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5.4.2 質量管理体系的策划
最高管理者應确保:
a) 对質量管理体系進行策划,以滿足質量目標以及4.1的要求;
b) 在对質量管理体系的變更進行策划和实施时,保持質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對體系的策劃
對產品實現的策劃體系涉及的範圍,文件體系的架構,所需的程序文件及相關支持性文件或資料我們公司對產品實現的策劃是QC工程圖
29. 5.5.2 管理代表
最高管理者應指定一名管理者,无論該成員在其他方面的職責如何,應具有以下方面的職責和權限:
a) 确保質量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b)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質量管理体系的業績和任何改進的需求;
c) 确保在整个組織内提高滿足顧客要求的意識。
注:管理代表之職責可包括与質量管理体系有關事宜的外部聯絡。 我是管理者代表公司的管理者
代表是特助MR
36. 6.2.2 能力、意識和培訓
組織應:
a) 确定从事影响產品質量工作的人員所必要的能力;
b) 提供培訓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滿足这些需求;
c) 評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d) 确保員工認識到所从事活动的相關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為实現質量目標作出貢献;
e) 保持教育、培訓、技能和經驗的适当記录(見4.2.4)。
37. 6.3 基礎設施
組織應确定、提供并維護為达到產品符合要求所需之基礎設施。适用时,基礎設施應包括:
a) 建筑物、工作場所和相關的設施;
b) 过程設備(硬件和軟件);
c) 支持性服務(如運輸或通訊)
43. 7.2.2 与產品有關的要求的評審
組織應評審与產品有關的要求。評審應在組織向顧客作出提供產品的承諾之前進行(如:提交標準書、接受合同或訂单及接受合同或訂单的更改),并應确保:
a) 產品的要求得到規定;
b) 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訂单的要求已予解决。
c) 組織有能力滿足規定的要求。
評審結果及評審所引起的措施的記录應予保持(見4.2.4)。
若顧客提供的要求没有形成文件,組織應确保相關文件得到修改,并确保相關人員知道已變更的要求。
若產品要求發生變更,組織确保相關文件得到修改,并确保相關人員知道已變更的要求。
注:在某些情况下,如网上銷售,对每一个訂单的正式評審可能是不实際的。而代之对有關產品的信息,如產品目录、產品广告内容等進行評審。
44. 7.2.3 顧客沟通
組織應对以下有關方面确定并实施与顧客沟通的有效安排:
a) 產品信息;
b) 問詢、合同或訂单的处理,包括对其修改;
c) 顧客反饋,包括顧客抱怨。 溝通的結果
45. 7.3 設計和開發
7.3.1 設計和開發策划
組織應对產品的設計和開發進行策划和控制。在進行設計和開發策划时,組織應确定:
a) 設計和開發階段;
b) 适合于每个設計和開發階段的評審、驗證和确認活动;
c) 設計和開發的職責和權限。
組織應对参与設計和開發的不同小組之間的接口進行管理,以确保有效沟通,并明确職責分工。
随設計和開發的進展,在适当时,策划的輸出應予更新
46. 7.3.2 設計和開發輸入
應确定与產品要求有關的輸入,并保持記录(見4.2.4)。这些輸入應包括:
a) 功能和性能要求;
b) 适用的法律、法規要求;
c) 适用时,以前类似設計提供的信息;
d) 設計和開發所必需的其它要求。
應对这些輸入進行評審,以确保輸入是充分与适宜的。要求應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矛盾。 輸入新產品性能/功能
具體指標適用的法律法規
的要求以前類同的
設計經驗其它方面
的要求
47. 7.3.3 設計和開發輸出
設計和開發的輸出應以能够針对設計和開發的輸入進
行驗證的方式提出,并應在放行前得到批准。
設計和開發輸出:
a) 滿足設計和開發輸入的要求;
b) 給出采購、生產和服務提供的适当信息;
c) 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准則;
d) 規定对產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產品特性 滿足輸入要求產品接收準則給出適當信息產品特性輸出
48. 7.3.4 設計和開發評審
在适宜的階段,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見7.3.1)对設計和開發進行系統的評審,以便:
a) 評价設計和開發的結果滿足要求的能力;
b) 識别任何問題并提出必要的措施。
評審的参加者應包括与所評審的設計和開發階段有關的職能的代表。評審結果及任何必要的措施的記錄應予保持(見4.2.4)。
評審的時機------組織確定的適宜階段,通常在取得階段性結果后,也可在總的設計和開發活動時;
評審的對象------階段性的設計和開發結果,也包括與該結果相關的內容,通常為文件形式;
評審活動的要求------應當有程序、步驟、內容應全面,評審結果應正式表述。
67. 8.3 不合格品控制
組織應确保不符合產品要求的產品得到識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或交付。不合格品控制以及不合格品处置的有關職責和權限應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規定。
組織應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品:
a) 采取措施,消除已發現的不合格;
b) 經有關授權人員批准,适用时經顧客批准,證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
c) 采取措施,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或應用。
應保持不合格的性質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記录,包括 所批准的讓步的記录(見4.2.4)
当不合格品得到糾正之后應对其再次進行驗證,以證实符合要求。
当在交付或開始使用后發現產品不合格时,組織應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應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