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2013年企业汇算清缴 务实沟通
    • 2. 前言依法纳税需要正确沟通
    • 3. 税企沟通的内容要点 税企沟通的程序与途径 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解析及沟通难点 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解析及沟通难点 流转税税务热点问题解析及沟通难点 税收征管与维权中的几个常见问题目录
    • 4. 税企沟通的必要性 除有明确的程序性规定外,纳税义务直接源于“事实”,而事实往往未直接记录,所以需要沟通。事实案例分析在建工程领用自制半成品,视同销售的问题。2012年发生并支付的费用,取得2013年发票的问题。
    • 5.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五十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全面审查相关证据。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定案证据应当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四条 税务稽查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司法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
    • 6. 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875号文)(三)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在税企沟通与争议中,如何把握、确认,属于“销售+回购”还是“融资”行为。
    • 7. 和谐公司2012年11月发生一项费用,款项于2012年12月支付完毕,发票于2013年5月取得,发票日期为2013年5月。 税务稽查以“发票不符合规定”为由,不准在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应作何反应?应如何沟通?讨论
    • 8. 税企沟通的必要性 除有明确的程序性规定外,纳税义务直接源于“事实”,而事实往往未直接记录,所以需要沟通。事实 税务人员技法所依据的地方政策、土地政策、习惯性处理方式可能与上位法相背,所以需要沟通。法律案例分析本地地税规定,房产成本必须凭建安发票确认,甲供咋办?税务机关要求企业今年必须赢利,否则核定征收。
    • 9.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九条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 10.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第三条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
    • 11.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 12. 和谐公司将闲置仓库出租给太平公司,租期为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每年租金500万元,三年租金合计1,500万元于2012年1月收取,并开具1,500万元不动产租赁发票。。 税务机关按当地地税文件或征管惯例,以1,500万元×12%=180万元,于2012年一次性征收房产税,企业应如何理解?如何反应?如何沟通?讨论
    • 13. 如何看待以下文件内容(此文件效力相当于总局令,且未被废止)讨论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并暂时停止支付其应纳税所得。否则,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由扣缴义务人负担。 第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 第十八条 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隐瞒应纳税所得,不扣或少扣缴税款的,按偷税处理。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65号)
    • 14.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第一款略)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按: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15. 税企沟通的必要性 除有明确的程序性规定外,纳税义务直接源于“事实”,而事实往往未直接记录,所以需要沟通。事实 税务人员技法所依据的地方政策、土地政策、习惯性处理方式可能与上位法相背,所以需要沟通。法律 对税法的不同理解,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所以需要沟通。理解
    • 16.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8号四、关于地下建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某处空地2,000㎡,在地下建一1,000㎡地下建筑,该空地如何计算土地使用税? A:地上+地下×50%=(2000+1000×50%)×单位税额 B:地上-地下×50%=(2000-1000×50%)×单位税额
    • 17. 和谐公司物资运输需要有危化品运输资质,委托个人运输时,个人全部挂靠运输公司承运,个人收款后,提供运输公司的运费发票。 稽查人员认为:和谐公司向个人支付运费,但却收到运输公司的运输发票,属于收款方不是开票方,不准抵扣进项,甚至不准列支成本。 (二)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 文件本身没有问题,和谐公司沟通的角度在哪里?
    • 18.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如果汇算清缴时,依然未能提供,该怎么办? 能否自然得出“则不得扣除”的结论?
    • 19.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第三十四条 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不得计入计税成本,待实际取得合法凭据时,再按规定计入计税成本。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国税发[2009]31号文)对比另一个关于有效凭据要求的文件:
    • 20. 税企沟通的必要性 除有明确的程序性规定外,纳税义务直接源于“事实”,而事实往往未直接记录,所以需要沟通。事实 税务人员技法所依据的地方政策、土地政策、习惯性处理方式可能与上位法相背,所以需要沟通。法律 对税法的不同理解,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所以需要沟通。理解 搞定税企关系需要正确沟通,搞定税企关系后,也需要沟通来保证纳税事项的法律基础。关系
    • 21. 和谐公司某生产线运往外省投资联营,但却投资失败,生产线报废,变买废铁收入200万元,产生损失2,000万元,公司通过该省税务师事务所出具了资产损失鉴定报告。 2012年,向本地申报税前扣除时,主管税务机关相关人员不接收报告,不同意扣除。 公司搞定税企关系后,该税务人员表示:因为金额太大、发生在外省的损失难以核查、并且企业缺“专业机构鉴定意见”,所以他们怕背风险,鉴于关系已搞定,故口头暗示企业按“清单申报”的方式进行扣除。
    • 22.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五)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第五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八条 …… 企业在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过程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要求其改正,企业拒绝改正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总局2011年25号公告)
    • 23. 第九条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总局2011年25号公告)
    • 24. 和谐公司同时从事家禽的屠宰初加工与肉类的深加工,其中初加工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和谐公司与主管税务机关关系和谐,如何利用已有的和谐的税企关系,进一步降低企业不确定性税务风险呢?因为关系不可能是永恒的,同时影响税务安全的还包括未来未知的稽查人员,所以和备无患、长远规划税务安全是十分重要的。 这类应税与免税业务同时并存的公司,最不确定的风险因素之一就是共同成本、期间费用在应税与免税项目中的分配问题。 共同成本、期间费用的分配方式,除房地产行业的几项成本外有税务规定外,税务与会计上并不存在硬性的规定:销售额、成本额、计划定额、原材料、辅料、工时、水电……合理性本身就公说公理、婆说婆理,这就是不确定性风险。
    • 25. 税企沟通的必要性 除有明确的程序性规定外,纳税义务直接源于“事实”,而事实往往未直接记录,所以需要沟通。事实 税务人员技法所依据的地方政策、土地政策、习惯性处理方式可能与上位法相背,所以需要沟通。法律 对税法的不同理解,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所以需要沟通。理解 搞定税企关系需要正确沟通,搞定税企关系后,也需要沟通来保证纳税事项的法律基础。关系
    • 26. 强调事实。事实的重要性(但往往被纳税人忽视)表现在: 事实决定纳税义务,而其它的资料,包括会计资料、凭证、合同等,只证明事实,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能直接产生纳税义务和违法责任。 某企业税前利润100万元,迫于银行的无理要求,制作了一套赢利1,000万元的报表,该报表被税务检查人员起获,是否应当补税?如何与税务沟通?税企沟通的要点
    • 27. 强调事实。事实的重要性(但往往被纳税人忽视)表现在: 事实决定纳税义务,而其它的资料,包括会计资料、凭证、合同等,只证明事实,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能直接产生纳税义务和违法责任。税企沟通的要点 事实难以被推翻,从税务机关执法检查角度看,推翻事实必须要提供足够证据,除政策明确要求提供证据支持的情况外,纳税人不必为自己的事实提供额外的证明。
    • 28. 和谐公司已连续三年处于亏损,利润报表显示,今年第四年也是亏损。 通过对企业资产负债表分析,发现企业连续五年,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带动比率指标皆处于上升状态。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分析持续亏损资产负债率=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偿债能力持续下降税务机关会作何理解?任何处理?企业如何沟通?
    • 29. 强调事实。事实的重要性(但往往被纳税人忽视)表现在: 事实决定纳税义务,而其它的资料,包括会计资料、凭证、合同等,只证明事实,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能直接产生纳税义务和违法责任。税企沟通的要点 事实难以被推翻,从税务机关执法检查角度看,推翻事实必须要提供足够证据,除政策明确要求提供证据支持的情况外,纳税人不必为自己的事实提供额外的证明。 事实难以被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将导致税务风险,同时也可以解决税务风险。从事实入手解决税务问题,往往更彻底。
    • 30. 强调证据。涉税沟通中的“事实”,必须是经证据证明的事实: 案例1,某公司采购货物20万元因折扣较大,故未索取发票,税务机关处以对方偷税金额一倍罚款3.4万元。税企沟通的要点 案例3,税务检查时发现和谐公司盘点表一份,内容显示:A商品盘盈90件价值18万,B商品盘亏100件价值20万。检查人员认为盘盈应增加收入18万元,盘亏应转出进项3.4万元。企业认为是A、B产品库存登记差错,其实只是B商品盘亏10件。谁的认定正确? 案例2,某会计咨询:“我公司年终举办公司春节晚会,相关费用该入哪个科目?”
    • 31. 和谐公司长期向太平公司销售商品,合同约定提供60天账期,于对方签收货物后第60天收款并开发票。 2012年4月1日,太平公司签收货物一批,不含税价格100万元、成本80万元,按合同规定应于5月30日付款. 2012年5月5日,发现太平公司老板因资金链断裂而跑路,和谐公司对该批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应如何履行?
    • 32. 分析政策要知道政策,懂得政策,知道政策与会计核算的结合:税企沟通的要点 案例1,和谐公司2012年6月宣布向股东分红100万元(假定全是个人股东),6、7、8三月突发特殊事件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员工工资拖延至9月一次性发(1次发4个月工资),而股东红利则一直未发(挂其他应付款)。 个税上应如何处理?
    • 33. 销售额直接进项共同进项不得抵扣销项纳税额A免税1,000603090免免B应税2,00014060无26060合计3,000200909026060 案例 和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生产A、B两类产品,A为免增值税产品(如:农机、尿素、避孕药、北方城市居民冬季供暖等),B为应税产品。某月经营情况见下表: 和谐公司必须正确划分应税与免税产品的共同进项,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式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90×1000÷3000=30万元。
    • 34. 销售额直接进项共同进项不得抵扣销项纳税额A免税1,000603090免免B应税2,00014060无26060合计3,000200909026060 A产品实际免税额=1000×13%-90=40万元 税务机关认为:此40万元,是“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属于“财政性资金”,应并入收入总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51号
    • 35. 税企沟通的内容要点 税企沟通的程序与途径 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解析及沟通难点 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解析及沟通难点 流转税税务热点问题解析及沟通难点 税收征管与维权中的几个常见问题目录
    • 36. 税企沟通的常见环节与要求税务稽查稽查中稽查后听证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37. 稽查过程中的沟通环节检查中初步定性检查结束听证复议 发现问题,了解问题,了解稽查人员的怀疑点和政策把握,主要是回答稽查人员的问题,配合好检查工作。 一般发生在非正式交易场所,也是征纳双方互探底线的时机,对争议问题可进行深度的讨论,表达自己的理由和观点,争取得到稽查人员的认同。 现场检查结束后,企业可以对争议问题提交一份正式书面申述材料,并要求对方签收,对于政策理解不一造成的争议。
    • 38. 按《行政处罚法》、《税收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稽查过程中的沟通环节 稽查结束后,税务机关将完成内部稽查结论、结论审查工作,如果要给予企业处罚处罚,则要向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此时,企业可以要求举行听证。检查中初步定性检查结束听证复议
    • 39. 第四条  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税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第五条  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及有关事项。。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听证会对人意义: 听证会是一次与税务局“说理”的机会,由于基础税务人员法制水平不高,又面临以查促征的压力,执法不规范、把握不合理的现象较多,所以,听证会一定意义上,对纳税人是有帮助的。
    • 40. 某市税务局的组织机构税务局(国)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稽查局办公室征管科政策法制科货物劳务科所得税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财务人事教训各科监查室大企业科信息中心机关事务选案部门检查部门审查部门执行部门 稽查局审查部门,负责主持听证并做出稽查决定。注意:听证会时,稽查处于持继续状态,并未结束。
    • 41. 听证会沟通要点主要申辩的内容对法规的不同理解。 对业务实质的不同理解。 对业务特殊性的说明。 对操作的合理性、社会影响、市场竞争特殊情况的说明。 对自由裁量权、相似涉税案例的不同理解。不宜申辩的内容税务稽查的证据问题:有效性、充分性、排它性、证据链。 税务稽查人员执法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事实认定方面存在的不同意见。听证会的目的在决定书出台前,解决处罚的问题。 争取得到更公正的法律待遇。 不破坏税企关系前提下,解决处罚争议。稽查过程中的沟通环节
    • 42. 按《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税收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稽查过程中的沟通环节 听证后结束后,税务机关经内部会审,做出最终行政决定,如果涉及补税,将向企业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企业复议的权力。检查中初步定性检查结束听证复议 企业接收到《决定书》后,可以要求行政复议,此时,稽查程序结束,税务机关不能再进行补充取证和补充调查。
    • 43. 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有争议时,必须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交款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告知 事项 以上应缴款项限你单位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入库,并调整有关帐目。 税务机关印 年 月 日 税务处理决定书 税 字( )第 号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注:本表一式三份,第一联交纳税人,第二联交计征部门,第三联装入案卷
    • 44.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地税( )罚字[ ]第 号被处罚人: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税务登记证号:住址:缴款书号或罚款收据号违法事实经查,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 1、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变更 或者注销 登记;(逾期 天) 2、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和报送纳税资料 ,或者代 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 ;(逾期 天) 3、未按照规定领购 、开具 、取得 、保管 发票 ; 4、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 、换证 手续; 5、有其他税收违法行为。(须用文字具体说明) 责令你(单位)于7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严格依照税法有关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条,对你(单位)处以罚款 (大写) 元 角分。 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执法人员签字: 告知事项1、限你(单位)于接到本决定后15日内到开户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按日加处3%罚款。 2、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起诉。受送达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45. 某企业被人举报,稽查局向企业下达《稽查通知书》和《调取账簿通知书》,经查,企业偷税40余万,一旦被认定,将直接移送公安。 《处罚决定书》下达后,企业提出复议,认为稽查人员证据不足以证明偷税。于是,稽查人员又下企业,复印了部份资料强化了证据,复议结果维护原处理结论。 企业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四条 (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第三十三条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 46.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原因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的计算应当扣除被耽误时间。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对本规则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按照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税收行政复议规则 指征税行为
    • 47. 复议内容第十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一)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三)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四)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五)行政处罚行为:    1.罚款;    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不经复议不能诉讼
    • 48. (六)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   1.颁发税务登记;   2.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3.行政赔偿;   4.行政奖励;   5.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七)资格认定行为。 (八)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十一)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十二)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内容
    • 49.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要点:第五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第四十五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以后,应当在5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本规则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以后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审查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视为受理。
    • 50.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天京市三丰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天京市东城区并二路13号 邮政编码 800000 电话 080 88888888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张三丰 职务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天京市东城区地方税务局局稽查局 行政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复议机关:天京市东城区地方税务局 附件: 申请人:签字 2008年 8 月 8 日
    • 51. 税务行政复议过程 税务行政复议是在税务体系内,处理税企纠纷的方式。 复议机关纳税人执行机关申请书受理或 不受理七日内 申请书复本书面答复 证据材料复议机关可自行调查取证,但不能作为支持执行机关的证据使用。维 持限期履行变更 撤销、重新作决定决定
    • 52. 税企沟通的内容要点 税企沟通的程序与途径 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解析及沟通难点 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解析及沟通难点 流转税税务热点问题解析及沟通难点 税收征管与维权中的几个常见问题目录
    • 53. 收入确认的特点扣除确认的特点热点问题及沟通要点
    • 54. 收入确认的特点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所得”征收的税,所以,企业所得税收入不考虑企业获得收入的性质与手段,只要形成收入或者利得,就应确认为收入。增值税、营业税在收入确认时,是否与所得税一样?对比分析考虑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增加后,只要不属于债务和投资的,就属于收入。把握收入的最简单方法
    • 55. 案例 太平公司向和谐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价格100万元,增值税金17万元,同时收取和谐公司包装物押金10万元,此10万元如何确认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收入?借:银行存款 127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 贷:应交税费-增(销) 17万 贷:其他应付款 10万所得税是否确认收入?增值税是否确认收入? 12个月后,该押金依然未退还和谐公司,太平公司是否产生纳税义务?
    • 56. 案例 太平公司向和谐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价格100万元,增值税金17万元,同时收取和谐公司包装物押金10万元,此10万元如何确认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收入? 又一段时间后,按双方合同或押金制度,太平公司不再退还押金,和谐公司也不用再退回包装物,双方达成一致。假设包装物成本6万元,则太平公司是否涉及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其他收入-确认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企业所得税-销售产品收入-销售包装物
    • 57. 收入确认的特点一、收入确认时,强调获得收入。所得税收入只关注“所得”,不关注具体的行为; 除投资与债权外,其他经济利益流入构成收入; 所得税收入确认时注意与流转税进行划分,不能混淆; 所得税收入的确认与发票没有必然联系; 所得税收入的确认往往更看重合同、制度、证据等资料。
    • 58. 收入确认的特点一、收入确认时,强调获得收入。二、视同销售时,强调所有权转移。
    • 59.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部、税总有权规定不视同销售的情况(828);所得税视同销售包括了“服务”,与流转税不同;实物投资,应理解和归结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 60. 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一) ······ (六)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828号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 ······   (六)
    • 61. 案例 太平公司生产某种消暑冲剂,20×9年夏天领用出厂价8万元、成本5万元的冲剂产成品用于职工福利,其中一半由各部门直接冲泡后由员工上班时饮用,一半发给职工。如何确认视同销售的处理?
    • 62. 收入确认的特点一、收入确认时,强调获得收入。二、视同销售时,强调所有权转移。三、收入时间严格按税法要求确认。 会计上如果未确认收入的经济利益流入,税务上必须分析是否构成收入。
    • 63. 案例 公司试制新产品过程中,产出试制产品,实现销售10万元,如何确认收入?借:银行存款 117,000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某项目) 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17,000所得税,按《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已经构成收入,所以,必须确认为所得税收入、同时增加研发支出的计税成本10万。会计上,冲减试制费用。但增值税必须缴纳。
    • 64. 案例 公司以自有无形资产,净值100万元,评估作价300万元对外投资,按200万元确认收入视同销售收入,导致所得税负担50万元,由于未收到现金,能否递延纳税? 一、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2010年第19号公告
    • 65. 收入确认的特点一、收入确认时,强调获得收入。二、视同销售时,强调所有权转移。三、收入时间严格按税法要求确认。四、总收入不等于应税收入。应税所得额=总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可弥补亏损
    • 66. 收入确认的特点扣除确认的特点热点问题及沟通要点
    • 67. 和谐公司20×2年11月购进一批货物,合同约定的总价100万元,增值税金17万,运输费用由供应商代垫,货已入库,因种种原因未付款、未取得发票。截至20×2年12月31日,该货物已全部对外销售实现收入200万。 该批货物销售成本能否扣除?如何扣除?案例借:库存商品 100万 借:其他应收款-暂估进项 17万 贷:应付账款-暂估-×× 117万借:银行存款 234 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万 贷:应交税费-增(销) 34万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万 贷:库存商品 100万
    • 68. 所得税扣除把握“三步曲”扣除原则不得扣除扣除程序三性原则: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69. 和谐公司20×2年11月购进一批货物,合同约定的总价100万元,增值税金17万,运输费用由供应商代垫,货已入库,因种种原因未付款、未取得发票。截至20×2年12月31日,该货物已全部对外销售。案例本例,汇算时无法提供发票,该如何处理? 34号公告要求汇算时提供发票,但如果没有提供,34号公告也没有规定“不得扣除”。发票缺失扣除证据不足税务检查时 检查人员有权结合其它证据,认定扣除的具体的金额。或全额、或部分、或认定为0。
    • 70. 收入确认的特点扣除确认的特点热点问题及沟通要点
    • 71. 预缴税款与核定征收权责发生制原则费用报销中的问题费用的分类与归属问题其他热点问题
    • 72. 少预缴税款,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是否有补税、罚款、滞纳金的风险?预缴税款是否属于“法定纳税义务”; 预缴税款是如何计算的。思考点
    • 73. 少预缴税款,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是否有补税、罚款、滞纳金的风险?如果税务人员拿这个文件说事怎么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9]34号 三、各级税务机关要处理好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税款入库的关系,原则上各地企业所得税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预缴数+汇算清缴数)应不少于70%.少于70%,将承担什么责任与后果?
    • 74. 总结一下: 预缴申报的数据,在企业依据会计制度所计算的数据基础上,扣减不征税与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及按规定进行了审批或备案的税收减免优惠额,可以在预缴申报中进行扣除。 预缴申报的利润,可以先弥补以前月分亏损,先弥补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再计税。 违反会计制度或采取欺骗手段,造成少预缴税款,企业将构成偷税;不违反会计制度,不存在少缴税的可能。 预缴申报表的主营收入、主营成本、利润总额间,没有勾稽关系,直接从报表中填列,房开利润见31号文。
    • 75. 核定征收的两种方式定率征收定额征收能够核算清收入能够核算清支出能够推算确认收入或支出不能定率,直接核定税额 年终要进行汇算清缴 年终要进行据实申报 多不退少要补
    • 76. 和谐公司属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税务机关核定其收入利润率为10%,和谐公司全年收入为100万元,成本由于票据不全,会计上仅列支了30万元,存在70万元会计利润,高于核定的利润,税务机会是否要求按70万元补税? 为消除会计账面虚增的利润,和谐公司考虑到核定征收的特点,就以大量白条入账,是否存在问题?
    • 77. 和谐公司因为经营亏损,被税务机关强制改为核定征收,企业不愿意交冤枉税,是否有不被核定的理由?
    • 78. 税务总局对核定征收的态度 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不得违规扩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严禁按照行业或者企业规模大小,“一刀切”地搞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所以,被强调认定为核定征收,对纳税人而言,并不是正不正确的问题,其本质上是“敢不敢”的问题。
    • 79. 预缴税款与核定征收权责发生制原则费用报销中的问题费用的分类与归属问题其他热点问题
    • 80. 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按本条之规定: 遵循权责发生制是原则 不遵循权责发生制是例外 有权规定例外者:本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
    • 81. 和谐公司的薪酬制度表明:当月工资当月计提,次月发放。 则,其2012年12月的工资计提后,2013年1月发放。汇算时该工资可否在2012年所得税前扣除?案例本案例可归结为一点:工资扣除是否遵循权责发生制?
    • 82. 工资的扣除,除不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之外,国税函〔2009〕003号文,对工资扣除的合理性提出了要求: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 83. 工资的扣除,除不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之外,国税函〔2009〕003号文,对工资扣除的合理性提出了要求:此要求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有规范的薪酬制度,并按制度发薪符合行业与区域水平相对稳定、调整有序、忌大起大落已代扣个税不以避税为目的
    • 84. 工资的扣除,除不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之外,国税函〔2009〕003号文,对工资扣除的合理性提出了要求: 本地地方税务机关规定,没有依法上缴社保的工资薪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样的要求是否合法?
    • 85. 工资的扣除上,另外一类问题: 农民工算职工吗? 临时工算职工吗? 无劳动合同的职工算职工吗?
    • 86. 工资的扣除上,另外一类问题: 农民工算职工吗? 临时工算职工吗? 无劳动合同的职工算职工吗?职工身份在工资扣除上的重要性 如果属于职工(雇员),则其工资可以凭自制工资单发放并扣除。否则需要发票,并有营业税纳税义务。 雇员工资是计算三费的基数。 个人所得税上,都按工资薪金税目扣缴。 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
    • 87. 除工资薪金的扣除之外,按《条例》规定,不遵循权责发生制的情况还包括: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第三十六条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 88. 除工资薪金的扣除之外,按《条例》规定,不遵循权责发生制的情况还包括:第四十七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扣除的前提是“支出的”。但其扣除方式却是“租赁期限均匀扣除”,所以,其既不是权责发生制,也不是收付实现制,而是以支付为前提的权责发生制。
    • 89. 和谐公司2010年从太平公司租入办公楼一层,合同约定,年租金120万元,租金每三年一付,于第一年年初支付。2010年1月,和谐公司支出三年租金360万元,如何扣除?案例借:长期待摊费用 360万 贷:银行存款 360万 租赁期内,和谐公司按月平均摊入损益:借:管理费用 10万 贷:长期待摊费用 10万税会之间处理无差异,所有租金在租赁期内均匀投入。 如果会计上摊销时按“现值”摊入损益,则构成差异,税务上属于“均匀”计入。
    • 90. 和谐公司2010年从太平公司租入办公楼一层,合同约定,年租金120万元,租金每三年一付,于第一年年初支付。2010年1月,和谐公司支出三年租金360万元,如何扣除?案例 本例如果改为:合同约定,租金每三年一付,于第三年年末支付,2012年12月,和谐公司支出三年360万,如何扣除?借:管理费用 10万 贷:应付账款-太平 10万 租赁期内,和谐公司按月计提摊入损益: 此时形成税会差异,因为在“支付”之前,计提的费用不能扣除。 所以,2010及2011年汇算时,必须对其调增。
    • 91. 和谐公司2010年从太平公司租入办公楼一层,合同约定,年租金120万元,租金每三年一付,于第一年年初支付。2010年1月,和谐公司支出三年租金360万元,如何扣除?案例 本例如果改为:合同约定,租金每三年一付,于第三年年末支付,2012年12月,和谐公司支出三年360万,如何扣除?借:管理费用 10万 贷:应付账款-太平 10万借:应付账款-太平 360万 贷:银行存款 360万 租赁期内,和谐公司按月计提摊入损益: 2012年支付时冲销应付账款: 支付后可扣除,但应均匀分配到10及11年,进行纳税调整,申请以前年度退税。
    • 92. 和谐公司2010年从太平公司租入办公楼一层,合同约定,年租金120万元,租金每三年一付,于第一年年初支付。2010年1月,和谐公司支出三年租金360万元,如何扣除?案例 本例,如果按合同约定,出租方提前三年一次性收取租金,或者延后三年一次性收取租金,出租方如何确认收入?
    • 93. 和谐公司2010年从太平公司租入办公楼一层,合同约定,年租金120万元,租金每三年一付,于第一年年初支付。2010年1月,和谐公司支出三年租金360万元,如何扣除?案例 本例,如果按合同约定,出租方提前三年一次性收取租金,或者延后三年一次性收取租金,出租方如何确认收入?借:应收账款 -和谐 10万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万 延后收款时,租赁期内,太平公司按月计提收入: 未收款并不产生营业税纳税义务,营业税金及附加不能扣除。 由于税法要求按合同约定时间确认收入,所以形成税会差异,2010、2011年应对其收入纳税调减。
    • 94. 和谐公司2010年从太平公司租入办公楼一层,合同约定,年租金120万元,租金每三年一付,于第一年年初支付。2010年1月,和谐公司支出三年租金360万元,如何扣除?案例 本例,如果按合同约定,出租方提前三年一次性收取租金,或者延后三年一次性收取租金,出租方如何确认收入?借:应收账款 -和谐 10万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万 延后收款时,租赁期内,太平公司按月计提收入:借:银行存款 360万 贷:应收账款 -和谐 360万 2012年付款时不再确认收入: 此时应进行纳税调增,将360万一次性在2012年汇算时调增并纳税。
    • 95. 和谐公司2010年从太平公司租入办公楼一层,合同约定,年租金120万元,租金每三年一付,于第一年年初支付。2010年1月,和谐公司支出三年租金360万元,如何扣除?案例 本例,如果按合同约定,出租方提前三年一次性收取租金,或者延后三年一次性收取租金,出租方如何确认收入?借:银行存款 360万 贷:预收账款 -和谐 360万 提前一次性收款时,太平公司确认为预收账款:借:预收账款 -和谐 10万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万 未来再逐月转入收入: 由于税法按收款时间于2010年确认收入。故出现差异,在2010年调增,然后每年调减。
    • 96. 和谐公司2010年从太平公司租入办公楼一层,合同约定,年租金120万元,租金每三年一付,于第一年年初支付。2010年1月,和谐公司支出三年租金360万元,如何扣除?案例借:银行存款 360万 贷:预收账款-太平 360万借:长期待摊费用 19.8万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19.8万 在一次性收取三年租金的情况下,太平公司收款不确认收入: 按营业税规定,向对方开360万发票,并申报营业税金19.8万元,但会计按配比原则,逐月分期转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此例中还存在另一个要点:税金的权责发生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0.55万 贷:长期待摊费用 0.55万
    • 97. 企业发生的利息支出,按《条例》的规定,遵循权责发生制。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利息的扣除遵循权责发生制,但关联方的利息方面,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却提出了支付的限制性条件。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财税[2008]121号
    • 98. 和谐公司与太平公司有关联关系,2010年和谐公司向太平公司提供一笔1,000万借款,年利息6%,于第三年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1,180万元。太平公司如何扣除利息?案例借:财务费用 60万 贷:其他应付款 -和谐 60万借:应付账款 -和谐 60万 贷:银行存款 60万 太平公司按年计提利息入财务费用: 2012年支付全部利息180万元时,会计冲销应付账款: 从财税[2008]121号文看同,由于关联方利息,其扣除必须是“实际支付”,所以,不能扣除,形成税会差异,应进行纳税调和。 满足支付条件后,利息必须按权责发生制在三年内分期扣除。其中前120万元,应调整至10、11年扣除,所得税申请退税。
    • 99. 凡《条例》、财政税、税总局没有规定违反权责发生制的费用,必须按权责发生制,在发生年度扣除。案例补营业税及附加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500 贷:应缴税费-营业税 5,500 和谐公司2012年接受地税稽查时,被查到2010年少计一笔租金收入100,000元,此项应补缴营业税及附加5,500元,滞纳金1,900元。企业所得税上应如何进行调整和计算?(滞纳金与罚款不影响所得税,故不讨论)
    • 100. 预缴税款与核定征收权责发生制原则费用报销中的问题费用的分类与归属问题其他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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