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王 林 博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
    • 2. 内容提要第一部分 对外开放进程回顾 第二部分 对外开放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三部分 对外开放最新动向及其进展
    • 3. 第一部分:对外开放进程回顾狭义的证券市场对外开放 广义的证券市场对外开放 证券筹资的对外开放 证券投资和交易的对外开放 证券业务的对外开放 证券市场制度与国际接轨 三个最基本的条件 市场化运行机制、公平和效率
    • 4. 中国企业境外上市(一)两种方式,一种是H股即直接上市形式,指依《公司法》注册设立的公司在境外募集并上市的股份,一种是“红筹股”即间接上市形式,指在香港注册的中资公司在香港发行并上市 自1993年7月15日青岛啤酒在香港上市,共有59家境外上市公司,其筹集资金182亿美元 1999年下半年《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预选程序,强化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
    • 5. 中国企业境外上市(二)1997年6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国发21号)之后,北京控股、天津发展、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海洋石油以红筹形式在境外上市。这些属于境内企业或机构将境内企业股权划拨(收购或换股)到境外中资控股的公司,在境外申请上市 境外中资非上市公司以其境外资产或境外资产在境内投资形成3年以上的境内资产,在境外申请发行股票和上市,如中保香港等 金裕兴之后的涉及境内权益问题
    • 6. B股市场B股,境内上市的人民币特种股票 1991年底上海电真空。目前共有112家上市公司,其中上交所55家,深交所57家。共发行163亿股,筹资50亿美元。 主要问题是,市场本身发展的环境不利、政策不明、制约太多,公司治理和业绩不理想,没有形成好的市场形象和一定的市场规模 2001年2月19日向境内投资者开放
    • 7.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上市已有60-70家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 去年11月8日,外经贸部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涉入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 支持致力于在中国境内进行长期业务发展、运作规范、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外商企业进入境内证券市场 “三公”的市场准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审核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8. WTO后证券市场服务业对外开放直接从事B股交易 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33%;加入后3年内,不超过49% 后3年内,合资证券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 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咨询和证券资信评估业务
    • 9. 基金管理业对外开放WTO承诺事项 依据《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可依法设立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鼓励境内外基金机构先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
    • 10. 证券机构对外开放1982年7月 野村证券北京代表处 1995年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允许境外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成为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依据《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允许组建中外合营证券公司 合营公司可以经营股票和债券的承销,B股、债券的经纪和自营,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及中国证监会年批准的其他业务
    • 11. 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咨询和证券资信评估业务对外开放根据《入世协定书》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相关条款,已作出开放 按照“国民待遇”和“非歧视性待遇”的原则,对外方进入该领域,依法实施监管。不作地区和数量上的限制,对机构和个人进行同等规格的监管 外方可独资公司、合资公司或受让已取得业务许可的股份
    • 12. 第二部分:面临的主要问题法律体系不能完全提供制度保证 市场存在制度性缺陷 投资者理念冲突 从业人员素质 人民币资本项下自由兑换
    • 13. 第三部分:最新动向及其进展进一步推进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原则 进程分析 探索中的几种证券市场对外开放形式 QFII制度 境外公司境内CDR融资与上市 上市主体限制的逐渐放开 证券经营业务的对外放开 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与证券市场一体化
    • 14. 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原则谨慎而积极地推动 适合我国经济和金融制度的开放模式 局部试点、循序渐进、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外资进入的可控性与监管水平
    • 15. 对外开放的进程分析经济发展水平和对外开放整体进程 证券市场发展水平及其监管能力 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市场一体化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
    • 16. QFII制度QFII是指经国内主管部门核准的、投资于中国A股市场的外国机构投资者,包括各类基金及有资本市场投资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 主要特点是对境外投资者的准入进行资格管理,对外资进入的规模、资金的汇入汇出及在境内最低存留金额及时限等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控制 印度、巴西、韩国和我台湾地区的经验 外资封闭式中国基金是QFII的一种具体形式
    • 17. 境外公司境内CDR融资与上市CDR是指在中国境内通过存托银行发行的一种可转让凭证,代表红筹股公司或其他境外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的股票 其操作过程是,境外公司将其股票存放在境外托管银行,由境内存托银行发行相应的存托凭证,并在境内市场进行交易 与ADR不同,目前CDR不能与其基础股票进行跨境转换 先期由红筹股公司进行试点,如中国移动、联想
    • 18. QDII制度QDII是指经国内监管部门核准的、投资于境外资本市场的国内机构投资者 其特点是允许拥有较多外汇的内地机构及个人投资者,通过一些符合资格的金融中介机构,以QDII的形式,按照香港的法律及监管要求,将持有的外汇投资于香港市场 QDII可先采用封闭式基金的方式进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