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第三章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调查处理与案例分析(2学时) XX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会
    • 2. 主要内容; 第一节 安全事故防范及应急救援。 (0.5学时) 第二节 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 (0.5学时) 第三节 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0.5学时) 第四节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0.5学时)
    • 3. 施工伤亡事故统计分析
    • 4. 第三章 第一节(0.5学时) 事故防范及应急救援 主要内容; 一、高处坠落事故。 二、物体打击事故。 三、机具伤害事故。 四、坍(跨)塌事故。 五、触电事故。 六、其他事故的救援方法。
    • 5. 人员从坠落高度≥两米以上的临边、洞口(包括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坠落及脚手架、吊篮、塔吊、电梯、施工电梯等高处坠落致人伤亡的事故。 一、高处坠落
    • 6. 一、高处坠落事故;(一)常见形式; 1、从脚手架或垂直运输设施坠落。 2、从洞口、楼梯口、电梯口、天井口和坑口坠落。 3、从楼面、屋顶、高台边缘坠落。 4、从施工安装中的工程结构上坠落。 5、从机械设备上坠落。
    • 7. (二)引发原因; 1、脚手架或作业区的外立面无护栏和作业面未铺 满脚手架。 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拴安全带。 3、“四口”未加设盖板或其他覆盖物。 4、高空坠落的梯笼和其他载人设备。 5、由于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失稳、倾倒、掉 落并拖带施工人员发生高空坠落的手推车和其 他器物。
    • 8. (三)管理方案; 1、脚手架工程; (1)架子工: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合格证。 (2)外脚手架搭设前,负责的工长向架子工进行 安全技术交底;由专、兼职安全员检查架子 工的劳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特别检查 安全带是否合格。 (3)架子工在操作过程中,专、兼职安全员负责 检查架子工是否有违规操作现象,及时纠正 违规操作。
    • 9. 2、临边洞口; (1)向施工人员强调安全防护的作用与重 要性,制定规章制度。 (2)安全员及时检查洞口、临边的安全防范到 位率,填写检查记录表,并及时通知有关 人员,责令整改。 (3)专、兼职安全员检查工人的劳动保护用品 是否齐全、有效。 (4)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是否有违规操作 现象,及时纠正违规操作。
    • 10. (四)防范措施; 1、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 必须配备并使用安全带。 2、脚手架须按规定搭设扫地杆、剪刀撑和连接杆, 并在外架立杆内侧采用统一的、合乎要求的绿色 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网接头处必须连接紧密不 得有空隙。 3、脚手架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 大于15cm,且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作业层以下 每二层且不大于10米设一道合符要求的大网眼水 平安全网(或应在每隔12米的地方再满铺一层脚 手板)。
    • 11. 任何洞口都要加盖或围栏防护
    • 12. 4、建筑物孔洞临边必须按规定进行防护,即楼梯口 必须设1.2m高的双层防护栏杆;电梯口应设不低 于1.5m高的防护门和18厘米高的挡脚板。孔内每 隔2层且不大于10米设一道水平安全网,预留洞 口应采取盖、网、拦的措施,防止操作人员 坠落,各种临边及危险处均应设1.2米高的护身 防护栏杆,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各楼层的出入口以及卸 料平台出入口均应设有安全防护门,安全防护门 与楼层通道两侧必须设安全防护栏杆。
    • 13. (本页无文本内容)
    • 14. 6、加强防误踩坠落; (1)防止因踩空而坠落。 (2)防止因踩翻而坠落。 (3)防止因踩穿而坠落。 (4)防止因踩滑而坠落。 7、防止用力失控坠落; (1)防止拉力失控坠落。 (2)防止撬力失控坠落。 (3)防止拔力失控坠落。
    • 15. 8、防脚手板上引发坠落; (1)防止脚手板单位面积超重。 (2)警惕不规范脚手板引发坠落伤害。 9、防止拆除工程中引发坠落; (1)别踩在腐蚀顶面上进行拆除作业。 (2)不要违反拆除程序施工。 10、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1)退步时注意身后环境。 (2)高处作业无可靠保护设施须系安全带。 (3)高处作业时不要穿易滑鞋。
    • 16. (五)应急救援和措施; 1、施工企业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应急小 分队,并定期进行演练,一旦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小分队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 救援。 2、项目部也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和应急救援小 分队,设立医疗救护室,并有专职医务人员 值班,同时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如简易担架、 夹板、跌打损伤药品,包扎纱布等。 3、事故发生后,最先发现的人员应首先高声呼救, 并通知现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 责人应立即报告企业领导及相关部门,同时, 请求110、120及时到现场进行救援。
    • 17. 4、企业(项目)救援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 启动救援预案,迅速奔赴现场,抢救伤员,了解 事况,设立警戒线,疏散闲杂人员,同时疏通事 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5、对救出的受伤人员,应当场紧急医疗处理后, 应尽快送医院。 6、事故现场救助的同时,安排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取 证工作,以利于事故的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 18. 二、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伤害是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 伤亡事故,简单的讲,就是高处坠落物体致人伤亡 的事故。 (一)常见形式; (1)空中落物、崩块和滚动物体的砸伤。 (2)触及固定或运动中的硬物、反弹物的碰伤、 撞伤。 (3)器具、硬物的击伤。 (4)碎屑、破片的飞溅伤害。
    • 19. (二)引发因素; 各种原因引起的落物、崩块、冲击物、滚动 体,以及其他足以引发打击伤害的运动状态 硬物。 (三)管理方案; 1、进行进场安全教育,严格技术安全交底。 2、起重机的管理、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 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
    • 20. 3、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施工现场必须有足够 的照明设备。 4、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 抱闸,将重物卸下,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 空中。 5、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6、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操作。
    • 21. (四)防范措施; 1、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工人安 全操作技能。 2、正确使用“三宝”。 3、合理组织交叉作业,采取防护措施。 4、拆除作业有监护措施,有施工方案,有交底。 5、起重吊装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6、对起重吊装工进行安全交底,落实“十不吊” 措施。
    • 22. 7、安全通道口、安全防护棚搭设双层防护,符合安 全规范要求。 8、加强安全检查,严禁向下抛掷。 9、材料堆放控制高度,特别是临边作业。 10、高处作业应进行交底,工具入袋,严禁抛物。 11、模板作业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有交底,有检 查,严禁大面积撬落。 12、凡是可能落物伤人的区域(如架子搭拆区、模板 拆除区),均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并挂禁止通 行牌,以防止误入受伤。
    • 23. 不要自高处抛掷任何东西
    • 24. (本页无文本内容)
    • 25. (五)应急救援和措施; 1、施工企业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应急小 分队,并定期进行演练,一旦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小分队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 救援。 2、项目部也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和应急救援小 分队,设立医疗救护室,并有专职医务人员 值班,同时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如简易担架、 夹板、跌打损伤药品,包扎纱布等。 3、事故发生后,最先发现的人员应首先高声呼救, 并通知现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 责人应立即报告企业领导及相关部门,同时, 请求110、120及时到现场进行救援。
    • 26. 4、企业(项目)救援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救援预案,迅速奔赴现场,抢救伤员,了解事况,设立警戒线,疏散闲杂人员,同时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5、对救出的受伤人员,应当场紧急医疗处理后,应尽快送医院。 6、事故现场救助的同时,安排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的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 27. 三、机具伤害事故 机具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 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 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 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不包括 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 28. (一)常见形式; 1、机械转动部分的绞入、碾压和拖带伤害。 2、机械工作部分的钻、刨、削、锯、击、撞、 挤、砸、轧等的伤害。 3、滑入、误入机械容器和运转部分的伤害。 4、机械部件的飞出伤害。 5、机械失稳和倾翻事故的伤害。 6、其他因机械安全保护设施欠缺、失灵和违章 操作所引起的伤害。
    • 29. 7、起重机械设备的折臂、断绳、失稳和倾翻事 故的伤害。 8、吊物失衡、脱钩、倾翻、变形和折断事故的 伤害。 9、操作失控、违章操作和载人事故的伤害。 10、加固、翻身、支承、临时固定等措施不当事 故的伤害。 11、其他起重作业中出现的砸、碰、撞、挤、 压、拖作用的伤害。
    • 30. (二)引发因素; 1、没有、拆去或质量与装设不符合要求的安全 防护罩。 2、机械进行车、刨、钻、铣、锻、磨、镗加工 的工作部件。 3、加工件的不牢靠夹持件。 4、起重的吊物。 5、软弱和不平衡的地基、支垫。 6、破断、松脱、失控的索具。 7、变形或破坏的吊架。
    • 31. 8、失控或失效的限控(控速、控重、控角度、 控行程、控停、控开闭等)、保险(断绳、 超速、停靠、冒顶等)和操作装置,滑脱、 折断的撬棍(杠)。 9、失稳、破坏的支架。 10、启闭失控的料笼、容器。 11、拴挂不平衡的吊索。 12、失控的回转和控速机构。
    • 32. (三)管理方案; 1、大型设备安装必须专业安装单位及人员实施 安装,安装前必须出示资质证书。 2、负责设备使用的人员均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 作业操作证书,持证上岗。现场专业安全人员负 责资格审查和验收。 3、在作业前,负责此项工作的工长向作业人员进行 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每个作业人员掌握和遵守操 作规程。
    • 33. 4、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检查机械工的劳动保护装 备是否齐全、有效。 电工操作过程中,由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检 查电工是否有违规操作现象,及时纠正违规 操作。
    • 34. (四)防范措施; 1、现场上固定的加工机械的电源线必须加塑料套 管埋地保护,以防止被加工件压破发生触电。 2、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 规定。 3、各种机械的传动部分必须要有防护罩和防护套。 4、现场使用的圆锯应相应固定。有连续两个断齿和 裂纹长度超过20mm的不能使用,短于500mm的木 料要有推棍,锯片上方要安装安全挡板。
    • 35. 5、木工平刨口要有安全装置。木板厚度 小于30mm时,严禁使用平刨。平刨和圆锯不准 使用倒顺开关。 6、使用套丝机、立式钻床、木工平刨作业等, 严禁戴手套。 7、混凝土搅拌机在运转中,严禁将手和头伸入料 斗查看进料搅拌情况,也不得把铁锹伸入 拌筒。清理料斗坑,要挂好保险绳。 8、机械在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紧固、 调整等作业。
    • 36. 9、使用砂轮机、切割机,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 镜。严禁用砂轮切割22#钢筋扎丝。 10、操作钢筋切断机切长50cm以下短料时,手要离 开切口15cm以上。 11、操作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械、混凝土搅拌 机、砂浆机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 持证上岗,坚持“十不吊”。 12、加工机械周围的废料必须随时清理,保持脚下 清洁,防止被废料伴倒,发生事故。
    • 37. (五)应急救援和措施; 1、施工企业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应急小 分队,并定期进行演练,一旦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小分队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 事故救援。 2、项目部也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和应急救援小 分队,设立医疗救护室,并有专职医务人员 值班,同时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如简易担架、 夹板、跌打损伤药品,包扎纱布等。 3、事故发生后,最先发现的人员应首先高声呼救, 并通知现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 责人应立即报告企业领导及相关部门,同时,请 求110、120及时到现场进行救援。
    • 38. 4、企业(项目)救援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 启动救援预案,迅速奔赴现场,抢救伤员,了解 事况,设立警戒线,疏散闲杂人员,同时疏通事 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5、对受伤人员,应现场进行紧急医疗处置,并迅速 送医院治疗。 6、事故现场救助的同时,安排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取 证工作,以利于事故的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 39. 四、坍塌事故 坍塌事故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 土石方、搭设的脚手架体等,由于底部支承 强度不能抵御上部荷重,失稳垮塌造成的安 全事故。
    • 40. (一)坍塌事故常见形式; 1、沟壁、坑壁、边坡、洞室等的土石方坍塌。 2、因基础掏空、沉降、移滑或地基不牢等引起 墙体和建(构)筑物的坍塌。 3、施工中的建(构)筑物的坍塌。 4、堆置物的坍塌。 5、脚手架、井架、支撑架的倾倒和坍塌。 6、强力自然因素引起的坍塌。 7、支承物不牢引起其上物体的坍塌。
    • 41. (二)引发因素; 1、流砂、涌水、水冲、滑坡引起的塌方。 2、停靠在坑、槽边的机械、车辆和过重的堆物。 3、没有或不符合要求的降水和支护措施。 4、受坑槽开挖伤害的建筑物的基础和地基。 5、设计不安全或施工有问题的工程建筑和临时 设施。
    • 42. 6、不均匀沉降的地基。 7、附近有强烈的震动、冲击源。 8、强劲自然力(风、雨、雪、地震)。 9、拆除的部分结构杆件或首先出现破坏的局部杆件 与结构。 10、承载后发生变形、失稳或破坏的支撑杆件或支 承架。 11、堆置过高、陡坡或地基不牢的堆置物。
    • 43. (三)管理方案; 1、首先编写施工方案,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 的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 2、施工前由安全员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3、由工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每个工人熟知应注 意的安全事项。 4、施工过程中,专、兼职安全员检查是否有违规 现象。
    • 44. (四)防范措施; 1、防止土方作业坍塌; (1)挖槽、坑、沟至规定深度要有保护措施。 (2)槽、坑、沟边堆土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3)不可从下部掏采挖土。 (4)开挖现场不具备放坡条件应加直立壁支撑。 2、防止施工中墙体坍塌; (1)防止侧压力破坏墙体平衡。 (2)不要在未凝固墙体上载重。 (3)不可在围墙边近距离挖土施工。
    • 45. 3、防止平台坍塌; 避免平台超载。 4、防止拆除工程坍塌; 必须按施工方案进行作业。 5、防止脚手架坍塌; (1)脚手架设计安装必须符合规范。 (2)检查出不合格脚手架必须停用。 (3)拆除脚手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 46. (五)应急救援和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周围应设警戒线,疏散闲 杂人员,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 进行。 2、坚持统一指挥、密切协同的原则。坍塌事故发生 后,参战力量多,现场情况复杂,各种力量需要 在现场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密切协同, 共同完成。 3、坚持以快制胜、行动果断的原则,鉴于坍塌事故 具有突发性,在短期内不易处理,处置行动必须 做到接警调度快、到达快、准备快、疏散救 人快,达到以快制快的目的。
    • 47. 4、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当现场遇有受困人员时, 首要任务是抢救人员,在抢救人员时,应立即与 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 应急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治疗。 5、土方坍塌事故发生后,应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 采用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法,对坍塌现场进行 处理。抢救中如遇到坍塌巨物,人工搬运有困难 时,可调大型吊车进行吊运。在接近边坡时,必 须停止机械作业,全部改用人工扒物,防止误伤 被埋人员;现场抢险施救中,还应安排专人对 边坡、架料进行监护和清理,防止事故扩大, 产生次生伤害。
    • 48. 6、坚持讲究科学、稳妥可靠的原则,处理坍塌事 故要讲科学,避免急躁行动引发连续坍塌事故 的发生。 7、如果发生脚手架、支模架坍塌时,应按救援预 案的要求,组织架子工对倒塌的架子进行拆除 或拉牢工作,防止其他架子再次倒塌。如有人 被倒下的架子压住,应首先清理被压人员身上 的架料,集中人力先抢救受伤人员,最大限度 地减少事故损失。 8、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 事故的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 49. 五、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是由于人体直接接触电源(导致电体或漏电体),受到一定量的电流通过人体致使组织损伤和功能障碍致人伤亡的事故。
    • 50. (一)常见形式; 1、起重机械臂杆或其他导电物体搭碰高压线事故 伤害。 2、带电电线(缆)断头、破口的触电伤害。 3、挖掘作业损坏埋地电缆的触电伤害。 4、电动设备漏电伤害。 5、雷击伤害。 6、拖带电线机具电线绞断、破皮伤害。 7、电闸箱、控制箱漏电和误触伤害。 8、强力自然因素致断电线伤害。
    • 51. (二)引发因素; 1、未加可靠保护、破皮损坏的电线、电缆。 2、架空高压裸线。 3、未予设置或不合格的接零(地)、漏电保护 设施。 4、未设门或未上锁的电闸箱。
    • 52. (三)管理方案; 1、必须由技术人员编写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电工均须是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合格证的上岗 人员,综合办人员负责资格审验及个人技能 评定。 3、负责该工作的工长向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确保每个电工知道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 事项。 4、由专、兼职安全员检查电工的劳动保护装备是否 齐全、有效。 5、电工在操作过程中,由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 电工是否有违规操作现象,及时纠正违规操作。
    • 53. (四)防范措施; 1、防止电气设备工具漏电; (1)防止电源线触及设备外壳金属漏电。 (2)防止设备电源线漏电。 (3)防止电气设备受潮漏电。 (4)防止使用不规范用电装置。 2、防止电气设备工具漏电; (1)防止抬运钢筋触及高压线。 (2)防止拆除钢管架触及高压线。
    • 54. 3、严禁高压线下违章作业; (1)禁止在高压线下搞建筑。 (2)高压线下作业要有保护措施。 4、防止架设临时电源线不规范触电; (1)不可乱拉临时照明电线。 (2)现场临时电缆设施应向工人交底。 (3)架设临时电源线要防范作业损坏。 5、防止其他违章行为触电; (1)禁止使用报废的电气设备。 (2)非电工不可违章操作。
    • 55. (五)应急救援和措施; 1、脱离电源、对症抢救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 首先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迅速急救,关键 是“快”。 2、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取以下方法使触电者脱 离电源。 (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头,可立即拉 断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以切断电源。
    • 56. (2)可用有绝缘手柄的电工钳、干燥木柄的斧头、 干燥木把的铁锹等切断电源线。也可采用干燥木 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离电源。 (3)当电线搭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也可用 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 为工具,拉开、提高或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 电源。切不可直接去拉触电者。 3、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 离电源。 (1)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 57. (2)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电压 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断开关。 (3)用高压绝缘杆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 4、触电者如果在高空作业时触电,断开电源 时,要防止触电者摔下来造成二次伤害。 5、发生触电事故后,应迅速将触电人员抬到 空气畅通处,解开衣服,让其平直仰卧, 并用软衣服垫在身下,使其头部比肩稍低, 以免妨碍呼吸,在采用心脏挤压和人工呼 吸抢救的同时,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
    • 58. 六、其他事故的救援方法; (一)中暑事故; 夏季,在建筑工地上劳动最容易发生中暑,轻者全身 疲乏无力,头晕、头痛、烦闷、口渴、恶心、心慌;重者 可能突然晕倒或昏迷不醒。遇到这种情况应马上进行急救 ,让病人平躺,并放在阴凉通风处,松解衣扣腰带,慢慢 地给患者喝一些凉开(茶)水、淡盐水或西瓜汁等,可以 给病人服用十滴水、仁丹、藿香正气(片)水等消暑药品 。重症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治疗。预防的简便方法是: 平时应有充足的睡眠和适当的营养;工作时,应穿浅色且 透气性好的衣服,争取早出工,中午延长休息时间,备好 消暑解渴的清凉饮料和一些防暑的药物。
    • 59. (二)中毒事故; 1、一氧化碳中毒; 首先要及时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流通处所,使其 呼吸道通畅;中毒较重的病人,要给其输氧,促 进一氧化碳排出;对已发生呼吸衰竭的患者,要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直到恢复自动呼吸,在送医 院治疗。 2、亚硝酸钠中毒; (1)迅速洗胃,清除毒物。 (2)对轻微中毒患者,可采用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 静脉注射。 (3)血压下降时,可用阿拉明强心剂,但禁用肾上 腺素。 (4)对呼吸困难、青紫严重、昏厥休克的严重中毒 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 60. (三)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的应急措施; 1、加强对工地食堂的卫生监督和管理。 2、工地发生疑似中毒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 门报告,如可疑食品还没有吃完,应立即包装起 来,并冷藏保护,以便医疗部门查明中毒原因, 同时现场医务人员应对中毒人员进行现场紧急 施救,现场简单处理后,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 治疗。
    • 61. 3、生熟食品要分开容器盛装,食物在冰箱中不能 存放过长时间。 4、生吃凉拌菜要洗净,要在干净的菜板上或容器 里制作,吃剩的凉拌菜要倒掉,不能重复 食用。 5、腐蚀、变质的食物决不能食用。
    • 62. (四)火灾事故; 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大声呼救,并据情采用正确方 法灭火。当判断火势无法控制时,要迅速拨打119 报警和向有关人员报告。 2、迅速疏散无关人员到安全区。作业区发生火灾 时,可采用建筑物内楼梯、外脚手架上下梯、 离火灾现场较远的外用施工电梯等疏散人员。 不得使用离火灾现场较近的外用施工电梯,严禁 使用室内电梯疏散人员。
    • 63. 3、当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及时采取隔离火源 措施,及时搬出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及防止火 势蔓延到有易燃易爆物品或存放贵重物品的地 点。当有可能发生气瓶爆炸或火势已无法控制 且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迅速将救火人员撤离 到安全地方,等待专职消防队救援或采取其他 必要措施。 4、火灾逃生自救知识。 5、干粉灭火器适用火灾类型和使用方法。
    • 64. (五)易燃易爆气体泄漏事故; 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大声呼救,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或报警。根据情况立即采取正确的方法施救, 如尝试采取关闭阀门、堵漏洞等措施截断、控制 泄漏,如无法控制,应迅速撤离。 2、在气体泄露区内严禁使用手机、电话或启动电器 设备,并禁止一切产生明火或火花的行为。
    • 65. 3、疏散无关人员迅速远离危险区域,治安保卫人 员要迅速建立禁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 停止附近的作业。 4、在未有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不要盲目 行动,应等待公安消防队或其他专业救援 队伍处理。
    • 66. 七、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一)粉尘危害(详见教材第200页); 1、矽肺; 2、硅酸盐肺; 3、混合性尘肺; 4、焊工尘肺; 5、其他尘肺;
    • 67. (二)毒物害危害(详见教材第201页); 1、锰中毒; 2、苯中毒; (三)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详见教材第202页); 1、水泥除尘措施; 2、木屑除尘措施; 3、预防锰中毒的防护措施; 4、预防苯中毒的措施; 5、施工现场油漆配料房预防中毒措施;
    • 68. 第三章 第二节(0.5学时) 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 主要内容: 一、生产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 二、事故责任者的确定
    • 69. 一、生产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 人的因素 物的因素 环境因素 管理因素 —— 人的不安全行为—— 物的不安全状态—— 施工现场环境 自然环境,人文环境——规章制度、管理的程序 监督的有效性及员工训练
    • 70. (一)直接原因;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如无防 护,设施、设备、工具有缺陷等。 2、人的不安全行为,如不戴安全帽、不按规 定栓安全带、操作错误等。
    • 71. (二)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如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 安全技术措施方面的缺陷。 2、教育培训不够或未经培训,不遵守安全操作规 程或缺乏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施工现场缺乏有效检查或指导错误。 5、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安全隐患 整改不力。
    • 72. (三)主要原因; 1、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即主要原因。 2、在分析事故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 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 原因,再分清主次,确定主要原因,进行 责任分析。
    • 73. 二、事故责任者的确定; (一)事故责任确定; 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 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直接责任者 和领导责任者。 2、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确定主要责 任者。 3、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 处理意见。
    • 74. (二)事故责任者认定; 1、直接责任者; (1)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发现事故危险征兆,不立即报告,不采取措 施。 (3)私自拆除、毁坏、挪动安全设施。 (4)设计、施工、安装、检修、检验、试验错 误等。
    • 75. 2、领导责任者; (1)指令错误,无规章制度或规章制度不健全。 (2)承包、租赁合同中无安全保障内容和措施。 (3)不进行安全教育、安全资格认证,设备超负荷、 带病运行。 (4)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不良。 (5)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 (6)发生事故不积极抢救,不及时报告或故意隐瞒。 (7)发生事故后整改防范措施不到位,致使1年内 发生同类事故。
    • 76. 第三章 第三节(0.5学时)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 调查处理 主要内容;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 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
    • 77.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一)生产安全事故类型; 1、高处坠落; 2、物体打击; 3、起重伤害; 4、机械伤害; 5、触电; 6、施工坍塌; 7、中毒 ;
    • 78. (二)安全事故等级: 按伤亡人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大小确定。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 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 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79.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 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 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或者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的事故。 事故等级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 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 80.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 单位负责人报告;若属于死亡事故或上述四个 等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 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建设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有关部门报告。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
    • 81. (二)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 负责上报事故,发生死亡或上述四个等级的 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 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排除险情,防止事故扩 大。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任何单位和个 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三)建设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有关部门接到有关死亡事故或重大事故报 告后,应当依照《条例》规定上报事故情 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 、工会 和人民检察院。
    • 82. (四)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和工程项目。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原因。 4、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及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 5、已采取预防重复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 83. 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一)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1、调查单位; 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各级人民政府授权或委托负责 组织事故调查组。 2、调查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 84. 3、事故调查组成员; (1)发生人员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组织相关 生产、技术、安全、劳资、工会等有关人员 组成。 (2)发生死亡事故,特别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列四种等级事故, 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建设主管 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主 管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 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3)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事 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 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 关系。
    • 85. 4、事故调查组工作要求; 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 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 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 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并应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 有关情况。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 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复印件移 交司法机关处理。
    • 86.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 1、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 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复; 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作出批复。有关部门应 当按照人民政府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 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 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 行处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87. 2、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事故责任人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 88. (三)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法律责任; 1、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条例》(第493号令),具体规定如下: (1)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处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 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迟报或者漏 报事故的;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 89. (2)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的60%至100%的 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 故现场的;转移、隐藏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 关证据、资料的;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 关情况和资料的;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 他人作伪证的;事故发生后逃匿逃的。
    • 90. (3)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 规定处以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 2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 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 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 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91. (4)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 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一般事故 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发生较大事 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发生重大 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发生特 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 92. (5)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 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 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 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 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 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
    • 93. 2、依照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 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 见》,具体行政处罚如下: (1)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因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导致事故发生的施工单位给 予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对事故有 责任的相关单位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 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 (2)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给予罚 款、停止执业或吊销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处罚。
    • 94. 第三章 第四节(0.5学时) 建筑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主要内容; 一、高处坠落事故案例 二、物体打击事故 三、起重伤害事故案例 四、机械伤害事故案例 五、触电事故案例 六、坍(跨)塌事故案例 七、中毒事故案例
    • 95. 一、高处坠落事故案例; 案例;(一) 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某广场二期E栋工程,该 工程使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经检查验收不合 格,同时由于建筑结构的原因,该项目未经原 生产厂家同意,擅自改变定型附着支撑的长 度,焊接时焊缝宽度、焊缝余高和焊缝饱满度 均达不到规范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又缺乏每次 到位的检查验收,在明知存在隐患的情况下, 仍安排操作人员上架作业,在施工过程中,因 定型附着支撑焊缝断裂,造成架体部分垮塌, 致使操作人员随架坠落,造成四人死亡的生产 安全事故。
    • 96. 1、事故直接原因: (1)擅自改变定型附着支撑的长度。 (2)定型附着支撑焊接不符合要求。 2、事故主要原因: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 3、事故间接原因: 安全管理人员未能有效制止违章使用。 4、事故类型:高处坠落。 5、该事故的性质: 因附着式升降架检查验收不合格以及接长焊 接的附着支撑不符合要求,未进行整改,擅 自投入使用。所以该事故为管理不到位的安 全责任事故。
    • 97. 案例;(二) 某公司承建的某化工厂气改煤电站主厂房工 程的砌砖、抹灰、木模支撑等任务分包给某建筑 施工队,该施工队又将上述任务发包给个体经营 者张某经营,在施工过程中,学工(未进行入场 教育)梁某负责第四层框架梁模板安装,当由2轴 线取钢模向1轴线运输时,不慎踩在探头板上,随 即落到第三层现浇钢筋混凝土平台上(坠落高度 4.2m),经抢救无效死亡。
    • 98. 1、事故直接原因: 严重违章铺设脚手板,致使作业层存有探头 板,因而留下事故隐患。 2、事故主要原因: 总包单位忽视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安全培训教 育,对安全措施、安全作业缺乏有效的监督和 检查,致使存有探头板而未及时整改。 3、事故间接原因: 该工程层层转包,包而不管,新工人未进行三 级安全教育,不懂基本的安全知识。
    • 99. 4、事故类别: 高处坠落。 5、事故性质: 忽视安全管理,支模架上探头板未及时整改, 留下事故隐患,而且该工程层层转包导致的安 全管理不到位的责任事故。
    • 100. 案例;(三) 某施工单位施工的某商住楼工程,在施工中用 塔机运材料到卸料平台上,由于卸料平台已超载 (卸料平台设计承重量为1.2T,实际载荷已达 2.5T),而塔机指挥工仍指挥继续往卸料平台上吊 运材料,致使卸料平台垮塌,4名操作人员随即从 高处坠落,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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