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1依法合规 诚信经营
    • 2. 讲师介绍2
    • 3. 目录CONTENTS3保险诚信经营国家持续关注课程回顾总结04从业人员规范010203
    • 4. 014保险诚信经营保险行业依法合规 诚信经营
    • 5. 51985年大事记——海尔集团砸毁76台不合格冰箱诚信经营 走得更远
    • 6. 6保险产品的特性决定了保险营销比其他产品销售更需要诚信,因为保险是:无形产品 复杂的金融产品 长期合同
    • 7. 027国家持续关注保险法及国十条的两次修订
    • 8. 8近年来,国家更是对保险业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不仅利于保险业的发展,更是进一步保障了消费者购买保险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新《保险法》的修改,更是把加快发展保险业上升到国家意志!
    • 9. 9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条
    • 10.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实施细则》 《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个人业务保险营销员管理基本办法》 《个人业务保险营销员合规品质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个人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 法律法规一览表
    • 11. 0311从业人员规范“十遵守”“十不准”案例分析
    • 12. 12行为规范“十遵守” 一、遵守行业有关法律、法规 二、遵守公司规定,按时参加会议、培训 三、遵守职业道德 四、遵守正当竞争、诚信展业的原则 五、遵守公司利益为重的原则 六、遵守客户至上的原则 七、遵守对客户资料和公司信息保密的原则 八、遵守着装整齐、文明展业的原则 九、遵守尊重他人、礼貌待人的原则 十、遵守同业之间、个人之间公平竞争、友好协商的原则
    • 13. 13行为规范“十不准” 一、不准欺骗、误导客户 二、不准代客户签名 三、不准代客户体检 四、不准用不正当方式争抢业务、争抢增员 五、不准返佣和侵占、挪用保费及理赔款 六、不准串通客户骗保、骗赔 七、不准擅自印刷、发放宣传资料 八、不准违反公司师承文化的道德规范 九、不准侵害或削弱各级别营销员的权利和义务 十、不准诋毁本公司其他保险代理人和同业
    • 14. 14析案例分
    • 15. 15案例一:不欺诈代理人“替”投保人退保,骗取退保费。 李某通过某寿险公司的代理人陈某投保了一份保险。2010年10月10日,陈某持保险单原件、李某的身份证原件及收据原件,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以李某的名义申请退保(伪造了李某的签名)。保险公司在李某未到场的情况下收回了保单和收据,并将所退保费17759.55元交给陈某。
    • 16. 16【欺诈】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31条)
    • 17. 17处理结果中级人民法院(2009)深刑初字第65号刑事判决书,该院于2011年3月4日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2年。
    • 18. 18案例二:不误导市民张大爷到银行办理存款业务,遇到某寿险公司营销员胡某。胡某告诉张大爷,如果不着急用钱,可以存成五年期的,这样还可以赠送一份保险。张大爷听说存款还可以赠送保险,就按照胡某的意见办理了手续,后来才搞清楚自己不是存钱,而是买了份保险。 误导消费者 ,进入“黑名单”
    • 19. 19【误导】(一)业务人员向客户提供虚假资料或误导性的宣传说明,擅自修改或曲意解释条款、投保规则、保全规则、投保书、保单资料、保险费率、产品说明书等内容。 (二)业务人员向客户夸大或承诺投资收益、分红红利,或夸大资金投资渠道、保险保障利益。 (三)业务人员向客户隐瞒投资风险事实、投资账户保费分配方式、公司向客户收取的投资账户的各项费用及收取比例。 有以上行为发生的,则解除《代理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摘自《个险业务人员品质管理规定》)
    • 20. 20处理结果保险行业协会调查认为,胡某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将保险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相混淆进行产品解释,不向消费者明示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误导消费违规行为属实。鉴于此,协会对胡某做出如下处罚: 被列入行业“不良行为记录档案” 要求现录用胡某的公司必须予以清退 通报各保险公司,要求不得再对其录用
    • 21. 21案例三:不代签名 代客户签名,代理人追悔莫及代理人刘某的嫂子投保5万元保额的定期寿险,因投保人出差,刘某代其签名。2017年8月,投保人因肝炎后转肝硬化身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被拒,诉至法院。法院经笔迹鉴定,证实投保人签名的确不是投保人的笔迹。
    • 22. 22【代签名】在投保书、授权委托书、问题件、各类问卷、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保单回执、体检报告书、保全申请书、理赔文件等一切应由客户本人签名的相关文书中由他人代为签名的行为。
    • 23. 23 刘太太的身故被保险公司拒赔后,代理人刘某不得不自己垫付了5万元给其哥哥,且因为其代客户签名,遭到保险公司的严厉处罚: 赔偿公司诉讼费用3100元 解除保险代理合同 上报行业“黑名单”,其它公司不再对其录用处理结果
    • 24. 24案例四:不挪用保费“黑”了亲朋保费挥霍 保险业务员获刑13年山西某保险公司分区经理赵某首次去找同学贾某谈保险业务,当时他办理保险业务的手续也全放在家。出乎意外的是他没跟贾某说几句话,贾某就说:“别说了,我还不信你?我办保险就是了。”当即贾某取出2.23万元现金给他,连收款白条也没有索取。没几天赵某就把这些钱给“挪用”了。
    • 25. 25【挪用保费】包括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业务人员代客户领取的溢缴保费、理赔金、解约金、给付金、续期退费或其它款项,超过6个工作日未送达客户的; 业务人员收取客户保费后未在7个工作日之内将保费上缴公司或存入公司指定账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31条和公司《个险业务人员品质管理规定》
    • 26. 26 山西省太原市法院对 “黑”了亲戚朋友等人28万余元保险费和给付金的某保险公司分区经理赵宏伟公开开庭判决,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赔偿保险公司246965元。处理结果
    • 27. 27案例五:不返佣返佣让代理人赵某吃了哑巴亏营销员赵某多次拜访客户刘某,最后刘某购买了年交34万元的养老保险,但签单时要求赵某返佣6万元。几经犹豫后赵某先返给了刘某6万元,但承保后刘某将保单全额犹豫期退保,赵某向刘某索取6万元未果,于是诉讼法院。 法院最终判定证据不足,赵某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 28. 28如果靠返佣来销售保险: 1.代理人的付出得不到应有报酬,如何生存? 2.违反法律法规,将会遭到严厉处罚和禁业; 3.客户得不到应有的服务; 4.引发恶性竞争,行业形象受损。
    • 29. 0429总 结诚信信条
    • 30. 30诚信信条(一)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形下,客户利益永远高于个人利益; (二)不断丰富与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最好的建议; (三)对客户私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将此作为客户对自己的授权; (四)对可能影响客户决定的所有信息进行充分且详实的披露!
    • 31. 课程回顾31
    • 32. 课程回顾32让我们一起 携手天安 共创辉煌 感谢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