建物业部分损坏者擅占转移设施设备
(六)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者超负重等违反安全规定物品
(七)制造超规定标准噪声振动者影响邻居采光通风
(八)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抛掷杂物露天焚烧
(九)侵占绿毁坏绿化绿化设施
(十)擅摆摊设点占道营序停放车辆
(十)擅建筑物构筑物悬挂张贴涂写刻画
(十二)法律法规理规约禁止行
前款列行物业服务企业业委员会应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效应时报告关部门处理业物业侵害合法权益行法民法院提起诉讼业委员会侵害业利益行法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市县级市区相关部门应职责负责物业理活动关监督检查工作建立违法行投诉登记制度物业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布联系姓名联系方式法处理物业理区域列相关违法行
城市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违法搭建乱设摊点损坏绿社会生活噪声超标等监督检查
建设行政部门负责建设单位履行房屋工程质量保修责等监督检查
公安部门负责治安消防技防养犬车辆停放室居民噪声等监督检查
市政公行政部门负责供水排水功明燃气等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理部门负责电梯安全运行等监督检查
价格行政部门负责物业服务收费监督检查
工商行政部门负责营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 建设单位办理房屋权初始登记前应先行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次性交存物业物业理机构
公住房售房单位出售公住房时应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次性交存物业物业理机构
受土住宅物业配置电梯建设单位应交付前建筑安装总费百分例交存资金专项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该资金全体业纳入物业理区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理
第五十三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业房屋分户账滚存资金(利息)必理费外剩余部分纳入相应物业理区域专项维修资金统筹分账物业理区域房屋部分设施设备法正常受益全体业者法界定受益时维修更新改造
专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二业占总数三分二业意授权业委员会专项维修资金利息规定额度统筹物业理区域房屋部分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
专项维修资金利息统筹分账额度应理规约中明确
第五十四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国家规定保修期届满物业部分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挪作
列费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法应建设单位者施工单位承担物业部分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费
(二)法应相关专业营单位承担维修养护费
(三)损坏原应事承担修复费
(四)根物业服务合约定应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维修养护费
(五)新增新建配套设施设备需费
(六)法列支费
第五十五条 物业部分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工程决算应全体业公示资金超定金额应接受具相应资质中介机构组织审价审价结果应公示
物业部分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工程鉴定监理咨询审价等费应列入工程成
第五十六条 发生危房屋安全情形需动专项维修资金相关业形成法定数意见物业服务企业业委员会物业理委员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者相关业中方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区物业理行政部门相关专业单位确认物业理机构初步查验报市县级市物业理行政部门审核
申请应做方案公示沟通解释施工程协调监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章 旧住宅区物业理
第五十七条 条例称旧住宅区指交付时间较长房屋产权单位者售房单位客观原法履行房屋修缮责住宅区具体范围市县级市民政府确定公布
第五十八条 配套设施齐全环境较差旧住宅区县级市区民政府应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更新改造工作屋面维修外墙防渗路面维修市政网改造功明改造环卫设施改造技防设施建设停车位增设等基础性设施公服务设施方面统筹推进整治改造工作
第五十九条 旧住宅区电梯存安全隐患应限期更新改造
未建立专项电梯维修资金集制度前投入旧住宅区电梯更新改造资金产权政府例分担具体分担办法市县级市民政府行制定
第六十条 旧住宅区整治改造完成县级市区民政府应建立旧住宅区长效理机制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负责落实区卫生绿化治安房屋维修等长效理筹备召开业会推行物业理者业行理业应承担相应物业服务费
物业行政部门应加强旧住宅区长效理指导监督城市理行政执法公安市政公工商等行政理部门应职责做旧住宅区长效理关工作
尚未列入整治改造计划旧住宅区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应组织实施保洁保绿保安等基物业服务
第七章 拆迁安置房区物业理
第六十条 县级市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拆迁安置房区物业理领导协调考核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负责辖区拆迁安置房区物业服务组织实施协调监督辖区拆迁安置房区物业理移交接等工作
第六十二条 建设单位拆迁安置房交付前应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定前期物业理合实施前期物业理
建设单位应设计规范求拆迁安置房区配套房公设施设备完善位时交付接收单位
第六十三条 拆迁安置房区应成立物业理委员会符合条件应召开业会成立业委员会
第六十四条 拆迁安置房区物业服务应参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收取相应物业服务费
拆迁安置房区部分设施设备营性收益应物业服务支出
县级市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应建立拆迁安置房区理服务费保障机制
第六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未全部集入户前拆迁安置房区部分设施设备需维修更新改造物业县级市区民政府组织落实
第八章 法律责
第六十六条 违反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建设单位未规定配置物业服务房物业理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警告没收违法处二十万元五十万元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物业承接查验情况物业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告县级市区物业理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处三万元十万元罚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物业服务企业代营性收益未单独列帐县级市区物业理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处三万元十万元罚款
第六十九条 违反条例第四十九条第款规定建设单位未出售者未附赠车位车库优先出租物业理区域业者业求承租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单方面设定三年租赁期限县级市区物业理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没收违法处五万元十万元罚款
违反条例第四十九条第款规定建设单位业求承租车位车库售租县级市区物业理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改正处二十万元五十万元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条例第五十条第款规定造成损害法承担民事责违反行政理规定住房保障房产理公安城等关行政部门职责法查处
第七十条 物业理行政部门物业理机构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府)关部门工作员滥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法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九章 附
第七十二条 条例___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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