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反家庭暴力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章总
第条 预防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维护等睦文明家庭关系促进家庭谐社会稳定制定法
第二条 法称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间殴捆绑残害限制身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
第三条 家庭成员间应互相帮助互相关爱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国家社会家庭责国家禁止形式家庭暴力
第四条 县级民政府负责妇女童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关部门做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民政府关部门司法机关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法关法律规定做反家庭暴力工作级民政府应反家庭暴力工作予必费保障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教育矫治惩处相结合原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尊重受害真实意愿保护事隐私未成年老年残疾孕期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应予特殊保护
第二章 家庭暴力预防
第六条 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工会产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联合会应工作范围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开展家庭美德反家庭暴力宣传
第七条 县级民政府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统计工作医疗机构应做家庭暴力受害诊疗记录
第八条 乡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予配合协助
第九条 级民政府应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
第十条 民调解组织应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减少家庭暴力发生
第十条 单位发现单位员家庭暴力情况应予批评教育做家庭矛盾调解化解工作
第十二条 未成年监护应文明方式进行家庭教育法履行监护教育职责实施家庭暴力
第三章 家庭暴力处置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法定代理亲属加害者受害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者求助关单位接家庭暴力投诉反映者求助应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法定代理亲属公安机关报案者法民法院起诉单位发现正发生家庭暴力行权时劝阻
第十四条 学校幼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理机构福利机构工作员工作中发现民事行力限制民事行力遭受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应时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报案信息予保密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家庭暴力报案应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医鉴定伤情民事行力限制民事行力家庭暴力身体受严重伤害面身安全威胁者处料等危险状态公安机关应通知协助民政部门安置时庇护场救助理机构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法予治安理处罚公安机关加害予批评教育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包括加害身份信息家庭暴力事实陈述禁止加害实施家庭暴力等容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告诫书送交加害受害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应收告诫书加害受害进行查访监督加害实施家庭暴力
第十八条 县级者设区市级民政府单独者托救助理机构设立时庇护场家庭暴力受害提供时生活帮助
第十九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法家庭暴力受害提供法律援助民法院应法家庭暴力受害缓收减收者免收诉讼费
第二十条 民法院审理涉家庭暴力案件根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第二十条 监护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监护合法权益民法院根监护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民政府民政部门等关员者单位申请法撤销监护资格行指定监护 撤销监护资格加害应继续负担相应赡养扶养抚养费
第二十二条 工会产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实施家庭暴力加害进行法治教育必时加害受害进行心理辅导 第四章 身安全保护令
第二十三条 事遭受家庭暴力者面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民法院申请身安全保护令民法院应受理 事民事行力限制民事行力者受强制威吓等原法申请身安全保护令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理机构代申请
第二十四条 申请身安全保护令应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困难口头申请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 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申请者申请居住家庭暴力发生基层民法院辖
第二十六条 身安全保护令民法院裁定形式作出
第二十七条 作出身安全保护令应具备列条件: ()明确申请 (二)具体请求 (三)遭受家庭暴力者面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情形
第二十八条 民法院受理申请应七十二时作出身安全保护令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应二十四时作出
第二十九条 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列措施: ()禁止申请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申请骚扰踪接触申请相关亲属三)责令申请迁出申请住 (四)保护申请身安全措施
第三十条 身安全保护令效期超六月作出日起生效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民法院根申请申请撤销变更者延长
第三十条 申请驳回申请服者申请身安全保护令服裁定生效日起五日作出裁定民法院申请复议次民法院法作出身安全保护令复议期间停止身安全保护令执行
第三十二条 民法院作出身安全保护令应送达申请申请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关组织身安全保护令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协助执行
第五章 法律责
第三十三条 加害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理行法予治安理处罚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县第民医院综治办
2016年元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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