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工商行政理局:
根中华民国企业法登记理条例关规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请予审核批准
申请分支机构名称
董事长签字
副董事长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总机构登记事项
企业
名称
中文
外文
址
邮政编码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
投资总额
否出足
注册资
中方
否出足
外方
否出足
投
资
者
中
方
外
方
批准部门
登记机关
发日期
合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帐号
营范围
已设立分支
机构情况
否已投产开业
投产开业日期
备注
分支机构申请登记事项
分支机构名称
中 文
外 文
址
邮 政
编 码
负责
电 话
业数
营性
联络性
核算形式
资金源
总机构拨营运资金数额
批准部门
部门
营
范围
联系
电 话
备注
登记机关审核意见
(工商行政理局填写)
分支机
构名称
中文
外文
址
负责
营运资金额
营
范围
效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办
初审意见
签字 日期
处长
审查意见
签字 日期
局长
审批意见
签字 日期
证号码
备注
表式四份报国家工商局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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