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总
第条 发展市绿化事业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根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市实际情况制定条例
第二条 条例适市行政区域绿化规划建设保护理监督
第三条 市绿化工作坚持生态优先城乡统筹制宜科学规划政府组织全民参建享原促进然生态居环境持续发展
第四条 市区县民政府应加强绿化工作领导绿化事业纳入国民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行政区域绿化目标实行绿化目标责制保障公绿化建设养护理费投入
乡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职责做辖区绿化工作
第五条 市市容园林行政部门负责市城市绿化工作
市林业行政部门负责市农村绿化造林绿化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房市政公路农业水务财政审计等关部门天津警备区职责做相关绿化工作
区县市容园林行政部门林业行政部门职责负责行政区域绿化工作
第六条 市鼓励支持绿化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绿化先进技术保护生物样性发展特色乡土植物
第七条 新闻媒体应加强绿化科学知识绿化法律法规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宣传工作增强公民履行绿化义务保护绿化成果意识
第八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基层群众性治组织应关规定组织单位区域员履行植树等绿化义务保护绿化成果做单位区域绿化工作
鼓励单位认种认养等种方式参绿化建设养护理
第九条 单位享受绿化生态环境权利保护绿化成果绿化设施义务破坏绿化成果绿化设施行权进行劝阻投诉举报
绿化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单位级民政府关部门国家市关规定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十条 市区县民政府应根绿化事业发展需实际情况组织编制绿化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容园林行政部门会规划行政部门绿化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绿系统规划报级民政府批准实施
林业行政部门会规划行政部门绿化规划组织编制造林绿化规划报级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条 编制绿化规划应根市特点利现形貌水体植历史文化遗址等然条件文资源方便公众原符合环境保护功提高抵御然灾害力合理设置公园绿防护绿附属绿生产绿类林等
第十二条 市划定需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市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城市绿系统规划造林绿化规划报批前规划组织编制部门应予公示采取种形式征求公众专家意见规划批准应时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单位擅改变规划城市绿途特殊原确需改变规划城市绿途应先修改规划原规划审批程序报批
城市绿范围擅增设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确需增设应符合城市规划关设计规范求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规划行政部门应会市容园林行政部门城市绿系统规划确定城市绿范围控制线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行政部门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城市绿范围控制线未法定程序改变
第十六条 绿化建设应严格绿化规划实施优化种植结构提升绿化水注重生态效应种树木崇尚然选适应市生长条件济合理耐旱耐寒耐盐碱植物种类适应植物生态性植物群落样性合理性
第十七条 加强城市公园森林公园郊野公园乡村公园绿道网络建设构筑生态修复保护系统公众提供更绿色空间
第十八条 绿化建设责列规定确定:
()公园绿绿化市区县市容园林行政部门组织建设
(二)城市道路公路等范围绿绿化关建设单位组织建设
(三)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绿化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建设
(四)铁路河道湖泊水库等理范围绿绿化关建设单位组织建设
(五)绿道市市容园林行政部门市林业行政部门区县民政府组织建设
(六)造林绿化林业行政部门组织建设
(七)郊野公园市林业行政部门区县民政府组织建设
(八)村庄绿化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
前款规定外绿化建设责明确区县民政府根实际情况利建设方便护原确定
第十九条 类建设项目绿率(绿面积占总面积例)应达列标准:
()新建居住区绿率中环线低百分三十五中环线外低百分四十中建设公园绿绿面积低总面积百分十
(二)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绿率应符合国家市规定标准中外环线侧包括辅道绿带五十米外环线外侧包括辅道绿带五百米
(三)新建疗养院学校医院体育设施公文化设施机关等公设施绿率低百分三十五工业仓储区附属绿绿率低百分二十
(四)新建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绿率低百分四十五
(五)城市河流湖泊等水体周围绿率新建铁路公路绿化带宽度应符合城市绿系统规划关技术标准
(六)城市生产绿面积低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百分二
(七)商业服务业设施集中建设区应统规划建设集中绿
历史文化街区进行建设活动减少原绿面积
第二十条 建设条件限制导致绿面积达条例规定绿化建设指标规划行政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应征市容园林行政部门意建设单位缺绿面积级差价缴纳异补建绿代建费
未前款规定缴纳异补建绿代建费规划行政部门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证
异补建绿代建费市容园林行政部门根城市绿系统规划建设工程项目区县范围安排绿化建设异补建绿代建费必须绿化建设挪作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第二十条 市市容园林行政部门市林业行政部门应根城市绿系统规划造林绿化规划分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报市民政府批准年度实施计划分解绿化责指标
区县民政府应根绿化分解责指标制定行政区域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绿化建设费建设单位承担列入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
鼓励村民委员会村民宜林荒山荒村庄周围空村庄闲置土进行绿化达规定规模标准市区县民政府予适补贴
第二十三条 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应符合国家市关标准规范
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应具相应资质单位承担
第二十四条 市属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跨区县建设工程项目河道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公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基建设程序审批时市市容园林行政部门
市林业行政部门参加审查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区县市容园林行政部门参加审查
市容园林行政部门林业行政部门参加审查时应设计方案否符合绿化设计标准规范进行审查
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应体工程时规划设计时建设施工时竣工验收确季节原时完成完成绿化工程时间迟体工程竣工第绿化季节
第二十六条 公园绿绿化工程竣工市容园林行政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交付
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十五日竣工验收报告报市容园林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城市绿化范围国建设闲置三月土应时绿化标准求六月进行时绿化需建设养护理费土承担时绿化完工土应市容园林行政部门备案
实施时绿化建设开工建设土应告知市容园林行政部门
第二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公路时应种植行道树原树木加保护道路行道树应统景观风格
种植行道树应选择适宜市生长树种技术规范种植符合行车视线行车净空道路明行通行求
城市干道路种植行道树胸径十二厘米
第二十九条 托水系道路公园绿防护林带等然资源线性廊道统筹规划建设横贯通绿道网络坚持然生态简约样公众提供便捷舒适慢行健身休闲空间
第三十条 七里海八仙山蓟县中元古界盘山北港官港黄堡团泊宝坻青龙湾等然保护区应法律法规保护然环境生态系统保护特动植物物种资源禁止保护区进行保护关建设活动
第三十条 市区县林业行政部门生态状况较脆弱生态安全生物样性保护济社会持续发展具重意义区划定市区县生态公益林建设范围报级民政府批准
市林业行政部门应制定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区县林业行政部门应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组织建设确保生态公益林建设质量
第三十二条 郊野公园建设应遵循绿生态然野趣原充分利现形貌水系林木保护原生态系统林木绿化面积低绿化面积百分八十五优先选乡土树种
严格控制郊野公园建设游艺娱乐设施餐饮住宿设施
第三十三条 乡村绿化建设应综合考虑期远期绿化效果四季景观防护功需兼顾绿化生态效益济效益充分利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势条件实施绿化
第三十四条 市鼓励支持盐碱绿化新技术开发推广引进培育适宜盐碱生长植物品种开展盐碱绿化试验示范提高盐碱绿化水
第三十五条 市容园林行政部门林业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绿化适宜种植树种植物品种进行证编制适宜市种植品种名录社会公布
第三章 保护理
第三十六条 市绿化养护理责列规定分工负责:
()公园绿城市道路范围绿市容园林行政部门确定养护理单位负责
(二)公路范围绿养护理责单位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单位界防护绿建公园该单位负责
(四)商品住宅区绿业负责业委托物业理单位者单位进行养护理非商品住宅区绿养护理责区县民政府确定
(五)铁路河道湖泊水库等理范围绿关理单位负责
(六)生态公益林权属单位负责
(七)郊野公园养护理责区县民政府确定
前款规定外绿化养护理责明确区县民政府确定
第三十七条 绿化养护理责应建立健全理制度严格执行绿化养护技术规程保持花草树木繁茂园容整洁优美设施完
市容园林行政部门林业行政部门应绿化养护理责履行养护理责情况进行监督予技术指导
第三十八条 市区县民政府年应年度绿化设施量绿化养护定额安排公绿化养护费养护费应专款专
生态公益林养护理费市区县民政府予适补贴
政府关部门通招标投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养护理单位实行养护理社会化
第三十九条 单位者绿养护理责单位签订愿认养协议绿养护规范绿实施养护
第四十条 单位占城市绿化禁止城市绿化范围进行国土出租出者房产开发建设
第四十条 特殊原确需时占城市绿化占面积二百方米须区县市容园林行政部门意报市市容园林行政部门备案占面积超二百方米区县市容园林行政部门报市市容园林行政部门意
时占城市绿化时间超年特殊原需延期应期满二十日前申请延期延长期限般超年时占期满占单位应负责三月恢复
第四十二条 已建成公园绿树种绿化景观意变更特殊原确需变更应原建设审批程序办理变更中变更面积超五千方米市容园林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否确需变更变更方案进行证证结果社会公布听取公众意见听取公众意见时间少十五日
第四十三条 单位擅迁移砍伐树木
列原确需迁移者砍伐城市树木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市容园林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树木已死亡
(二)严重影响居住安全
(三)危害公设施运行安全
(四)发生检疫性病虫害采取防治措施未效治理
(五)建设工程确需迁移砍伐
(六)法律法规规定情形
市容园林行政部门审查迁移砍伐方案时够采取迁移措施批准砍伐
迁移生态公益林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树木应林业行政部门办理移植手续
第四十四条 迁移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列规定分级理:
()处需迁移砍伐树木十株区县市容园林行政部门审批
(二)处需迁移砍伐树木十株足百株者单株胸径二十厘米区县市容园林行政部门审核报市市容园林行政部门审批
(三)处需迁移砍伐树木百株者单株胸径四十厘米市市容园林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 迁移城市树木应具相应施工资质单位实施施工单位应移植技术规程进行
迁移树木未成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补植保证成活
第四十六条 养护理责应关技术规范修剪树木时修剪扶正影响交通线房屋身安全树木修剪影响树木正常生长
养护理责居住区树木实施修剪时相关居民应予协助
第四十七条 新建改建类线应保证树木线间安全距离者采取效保护措施
第四十八条 百年树木树种珍贵稀树型奇特罕见具历史价值纪念意义树木属古树名木应国家市关规定设置标志加保护
前款规定范围外树龄二十年者胸径三十厘米城市树木区县市容园林行政部门应进行登记明确养护理责实行严格保护
城市外古树名木区县林业行政部门进行登记明确养护理责实行严格保护
第四十九条 紧急抢险救灾确需时占城市绿化者砍伐城市树木先行占者砍伐险情排抢险救灾单位应五日市容园林行政部门报告
第五十条 市区县市容园林行政部门林业行政部门应定期开展绿化资源清查建立绿化资源档案完善绿化理信息系统根国家关规定开展资源监测效益评估
第五十条 市区县市容园林行政部门林业行政部门应加强绿化植物防疫害生物防治编制害生物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害生物预警预防控制体系
市容园林行政部门林业行政部门应园林绿化树木种植养护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社会提供技术支持咨询服务
第五十二条 禁止列损害绿化绿化设施行:
()绿树穴倾倒毒害物质
(二)占压绿损害树根树干树皮利树木搭建违章建筑
(三)占住宅区绿种菜者饲养家禽家畜等
(四)树木者绿化设施悬挂广告牌明灯具者物品
(五)绿取土火烧烤
(六)破坏绿化绿化设施行
第五十三条 市容园林行政部门林业行政部门应公布举报电话投诉网站等接受举报投诉时进行处理
第四章 法律责
第五十四条 市容园林行政部门林业行政部门应法履行绿化工作监督理职责加强绿化活动监督检查发现绿化违法行时予制止
第五十五条 违反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城市绿范围擅增设建筑物构筑物者设施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限期改正关法律法规予处罚
第五十六条 违反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设项目未规划指标建设绿规划行政部门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予处理
第五十七条 违反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闲置土进行时绿化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改正时绿化面积处方米百元二百元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条例规定养护理单位养护理职责责令限期改正致树木死亡责令限期补植处树木基准价值三倍罚款
树木基准价值标准市民政府规定
第五十九条 违反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未许擅占城市绿化者时占期满未规定进行恢复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占面积处方米百元三百元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未批准擅迁移砍伐树木责令限期补植擅迁移处树木基准价值三倍五倍罚款擅砍伐处树木基准价值五倍十倍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损害绿化者绿化设施责令停止违法行恢复原状处五百元五千元罚款造成树木死亡处树木基准价值五倍十倍罚款
第六十二条 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城市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林业行政部门职权分实施
第六十三条 关行政机关工作员玩忽职守滥职权徇私舞弊免机关者监察机关予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五章 附
第六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市方性法规森林林木林理规定适规定
第六十五条 条例称公园绿指公众开放游憩功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公绿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等
条例称郊野公园指位城市外成片林水域湿观赏农业等兼具生态建设旅游休闲等功公开放区域
第六十六条 条例XX年3月1日起施行XX年9月14日天津市第十四届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XX年5月9日天津市第xx届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正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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