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总
第条 规范政府采购行加强采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监督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利益政府采购事合法权益中华民国政府采购法(简称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法律行政法规学校采购理办法关规定制定办法
第二条 采购采非招标方式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适办法
办法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源采购询价(包含网竞价)等采购方式
第三条 符合列条件货物工程服务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采购货物采询价采购方式规格标准统现货充足通货物未达公开招标限额标准采网竞价方式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外政府采购工程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未达公开招标限额标准货物服务
(三)达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级财政部门批准采非招标方式采购货物服务
第四条 符合列条件货物服务采单源方式采购:
()唯供应商采购
(二)发生预见紧急情况供应商处采购
(三)必须保证原采购项目致性服务配套求需继续原供应商处添购资金总额超原合采购金额百分十
第二章 般规定
第五条 申请采非招标方式采购户单位应招标办提交采购项目委托书包含材料材料真实性负责:
()采购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情况说明
(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者资金源证明
(三)申请拟采采购方式理
第六条 招标办应政府采购法细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采取必措施保证评审严格保密情况进行
单位非法干预影响评审程结果
第七条 竞争性谈判组(竞争性磋商组询价组)户单位代表评审专家3单数组成中评审专家数少组成员总数23户单位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部门单位采购项目评审
达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组(竞争性磋商组询价组)应5单数组成
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方式采购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专家中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通机方式难确定合适评审专家行选定评审专家
第八条 竞争性谈判组(竞争性磋商组询价组)采购活动程中应履行列职责:
()确认者制定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二)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供应商名单中确定少3家供应商参加谈判(磋商)者询价
(三)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出评价
(四)求供应商解释者澄清响应文件
(五)编写评审报告
(六)告知采购评审程中发现供应商违法违规行
第九条 竞争性谈判组(竞争性磋商组询价组)成员应履行列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履行职责
(二)根采购文件规定独立进行评审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
(三)参评审报告起草
(四)配合户单位招标办答复供应商提出质疑
(五)配合学校监督部门投诉处理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 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应根采购项目特点户单位实际需求制定书面意应满足实际需求原擅提高费预算资产配置等采购标准
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求者标明供应商名称者特定货物品牌含指特定供应商技术服务等条件
第十条 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应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程序价格构成者报价求响应文件编制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点保证金交纳数额形式评定成交标准等
谈判(磋商)文件条第款规定容外应明确谈判组根供应商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容包括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求合草案条款
第十二条 招标办应通发布公告供应商库中机抽取者户单位评审专家分书面推荐方式邀请少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供应商参竞争性谈判(磋商)者询价采购活动
采取户单位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户单位评审专家应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户单位推荐供应商例高推荐供应商总数50
通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公告媒体公告时间公告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果终响应供应商2家开展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
第十三条 供应商应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求编制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
第十四条 采购求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应采支票汇票票网银行支付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数额应超采购项目预算2
供应商联合体联合体中方者方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联合体方均具约束力
第十五条 供应商应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求截止时间前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点截止时间送达响应文件效文件招标办者谈判组询价组应拒收
供应商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者撤回书面通知采购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容作响应文件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容响应文件致补充修改容准
第十六条 谈判(磋商)组询价组响应文件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含义明确类问题表述致者明显文字计算错误容等作出必澄清说明者更正
谈判(磋商)组询价组求供应商澄清说明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澄清说明者更正应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签字者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应附法定代表授权书供应商然应签字附身份证明
第十七条 谈判(磋商)组询价组应根评审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容包括: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具体方式相关情况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名单
(二)评审日期点谈判(磋商)组询价组成员名单
(三)评审情况记录说明包括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四)提出成交候选名单理
评审报告应谈判(磋商询价)组全体员签字认谈判(磋商询价)组成员评审报告异议谈判(磋商询价)组少数服数原推荐成交候选采购程序继续进行评审报告异议谈判(磋商询价)组成员应报告签署意见说明理谈判(磋商询价)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磋商询价)组成员拒绝报告签字书面说明意见理视意评审报告
第十八条 招标办应成交供应商确定2工作日相关媒体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发出3工作日异议招标办应成交供应商发送成交通知书时成交通知书抄送户单位项目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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