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新征管法)


    中华民国税收征收理法(新征法)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章 总  
       第二章 税务理
       第节 税务登记
       第二节 账簿证理
       第三节 纳税申报
       第三章 税款征收
       第四章 税务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
       第六章 附  

       第章 总  
       第条 加强税收征收理规范税收征收缴纳行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合法权益促进济社会发展制定法
       第二条 法税务机关征收种税收征收理均适法
       第三条 税收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税补税法律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机关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作出税收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纳税义务单位纳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单位扣缴义务
       纳税扣缴义务必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部门全国税收征收理工作国家税务局方税务局应国务院规定税收征收理范围分进行征收理
       方级民政府应法加强行政区域税收征收理工作领导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法执行职务法定税率计算税额法征收税款
       关部门单位应支持协助税务机关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法执行职务单位阻挠
       第六条 国家计划现代信息技术装备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理信息系统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政府理机关信息享制度

       纳税扣缴义务关单位应国家关规定实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关信息
       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纳税知识偿纳税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第八条 纳税扣缴义务权税务机关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税程序关情况
       纳税扣缴义务权求税务机关纳税扣缴义务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法纳税扣缴义务情况保密
       纳税法享申请减税免税退税权利
       纳税扣缴义务税务机关作出决定享陈述权申辩权法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纳税扣缴义务权控告检举税务机关税务员违法违纪行
       第九条 税务机关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税务员政治业务素质
       税务机关税务员必须秉公执法忠职守清正廉洁礼貌文明服务尊重保护纳税扣缴义务权利法接受监督
       税务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征者少征应征税款滥职权征税款者意刁难纳税扣缴义务
       第十条 级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部制约监督理制度
       级税务机关应级税务机关执法活动法进行监督
       级税务机关应工作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廉洁律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理稽查行政复议员职责应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十二条 税务员征收税款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纳税扣缴义务者税收违法案件利害关系应回避
       第十三条 单位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收检举机关负责查处机关应检举保密税务机关应规定予奖励
       第十四条 法称税务机关指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国务院规定设立社会公告税务机构
       第二章 税务理
       第节 税务登记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外设立分支机构事生产营场体工商户事生产营事业单位(统称事生产营纳税)领取营业执日起三十日持关证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收申报日起三十日审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理机关应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情况定期税务机关通报

       条第款规定外纳税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办理扣缴税款登记范围办法国务院规定
       第十六条 事生产营纳税税务登记容发生变化工商行政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日起三十日者工商行政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持关证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七条 事生产营纳税应国家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银行者金融机构开立基存款账户存款账户全部账号税务机关报告
       银行金融机构应事生产营纳税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事生产营纳税账户账号
       税务机关法查询事生产营纳税开立账户情况时关银行金融机构应予协助
       第十八条 纳税国务院税务部门规定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转涂改损毁买卖者伪造
       第二节 账簿证理
       第十九条 纳税扣缴义务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设置账簿根合法效证记账进行核算
       第二十条 事生产营纳税财务会计制度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应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扣缴义务财务会计制度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国务院者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关税收规定抵触国务院者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关税收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二十条 税务机关发票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保缴销理监督
       单位购销商品提供者接受营服务事营活动中应规定开具取发票
       发票理办法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发票国务院税务部门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国务院税务部门规定分省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未前款规定税务机关指定印制发票
       第二十三条 国家根税收征收理需积极推广税控装置纳税应规定安装税控装置损毁者擅改动税控装置
       第二十四条 事生产营纳税扣缴义务必须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保期限保账簿记账证完税证关资料
       账簿记账证完税证关资料伪造变造者擅损毁

       第三节 纳税申报
       第二十五条 纳税必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者税务机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申报期限申报容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税务机关根实际需求纳税报送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必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者税务机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申报期限申报容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税务机关根实际需求扣缴义务报送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纳税扣缴义务直接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规定采取邮寄数电文者方式办理述申报报送事项
       第二十七条 纳税扣缴义务期办理纳税申报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税务机关核准延期申报
       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申报报送事项应纳税期期实际缴纳税额者税务机关核定税额预缴税款核准延期办理税款结算
       第三章 税款征收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征收税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开征停征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税务机关税务员税务机关法律行政法规委托单位员外单位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法律行政法规没规定负代扣代收税款义务单位税务机关求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拒绝纳税拒绝扣缴义务应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规定付扣缴义务代扣代收手续费
       第三十条 纳税扣缴义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者税务机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期限缴纳者解缴税款
       纳税特殊困难期缴纳税款省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方税务局批准延期缴纳税款长超三月
       第三十二条 纳税未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扣缴义务未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外滞纳税款日起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五滞纳金
       第三十三条 纳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
       减税免税申请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方级民政府级民政府部门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作出减税免税决定效税务机关执行级税务机关报告

       第三十四条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纳税开具完税证扣缴义务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求扣缴义务开具代扣代收税款证扣缴义务应开具
       第三十五条 纳税列情形税务机关权核定应纳税额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置账簿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设置未设置账簿
       (三)擅销毁账簿者拒提供纳税资料
       (四)设置账簿账目混乱者成资料收入证费证残缺全难查账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申报
       (六)纳税申报计税明显偏低正理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具体程序方法国务院税务部门规定
       第三十六条 企业者外国企业中国境设立事生产营机构场关联企业间业务应独立企业间业务收取者支付价款费独立企业间业务收取者支付价款费减少应纳税收入者额税务机关权进行合理调整
       第三十七条 未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生产营纳税时事营纳税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责令缴纳缴纳税务机关扣押价值相应纳税款商品货物扣押缴纳应纳税款税务机关必须立解扣押扣押商品货物扣押缴纳应纳税款县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法拍卖者变卖扣押商品货物拍卖者变卖抵缴税款
       第三十八条 税务机关根认事生产营纳税逃避纳税义务行规定纳税期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限期发现纳税明显转移隐匿应纳税商品货物财产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税务机关责成纳税提供纳税担保果纳税提供纳税担保县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采取列税收保全措施
       ()书面通知纳税开户银行者金融机构冻结纳税金额相应纳税款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价值相应纳税款商品货物者财产
       纳税前款规定限期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必须立解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未缴纳税款县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纳税开户银行者金融机构冻结存款中扣缴税款者法拍卖者变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者财产拍卖者变卖抵缴税款
       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住房品税收保全措施范围

       第三十九条 纳税限期已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未立解税收保全措施纳税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税务机关应承担赔偿责
       第四十条 事生产营纳税扣缴义务未规定期限缴纳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未规定期限缴纳担保税款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县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采取列强制执行措施
       ()书面通知开户银行者金融机构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法拍卖者变卖价值相应纳税款商品货物者财产拍卖者变卖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前款列纳税扣缴义务纳税担保未缴纳滞纳金时强制执行
       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住房品强制执行措施范围
       第四十条 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权力法定税务机关外单位行
       第四十二条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必须法定权限法定程序查封扣押纳税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住房品
       第四十三条 税务机关滥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纳税扣缴义务者纳税担保合法权益遭受损失应法承担赔偿责
       第四十四条 欠缴税款纳税者法定代表需出境应出境前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提供担保税务机关通知出境理机关阻止出境
       第四十五条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担保债权法律规定外纳税欠缴税款发生纳税财产设定抵押质押者纳税财产留置前税收应先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纳税欠缴税款时行政机关决定处罚款没收违法税收优先罚款没收违法
       税务机关应纳税欠缴税款情况定期予公告
       第四十六条 纳税欠税情形财产设定抵押质押应抵押权质权说明欠税情况抵押权质权请求税务机关提供关欠税情况
       第四十七条 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者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查封商品货物者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
       第四十八条 纳税合分立情形应税务机关报告法缴清税款纳税合时未缴清税款应合纳税继续履行未履行纳税义务纳税分立时未缴清税款分立纳税未履行纳税义务应承担连带责

       第四十九条 欠缴税款数额较纳税处分动产者额资产前应税务机关报告
       第五十条 欠缴税款纳税怠行期债权者放弃期债权者偿转财产者明显合理低价转财产受知道该情形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税务机关合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代位权撤销权
       税务机关前款规定行代位权撤销权免欠缴税款纳税尚未履行纳税义务应承担法律责
       第五十条 纳税超应纳税额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应立退纳税结算缴纳税款日起三年发现税务机关求退缴税款加算银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时查实应立退涉国库中退库法律行政法规关国库理规定退
       第五十二条 税务机关责致纳税扣缴义务未缴者少缴税款税务机关三年求纳税扣缴义务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
       纳税扣缴义务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者少缴税款税务机关三年追征税款滞纳金特殊情况追征期延长五年
       偷税抗税骗税税务机关追征未缴者少缴税款滞纳金者骗取税款受前款规定期限限制
       第五十三条 国家税务局方税务局应国家规定税收征收理范围税款入库预算级次征收税款缴入国库
       审计机关财政机关法查出税收违法行税务机关应根关机关决定意见书法应收税款滞纳金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结果时回复关机关
       第四章 税务检查
       第五十四条 税务机关权进行列税务检查
       ()检查纳税账簿记账证报表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证关资料
       (二)纳税生产营场货物存放检查纳税应纳税商品货物者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关营情况
       (三)责成纳税扣缴义务提供纳税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关文件证明材料关资料
       (四)询问纳税扣缴义务纳税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关问题情况
       (五)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分支机构检查纳税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者财产关单证关资料

       (六)县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全国统格式检查存款账户许证明查询事生产营纳税扣缴义务银行者金融机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设区市治州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查询案件涉嫌员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获资料税收外途
       第五十五条 税务机关事生产营纳税前纳税期纳税情况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逃避纳税义务行明显转移隐匿应纳税商品货物财产者应纳税收入迹象法规定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者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十六条 纳税扣缴义务必须接受税务机关法进行税务检查实反映情况提供关资料拒绝隐瞒
       第五十七条 税务机关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权关单位调查纳税扣缴义务事纳税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关情况关单位义务税务机关实提供关资料证明材料
       第五十八条 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案件关情况资料记录录音录相复制
       第五十九条 税务机关派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出示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通知书责检查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通知书检查权拒绝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
       第六十条 纳税列行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罚款情节严重处二千元万元罚款
       ()未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者注销登记
       (二)未规定设置保账簿者保记账证关资料
       (三)未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
       (四)未规定全部银行账号税务机关报告
       (五)未规定安装税控装置者损毁者擅改动税控装置
       纳税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改正税务机关提请工商行政理机关吊销营业执
       纳税未规定税务登记证件者转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处二千元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处万元五万元罚款
       第六十条 扣缴义务未规定设置保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者保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证关资料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罚款情节严重处二千元五千元罚款

       第六十二条 纳税未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资料者扣缴义务未规定期限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关资料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罚款情节严重处二千元万元罚款
       第六十三条 纳税伪造变造隐匿擅销毁账簿记账证者账簿列支出者列少列收入者税务机关通知申报拒申报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缴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纳税偷税税务机关追缴缴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处缴者少缴税款百分五十五倍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扣缴义务采取前款列手段缴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税务机关追缴缴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处缴者少缴税款百分五十五倍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六十四条 纳税扣缴义务编造虚假计税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罚款
       纳税进行纳税申报缴者少缴应纳税款税务机关追缴缴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处缴者少缴税款百分五十五倍罚款
       第六十五条 纳税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者隐匿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滞纳金处欠缴税款百分五十五倍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六十六条 假报出口者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税务机关追缴骗取退税款处骗取税款倍五倍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税务机关规定期间停止办理出口退税
       第六十七条 暴力威胁方法拒缴纳税款抗税税务机关追缴拒缴税款滞纳金外法追究刑事责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税务机关追缴拒缴税款滞纳金处拒缴税款倍五倍罚款
       第六十八条 纳税扣缴义务规定期限缴者少缴应纳者应解缴税款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税务机关法第四十条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缴者少缴税款外处缴者少缴税款百分五十五倍罚款
       第六十九条 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收税款税务机关纳税追缴税款扣缴义务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五十三倍罚款
       第七十条 纳税扣缴义务逃避拒绝者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处万元五万元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非法印制发票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发票没收违法作案工具处万元五万元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七十二条 事生产营纳税扣缴义务法规定税收违法行拒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收缴发票者停止发售发票
       第七十三条 纳税扣缴义务开户银行者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法检查纳税扣缴义务存款账户者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冻结存款者扣缴税款决定者接税务机关书面通知帮助纳税扣缴义务转移存款造成税款流失税务机关处十万元五十万元罚款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处千元万元罚款
       第七十四条 法规定行政处罚罚款额二千元税务决定
       第七十五条 税务机关司法机关涉税罚没收入应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缴国库
       第七十六条 税务机关违反规定擅改变税收征收理范围税款入库预算级次责令限期改正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降级者撤职行政处分
       第七十七条 纳税扣缴义务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条规定行涉嫌犯罪税务机关应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
       税务员徇私舞弊法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移交情节严重法追究刑事责
       第七十八条 未税务机关法委托征收税款责令退收取财物法予行政处分者行政处罚致合法权益受损失法承担赔偿责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七十九条 税务机关税务员查封扣押纳税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住房品责令退法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八十条 税务员纳税扣缴义务勾结唆者协助纳税扣缴义务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行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尚构成犯罪法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条 税务员利职务便利收受者索取纳税扣缴义务财物者谋取正利益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尚构成犯罪法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二条 税务员徇私舞弊者玩忽职守征者少征应征税款致国家税收遭受重损失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尚构成犯罪法予行政处分
       税务员滥职权意刁难纳税扣缴义务调离税收工作岗位法予行政处分

       税务员控告检举税收违法违纪行纳税扣缴义务检举进行击报复法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税务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意高估者低估农业税计税产量致征者少征税款侵犯农民合法权益者损害国家利益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尚构成犯罪法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前征收延缓征收者摊派税款级机关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四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作出税收开征停征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决定法规定撤销擅作出决定外补征应征未征税款退应征收征收税款级机关追究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行政责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八十五条 税务员征收税款者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未法规定进行回避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六条 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予行政处罚行五年未发现予行政处罚
       第八十七条 未法规定纳税扣缴义务检举保密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单位者关单位法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八条 纳税扣缴义务纳税担保税务机关纳税发生争议时必须先税务机关纳税决定缴纳者解缴税款滞纳金者提供相应担保然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服法民法院起诉
       事税务机关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者税收保全措施服法申请行政复议法民法院起诉
       事税务机关处罚决定逾期申请行政复议民法院起诉履行作出处罚决定税务机关采取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措施者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第八十九条 纳税扣缴义务委托税务代理代办理税务事宜
       第九十条 耕占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征收理具体办法国务院行制定
       关税海关代征税收征收理法律行政法规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条 中华民国外国缔结关税收条约协定法规定条约协定规定办理
       第九十二条 法施行前颁布税收法律法规定适法规定

       第九十三条 国务院根法制定实施细
       第九十四条 法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民国税收征收理法实施细
    国务院令[2002]362号
     
       第章 总 
       第条 根中华民国税收征收理法(简称税收征法)规定制定细
       第二条 法税务机关征收种税收征收理均适税收征法细税收征法细没规定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第三条 部门单位作出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决定律效税务机关执行应级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应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签订合协议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律效
       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实施办法级税务机关应国家税务总局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实施办法做区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具体工作
       方级民政府应积极支持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关部门实现相关信息享
       第五条 税收征法第八条称纳税扣缴义务保密情况指纳税扣缴义务商业秘密隐私纳税扣缴义务税收违法行属保密范围
       第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应制定税务员行准服务规范
       级税务机关发现级税务机关税收违法行应时予纠正级税务机关应级税务机关决定时改正
       级税务机关发现级税务机关税收违法行应级税务机关者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 税务机关根检举贡献予相应奖励奖励需资金列入税务部门年度预算单项核定奖励资金具体办法奖励标准国家税务总局会财政部制定
       第八条 税务员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纳税扣缴义务者法定代表直接责列关系应回避
       ()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
       (三)三代旁系血亲关系
       (四)姻亲关系
       (五)影响公正执法利害关系
       第九条 税收征法第十四条称国务院规定设立社会公告税务机构指省税务局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查处
       国家税务总局应明确划分税务局稽查局职责避免职责交叉
       第二章 税务登记
       第十条 国家税务局方税务局纳税税务登记应采代码信息享
       税务登记具体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十条 级工商行政理机关应级国家税务局方税务局定期通报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情况
       通报具体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理总局联合制定
       第十二条 事生产营纳税应领取营业执日起30日生产营者纳税义务发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机关求提供关证件资料
       前款规定外纳税国家机关外应纳税义务发生日起30日持关证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纳税办理税务登记办法国务院行规定
       税务登记证件式样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十三条 扣缴义务应扣缴义务发生日起30日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已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税务登记证件登记扣缴税款事项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第十四条 纳税税务登记容发生变化应工商行政理机关者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日起30日持关证件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税务登记容发生变化需工商行政理机关者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应发生变化日起30日持关证件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五条 纳税发生解散破产撤销情形法终止纳税义务应工商行政理机关者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关证件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规定需工商行政理机关者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应关机关批准者宣告终止日起15日持关证件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住营点变动涉改变税务登记机关应工商行政理机关者机关申请办理变更者注销登记前者住营点变动前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30日迁达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工商行政理机关吊销营业执者机关予撤销登记应营业执吊销者撤销登记日起15日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六条 纳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证件
       第十七条 事生产营纳税应开立基存款账户者存款账户日起15日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全部账号发生变化应变化日起15日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第十八条 规定需发税务登记证件外纳税办理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开立银行账户
       (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四)领购发票
       (五)申请开具外出营活动税收理证明
       (六)办理停业歇业
       (七)关税务事项
       第十九条 税务机关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换证制度纳税应规定期限持关证件税务机关办理验证者换证手续
       第二十条 纳税应税务登记证件正生产营场者办公场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纳税遗失税务登记证件应15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登报声明作废
       第二十条 事生产营纳税外县(市)时事生产营活动应持税务登记证副税务机关填开外出营活动税收理证明营业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理
       事生产营纳税外出营累计超180天应营业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三章 账簿证理
       第二十二条 事生产营纳税应领取营业执者发生纳税义务日起15日国家关规定设置账簿
       前款称账簿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性账簿总账日记账应采订式
       第二十三条 生产营规模确建账力纳税聘请批准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专业机构者税务机关认财会员代建账办理账务聘请述机构者员实际困难县税务机关批准税务机关规定建立收支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者税控装置
       第二十四条 事生产营纳税应领取税务登记证件日起15日财务会计制度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计算机记账应前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核算软件说明书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建立会计电算化系统应符合国家关规定正确完整核算收入者
       第二十五条 扣缴义务应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扣缴义务发生日起10日代扣代收税种分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第二十六条 纳税扣缴义务会计制度健全够通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收入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计算机输出完整书面会计记录视会计账簿
       纳税扣缴义务会计制度健全通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收入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应建立总账纳税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关账簿
       第二十七条 账簿会计证报表应中文民族治方时通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时种外国文字
       第二十八条 纳税应税务机关求安装税控装置税务机关规定报送关数资料
       税控装置推广应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第二十九条 账簿记账证报表完税证发票出口证关涉税资料应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证报表完税证发票出口证关涉税资料应保存10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
       第四章 纳税申报
       第三十条 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纳税行申报纳税制度税务机关批准纳税扣缴义务采取邮寄数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数电文方式指税务机关确定电话语音电子数交换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
       第三十条 纳税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应统纳税申报专信封邮政部门收作申报邮寄申报寄出邮戳日期实际申报日期
       纳税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应税务机关规定期限求保存关资料定期书面报送税务机关
       第三十二条 纳税纳税期没应纳税款应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享受减税免税遇减税免税期间应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第三十三条 纳税扣缴义务纳税申报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扣项目标准适税率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税额应减免税项目税额应纳税额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第三十四条 纳税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实填写纳税申报表根情况相应报送列关证件资料


       ()财务会计报表说明材料
       (二)纳税关合协议书证
       (三)税控装置电子报税资料
       (四)外出营活动税收理证明异完税证
       (五)境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关证明文件
       (六)税务机关规定应报送关证件资料
       第三十五条 扣缴义务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合法证税务机关规定关证件资料
       第三十六条 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纳税实行简易申报简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第三十七条 纳税扣缴义务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困难需延期应规定期限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税务机关核准核准期限办理
       纳税扣缴义务抗力期办理纳税申报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延期办理应抗力情形消立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查明事实予核准
       第五章 税款征收
       第三十八条 税务机关应加强税款征收理建立健全责制度
       税务机关根保证国家税款时足额入库方便纳税降低税收成原确定税款征收方式
       税务机关应加强纳税出口退税理具体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会国务院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九条 税务机关应种税收税款滞纳金罚款国家规定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时缴入国库税务机关占压挪截留缴入国库外者国家规定税款账户外账户
       已缴入国库税款滞纳金罚款单位擅变更预算科目预算级次
       第四十条 税务机关应根方便快捷安全原积极推广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方式缴纳税款
       第四十条 纳税列情形属税收征法第三十条称特殊困难
       ()抗力导致纳税发生较损失正常生产营活动受较影响
       (二)期货币资金扣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足缴纳税款
       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方税务局参税收征法第三十条第二款批准权限审批纳税延期缴纳税款
       第四十二条 纳税需延期缴纳税款应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报送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银行存款账户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求提供支出预算


       税务机关应收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日起20日作出批准者予批准决定予批准缴纳税款期限届满日起加收滞纳金
       第四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者法定审批机关批准减税免税纳税应持关文件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减税免税期满应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
       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纳税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应发生变化日起15日税务机关报告符合减税免税条件应法履行纳税义务未法纳税税务机关应予追缴
       第四十四条 税务机关根利税收控方便纳税原国家关规定委托关单位员代征零星分散异缴纳税收发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员代征证书求税务机关名义法征收税款纳税拒绝纳税拒绝受托代征单位员应时报告税务机关
       第四十五条 税收征法第三十四条称完税证指种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扣(收)税证完税证明
       未税务机关指定单位印制完税证完税证转倒卖变造者伪造
       完税证式样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四十六条 税务机关收税款应纳税开具完税证纳税通银行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委托银行开具完税证
       第四十七条 纳税税收征法第三十五条者第三十七条列情形税务机关权采列种方法核定应纳税额
       ()参类行业者类似行业中营规模收入水相纳税税负水核定
       (二)营业收入者成加合理费利润方法核定
       (三)耗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者测算核定
       (四)合理方法核定
       采前款列种方法足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时采两种方法核定
       纳税税务机关采取条规定方法核定应纳税额异议应提供相关证税务机关认定调整应纳税额
       第四十八条 税务机关负责纳税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纳税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四十九条 承包者承租独立生产营权财务独立核算定期发包者出租缴承包费者租金承包者承租应生产营收入纳税接受税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
       发包者出租应发包者出租日起30日承包者承租关情况税务机关报告发包者出租报告发包者出租承包者承租承担纳税连带责


       第五十条 纳税解散撤销破产情形清算前应税务机关报告未结清税款税务机关参加清算
       第五十条 税收征法第三十六条称关联企业指列关系公司企业济组织
       ()资金营购销等方面存直接者间接拥者控制关系
       (二)直接者间接第三者拥者控制
       (三)利益具相关联关系
       纳税义务关联企业间业务税务机关提供关价格费标准等资料具体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五十二条 税收征法第三十六条称独立企业间业务指没关联关系企业间公成交价格营业常规进行业务
       第五十三条 纳税税务机关提出关联企业间业务定价原计算方法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纳税预先约定关定价事项监督纳税执行
       第五十四条 纳税关联企业间业务列情形税务机关调整应纳税额
       ()购销业务未独立企业间业务作价
       (二)融通资金支付者收取利息超者低没关联关系企业间意数额者利率超者低类业务正常利率
       (三)提供劳务未独立企业间业务收取者支付劳务费
       (四)转财产提供财产权等业务未独立企业间业务作价者收取支付费
       (五)未独立企业间业务作价情形
       第五十五条 纳税细第五十四条列情形税务机关列方法调整计税收入额者额
       ()独立企业间进行相者类似业务活动价格
       (二)销售关联关系第三者价格应取收入利润水
       (三)成加合理费利润
       (四)合理方法
       第五十六条 纳税关联企业未独立企业间业务支付价款费税务机关该业务发生纳税年度起3年进行调整特殊情况该业务发生纳税年度起10年进行调整
       第五十七条 税收征法第三十七条称未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生产营纳税包括外县(市)事生产营未营业税务机关报验登记纳税
       第五十八条 税务机关税收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扣押纳税商品货物纳税应扣押日起15日缴纳税款
       扣押鲜活易腐烂变质者易失效商品货物税务机关根扣押物品保质期缩短前款规定扣押期限


       第五十九条 税收征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称财产包括纳税房产现金价证券等动产动产
       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者处外住房属税收征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称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住房品
       税务机关单价5000元生活品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第六十条 税收征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称扶养家属指纳税居住生活配偶直系亲属生活源纳税扶养亲属
       第六十条 税收征法第三十八条第八十八条称担保包括税务机关认纳税保证纳税提供纳税保证纳税者第三未设置者未全部设置担保物权财产提供担保
       纳税保证指中国境具纳税担保力然法者济组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没担保资格单位作纳税担保
       第六十二条 纳税担保意纳税提供纳税担保应填写纳税担保书写明担保象担保范围担保期限担保责关事项担保书须纳税纳税担保签字盖章税务机关意方效
       纳税者第三财产提供纳税担保应填写财产清单写明财产价值关事项纳税担保财产清单须纳税第三签字盖章税务机关确认方效
       第六十三条 税务机关执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者财产时应两名税务员执行通知执行执行然应通知执行者成年家属场执行法者组织应通知法定代表者负责场拒场影响执行
       第六十四条 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扣押查封价值相应纳税款商品货物者财产时参类商品市场价出厂价者评估价估算
       税务机关前款方法确定应扣押查封商品货物者财产价值时应包括滞纳金扣押查封保拍卖变卖发生费
       第六十五条 价值超应纳税额分割商品货物者财产税务机关纳税扣缴义务者纳税担保供强制执行财产情况整体扣押查封拍卖拍卖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扣押查封保拍卖等费
       第六十六条 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实施扣押查封时产权证件动产者动产税务机关责令事产权证件交税务机关保时关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关机关扣押查封期间办理该动产者动产户手续
       第六十七条 查封商品货物者财产税务机关指令执行负责保保责执行承担


       继续查封财产会减少价值税务机关允许执行继续执行保者错造成损失执行承担
       第六十八条 纳税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应收税款者银行转回完税证日起1日解税收保全
       第六十九条 税务机关扣押查封商品货物者财产变价抵缴税款时应交法成立拍卖机构拍卖法委托拍卖者适拍卖交商业企业代销售责令纳税限期处理法委托商业企业销售纳税法处理税务机关变价处理具体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国家禁止买卖商品应交关单位国家规定价格收购
       拍卖者变卖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扣押查封保拍卖变卖等费剩余部分应3日退执行
       第七十条 税收征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称损失指税务机关责纳税扣缴义务者纳税担保合法利益遭受直接损失
       第七十条 税收征法称金融机构指信托投资公司信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中国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理委员会等批准设立金融机构
       第七十二条 税收征法称存款包括独资企业投资合伙企业合伙体工商户储蓄存款股东资金账户中资金等
       第七十三条 事生产营纳税扣缴义务未规定期限缴纳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未规定期限缴纳担保税款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者解缴税款长期限超15日
       第七十四条 欠缴税款纳税者法定代表出境前未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者提供纳税担保税务机关通知出入境理机关阻止出境阻止出境具体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会公安部制定
       第七十五条 税收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加收滞纳金起止时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者税务机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纳税扣缴义务实际缴纳者解缴税款日止
       第七十六条 县级级税务机关应纳税欠税情况办税场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定期公告
       纳税欠缴税款情况实行定期公告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七十七条 税收征法第四十九条称欠缴税款数额较指欠缴税款5万元
       第七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缴税款应发现日起10日办理退手续纳税发现缴税款求退税务机关应接纳税退申请日起30日查实办理退手续
       税收征法第五十条规定加算银行期存款利息缴税款退税包括法预缴税款形成结算退税出口退税种减免退税
       退税利息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天中国民银行规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第七十九条 纳税应退税款欠缴税款税务机关应退税款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余额退纳税
       第八十条 税收征法第五十二条称税务机关责指税务机关适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者执法行违法
       第八十条 税收征法第五十二条称纳税扣缴义务计算错误等失误指非观意计算公式运错误明显笔误
       第八十二条 税收征法第五十二条称特殊情况指纳税者扣缴义务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者少缴未扣者少扣未收者少收税款累计数额10万元
       第八十三条 税收征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补缴追征税款滞纳金期限纳税扣缴义务应缴未缴者少缴税款日起计算
       第八十四条 审计机关财政机关法进行审计检查时税务机关税收违法行作出决定税务机关应执行发现审计检查单位税收违法行审计检查单位达决定意见书责成审计检查单位税务机关缴纳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税务机关应根关机关决定意见书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收税款滞纳金国家规定税收征收理范围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税务机关应收审计机关财政机关决定意见书日起30日执行情况书面回复审计机关财政机关
       关机关履行职责程中发现税款滞纳金行征收入库者款项名义行处理占压
       第六章 税务检查
       第八十五条 税务机关应建立科学检查制度统筹安排检查工作严格控制纳税扣缴义务检查次数
       税务机关应制定合理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负责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员职责应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规范选案程序检查行
       税务检查工作具体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八十六条 税务机关行税收征法第五十四条第()项职权时纳税扣缴义务业务场进行必时县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纳税扣缴义务前会计年度账簿记账证报表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税务机关必须纳税扣缴义务开付清单3月完整退特殊情况设区市治州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纳税扣缴义务年账簿记账证报表关资料调回检查税务机关必须30日退
       第八十七条 税务机关行税收征法第五十四条第(六)项职权时应指定专负责全国统格式检查存款账户许证明进行责检查保守秘密
       检查存款账户许证明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税务机关查询容包括纳税存款账户余额资金情况
       第八十八条 税收征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期限般超6月重案件需延长应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第八十九条 税务机关税务员应税收征法细规定行税务检查职权
       税务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出示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通知书纳税扣缴义务事权拒绝检查税务机关集贸市场集中营业户进行检查时统税务检查通知书
       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通知书式样理具体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七章 法律责
       第九十条 纳税未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者换证手续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处2000元1万元罚款
       第九十条 非法印制转倒卖变造者伪造完税证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处1万元5万元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九十二条 银行金融机构未税收征法规定事生产营纳税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者未规定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事生产营纳税账户账号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处2万元5万元罚款
       第九十三条 纳税扣缴义务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者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税务机关没收违法外处未缴少缴者骗取税款1倍罚款
       第九十四条 纳税拒绝代扣代收税款扣缴义务应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直接纳税追缴税款滞纳金纳税拒缴纳税收征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执行
       第九十五条 税务机关税收征法第五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分支机构检查纳税关情况时关单位拒绝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处1万元5万元罚款
       第九十六条 纳税扣缴义务列情形税收征法第七十条规定处罚
       ()提供虚假资料实反映情况者拒绝提供关资料
       (二)拒绝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相复制案件关情况资料
       (三)检查期间纳税扣缴义务转移隐匿销毁关资料
       (四)法接受税务检查情形
       第九十七条 税务员私分扣押查封商品货物者财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尚构成犯罪法予行政处分
       第九十八条 税务代理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未缴者少缴税款纳税缴纳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税务代理处纳税未缴者少缴税款503倍罚款


       第九十九条 税务机关纳税扣缴义务事处罚款者没收违法时应开付罚没证未开付罚没证纳税扣缴义务事权拒绝付
       第百条 税收征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争议指纳税扣缴义务纳税担保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体征税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适税率计税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点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异议发生争议
       第八章 文书送达
       第百零条 税务机关送达税务文书应直接送交受送达
       受送达公民应直接签收交住成年家属签收
       受送达法者组织应法法定代表组织负责者该法组织财务负责负责收件签收受送达代理送交代理签收
       第百零二条 送达税务文书应送达回证受送达者细规定签收送达回证记明收日期签名者盖章送达
       第百零三条 受送达者细规定签收拒绝签收税务文书送达应送达回证记明拒收理日期送达见证签名者盖章税务文书留受送达处视送达
       第百零四条 直接送达税务文书困难委托关机关者单位代送达者邮寄送达
       第百零五条 直接者委托送达税务文书签收者见证送达回证签收者注明收件日期送达日期邮寄送达挂号函件回执注明收件日期送达日期视已送达
       第百零六条 列情形税务机关公告送达税务文书公告日起满30日视送达
       ()送达事项受送达众
       (二)采章规定送达方式法送达
       第百零七条 税务文书格式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细称税务文书包括
       ()税务事项通知书
       (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三)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
       (四)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
       (五)税务检查通知书
       (六)税务处理决定书
       (七)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八)行政复议决定书
       (九)税务文书


       第九章 附 
       第百零八条 税收征法细称日届满均含数
       第百零九条 税收征法细规定期限日法定休假日休假日期满次日期限日期限连续3日法定休假日休假日天数延
       第百十条 税收征法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代扣代收手续费纳入预算理税务机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付扣缴义务
       第百十条 纳税扣缴义务委托税务代理代办理税务事宜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百十二条 耕占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征收理国务院关规定执行
       第百十三条 细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1993年8月4日国务院发布中华民国税收征收理法实施细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贯彻实施中华民国税收征收理法
    关问题通知
    国税发[2001]54号

       九届全国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2001年4月28日通中华民国税收征收理法(修正案)(简称新征法)2001年5月1日起施行新征法修订颁布实施加强税收征规范税收征收缴纳行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合法权益促进济社会发展进步推进法治税具十分重意义级税务机关认真学领会新征法精神实质严格新征法规定贯彻实施法行政
       根新征法规定2001年5月1日起税收征收理新征法规定执行2001年5月1日发生税收征纳行相关权利义务法律责统新征法规定执行新征法实施前颁布税收法律新征法规定适新征法规定
       现适新征法原征法问题明确
       税收违法行应倍数进行税收行政处罚(新征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违法行完全发生2001年4月30日前适五倍罚款规定违法行发生2001年4月30日前发生2001年5月1日分计算违法税款数额分五倍百分五十者倍五倍罚款规定执行
       税收违法行新征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九条规定应予行政处罚行延续2001年5月1日发生2001年5月1日缴少缴税款者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行处罚款


       二纳税扣缴义务事违反税收理等方面税收违法行(新征法第六十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款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延续2001年5月1日新征法规定处理
       三应予行政处罚税收违法行发生1996年9月30日前原征法规定执行发生2001年4月30日前行政处罚法规定执行发生2001年5月1日新征法规定执行(新征法第八十六条)
       四滞纳金分两段计征(新征法第三十二条)2001年4月30日前千分二计算2001年5月1日起万分五计算累计征收
       五关计退利息(新征法第五十条)纳税缴税款退时2001年5月1日起民银行规定期活期存款利率计退利息新征法第五十条纳税超应纳税额缴纳税款退包括预缴税款退出口退税政策性税收优惠先征退等情形
       六税款滞纳金税收罚款征收入库款项先序(新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三条)新征法规定执行
       七新征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九条等条款涉税务文书总局日发统格式国家税务总局未发文重新明确前暂时制订类税务文书
       新征法中关税务理等方面规定具体操作征法实施细总局具体办法公布陆续落实
       贯彻实施新征法程中遇问题应时报总局
       通知请遵执行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关惩治偷税抗税犯罪补充规定
    国席令[1992]第61号


       惩治偷税抗税犯罪行刑法作补充规定
       纳税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销毁账簿记账证账簿列支出者列少列收入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手段缴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百分十偷税数额万元者偷税税务机关予二次行政处罚偷税处三年期徒刑者拘役处偷税数额五倍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百分三十偷税数额十万元处三年七年期徒刑处偷税数额五倍罚金
       扣缴义务采取前款列手段缴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百分十数额万元前款规定处罚
       次犯前两款规定违法行未处罚累计数额计算
       二纳税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者隐匿财产手段致税务机关法追缴欠缴税款数额万元满十万元处三年期徒刑者拘役处欠缴税款五倍罚金数额十万元处三年七年期徒刑处欠缴税款五倍罚金
       三企业事业单位犯第条第二条罪第条第二条规定判处罚金负直接责员直接责员处三年期徒刑者拘役
       四纳税税务员行贿缴者少缴应纳税款行贿罪追究刑事责处缴者少缴税款五倍罚金
       五企业事业单位采取生产者营商品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万元处骗取税款五倍罚金负直接责员直接责员处三年期徒刑者拘役
       前款规定外单位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诈骗罪追究刑事责处骗取税款五倍罚金单位犯款罪处罚金外负直接责员直接责员诈骗罪追究刑事责
       六暴力威胁方法拒缴纳税款抗税处三年期徒刑者拘役处拒缴税款五倍罚金情节严重处三年七年期徒刑处拒缴税款五倍罚金
       暴力方法抗税致重伤者死亡伤害罪杀罪重处罚前款规定处罚金
       七犯规定罪税务机关追缴缴少缴欠缴拒缴者骗取税款法免予刑事处罚税务机关追缴缴少缴欠缴拒缴者骗取税款外处缴少缴欠缴拒缴者骗取税款五倍罚款
       八规定九九三年月日起施行


    税务登记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7号
      税务登记理办法已2003年11月20日第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现予公布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  
       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第章 总

       第条 规范税务登记理加强税源监控根中华民国税收征收理法(简称税收征法)中华民国税收征收理法实施细(简称实施细)规定制定办法
       第二条 企业企业外设立分支机构事生产营场体工商户事生产营事业单位均应税收征法实施细办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前款规定外纳税国家机关固定生产营场流动性农村商贩外应税收征法实施细办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扣缴税款义务扣缴义务(国家机关外)应税收征法实施细办法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第三条 县(含级)国家税务局(分局)方税务局(分局)税务登记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关事项
       第四条 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副时税务登记证副
    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包括扣缴税款登记证副
       第五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方税务局(分局)国务院规定税收征收理范围实施属理采取联合登记分登记方式办理税务登记条件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方税务局(分局)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原办理税务登记
       国家税务局(分局)方税务局(分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应纳税核发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方税务局(分局)印章税务登记证
       第六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方税务局(分局)间纳税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级国家税务局方税务局协商解决
       第七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方税务局(分局)执行统税务登记代码税务登记代码省级国家税务局方税务局联合编制统发执行
       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纳税税务登记代码:区域码+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设定组织机构代码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事生产营外籍港澳台员税务登记代码:区域码+相应效证件(护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陆通行证等)号码


       第八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方税务局(分局)应定期相互通报税务登记情况相互时提供纳税登记信息加强税务登记理
       第九条 纳税办理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开立银行帐户
       (二)领购发票
       纳税办理税务事项时应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办理手续
       第二章 设立登记
       第十条 企业企业外设立分支机构事生产营场体工商户事生产营事业单位(统称事生产营纳税)生产营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事生产营纳税领取工商营业执(含时工商营业执)应领取工商营业执日起30日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副(纳税领取时工商营业执税务机关核发时税务登记证副)
       (二)事生产营纳税未办理工商营业执关部门批准设立应关部门批准设立日起30日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副
       (三)事生产营纳税未办理工商营业执未关部门批准设立应纳税义务发生日起30日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时税务登记证副
       (四)独立生产营权财务独立核算定期发包者出租交承包费租金承包承租应承包承租合签订日起30日承包承租业务发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时税务登记证副
       (五)事生产营纳税外出营县(市)实际营提供劳务日起连续12月累计超180天应期满日起30日生产营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时税务登记证副
       (六)境外企业中国境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提供劳务应项目合协议签订日起30日项目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时税务登记证副
       第十条 办法第十条规定外纳税国家机关固定生产营场流动性农村商贩外均应纳税义务发生日起30日纳税义务发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副
       第十二条 税务机关纳税税务登记点发生争议级税务机关指定辖国家税务局(分局)方税务局(分局)间纳税税务登记发生争议办法第六条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纳税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根情况税务机关实提供证件资料:


       ()工商营业执核准执业证件
       (二)关合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负责业居民身份证护者合法证件
       需提供关证件资料省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四条 纳税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容包括: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者业姓名居民身份证护者合法证件号码
       (二)住营点
       (三)登记类型
       (四)核算方式
       (五)生产营方式
       (六)生产营范围
       (七)注册资金(资)投资总额
       (八)生产营期限
       (九)财务负责联系电话
       (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关事项
       第十五条 纳税提交证件资料齐全税务登记表填写容符合规定税务机关应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提交证件资料齐全税务登记表填写容符合规定税务机关应场通知补正重新填报纳税提交证件资料明显疑点税务机关应进行实调查核实予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第十六条 税务登记证件容包括:纳税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负责生产营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营范围(营兼营)发证日期证件效期等
       第十七条 已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应扣缴义务发生日起30日税务登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税务登记证件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应扣缴义务发生日起30日机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核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第三章 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纳税税务登记容发生变化应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九条 纳税已工商行政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应工商行政理机关变更登记日起30日原税务登记机关实提供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工商登记变更表工商营业执
       (二)纳税变更登记容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登记表等)
       (四)关资料
       第二十条 纳税规定需工商行政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者变更登记容工商登记容关应税务登记容实际发生变化日起30日者关机关批准者宣布变更日起30日持列证件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 纳税变更登记容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税务登记表等)
       (三)关资料
       第二十条 纳税提交关变更登记证件资料齐全应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税务机关应予受理符合规定税务机关应通知补正
       第二十二条 税务机关应受理日起30日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证中容发生变更税务机关变更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税务登记表容发生变更税务登记证中容未发生变更税务机关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第四章 停业复业登记
       第二十三条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体工商户需停业应停业前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停业期限超年
       第二十四条 纳税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停业期限停业前纳税情况发票领存情况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税务登记证件副发票领购簿未完发票税务证件
       第二十五条 纳税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应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第二十六条 纳税应恢复生产营前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启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停业前领购发票
       第二十七条 纳税停业期满时恢复生产营应停业期满前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
       第五章 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 纳税发生解散破产撤销情形法终止纳税义务应工商行政理机关者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关证件资料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规定需工商行政理机关者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应关机关批准者宣告终止日起15日持关证件资料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工商行政理机关吊销营业执者机关予撤销登记应营业执吊销者撤销登记日起15日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十九条 纳税住营点变动涉改变税务登记机关应工商行政理机关者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者住营点变动前持关证件资料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日起30日迁达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三十条 境外企业中国境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提供劳务应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持关证件资料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三十条 纳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资料结清应纳税款退(免)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证件税务机关核准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第六章 外出营报验登记
       第三十二条 纳税外县(市)时事生产营活动应外出生产营前持税务登记证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营活动税收理证明(简称外证)
       第三十三条 税务机关证原核发外证外证效期限般30日长超180天
       第三十四条 纳税应外证注明进行生产营前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提交列证件资料:
       ()税务登记证件副
       (二)外证
       纳税外证注明销售货物提交证件资料外应实填写外出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
       第三十五条 纳税外出营活动结束应营税务机关填报外出营活动情况申报表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第三十六条 纳税应外证效期届满10日持外证回原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办理外证缴销手续
       第七章 证理
       第三十七条 税务机关应加强税务登记证件理采取实调查门验证等方法者结合税务部门工商部门间国家税务局(分局)方税务局(分局)间信息交换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理
       第三十八条 税务登记证式样改变需统换发税务登记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三十九条 纳税扣缴义务遗失税务登记证件应遗失税务登记证件日起15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纳税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效期发证机关名称税务机关认报刊作遗失声明报刊刊登遗失声明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第八章 非正常户处理
       第四十条 办理税务登记纳税未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改正税务机关应派员实检查查落法强制履行纳税义务检查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档案税务机关暂停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发票
       第四十条 纳税列入非正常户超三月税务机关宣布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应纳税款追征税收征法实施细规定执行
       第九章 法律责
       第四十二条 纳税未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者注销登记税务机关应发现日起3日责令限期改正税收征法第六十条第款规定处罚
    纳税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发现日起3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改正税收征法第六十条第款第二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纳税未规定税务登记证件者转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税收征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 纳税通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处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处2000元10000元罚款纳税涉嫌违法行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五条 扣缴义务未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应发现日起3日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罚款
       第四十六条 纳税扣缴义务违反办法规定拒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收缴发票者停止发售发票
       第四十七条 税务员徇私舞弊者玩忽职守违反办法规定纳税办理税务登记相关手续者滥职权意刁难纳税扣缴义务调离工作岗位法予行政处分
       第十章 附
       第四十八条 办法涉标识戳记文书式样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四十九条 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省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方税务局根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条 办法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华民国发票理办法
    财政部令[1993]第6号

       第章 总  
       第条 加强发票理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济秩序根中华民国税收征收理法制定办法
       第二条 中华民国境印制领购开具取保发票单位(简称印制发票单位)必须遵守办法
       第三条 办法称发票指购销商品提供者接受服务事营活动中开具收取收付款证
       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统负责全国发票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省治区直辖市分局省治区直辖市方税务局(统称省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职责做行政区域发票理工作
       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理公安等关部门职责范围配合税务机关做发票理工作
       第五条 发票种类联次容范围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六条 违反发票理法规行单位举报税务机关应检举保密酌情予奖励
       第二章 发票印制
       第七条 发票省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企业印制增值税专发票国家税务总局统印制禁止私印伪造变造发票


       第八条 发票防伪专品国家税务总局指定企业生产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品
       第九条 省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发票印制实行统理原严格审查印制发票企业资格指定印制发票企业发发票准印证
       第十条 发票应套印全国统发票监制章全国统发票监制章式样发票版面印刷求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发票监制章省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发票实行定期换版制度
       第十条 印制发票企业税务机关统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理制度保措施
       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品理实行专负责制度
       第十二条 印制发票企业应税务机关批准式样数量印制发票
       第十三条 发票应中文印制民族治方发票加印种通民族文字实际需时中外两种文字印制
       第十四条 省治区直辖市单位发票增值税专发票外应省治区直辖市范围印制确必外省治区直辖市印制应省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省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意印制省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印制发票企业印制
       禁止境外印制发票
       第三章 发票领购
       第十五条 法办理税务登记单位领取税务登记证件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第十六条 申请领购发票单位应提出购票申请提供办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者关证明财务印章者发票专章印模税务机关审核发发票领购簿
       领购发票单位应发票领购簿核准种类数量购票方式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第十七条 需时发票单位直接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第十八条 时省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外事营活动单位者应税务机关证明营税务机关申请领购营发票
       时省治区直辖市跨市县事营活动领购发票办法省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
       第十九条 税务机关外省治区直辖市辖区事时营活动单位申请领购发票求提供保证者根领购发票票面限额数量交纳超1万元保证金限期缴销发票
       期缴销发票解保证担保义务者退保证金未期缴销发票保证者保证金承担法律责


       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开具收
       第四章 发票开具保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事营活动单位外发生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付款方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单位事生产营活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事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收款方取发票取发票时求变更品名金额
       第二十二条 符合规定发票作财务报销证单位权拒收
       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规定时限序逐栏全部联次次性实开具加盖单位财务印章者发票专章
       第二十四条 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税务机关批准税务机关统监制机外发票开具存根联应序号装订成册
       第二十五条 单位转转代开发票未税务机关批准拆发票行扩专业发票范围
       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品
       第二十六条 发票限领购单位省治区直辖市开具
       省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办法
       第二十七条 单位未批准跨规定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单位应建立发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定期税务机关报告发票情况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单位应办理变更者注销税务登记时办理发票发票领购簿变更缴销手续
       第三十条 开具发票单位应税务机关规定存放保发票擅损毁已开具发票存根联发票登记簿应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税务机关查验销毁
       第五章 发票检查
       第三十条 税务机关发票理中权进行列检查
       ()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保发票情况
       (二)调出发票查验
       (三)查阅复制发票关证资料
       (四)事方询问发票关问题情况
       (五)查处发票案件时案件关情况资料记录录音录复制
       第三十二条 印制发票单位必须接受税务机关法检查实反映情况提供关资料拒绝隐瞒
       税务员进行检查时应出示税务检查证


       第三十三条 税务机关需已开具发票调出查验时应查验单位开具发票换票证发票换票证调出查验发票等效力调出查验发票单位拒绝接受
       税务机关需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开具收查问题应时发
       第三十四条 单位中国境外取纳税关发票者证税务机关纳税审查时疑义求提供境外公证机构者注册会计师确认证明税务机关审核认方作计账核算证
       第三十五条 税务机关发票检查中需核发票存根联发票联填写情况时持发票者发票存根联单位发出发票填写情况核卡关单位应实填写期报回
       第六章 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发票理法规行包括
       ()未规定印制发票者生产发票防伪专品
       (二)未规定领购发票
       (三)未规定开具发票
       (四)未规定取发票
       (五)未规定保发票
       (六)未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前款列行单位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处1万元罚款前款列两种者两种行分处罚
       第三十七条 非法携带邮寄运输者存放空白发票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处1万元罚款
       第三十八条 私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品税务机关法予查封扣押者销毁没收非法作案工具处1万元5万元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三十九条 违反发票理法规导致单位者未缴少缴者骗取税款税务机关没收非法处未缴少缴者骗取税款倍罚款
       第四十条 事税务机关处罚决定服法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者民法院起诉逾期申请复议民法院起诉履行作出处罚决定税务机关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条 税务员利职权便意刁难印制发票单位者违反发票理法规行国家关规定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七章 附  
       第四十二条 国金融邮电铁路民航空公路水运输等单位专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者国家税务总局省治区直辖市分局批准国务院关部门者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关部门行理


       第四十三条 国家根济发展税收征收理需提倡计税收款机具体办法行制定
       第四十四条 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实施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四十五条 办法发布日起施行财政部1986年发布全国发票理暂行办法原国家税务局1991年发布关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发票理暂行规定时废止


    中华民国发票理办法实施细
    国税发[1993]157号

       第章 总  
       第条 根中华民国发票理办法(简称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制定实施细
       第二条 全国统发票监制章税务机关理发票法定标志形状规格容印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省治区直辖市税务分局省治区直辖市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省治区直辖市税务分局省治区直辖市方税务局统称省级税务机关)职责批准外发票均应套印全国统发票监制章
       第三条 发票种类划分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四条 发票基联次三联第联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第二联发票联收执方作付款收款原始证第三联记账联开票方作记账原始证增值税专发票基联次应包括抵扣联收执方作抵扣税款证
       增值税专发票外县(市)税务机关根需适增减联次确定途
       第五条 发票基容包括发票名称字轨号码联次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商品名称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写金额开票开票日期开票单位()名称(章)等
       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款发票容应包括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种税率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额


       增值税专发票应包括购货址购货税务登记号增值税税率税额供货方名称址税务登记号
       第六条 全国范围统式样发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省治区直辖市范围统式样发票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条说发票式样包括发票属种类联途具体容版面排列规格范围等
       第七条 固定生产营场财务发票理制度健全发票量较单位申请印制印单位名称发票统发票式样满足业务需行设计单位发票式样均须报县(市)税务机关批准中增值税专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定
       第二章 发票印制
       第八条 办法第七条称增值税专发票国家税务总局统印制指国家税务总局指定企业统印制
       第九条 印制发票企业生产发票防伪专品企业应具备条件
       ()设备技术水满足印制发票生产发票防伪专品需
       (二)够税务机关求保证供应
       (三)企业理规范严格质量监督制度
       (四)专门车间生产专仓库保专负责理
       (五)严格遵守发票印制发票防伪专品生产理规定
       第十条 发票准印证发票防伪专品准产证国家税务总局统制发
       税务机关应定期印制发票企业生产发票防伪专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符合条件应取消印制发票生产发票防伪专品资格
       第十条 印制发票企业生产发票防伪专品企业应建立制度
       ()生产责制度
       (二)保密制度
       (三)质量检验制度
       (四)保制度
       (五)关制度
       第十二条 发票印制发票防伪专品生产前税务机关应达发票印制发票防伪专品生产通知书指定印制生产企业必须求印制生产
       发票印制通知书应载明印制发票企业名称票单位名称发票名称种类联次规格印色印制数量起止号码交货时间点等容
       发票防伪专品生产通知书应载明生产发票防伪专品企业名称发票防伪专品名称技术指标质量求年计划产量等容
       第十三条 印制发票企业生产发票防伪专品企业印制生产完毕成品印制发票企业购进发票防伪专品应规定验收专库妥善保丢失次品废品应报税务机关批准集中销毁


       第十四条 定期换版具体时间容求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三章 发票领购
       第十五条 法需办理税务登记单位需领购发票办法关规定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第十六条 申请领购增值税专发票单位提供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证明时应提供加盖增值税般纳税确认专章税务登记证(副)非增值税纳税根增值税关规定确认增值税规模纳税领购增值税专发票
       第十七条 办法第十六条称税务登记证件指税务登记证(正副)注册税务登记证(正副)
       第十八条 办法第十六条称购票申请应载明单位名称属行业济类型需发票种类名称数量等容加盖单位公章办印章
       第十九条 办法第十六条称办身份证明指办居民身份证护工作证证明办身份证件
       第二十条 办法第十六条称财务印章指单位财务专章财务印章
       第二十条 办法第十六条称发票专章指没(者便)财务印章单位体工商户税务机关统规定刻制领购开具发票时加盖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章字样印章发票专章式样办法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二十二条 税务机关票单位提供财务印章发票专章印模应留存备查
       第二十三条 办法第十六条称发票领购簿容应包括票单位名称属行业济类型购票方式核准购票种类发票名称领购日期准购数量起止号码违章记录领购签字(盖章)核发税务机关(章)等容
       第二十四条 办法第十六条称购票方式指批量供应交旧购新者验旧购新等方式
       第二十五条 税务机关发售发票时应核准收费标准收取工理费购票单位开具收工理费应专款专挪作省级税务机关应制定具体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需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单位均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者营活动书面证明
       税法规定应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应开具发票时征税
       第二十七条 办法第十九条称保证指中国境具担保力公民法者济组织国家机关作保证
       保证意领购发票单位提供担保应填写担保书担保书容包括担保象范围期限责关事项
       担保书须购票保证税务机关签字盖章方效
       第二十八条 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称保证者保证金承担法律责指责令保证缴纳罚款者保证金缴纳罚款


       第二十九条 提供保证者交纳保证金具体范围省治区直辖市跨市县事时营活动提供保证者交纳保证金办法省级税务机关规定
       第四章 发票开具保
       第三十条 办法第二十条特殊情况付款方收款方开具发票指收购单位扣缴义务支付款项时开具发票
       第三十条 消费者零售额商品者提供零星服务否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三十二条 办法第二十二条称符合规定发票指开具取发票应未税务机关监制填写项目齐全容真实字迹清楚没加盖财务印章发票专章伪造作废符合税务机关规定发票
       第三十三条 填开发票单位必须发生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营业务律准开具发票
       第三十四条 开具发票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必须收回原发票注明作废字样取方效证明发生销售折收回原发票注明作废字样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第三十五条 单位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号码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次复写印容完全致发票联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者发票专章
       第三十六条 开具发票应中文民族治方时通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时种外国文字
       第三十七条 办法第二十四条机外发票指税务机关批准指定印制发票企业印制供计算机开具发票
       第三十八条 根税收理需须跨省治区直辖市开具发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省际毗邻市县间否允许跨省治区直辖市开具发票关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三十九条 办法第二十七条称规定区域包括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省级税务机关规定区域
       第四十条 办法第二十八条称发票登记簿式样办法发票情况报告形式期限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四十条 发票单位应妥善保发票丢失发票丢失应丢失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报刊电视等传播媒介公告声明作废
       第五章 发票检查
       第四十二条 办法第三十三条称发票换票证仅限县(市)范围需调出外县(市)发票查验时应该县(市)税务机关联系发票换票证
       第四十三条 发票真伪税务机关鉴定
       第四十四条 收执发票保发票存根联单位接税务机关发票填写情况核卡应十五日填写关情况报回发票填写情况核卡式样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六章 罚  
       第四十五条 税务机关违反发票理法规行进行处罚应处理决定书面通知事违反发票理法规案件应立案查处
       违反发票理法规行政处罚县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额没收非法款额1000税务行决定
       第四十六条 列行属未规定印制发票生产发票防伪专品行
       ()未省级税务机关指定企业私印制发票
       (二)未国家税务总局指定企业私生产发票防伪专品私印制增值税专发票
       (三)伪造私刻发票监制章伪造私造发票防伪专品
       (四)印制发票企业未发票印制通知书印制发票生产发票防伪专品企业未发票防伪专品生产通知书生产防伪专品
       (五)转转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品
       (六)印制发票生产发票防伪专品企业未规定销毁废(次)品造成流失
       (七)票单位私印制发票
       (八)未税务机关规定制定印制发票生产发票防伪专品理制度
       (九)未规定印制发票生产发票防伪专品行
       第四十七条 列行属未规定领购发票行
       ()税务机关外单位领购发票
       (二)私售倒买倒卖发票
       (三)贩运窝藏假发票
       (四)提供发票者发票
       (五)盗取()发票
       (六)未规定领购发票行
       第四十八条 列行属未规定开具发票行
       ()应开具未开具发票
       (二)单联填开联金额增值税销项税额等容致
       (三)填写项目齐全
       (四)涂改发票
       (五)转转代开发票
       (六)未批准拆发票
       (七)虚构营业务活动虚开发票
       (八)开具票物符发票
       (九)开具作废发票
       (十)未批准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
       (十)单白条代发票开具


       (十二)扩专业发票增值税专发票开具范围
       (十三)未规定报告发票情况
       (十四)未规定设置发票登记簿
       (十五)未规定开具发票行
       第四十九条 列行属未规定取发票行
       ()应取未取发票
       (二)取符合规定发票
       (三)取发票时求开票方行变更品名金额增值税税额
       (四)行填开发票入账
       (五)未规定取发票行
       第五十条 列行属未规定保发票行
       ()丢失发票
       (二)损(撕)毁发票
       (三)丢失擅销毁发票存根联发票登记簿
       (四)未规定缴销发票
       (五)印制发票企业生产发票防伪专品企业丢失发票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品等
       (六)未规定建立发票保制度
       (七)未规定保发票行
       第五十条 列行属未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行
       ()拒绝检查
       (二)隐瞒真实情况
       (三)刁难阻挠税务员进行检查
       (四)拒绝接受发票换票证
       (五)拒绝提供关资料
       (六)拒绝提供境外公证机构者注册会计师确认证明
       (七)拒绝接受关发票问题询问
       (八)未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行
       第五十二条 办法第三十七条称非法携带邮寄运输者存放空白发票包括税务机关监制空白发票伪造假空白发票
       第五十三条 办法第三十八条称倒买倒卖发票包括倒买倒卖发票发票防伪专品伪造假发票
       第五十四条 办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称没收非法指没收伪造非法印制生产买卖转代开实开具非法携带邮寄运输者存放发票发票监制章者发票防伪专品违反细规定行取收入
       第五十五条 违反发票理法规造成偷税中华民国税收征收理法处理


       违反发票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税务机关应书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六条 办法第四十条称法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者民法院起诉指中华民国税收征收理法规定期限程序申请复议者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  
       第五十七条 办法第四十二条专业发票指国金融保险企业存贷汇兑转账证保险证国邮政电信企业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国铁路民航空企业交通部门国公路水运输企业客票货票等
       述单位承包租赁非国单位营采取国民营形式专业发票述单位发票均应套印全国统发票监制章税务机关统理
       第五十八条 办法实施细称均含数
       第五十九条 办法实施前发生发票违法行时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处理
       第六十条 实施细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 实施细中华民国发票理办法施行日起施行部门原关规定办法实施细相抵触办法实施细执行


    增值税专发票规定(试行)
    国税发[1993]150号

       第条  增值税专发票(简称专发票)限增值税般纳税领购增值税规模纳税非增值税纳税
       第二条  般纳税列情形者领购专发票
       ()会计核算健全会计制度税务机关求准确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者
       (二)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述关增值税税务资料容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行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未改正者
       1私印制专发票
       2税务机关外单位买取专发票
       3专发票
       4提供专发票
       5未规定第五条求开具专发票


       6未规定保专发票
       7未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申报专发票购存情况
       8未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四)销售货物全部属免税项目者
       列情形般纳税已领购专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结存专发票
       第三条  规定第四条列情形外般纳税销售货物(包括视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根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规定应征收增值税非应税劳务(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购买方开具专发票
       第四条  列情形开具专发票
       ()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二)销售免税项目
       (三)销售报关出口货物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四)货物非应税项目
       (五)货物集体福利消费
       (六)货物偿赠送
       (七)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征收增值税外)转形资产销售动产
       规模纳税销售应税项目开具专发票
       第五条  专发票必须列求开具
       ()字迹清楚
       (二)涂改填写误应行开具专发票误填专发票注明误填作废四字专发票开具购货方索取成废票应填写误办理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实际收取金额相符
       (五)项目容正确误
       (六)全部联次次填开联容金额致
       (七)发票联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章发票专章
       (八)规定第六条规定时限开具专发票
       (九)开具伪造专发票
       (十)拆专发票
       (十)开具票样国家税务总局统制定票样相符合专发票
       开具专发票符合列求者作扣税证购买方权拒收
       第六条  专发票开具时限规定
       ()采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货物发出天
       (二)采交款提货结算方式收货款天
       (三)采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合约定收款日期天
       (四)货物交付代销收受托送交代销清单天
       (五)设两机构实行统核算纳税货物机构移送机构销售规定应征收增值税货物移送天


       (六)货物作投资提供单位体营者货物移送天
       (七)货物分配股东货物移送天
       般纳税必须规定时限开具专发票提前滞
       第七条  专发票基联次统规定四联联次必须规定途
       ()第联存根联销货方留存备查
       (二)第二联发票联购货方作付款记账证
       (三)第三联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证
       (四)第四联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记账证
       第八条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营进口货物外购进应税项目列情况者抵扣进项税额
       ()未规定取专发票
       (二)未规定保专发票
       (三)销售方开具专发票符合规定第五条第()(九)项第(十)项求
       第九条  列情形者规定第八条称未规定取专发票
       ()未销售方取专发票
       (二)取记账联取抵扣联
       第十条  列情形者规定第二条第八条称未规定保专发票
       ()未税务机关求建立专发票理制度
       (二)未税务机关求设专保专发票
       (三)未税务机关求设置专门存放专发票场
       (四)税款抵扣联未税务机关求装订成册
       (五)未税务机关查验擅销毁专发票基联次
       (六)丢失专发票
       (七)损(撕)毁专发票
       (八)未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提出关保专发票求
       第十条  规定第八条列情形者购进应税项目进项税额已抵扣应税务机关发现述情形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第十二条  销售货物购买方开具专发票发生退货销售折应视情况分规定办理
       购买方未付货款未作账务处理情况须原发票联税款抵扣联动退销售方销售方收应该发票联税款抵扣联关存根联记账联注明作废字样作扣减期销项税额证未收购买方退专发票前销售方扣减期销项税额属销售折销售方应折货款重开专发票
       购买方已付货款者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抵扣联法退情况购买方必须取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索取折证明单(简称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销售方开具红字专发票合法销售方未收证明单前开具红字专发票收证明单根退回货物数量价款折金额购买方开具红字专发票红字专发票存根联记账联作销售方扣减期销项税额证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购买方扣减进项税额证


       购买方收红字专发票应红字专发票注明增值税额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扣减造成纳税少纳税属偷税行
       第十三条  电子计算机开具专发票必须报税务机关批准税务机关监制机外发票
       第十四条  符合列条件般纳税税务机关申请电子计算机开具专发票
       ()专业电子计算机技术员操作员
       (二)具备通电子计算机开具专发票月列印进货销货库存清单力
       (三)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规定条件
       第十五条  申请电子计算机必须税务机关提供申请报告资料
       ()专发票(机外发票)格式电子计算机制作模拟样张
       (二)根会计操作程序电子计算机制作月份进货销货库存清单
       (三)电子计算机设备配置情况
       (四)关专电子计算机技术员操作员情况
       (五)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求提供资料
       第十六条  专发票必须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栏目中实填列购(包括作废)存情况
       第十七条  进货退出索取折证明单基联次三联第联存根联税务机关留存备查第二联证明联交购买方送销售方作开具红字专发票合法第三联购货单位留存
       证明单必须税务机关开具加盖税务机关印章证明单交纳税行开具
       证明单印制中华民国发票理办法细关发票印制规定办理
       般纳税取证明单应税务机关求装订成册关发票保规定进行保
       第十八条  专发票票样进货退出索取折证明单样式国家税务总局统制定单位纳税擅改变
       第十九条  规定称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均指国家税务总局属支局征收机关
       第二十条  规定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关惩治虚开伪造非法出售增值税专发票犯罪决定

    席令[1995]第57号

       惩治虚开伪造非法出售增值税专发票发票进行偷税骗税等犯罪活动保障国家税收特作决定
       虚开增值税专发票处三年期徒刑者拘役处二万元二十万元罚金虚开税款数额巨者严重情节处三年十年期徒刑处五万元五十万元罚金虚开税款数额特巨者特严重情节处十年期徒刑者期徒刑处没收财产
       前款行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巨情节特严重国家利益造成特重损失处期徒刑者死刑处没收财产
       虚开增值税专发票犯罪集团首分子分前两款规定重处罚
       虚开增值税专发票指虚开虚开虚开介绍虚开增值税专发票行
       二伪造者出售伪造增值税专发票处三年期徒刑者拘役处二万元二十万元罚金数量较者严重情节处三年十年期徒刑处五万元五十万元罚金数量巨者特严重情节处十年期徒刑者期徒刑处没收财产
       伪造出售伪造增值税专发票数量特巨情节特严重严重破坏济秩序处期徒刑者死刑处没收财产
       伪造出售伪造增值税专发票犯罪集团首分子分前两款规定重处罚
       三非法出售增值税专发票处三年期徒刑者拘役处二万元二十万元罚金数量较处三年十年期徒刑处五万元五十万元罚金数量巨处十年期徒刑者期徒刑处没收财产
       四非法购买增值税专发票者伪造增值税专发票处五年期徒刑拘役处者单处二万元二十万元罚金
       购买增值税专发票者伪造增值税专发票虚开者出售分第条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处罚
       五虚开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决定第条规定处罚
       虚开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指虚开虚开虚开介绍虚开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行
       六伪造擅制造者出售伪造擅制造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处三年期徒刑者拘役处二万元二十万元罚金数量巨处三年七年期徒刑处五万元五十万元罚金数量特巨处七年期徒刑处没收财产
       伪造擅制造者出售伪造擅制造前款规定外发票刑法第百二十四条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第款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前款规定外发票刑法第百二十四条规定处罚
       七盗窃增值税专发票者发票刑法关盗窃罪规定处罚
       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发票者发票刑法关诈骗罪规定处罚
       八税务机关者国家机关工作员列情形决定关规定重处罚
       ()犯罪分子相勾结实施决定规定犯罪
       (二)明知虚开发票予退税者抵扣税款
       (三)明知犯罪分子实施决定规定犯罪提供帮助
       九税务机关工作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玩忽职守致国家利益遭受重损失处五年期徒刑者拘役致国家利益遭受特重损失处五年期徒刑
       十单位犯决定第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罪单位判处罚金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该条规定追究刑事责
       十决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款第六条规定行情节显著轻微尚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处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罚款
       十二追缴犯决定规定罪犯罪分子非法抵扣骗取税款税务机关缴国库违法供犯罪财物律没收
       供决定规定犯罪发票伪造发票律没收
       十三决定公布日起施行


    税务行政复议规(暂行)
    国家税务总局令[2004]第8号


       第章 总
       第条 防止纠正税务机关违法者具体行政行保护纳税事合法权益保障监督税务机关法行职权根中华民国行政复议法中华民国税收征收理法关规定制定规
       第二条 纳税事认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侵犯合法权益法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规
       第三条 规称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简称复议机关)指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具体行政行进行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税务机关
       第四条 复议机关负责税收法制工作机构(简称法制工作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列职责: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关组织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具体行政行否合法适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者转送规第九条列关规定审查申请
       (五)申请违反行政复议法规规定行规定权限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应诉事项
       (七)级税务机关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八)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赔偿事项
       (九)办理行政复议诉讼赔偿等案件统计报告档工作
       级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机构配备专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员保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利开展
       第五条 复议机关必须强化责意识服务意识树立法行政观念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忠法律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坚持错必纠行政复议活动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时便民原
       第六条 纳税事行政复议决定服行政诉讼法规定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条 级税务机关发生行政复议诉讼费行政费中开支
       第二章 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第八条 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列具体行政行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税务机关作出征税行包括确认纳税体征税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适税率计税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点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单位作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


       (二)税务机关作出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银行者金融机构冻结存款
       2扣押查封商品货物者财产
       (三)税务机关未时解保全措施纳税事合法权益遭受损失行
       (四)税务机关作出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银行者金融机构存款中扣缴税款
       2变卖拍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者财产
       (五)税务机关作出行政处罚行:
       1罚款
       2没收财物违法
       3停止出口退税权
       (六)税务机关予法办理者答复行:
       1予审批减免税者出口退税
       2予抵扣税款
       3予退税款
       4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
       5予开具完税证出具票
       6予认定增值税般纳税
       7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
       (七)税务机关作出取消增值税般纳税资格行
       (八)收缴发票停止发售发票
       (九)税务机关责令纳税提供纳税担保者法确认纳税担保效行
       (十)税务机关法予举报奖励行
       (十)税务机关作出通知出境理机关阻止出境行
       (十二)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
       第九条 纳税事认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列规定合法具体行政行申请行政复议时复议机关提出该规定审查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部门规定
       (二)级税务机关规定
       (三)方级民政府规定
       (四)方民政府工作部门规定
       前款中规定含规章
       第三章 税务行政复议辖
       第十条 级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服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省治区直辖市方税务局作出具体行政行服国家税务总局者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作出具体行政行服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服申请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裁决终局裁决
       第十二条 规第十条第十条规定外税务机关组织等作出具体行政行服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作出具体行政行服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税务级税务局稽查局作出具体行政行服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三)扣缴义务作出扣缴税款行服该扣缴义务税务机关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受税务机关委托单位作出代征税款行服委托税务机关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四)国税局(稽查局税务)税局(稽查局税务)税务机关行政机关联合调查涉税案件应根法定职权协商分作出具体行政行作出具体行政行
       国税局(稽查局税务)税局(稽查局税务)作出具体行政行服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税务机关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服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撤销税务机关撤销前作出具体行政行服继续行职权税务机关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前款(二)(三)(四)(五)项列情形申请具体行政行发生县级方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接受申请县级方民政府法进行转送

       第四章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三条 申请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日起60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抗力者申请设置障碍等正理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申请期限障碍消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四条 纳税扣缴义务纳税担保规第八条第()项第(六)项第123目行服应先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服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必须先税务机关根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税额期限缴纳者解缴税款滞纳金者提供相应担保方实际缴清税款滞纳金者提供担保作出具体行政行税务机关确认日起60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提供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作出具体行政行税务机关应保证资格资信进行审查具备法律规定资格者没力保证权拒绝作出具体行政行税务机关应抵押出质提供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予确认


       第十五条 申请规第八条第()项第(六)项第123目外具体行政行服申请行政复议直接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条 申请申请行政复议书面申请口头申请口头申请复议机关应场记录申请基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事实理时间
       第十七条 法提起行政复议纳税事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具体指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纳税担保事
    权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死亡亲属申请行政复议权申请行政复议公民 cv行力者限制行力法定代理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权申请行政复议法者组织发生合分立终止承受权利义务法者组织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具体行政行利害关系公民法者组织作第三参加行政复议
       非具体行政行相权利直接该具体行政行剥夺限制者赋予义务第三行政理相没申请行政复议时单独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第三委托代理代参加行政复议申请委托代理代参加行政复议
       第十八条 纳税事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服申请行政复议作出具体行政行税务机关申请
       第十九条 申请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受理法定行政复议期限申请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民法院已法受理申请行政复议

    第五章 税务行政复议受理
       第二十条 复议机关收行政复议申请应5日进行审查决定否受理符合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予受理书面告知申请
       列情形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予受理:
       () 属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二) 超法定申请期限
       (三) 没明确申请行政复议象
       (四) 已法定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受理
       (五) 已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民法院已受理
       (六) 申请纳税发生争议没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没提供担保者担保效
       (七) 申请具备申请资格
       属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告知申请关复议机关提出


       复议机关收行政复议申请未前款规定期限审查作出予受理决定视受理
       第二十条 符合规定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收日起受理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书面告知申请
       第二十二条 应先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服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具体行政行复议机关决定予受理者受理超复议期限作答复纳税事收予受理决定书日起者行政复议期满日起15日法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规第四十三条规定延长行政复议期限延长时间行政复议期满时间
       第二十三条 纳税事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正理予受理申请没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级税务机关应责令受理必时级税务机关直接受理
       第二十四条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停止执行列情形停止执行:
       ()申请认需停止执行
       (二)复议机关认需停止执行
       (三)申请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
       第二十五条 行政复议期间列情形行政复议中止:
       () 申请死亡须等继承表明否参加行政复议
       (二) 申请丧失行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
       (三) 作方事行政机关法者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
       (四) 抗力原致复议机关暂时法调查解情况
       (五) 规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法具体行政行进行处理
       (六) 案件结果须案件审查结果案件尚未审结
       (七) 申请请求申请履行法定职责申请正履行
       (八) 应中止行政复议情形
       行政复议中止应书面告知事中止行政复议情形消应立恢复行政复议
       第二十六条 行政复议期间列情形行政复议终止:
       () 规第三十八条规定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二) 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发现复议机关者民法院已先机关受理
       (三) 申请死亡没继承者继承放弃行政复议权利
       (四) 作申请法者组织终止权利义务承受放弃行政复议权利前条第()(二)项原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   继续复议行政复议终止正理外
       (五) 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发现符合受理条件


       行政复议终止应书面告知事
       第六章 证
       第二十七条 行政复议证包括类:
       ()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证言
       (五)事陈述
       (六)鉴定结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中申请作出具体行政行负举证责
       第二十九条 复议机关审查复议案件应证证明案件事实根
       第三十条 复议机关应根案件具体情况方面审查证合法性:
       ()证否符合法定形式
       (二)证取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规定求
       (三)否影响证效力违法情形
       第三十条 复议机关应根案件具体情况方面审查证真实性:
       ()证形成原
       (二)发现证时客观环境
       (三)证否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原件原物否相符
       (四)提供证者证事否具利害关系
       (五)影响证真实性素
       第三十二条 列证材料作定案:
       () 违反法定程序收集证材料
       (二) 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合法权益证材料
       (三)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正手段获取证材料
       (四)事正事超出举证期限提供证材料
       (五)事正理拒提供原件原物证印证方事予认证复制件者复制品
       (六)法辨明真伪证材料
       (七)正确表达意志证提供证言
       (八)具备合法性真实性证材料
       法制工作机构规第四条第(二)项规定职责取关材料作支持申请具体行政行证
       第三十三条 行政复议程中申请行申请关组织者收集证


       第三十四条 申请第三查阅申请提出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证关材料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者隐私外复议机关拒绝
       第七章 税务行政复议决定
       第三十五条 行政复议原采书面审查办法申请提出求者法制工作机构认必时应听取申请申请第三意见关组织员调查解情况
       第三十六条 复议机关申请作出具体行政行事实证法律程序法律设定权利义务容合法性适性进行全面审查
       第三十七条 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应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日起7日行政复议申请书副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申请
    申请应收申请书副者申请笔录复印件日起10日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初作出具体行政行证关材料
       第三十八条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撤回基事实理重新申请复议
       第三十九条 申请申请行政复议时规第九条规定提出关规定审查申请复议机关该规定权处理应30日法处理权处理应7日法定程序转送权处理行政机关法处理权处理行政机关应60日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具体行政行审查
       第四十条 复议机关申请作出具体行政行进行审查时认合法机关权处理应30日法处理权处理应7日法定程序转送权处理国家机关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具体行政行审查
       第四十条 法制工作机构应申请作出具体行政行进行合法性适性审查提出意见复议机关负责意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具体行政行认定事实清楚证确凿适正确程序合法容适决定维持
       (二)申请履行法定职责决定定期限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列情形决定撤销变更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违法决定撤销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违法责令申请定期限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
       1事实清证足
       2适错误
       3违反法定程序
       4超越者滥职权
       5具体行政行明显
       复议机关责令申请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申请事实理作出原具体行政行相者基相具体行政行复议机关原具体行政行违反法定程序决定撤销申请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受前述限制


       (四)申请规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初作出具体行政行证关材料视该具体行政行没证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
       重疑难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应集体讨决定重疑难行政复议申请标准复议机关行确定
       第四十二条 申请申请行政复议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复议机关符合国家赔偿法关规定应予赔偿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者确认具体行政行违法时应时决定申请法予赔偿
       申请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复议机关法决定撤销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确定税款滞纳金罚款财产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时应时责令申请退税款滞纳金罚款解财产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者赔偿相应价款
       第四十三条 复议机关应受理申请日起60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规定期限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复议机关负责批准适延长告知申请申请延长期限超30日
       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条 申请应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申请履行者正理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复议机关者关级行政机关应责令限期履行
       第四十五条 申请逾期起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者履行终裁决行政复议决定列规定分处理:
       ()维持具体行政行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具体行政行行政机关法强制执行者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变更具体行政行行政复议决定复议机关法强制执行者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
       第四十六条 复议机关复议机关工作员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活动中违反行政复议法规规定行中华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章规定追究法律责
       第四十七条 复议机关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申请收取费
       第四十八条 复议机关受理审查决定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程中行政复议专章行政复议专章行政机关印章行政复议中具等效力
       第四十九条 行政复议期间计算行政复议文书送达民事诉讼法关期间送达规定执行


    规关行政复议期间关5日7日规定指工作日含节假日
       第五十条 税务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应适规定文书格式文书格式包括:
       ()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登记表
       (二)予受理决定书
       (三)受理复议通知书
       (四)行政复议告知书
       (五)责令受理通知书
       (六)责令履行通知书
       (七)提出答复通知书
       (八)停止执行通知书
       (九)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
       (十)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十)决定延期通知书
       (十二)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
       (十三)规范性文件转送函()
       (十四)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二)
       第五十条 规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规2004年5月1日起施行1999年9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9]177号文件发布税务行政复议规(试行)时废止


    中华民国刑法(节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民代表会第二次会议通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民代表会第五次会议第次修正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第二编 分
       ……
       第三节 妨害公司企业理秩序罪
       ……
       第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资产负债表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者利益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处五年期徒刑者拘役处者单处二万元二十万元罚金
       隐匿者意销毁法应保存会计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处五年期徒刑者拘役处者单处二万元二十万元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单位判处罚金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前款规定处罚
       ……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罪
       第二百零条  纳税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销毁账簿记账证账簿列支出者列少列收入税务机关通知申报拒申报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手段缴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百分十满百分三十偷税数额万元满十万元者偷税税务机关予二次行政处罚偷税处三年期徒刑者拘役处偷税数额倍五倍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百分三十偷税数额十万元处三年七年期徒刑处偷税数额倍五倍罚金
       扣缴义务采取前款列手段缴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百分十数额万元前款规定处罚
       次犯前两款行未处理累计数额计算
    第二百零二条  暴力威胁方法拒缴纳税款处三年期徒刑者拘役处拒缴税款倍五倍罚金情节严重处三年七年期徒刑处拒缴税款倍五倍罚金
    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者隐匿财产手段致税务机关法追缴欠缴税款数额万元满十万元处三年期徒刑者拘役处者单处欠缴税款倍五倍罚金数额十万元处三年七年期徒刑处欠缴税款倍五倍罚金
    第二百零四条  假报出口者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处五年期徒刑者拘役处骗取税款倍五倍罚金数额巨者严重情节处五年十年期徒刑处骗取税款倍五倍罚金数额特巨者特严重情节处十年期徒刑者期徒刑处骗取税款倍五倍罚金者没收财产


       纳税缴纳税款采取前款规定欺骗方法骗取缴纳税款法第二百零条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缴纳税款部分前款规定处罚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发票者虚开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处三年期徒刑者拘役处二万元二十万元罚金虚开税款数额较者严重情节处三年十年期徒刑处五万元五十万元罚金虚开税款数额巨者特严重情节处十年期徒刑者期徒刑处五万元五十万元罚金者没收财产
       前款行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巨情节特严重国家利益造成特重损失处期徒刑者死刑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条规定罪单位判处罚金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处三年期徒刑者拘役虚开税款数额较者严重情节处三年十年期徒刑虚开税款数额巨者特严重情节处十年期徒刑者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发票者虚开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指虚开虚开虚开介绍虚开行
    第二百零六条  伪造者出售伪造增值税专发票处三年期徒刑拘役者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罚金数量较者严重情节处三年十年期徒刑处五万元五十万元罚金数量巨者特严重情节处十年期徒刑者期徒刑处五万元五十万元罚金者没收财产
       伪造出售伪造增值税专发票数量特巨情节特严重严重破坏济秩序处期徒刑者死刑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条规定罪单位判处罚金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处三年期徒刑拘役者制数量较者严重情节处三年十年期徒刑数量巨者特严重情节处十年期徒刑者期徒刑
       第二百零七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发票处三年期徒刑拘役者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罚金数量较处三年十年期徒刑处五万元五十万元罚金数量巨处十年期徒刑者期徒刑处五万元五十万元罚金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发票者购买伪造增值税专发票处五年期徒刑者拘役处者单处二万元二十万元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发票者购买伪造增值税专发票虚开者出售分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制造者出售伪造擅制造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处三年期徒刑拘役者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罚金数量巨处三年七年期徒刑处五万元五十万元罚金数量特巨处七年期徒刑处五万元五十万元罚金者没收财产


       伪造擅制造者出售伪造擅制造前款规定外发票处二年期徒刑拘役者制处者单处万元五万元罚金情节严重处二年七年期徒刑处五万元五十万元罚金
       非法出售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第款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外发票第二款规定处罚
       第二百十条  盗窃增值税专发票者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定罪处罚
       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发票者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十条  单位犯节第二百零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罪单位判处罚金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该条规定处罚
       第二百十二条  犯节第二百零条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罪判处罚金没收财产执行前应先税务机关追缴税款骗取出口退税款
    ……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者次盗窃处三年期徒刑拘役者制处者单处罚金数额巨者严重情节处三年十年期徒刑处罚金数额特巨者特严重情节处十年期徒刑者期徒刑处罚金者没收财产列情形处期徒刑者死刑处没收财产:
       ()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巨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
       ……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处三年期徒刑拘役者制处者单处罚金数额巨者严重情节处三年十年期徒刑处罚金数额特巨者特严重情节处十年期徒刑者期徒刑处罚金者没收财产法规定规定
       ……

       第九章 渎职罪
       ……


       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工作员徇私舞弊征者少征应征税款致国家税收遭受重损失处五年期徒刑者拘役造成特重损失处五年期徒刑
       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工作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国家利益遭受重损失处五年期徒刑者拘役致国家利益遭受特重损失处五年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员违反国家规定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证工作中徇私舞弊致国家利益遭受重损失前款规定处罚
       ……
    附  
       第四百五十二条  法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列法附件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条例补充规定决定已纳入法者已适法施行日起予废止
       列法附件二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制定补充规定决定予保留中关行政处罚行政措施规定继续效关刑事责规定已纳入法法施行日起适法规定
       ……

    附件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列条例补充规定决定已纳入法者已适法施行日起予废止
       1中华民国惩治军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
       2关严惩严重破坏济罪犯决定
       3关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决定
       4关惩治走私罪补充规定
       5关惩治贪污罪贿赂罪补充规定
       6关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补充规定
       7关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补充规定
       8关惩治侮辱中华民国国旗国徽罪决定
       9关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补充规定
       10关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决定
       11关惩治假注册商标犯罪补充规定
       12关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决定
       13关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决定
       14关惩治违反公司法犯罪决定
       15关处理逃跑者重新犯罪劳改犯劳教员决定



    附件二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列补充规定决定予保留中关行政处罚行政措施规定继续效关刑事责规定已纳入法法施行日起适法规定
       1关禁毒决定
       2关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犯罪分子决定
       3关严禁卖淫嫖娼决定
       4关严惩拐卖绑架妇女童犯罪分子决定
       5关惩治偷税抗税犯罪补充规定
       6关严惩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犯罪补充规定
       7关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决定
       8关惩治虚开伪造非法出售增值税专发票犯罪决定


    中华民国征收教育费附加暂行规定
    国务院令[1990]第60号

       第条  贯彻落实中中央关教育体制改革决定加快发展方教育事业扩方教育费资金源特制定规定
       第二条  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单位国务院关筹措农村学校办学费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单位外应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第三条  教育费附加单位实际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计征教育费附加率2分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时缴纳
       事生产卷烟营烟叶产品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
       国务院规定者外区部门擅提高者降低教育费附加率
       第四条  现行关规定铁道系统中国民银行总行专业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缴中央财政外余单位教育费附加均缴方财政
       第五条  教育费附加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理作教育专项资金根先收支列收列支收支衡原理方级民政府应国家关规定预算教育事业费逐步增长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专项资金理抵顶教育事业费拨款
       第六条  教育费附加征收理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企业缴纳教育费附加律销售收入(营业收入)中支付


       第八条  铁道系统中国民银行总行专业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营业税缴教育费附加国家教育委员会年度提出分配方案商财政部意基础教育薄弱环节
       第九条  方级教育部门年应定期民政府级部门财政部门报告教育费附加收支情况
       第十条  办职工子弟学校单位应先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教育部门根办学情况酌情返办学单位作办学校费补贴办学单位口缴纳教育费附加撤学校者缩办学规模
       第十条  征收教育费附加方级教育部门学校准名目学生家长单位集资者变相集资准口学生入学
       违反前款规定者级教育部门予制止直接责员予行政处分单位权拒缴
       第十二条  规定财政部负责解释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规定九八六年七月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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