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PLEASE CLICK HERE TO ADD YOUR TITLE案例分析
案 例: 赠品质量问题
事实经过:刘先生在一家通信器材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商家赠送一个充电宝。刘先生发现充电宝经常出现问题,不能正常使用,要求商家更换。商家称充电宝属于赠品,没有“三包”待遇,不予更换。
维权经过:刘先生到某工商局进行投诉。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后,认定商家做法不合理,“赠品”也应保证品质、质量,也要提供“三包”服务。
维权结果:通过调解,经营者为刘先生更换了新的充电宝。
31. PLEASE CLICK HERE TO ADD YOUR TITLE案例分析案 例:保健品当药品卖, 商家道歉并退款
事实经过:王女士2014年3至4月,先后两次在某药店购买了30盒劲元康胶囊,价值4470元。商家宣传该商品是保健药品,具有治疗功效。服用12盒后,王女士发现该商品的包装盒上印有保健品标识,不属于药品。
维权经过:王女士通过12315投诉,工商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认定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夸大功效,模糊药品和保健品概念,误导消费者进行购买的情况。
维权结果:商家给消费者赔礼道歉,并退回药款。
32. PLEASE CLICK HERE TO ADD YOUR TITLE案例分析案 例:商品与订单不符, 经营者承担运费
事实经过:2014年7月,郑先生在某家具城购买了家具,8月9日送货后,发现床头的尺寸与票据上的尺寸不符,要求退货,但商家要消费者承担运输费用。
维权经过:郑先生到工商局投诉,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消费者的订购票据中明确标明了家具的相关要求,送的货物尺寸不符,是经营者工作失误造成的,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消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给消费者的商品与消费者订购的商品不符,经营者应负担换货的运输费用。
维权结果:经调解,经营者为消费者退货,并承担运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