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总
第条推进医疗保障信体系建设规范医疗保障信理工作维护参保合法权益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发展根中中央国务院关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制度体系改革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加快推进社会信体系建设构建信基础新型监机制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进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指导意见XX省社会信条例等规定结合市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办法适市行政区域医疗保障信建设信信息理开展医疗保障领域信评价推行信承诺制度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等理活动
第三条办法称医疗保障信理指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法规规定指标方法程序运公信综合评价结果医疗保障领域信信息信体进行动态评价评价结果确定医疗保障信等级(简称信等级)实施信监信奖惩措施规范信体医疗保障行理活动办法称医疗保障信评价结果指通信评价生成信报告医疗保障信分值信等级等法律法规国家省规定规定
第四条医疗保障信理应遵循法行政公公正统规范审慎适原坚持政府导社会治约束坚持激励惩戒相结合应维护信体合法权益损害国家社会公利益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隐私
第五条XX市医疗保障局统筹全市医疗保障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信理工作建立XX市医疗保障信理制度托省医保信息台推送体信信息
县(市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领导行政区域医疗保障信理工作负责级医疗保障信信息理开展信评价根评价结果实施奖惩措施
级医疗保障办机构承担医疗保障信理具体工作委托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理部门许备案第三方信服务机构(统称评价机构)开展信体信评价工作
第六条办法称医疗保障信体(简称信体)分机构两类:
()机构类信体
1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
2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
3参医疗保障活动机构
(二)类信体
1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医师药师等专业员
2机构类信体法定代表实际控制负责负直接责员
3基医疗保险参保员
4参医疗保障活动
第七条信体应觉遵守国家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约定加强诚信律规范医疗保障相关行鼓励信体动社会作出公开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信体应办法关规定医疗保障部门委托机构提供相应数资料配合开展信理工作
第二章信信息采集
第八条医疗保障信信息指信体履行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社会活动中产生涉信体信状况信息XX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制定XX市医疗保障信信息目录定期更新社会公布
第九条县级医疗保障办机构应托省医疗保障信信息台建立类信体医疗保障信档案时准确全面记录相关体信信息信记录建档留痕做查核溯机构类体信档案统社会信代码作标识类信信息采集身份证号码效身份证件号码作标识医疗保障信档案信体基础信息信承诺信息守信信息良信息等构成
第十条信体基础信息包括容:
机构类信体关国家机关登记者注册事项包括单位性质法定名称法定代表统社会信代码等基础信息类信体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效身份证件号码)执业注册等基础信息
第十条信体守信信息包括容:
()县级民政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具理公事务职组织规定程序认定诚信相关表扬表彰奖励等信息
(二)动守信承诺信息
(三)举报涉嫌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医疗保障部门查实
(四)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记入信档案守信信息
第十二条信体良信息指信体信状况构成负面影响信信息良信息包括容:
()信体违反医疗保障领域关法律法规规章受县级医疗保障部门行政处罚相关信息
(二)信体违反医疗保障领域关法律法规规章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受县级医疗保障办机构协议违约处理相关信息
(三)信体违反价格招标采购政策规违背守信承诺购销合执法部门认定医药购销中存收受回扣正利益等情形扰乱药品医耗材集中采购秩序
(四)信体拒履行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行政决定
(五)信体违反医疗保障领域关法律法规进行违法犯罪受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处罚
(六)关部门认定失信信息
第十三条信信息提供方需提供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配合评价机构做信息抽查核实工作校验通错误变更信息进行核修改保证信息准确性时效性
第十四条医疗保障失信信息公开期限原超3年公开期限失信行认定日起计算失信行处持续状态公开期限失信行终止日起计算涉般失信行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日起短公示期限三月长公示期限年涉严重失信行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日起短公示期限六月长公示期限三年长公示期限届满撤相关信息外公示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规定规定
属级公信信息目录医疗保障失信信息信息公开期限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负责信信息集采集公开享应医疗保障部门应建立信息安全理保密制度履行信息安全理职责防范危害医保信信息安全行
第三章信承诺
第十六条信承诺指信体规范形式社会作出律理诚信服务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医保相关信承诺类型包括:
()证明事项型承诺直接涉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公民身重财产安全证明事项外医保办部门办理异医备案等医保业务时书面(含电子文)形式法律法规医保政策中规定证明义务证明容次性告知申请申请书面承诺已符合告知条件标准求愿意承担实承诺法律责医保办部门索关证明书面(含电子文)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二)行业律型承诺支持医药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医保信承诺制度引导会员加强行业律组织会员社会公开作出信承诺行业协会商会网站信中国(XX)网站公示
(三)信修复型承诺存失信记录信体纠正失信行消良影响承担相应法律责申请信修复求关部门提交信承诺书承诺定时间产生新失信行违反信承诺定时间予信修复机会
(四)动公开型承诺信体信中国(XXXX)等网站动公示综合信承诺医保定点服务医保基金规范医药价格招采等专项承诺公开声明医药服务质量医保政策法规执行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履行等接受社会界监督
第十八条信承诺书文包括容:承诺名称统社会信代码居民身份证号承诺事承诺容违诺责承诺效期承诺日期受理单位承诺受理单位统社会信代码等
第十九条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时应规定格式作出书面信承诺信承诺容包括:
()严格遵守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全面履行应责义务
(二)严格执行医疗保障政策提供医疗服务药品零售服务等程中全面履行应诚信服务责义务合规医保基金正确执行医保政策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三)愿接受积极配合医疗保障部门法规开展稽核检查监督检查信评价提供医疗保障部门资料均合法真实效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承诺违法失信愿接受约束惩戒法承担相应责
(五)承诺积极参医疗保障信建设觉遵守信建设规章制度
(六)承诺意信承诺进行网公示觉接受政府行业协会社会公众新闻舆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愿接受信监果违反承诺事项承担相应法律责接受信联合约束惩戒
(七)承诺容社会公开
第二十条级医疗保障部门应根工作职权责清单行梳理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制定信承诺书文政府网站信网站公示
第二十条信承诺文信承诺体填写签字单位盖章级医疗保障部门采取网载现场提供等种方式确保承诺体快捷高效方式取规范信承诺文时应指导承诺体办理医保业务时进行承诺信承诺采电子化集相关数标准列入公信信息资源目录目录规定数源单位负责集公信信息台
第二十二条承诺信息公示行政许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步进行信承诺信息信承诺履约践诺情况信息推送信中国(XXXX)网站公示已公示信承诺书存变更者失效情形信承诺书受理单位应信息变更者失效日起7工作日完成变更重新公示
第二十三条信体信承诺容真实性负责信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体信记录作医疗保障部门信体事中事监实施行业信分类监重医疗保障部门根放服改革求法规拓展信承诺应
第四章信评价
第二十四条XX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类信体信评价办法明确信评价指标体系信评价方式信等级等容根监督理实际进行调整
第二十五条全市统XX市医疗保障信评价指标(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开展信评价办法印发前已实施信评价理县(市区)应前评价周期结束转市统指标
第二十六条县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年组织开展信评价工作评价周期年
第二十七条机构类信体信评价采千分制基础分850分满分1000分根评分情况分5等级:
序号
分数区间
等级
等级释义
1
〔8501000〕
A
信风险低
2
〔800850〕
B
信风险较低
3
〔750800〕
C
信风险中等
4
〔700750〕
D
信风险较高
5
〔0700〕直接判定
E
信风险高
法规纳入严重失信体名单信等级直接判定E级
类信体信评价采百分制理基础分85分满分100分根评分情况分5等级:
序号
分数区间
等级
等级释义
1
〔85100〕
A
信风险低
2
〔8085〕
B
信风险较低
3
〔7580〕
C
信风险中等
4
〔7075〕
D
信风险较高
5
〔070〕直接判定
E
信风险高
法规纳入严重失信体名单信等级直接判定E级
第二十八条评价机构应信评价办法通医疗保障信信息台信体进行综合评价动生成信评价结果
第二十九条县级医疗保障部门应通网站服务窗口移动终端助终端等渠道信体提供信评价结果实时查询服务信体医疗保障信评价结果XX市医疗保障局发布
第五章异议处理
第三十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拟确定信评价结果通网站书面短信等形式告知信体信体实时信评价结果异议评价结果发布日起10工作日通线线途径医疗保障部门提出异议申诉说明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医疗保障部门收异议申诉证明材料日起15工作日受理异议申诉完成复查反馈复核意见
第三十条信体医疗保障信评价初评结果异议完成异议申诉处理评价机构应形成正式医疗保障信评价结果记入信体信档案
信评价结果发生变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时告知信体
第六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第三十二条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建立信基础新型监机制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实施分级分类监医疗保障信信息综合运信体监督检查协议理稽核理支付预算费核拨绩效考核公示宣传双机公开监等方面
第三十三条制定分级分类监机制时信体失信信息医保信评价结果纳入分级分类评价指标根失信情况信评价等级高低监方式抽查例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
信评价结果嵌入双机公开监中合理确定信风险等级体抽查频次认定存失信行体信评价等级低风险相较高适加抽查力度存失信行评价等级较高风险相较低适减少抽查
第三十四条级医疗保障部门法规谁评价谁负责原根信评价等级开展信激励谁认定谁负责原严重失信体失信行体开展信惩戒
第三十五条信等级AB等级存失信行信体医疗保障部门予激励措施:
()级医疗保障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宣传
(二)机构类信体日常监督检查抽查中减少检查频次双机公开抽查例高原抽查例50%提高医疗保障基金预拨付额度等措施等级A信体原省市检查抽查例高30%等级B信体原省市检查抽查例高50%
(三)类信体提供信医容缺受理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
(四)国家省级民政府规定激励措施
第三十六条医疗保障失信行认定县级医疗保障局法律法规者国家规定负责认定范围标准程序严格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规定XX省社会信条例规定实施
第三十七条医疗保障严重失信行县级医疗保障局法律法规者国家规定负责认定认定范围标准程序严格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规定XX省社会信条例实施认定存严重失信行体名单逐级报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复核终XX省省医疗保障局确认纳入XX省医疗保障严重失信体名单
第三十八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XX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行政区域民政府制定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医疗保障失信行体实施惩戒措施禁止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外违法违规实施惩戒措施
第三十九条信体时纠正失信行失信行情节轻微没造成危害果予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信体时纠正失信行失信行初次实施危害果轻微予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第四十条法非法组织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应法律法规关规定负责直接责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第四十条医疗保障部门应积极参社会信体系建设加强发展改革数卫生健康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税务等部门联系建立信信息建享机制推动医疗保障信社会信联动理
第七章信信息修复
第四十二条信信息修复指信体积极改善身信状况动纠正良信行履行相关义务消良社会影响符合规定条件规定程序申请获准停止失信记录公示重塑信行
第四十三条信信息修复包括方式:
()移出严重失信体名单作出严重失信认定医疗保障部门关规定信体关严重失信体名单中移出
(二)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作出行政处罚医疗保障部门关规定正公示信体关行政处罚信息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起点行政处罚作出时间准
(三)修复失信信息认定单位关规定执行
(四)修复良信信息集良信信息医疗保障部门规定作出信息修复处理
第四十四条信体已良信行进行纠正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完毕法定责者约定义务者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履行完毕约定责义务良信行良影响已基消作出良信行认定医疗保障部门提出修复申请信体应提供完整真实合法信修复申请材料承诺发生类良信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规定
第四十五条信体列情形予信修复:
()纳入严重失信体名单认定存良信行日起未满1年
(二)未纳入严重失信体名单认定良信行日起未满6月
(三)信修复限期发生类良信行
(四)法律法规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修复情形
(五)法规暂适宜实施信修复良信行
第四十六条信体作出良信行认定医疗保障部门提出信修复申请提交材料:
()信修复申请表信修复承诺书
(二)违法违规行纠正整改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十七条作出良信行认定医疗保障部门应受理信体信修复申请10工作日作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延长超30工作日符合信修复条件予修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工作日符合信修复条件予修复书面告知公示期满异议程序信修复书面告知报送级信理部门良信行已修复纳入该年度医保信评价
第四十八条信体申请信信息修复应秉持诚实守信原提供虚假材料信承诺严重实医疗保障部门认定意履行承诺等行受理申请单位记入信记录3年申请信信息修复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八章附
第四十九条办法称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简称医保服务协议)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
第五十条办法XX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办法年月日起施行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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