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部门区直单位省市单位: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步完善区新型农村社会基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决定区农村社会基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修订现关事宜通知:
调整区级财政补助方式
根**区农村社会基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试行)(青城政发[2004]18号)**区农村社会基养老保险实施细(青城政发[2006]15号)文件精神区级财政补助方式调整:2009年缴费年度起区级财政年达领取年龄员规定进行次性补助时期利率补缴利息
二调整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
**市**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试行)(青城政发[2004]18号)第十八条第二款:
1基础养老金月领标准参保员符合领取条件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612
2参保员累计缴费满180月缴费增加12月基础养老金计发例6基础增加01
3参保员独生子父母基础养老金计发例6基础增加06参保员独生女父母基础养老金计发例
6基础增加15调整:
(1)基础养老金月领标准60元
(2)参保员累计缴费满180月缴费增加12月基础养老金加发2元
(3)参保员独生子父母基础养老金月加发10元参保员独生女父母基础养老金月加发20元
三完善帐户理
()**市**区农村社会基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试行)(青城政发[2004]18号)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基养老保险帐户予保留已享受城镇职工基养老保险遇帐户储存额缴费部分次性退时终止农村社会基养老保险关系调整: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基养老保险帐户予保留国家省市出台养老保险关系衔接办法级规定办理转移申请退出农村社会基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保时终止农村社会基养老保险关系已享受城镇职工基养老保险遇帐户储存额次性退时终止农村社会基养老保险关系
(二)**市**区关修订农村社会基养老保险制度通知)(青城政发[2007]32号第部分中第二问题参保员缴费期间死亡账户结存额缴费部分规定继承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账户部分余额缴费部分余额规定继承调整:参保员缴费领取养老遇期间死亡账户储存额规定继承
通知明确事项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效期2014年10月1日原规定通知致通知执行
通知区劳动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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