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总
第条 规范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员合法权益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员素质根中华民国会计法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规定(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制定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称单位)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员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事会计工作员(简称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适规定
第三条 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应紧密结合济社会会计行业发展求力建设核心突出针性实性兼顾系统性前瞻性济社会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保证智力支持
第四条 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工作应遵循列基原:
()需施教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面会计专业技术员引导会计专业技术员更新知识拓展技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素质
(二)突出重点提高力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会计专业技术员业基求引导会计专业技术员树立诚信理念提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全面提升专业胜力
(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统筹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继续教育断丰富继续教育容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力量积极参单位支持配合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第五条 单位应保障单位会计专业技术员参加继续教育权利
会计专业技术员享参加继续教育权利接受继续教育义务
第六条 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员应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规定时间取规定学分
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事会计工作员应事会计工作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规定时间取规定学分
第二章 理体制
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政策会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督指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理统筹协调
规定规定外县级方民政府财政部门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区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八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部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规定负责属单位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工作中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理局(统称中央单位)财政部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规定分负责中央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三章 容形式
第九条 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容包括公需科目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员应普遍掌握法律法规政策理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员事会计工作应掌握财务会计理会计财务理部控制风险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财政部会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会计专业技术员力框架定期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容进行指导
第十条 会计专业技术员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形
式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形式:
()参加县级方民政府财政部门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理局(统称继续教育理部门)组织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二)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单位组织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培训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中专(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理部门行业组织(团体)会计类研究课题国统刊号(CN)济理类报刊发表会计类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四)继续教育理部门认形式
第十条 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采课程教学方法应适应会计工作求特点时积极推广网络教育等方式提高继续教育教学理信息化水
第四章 学分理
第十二条 会计专业技术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理
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学分少90学分中专业科目般少总学分三分二
会计专业技术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学分全国范围年度效结转年度
第十三条 参加规定第十条规定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通科考试录取折算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天折算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年度门学课程考试考核折算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理部门行业组织(团体)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项研究课题折算90学分合作完成项研究课题课题持折算90学分参折算60学分
(五)独立国统刊号(CN)济理类报刊发表会计类文篇文折算30学分合作发表篇文第作者折算30学分作者折算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会计类书籍折算90学分合作出版会计类书籍第作者折算90学分作者折算60学分
(七)参加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省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单位制定
第十四条 会计专业技术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理
单位应会计专业技术员参加继续教育种类容时间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培训结束时求关情况报送县级方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单位
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单位应建立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信息理系统会计专业技术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学分进行登记实记载会计专业技术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继续教育登记采方式:
()会计专业技术员参加继续教育理部门组织继续教育会计相关考试县级方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单位应直接会计专业技术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会计专业技术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单位组织继续教育县级方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单位应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单位
报送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信息会计专业技术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会计专业技术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述()(二)外形式应年度登陆属县级方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单位指定网站求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持相关证明材料属继续教育理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第五章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理
第十五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必须时符合列条件:
()具备承担继续教育相适应教学设施面授教育机构应相应教学场
(二)拥承担继续教育相适应师资队伍理力量
(三)制定完善教学计划理制度相关制度
(四)够完成承担继续教育务保证教学质量
(五)符合关法律法规规定
应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会计行业组织(团体)类继续教育培训基(中心)等开展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方面渠道作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等单位参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
划社会公开继续教育范围容收费项目标准等情况
第十七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专兼职结合原聘请具丰富实践验较高理水业务骨干专家学者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
第十八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档案根考试考核结果实出具会计专业技术员参加继续教育证明培训结束时求关情况报送县级方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单位
第十九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列行:
()采取虚假欺诈等正手段招揽生源
(二)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旅游者进行高消费活动
(三)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者收费培训
第六章 考核评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建立单位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晋升相衔接激励机制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会计专业技术员考核评价岗位聘重
会计专业技术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作聘会计专业
技术职务者申报评定级资格重条件
第二十条 继续教育理部门应加强会计专业技术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选拔等纳入信信息档案
未规定参加继续教育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规定学分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理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二条 继续教育理部门应法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单位执行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继续教育理部门应定期组织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作承担年度继续教育务重参考
第二十四条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发生规定第十九条行继续教育理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法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
第二十五条 中央军委勤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工作参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中央单位根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规定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13年8月27日印发会计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时废止
文档香网(httpswwwxiangdangnet)户传
《香当网》用户分享的内容,不代表《香当网》观点或立场,请自行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该内容是文档的文本内容,更好的格式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