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设立企业职工持股会试行办法
第章 总
第条 推进国企业公司制改组探索职工参企业营理效途径增强企业凝聚办规范企业部职工出资组织行中华民国公司法社会团体登记理条例关规定特制定办法
第二条 办法称公司中华民国公司法设立限责公司(含中外合资限责公司)发起设立股份限公司
第三条 办法称职工持股会(简称持股会)指办法规定法办理社团法登记取社会法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享民事权利社团组织
第四条 持股会招纳会员范围列入企业劳动工资名册职职工企业离退休职工承认持股会章程章程规定出资均成持股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出资持股会统理持
第六条 持股会会员出资纳入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范围市交易继承办法企业部转具体转办法持股会章程规定
第七条 持股会会员出资额限持股会承担限责持股会全部出资额限公司承担限责
第八条 持股会会员持股会章程规定行权利持股会作公司出资者投入公司资额法行股东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第九条 持股会筹集资金企业进行公司制改组时出资购买社会发行股票债券公司外企事业单位投资
第二章 持股会设立
第十条 设立持股会条件:
() 中华民国公司法改组设立元投资体限责公司发起设立股份限公司
(二) 企业职工代表会讨通出资方致意
(三) 原企业资产必须重新评估国资产评估结果须国资产理部门确认资产出资者认
(四) 市工商行政理部门社团理部门规定条件
第十条 企业成立工会牵头组成持股会筹备组具体负责事项:
() 关法律法规起草持股会章程)(草案)
(二) 召开全体职工会做宣传推动工作
(三) 职工愿前提职工规定提出出资申请填写入会登记表
(四) 办理持股会筹办期间关事宜持股会设立筹备组行解散
第十二条 持股会章程应载明事项:
() 持股会名称住
(二) 持股会公司出资总额股份总额
(三) 会员名册建立具体求
(四) 会员权利义务
(五) 持股会议事程序议事规
(六) 持股会机构产生办法职责
(七) 会员持股份转理受益关规定
(八) 持股会法定代表职责
(九) 会员出资额表决权关规定
(十) 持股会终止清算
(十) 会员会(会员代表会)认需规定事项
第十三条 设立持股会报批程序:
() 企业申请
(二) 企业部门审查意报北京市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备案
(三) 市社团理部门法办理社团法登记注册
第三章 持股会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持股会会员会(会员代表会)持股会高权力机构持股会年少召开次会员会(会员代表会)重事宜作出决议
第十五条 持股会实行理事会理会员制
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员会(会员代表会)选举产生负责持股会日常理
第十七条 理事会职责持股会章程载明
理事会全体会员负责行列职权:
() 负责召集会员会(会员代表会)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会员会(会员代表会)决议
(三) 制定持股会投资收益分配方案
(四) 制定持股会基理制度
第十八条 持股会表决实行票制持股会修改章程作出重决议须三分二会员通持股会决议须二分会员通
第十九条 持股会会员会(会员代表会)授权理事会公司委派股权代表参加公司股东会法律程序进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理事会成员接受持股会会员监督
第四章 会中出资理
第二十条 持股会建立持股会会员名册会员帐户作持股会理会员出资
第二十二条 持股会会员名册应载明列事项:
() 会员姓名知份证号码工作证(者离退休证)号码住出资证明号码
(二) 会员出资金额
(三) 出资变动情况
第二十三条 持股会须会员签发出资证明作会员出资金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书面证
会员出资证明持股会盖章理事长签发出资证明会员身份证(离退休证)时方效
第二十四条 会员出资证明应载明列事项:
() 会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证(者离退休证)号码住出资证明号码
(二) 发证日期注意事项
(三) 会员出资金额
(四) 持股会印章持股会理事长签章
会员出资发生变化时会员出资证明必须相应变化
第二十五条 市关部门审批条件企业转制前工资结余转持股出资持股份
第二十六条 持股会会员调离死亡须退出持股会出资持股会章程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意会员持股会章程规定出资办法规定持股会召纳会员范围转
第二十八条 公司登记注册变更登记须持股会交付盖公司印章董事长签发出资证明
第五章 持股会终止
第二十九条 公司终止扭亏盈凤会行终止
第三十条 公司章程持股会章程持股会法出资持股份全部转持股会行终止
第三十条 持股会终止必须办理社团法注销登记持股会注销登记程序社会团体登记理条例持股会章程办理
第六章 附
第三十二条 办法目前少数具备条件企业试行关部门严格审查适控制试点企业办法规范运作
第三十三条 办法国家发布法律法规相抵触国家规定
文档香网(httpswwwxiangdangnet)户传
《香当网》用户分享的内容,不代表《香当网》观点或立场,请自行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该内容是文档的文本内容,更好的格式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