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地基基础工程
    • 2. 1.土方开挖工程
    • 3. 1.1 土方开挖及验收标准
    • 4. 一、基坑土方开挖的原则开槽支撑, 先撑后挖, 分层开挖, 严禁超挖。1.1 土方开挖及验收标准
    • 5. 二、平场土方开挖质量控制要点平面位置校核基平面位置应符合设计。经纬仪或全站仪检查。水平标高校核水平标高,防止超挖或欠挖。水准仪检查。边坡坡度坡度应符合设计。全站仪检查。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保护采取恰当的保护措施,防止因施工过中破坏控制桩。巡视检查。1.1 土方开挖及验收标准
    • 6. 项目 允许偏差值基坑基槽管沟地面基层标高-50-50-50长度、宽度+200,-50+100 /边坡符合设计表面平整度202020基底土性符合设计三、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1.1 土方开挖及验收标准
    • 7. 三、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序号检查项目人工开挖机械开挖检查方法1标高±30±50每100~400m2取1点,不少于 10 点。2表面平整度2050每100~400m2取1点,不少于 10 点。3长度、宽度  +300 -100+500 -150每20m 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4边坡设计要求设计要求每20m 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1.1 土方开挖及验收标准
    • 8. 1.2 基坑降水与排水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
    • 9. 一、常用基坑降水方法1. 明沟加集水井降水   明沟加集水井降水是一种人工排降法。它主要排除地下潜水、施工用水和天降雨水。在地下水较丰富地区,若仅单独采用这种方法降水,由于基坑边坡渗水较多,锚喷网支护施工难度加大。因此,这种降水方法一般不单独应用于高水位地区基坑边坡支护中。1.2 基坑降水与排水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
    • 10. 2. 轻型井点降水   轻型井点降水适用于基坑面积不大,降低水位不深的场合。该方法降低水位深度一般在3~6米之间,若要求降水深度大于6米,理论上可以采用多级井点系统,但要求基坑四周外需要足够的空间,以便于放坡或挖槽。一、常用基坑降水方法1.2 基坑降水与排水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
    • 11. 3. 喷射井点降水   喷射井点系统能在井点底部产生250毫米水银柱的真空度,其降低水位深度大,一般在8~20米范围。它适用的土层渗透系数与轻型井点一样,一般为每日0.1~50米。但其抽水系统和喷射井管很复杂,运行故障率较高,且能量损耗很大,所需费用比其他井点法要高。一、常用基坑降水方法1.2 基坑降水与排水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
    • 12. 4. 电渗井点降水   电渗井点适用于渗透系数很小的细颗粒土,如粘土、亚粘土、淤泥和淤泥质粘土等。这些土的渗透系数小于每日0.1米,它需要与轻型井点或喷射井点结合应用,其降低水位深度决定于轻型井点或喷射井点。一、常用基坑降水方法1.2 基坑降水与排水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
    • 13. 5. 管井井点降水   管井井点适用于渗透系数大的地层,地下水丰富的地层,以及轻型井点不易解决的场合。每口管井出水流量可达到每小时50~100立方米,土的渗透系数在每日20-200米范围内,这种方法一般用于潜水层降水。一、常用基坑降水方法1.2 基坑降水与排水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
    • 14. 二、各种降水方法的适用条件管井适用于粉土、砂土、碎石土渗透系数0.1~200(m/d)管井井点由滤水井管、吸水管和抽水机械等组成。管井井点设备较简单,排水量大,降水较深。真空井点适用于粘性土、粉土、砂土渗透系数0.005~20(m/d)真空泵把井点管、卧管及贮水箱内的空气吸走,形成一定的真空度(即负压)。由于管路系统外部地下水承受大气压力的作用,为了保持平衡状态,由高压区向低压区方向流动。地下水被压入至井点管内,经卧管至贮水箱,然后用抽水泵抽走,从而水位下降。喷射井点适用于粘性土、粉土、砂土渗透系数0.005~20(m/d)喷射井点降水是在井点管内部装设特制的喷射器,用高压水泵或空气压缩机通过井点管中的内管向喷射器输入高压水(喷水井点)或压缩空气(喷气井点)形成水气射流,将地下水经井点外管与内管之间的缝隙抽出排走。本方法设备较简单,排水深度大,可达到8-20M,比多层轻型井点降水设备少,基坑土方开挖量少,施工快,费用低。1.2 基坑降水与排水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
    • 15. 井点降水示意图1.2 基坑降水与排水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
    • 16. 三、降水与排水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序检查项目允许值或允许偏差1排水沟坡度1~2‰2井管(点)垂直度1%3井管(点)间距(与设计相比)≤150%4井管(点)插入深度(与设计相比)≤200mm 5过滤砂砾料填灌(与计算值相比)≤5mm6井点真空度:轻型井点 喷射井点>60kPa >93kPa7电渗井点阴阳极距离:轻型井点 喷射井点80~100mm 120~150mm1.2 基坑降水与排水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
    • 17. 1.3 基坑回填
    • 18. 沟槽回填1.3 基坑回填
    • 19. 平场土方回填压实1.3 基坑回填
    • 20. 一、土方回填质量控制要点填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与击实试验所取土样一致填料粒径控制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分层填筑厚度虚铺厚度压实后的厚度水准仪检测含水量、压实系数最佳含水量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灌砂法、灌水法、环刀法等。排水措施坡向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小于 2‰水准仪检测分层办理土方回填隐蔽验收记录1.3 基坑回填
    • 21. 平场土方回填压实1.3 基坑回填
    • 22. 回填压实度检测1.3 基坑回填
    • 23. 检查项目允许偏差值检查数量基坑基槽管沟地面基层标高-50-50-50大基坑每50~100m2取1点; 基槽每10~20m取1点; 独立柱基不少于1点分层压实系数符合设计回填土料符合设计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分层厚度及含水量2020201.3 基坑回填二、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 24. 二、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序号检查项目人工 回填机械 回填检查数量1标高±30±50每100~400m2取1点,不少于 10 点。2表面平整度2030每100~400m2取1点,不少于 10 点。3分层压实系数设计要求每100~400m2取1点,不少于 10 点。4分层厚度及含水量设计要求每100~400m2取1点,不少于 10 点。5回填土料设计要求1.3 基坑回填
    • 25. 2. 基坑支护
    • 26. 2.1 基坑支护结构
    • 27. 一、基坑常用支护结构类型支挡式结构锚拉桩式结构支撑式结构悬臂式结构双排桩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结合的逆作法土钉墙单一土钉墙预应力锚杆复合土钉墙水泥土桩复合土钉墙微型桩复合土钉墙重力式水泥土墙放坡2.1 基坑支护结构
    • 28. 二、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安全等级破坏后果一级支护结构失效、土体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或主体结构施工安全的影响很严重。二级支护结构失效、土体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或主体结构施工安全的影响严重。三级支护结构失效、土体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或主体结构施工安全的影响不严重。2.1 基坑支护结构
    • 29. 三、支挡式结构的适用条件支挡式结构适用于支护结构安全等级为一、二、三级的基坑支护。 排桩适用于可采用降水或截水帷幕的基坑。 地下连续墙宜同时用作主体地下结构外墙。 锚杆不宜用在软土层和高水位的碎石土、砂土中。 当邻近基坑有建筑物地下室、地下构筑物等,锚杆的有效锚固长度不足时,不应采用锚杆。 当锚杆施工会造成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的损害或违反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等规定时,不应采用锚杆。结构类型适用条件锚拉式结构适用于较深的基坑。支撑式结构适用于较深的基坑。悬臂式结构适用于较浅的基坑。双排桩当锚拉式、支撑式和悬臂式结构不适用时,可考虑采用双排桩。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结合的逆作法适用于基坑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深基坑。2.1 基坑支护结构
    • 30. 土钉墙适用条件适用于支护结构安全等级为二、三级的基坑支护。 当基坑潜在滑动面内有建筑物,重要地下管线时,不宜采用土钉墙。结构类型适用条件单一土钉墙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降水的非软土基坑,且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预应力锚杆复合土钉墙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降水的非软土基坑,且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5m。水泥土桩复合土钉墙用于非软土基坑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于淤泥质土基坑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m;宜用在高水位的碎石土、砂土层中。微型桩复合土钉墙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降水的基坑;于非软土基坑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用于泥质土基坑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m。2.1 基坑支护结构
    • 31. 重力式水泥土墙及放坡的适用条件重力式水泥土墙适用于支护结构安全等级为二、三级的基坑支护。 放坡适用于支护结构安全等级为三级的基坑支护。结构类型适用条件重力式水泥土墙适用于地淤泥质土、淤泥基坑,且基坑深度不宜大于7m。放坡施工场地满足放坡条件。 放坡与其他支护结构形式结合2.1 基坑支护结构
    • 32. 锚拉式结构适用于较深的基坑。 锚杆不宜用在软土层和高水位的碎石土、砂土中。 当邻近基坑有建筑物地下室、地下构筑物等,锚杆的有效锚固长度不足时,不应采用锚杆。 当锚杆施工会造成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的损害或违反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等规定时,不应采用锚杆。2.1 基坑支护结构
    • 33. 悬臂式结构适用于较浅的基坑2.1 基坑支护结构
    • 34. 支撑式结构适用于较深的基坑2.1 基坑支护结构
    • 35. 支撑式结构适用于较深的基坑2.1 基坑支护结构
    • 36. 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结合的逆作法适用于基坑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深基坑。2.1 基坑支护结构
    • 37. 地下连续墙宜同时用作主体地下结构外墙
    • 38. 单一土钉墙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降水的非软土基坑,且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 当基坑潜在滑动面内有建筑物,重要地下管线时,不宜采用土钉墙。2.1 基坑支护结构土钉墙
    • 39. 2.2 基坑支护锚杆的应用与布置
    • 40. 一、锚杆的应用锚拉结构宜采用钢绞线锚杆;承载力要求较低时,也可采用钢筋锚杆;当环境保护不允许在支护结构使用功能完成后锚杆杆体滞留在地层内时,应采用可拆芯钢绞线锚杆; 在易塌孔的松散或稍密的砂土、碎石土、粉土、填土层,高液性指数的饱和粘性土层,高水压力的各种土层中,钢绞线锚杆、钢筋锚杆宜采用套管护壁成孔工艺; 锚杆注浆宜采用二次压力注浆工艺; 锚杆锚固段不宜设置在淤泥、淤泥质土、泥碳、泥炭质土及松散填土层内; 在复杂地质条件下,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锚杆的适用性。2.2 基坑支护锚杆的应用与布置
    • 41. 二、锚杆的布置锚杆的水平间距不宜小于1.5m;对多层锚杆,其竖同间距不宜小于2.0m;当锚杆间距小于1.5m时,应根据群锚效应对锚杆抗拔承载力进行折减或改变相邻锚杆的倾角。 锚杆锚固段的上覆土层厚度不宜小于4.0m。 锚杆的倾角宜取15⁰~25⁰,不应大于45 ⁰ ,不应小于10 ⁰ ;锚杆的锚固段宜设置在强度较高的土层内。 当锚杆上方存在天然地基的建筑物或地下构筑物时,宜避开易塌孔、变形的土层。2.2 基坑支护锚杆的应用与布置
    • 42. 三、钢绞线锚杆、钢筋锚杆构造规定锚杆成孔直径宜取100mm~150mm。 锚杆自由段的长度不应小于5m,且应穿过潜在滑动面并进入稳定土层不小于1.5m;钢绞线、钢筋杆体在自由段应设置隔离套管。 土层中锚杆的杆体的锚固段长度不宜小于6m。 锚杆杆体的外露长度应满足腰梁、台座尺寸及张拉锁定的要求。 应沿锚杆杆体全长设置定位支架;定位支架应能使相邻定位支架中点处的的锚杆杆体的注浆固结体保护层厚度不小于10mm,定位支架的间距宜根据锚杆杆体的组装刚度确定,对自由段宜取1.5m~2.0m;对锚固段宜取1.0m~1.5m;定位支架应能使各根钢绞线相互分离。 锚杆注浆应采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注浆固结体强度不宜低于20MPa。2.2 基坑支护锚杆的应用与布置
    • 43. 四、锚杆腰梁的相关规定锚杆腰梁可采用型钢组合梁或混凝土梁。锚杆腰梁应按受弯构件设计。 锚杆腰梁应根据实际约速条件按连续梁或简支梁计算。 型钢组合腰梁可选用双槽钢或双工字钢,槽钢之间或工字钢之间应用缀板焊接为整体构件,焊缝连接应采用贴角焊。双槽钢或双工字钢之间的净间距应满足锚杆杆体平直穿过的要求。 采用型钢组合腰梁时,腰梁应满足在锚杆集中荷载作用下的局部受压稳定与受扭稳定的构造要求。 混凝土腰梁、冠梁宜采用斜面与锚杆轴线垂直的梯形截面;腰梁、冠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采用梯形截面时,截面的上边水平尺寸不宜小于250mm。2.2 基坑支护锚杆的应用与布置
    • 44. 五、锚杆施工的允许偏差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1钻孔孔位≤50mm2钻孔倾角≤3⁰3杆体长度不小于设计长度4自由段套管长度±50mm2.2 基坑支护锚杆的应用与布置
    • 45. 六、预应力锚杆的张拉与锁定当锚杆固结体的强度达到15MPa或设计强度的75%后,方可进行锚杆的张拉锁定; 拉力型钢绞线锚杆宜采用钢绞线束整体张拉锁定的方法。 锚杆锁定前,应进行锚杆预张拉;锚杆张拉应平缓加载,加载速率不宜大于0.1Nk/min;在张拉值下的锚杆位移和压力表压力应能保持稳定,当锚头位移不稳定时,应判定此根锚杆不合格。 锁定时的锚杆拉力应考虑锁定过程的预应力损失量;预应力损失量宜通过对锁定前、后锚杆的拉力的测试确定;缺乏少测试数据时,锁定时的的锚杆拉力可取锁定值的1.1~1.5倍。 锚杆锁定应考虑相邻锚杆张拉锁定引起的预应力损失,当锚杆预应力损失严重时,应进行再次锁定;锚杆出现锚头松弛、脱落、锚具失效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修复并对其进行再次锁定。 当锚杆需要再次张拉锁定时,锚具外杆体长度和完好程度应满足张拉要求。2.2 基坑支护锚杆的应用与布置
    • 46. 七、锚杆抗拔承载力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同一土层中的锚杆检测数量不应少于3根。 检测试验应在锚固段注浆固结体强度达到15MPa或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进行。 当检测的锚杆不合格时,应扩大检测数量。锚杆的抗拔承载力检测值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抗拔承载力检测值与轴向拉力标准值的比值一级≥1.4二级≥1.3三级≥1.22.2 基坑支护锚杆的应用与布置
    • 47. 八、土钉墙的质量检测 应对土钉的抗拔承载力进行检测,土钉检测数量不宜少于土钉总数的1%,且同一土层中的土钉检测数量不应少于3根; 对安全等级为二级、三级的土钉墙,抗拔承载力检测值分别不应小于土钉轴向拉力标准值得1.3倍、1.2倍; 检测试验应在注浆固结体强度达到10MPa或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进行,当检测的土钉不合格时,应扩大检测数量; 应进行土钉墙面层喷射混凝土的现场试块强度试验,每500m2混凝土面积的试验数量不少于一组,每组试块不应少于3个; 应对土钉墙的喷射混凝土面层厚度进行检测,每500m2喷射混凝土面积的检测数量不应少于一组,每组的检测点不应少于3个;全部检测点的面层厚度平均值不应小于厚度设计值,最小厚度不应小于厚度设计值的80%; 复合土钉墙中的预应力锚杆,应进行抗拔承载力检测; 复合土钉墙中的水泥土搅拌桩或旋喷桩用作截水帷幕时,应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测。
    • 48. 2.3 基坑监测
    • 49. 一、基坑监测相关规定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支护结构,在基坑开挖过程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必须进行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监测和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地面的沉降监测。 基坑支护设计应根据支护结构类型和地下水控制方法选择基坑监测项目,并应根据支护结构构件、基坑周边环境的重要性及地质条件的复杂性确定监测点部位及数量。 基坑各监测项目采用的监测仪器的精度、分辨率及测量精度应能满足基坑监控的要求。 各监测项目应在基坑开挖前或测点安装后测得稳定的初始值,且次数不应少于两次。 各类水平位移观测、沉降观测的基准点应设置在变形影响范围外,且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两个。2.3 基坑监测
    • 50.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设计方根据工程现场及基坑设计的具体情况,提出基坑工程监测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监测项目、测点位置、监测频率和监测报警值等。 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单位编写监测方案前,应了解委托方和相关单位对监测工作的要求,并进行现场踏勘,搜集、分析和利用已有资料,在基坑工程施工前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应经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认可,必要时还需与市政道路、地下管线、人防等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二、基坑监测方案2.3 基坑监测
    • 51. 监测方案应包括的内容: 工程概况 监测依据 监测目的 监测项目 测点布置 监测方法及精度 监测人员及主要仪器设备 监测频率、监测报警值 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 监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 工序管理及信息反馈制度。 二、基坑监测方案2.3 基坑监测
    • 52. 下列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应进行专门论证: 1. 地质和环境条件很复杂的基坑工程; 2. 邻近重要建(构)筑物和管线,以及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地铁、隧道等破坏后果很严重的基坑工程; 3. 已发生严重事故,重新组织实施的基坑工程; 4.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一、二级基坑工程; 5. 其他必须论证的基坑工程。 二、基坑监测方案2.3 基坑监测
    • 53. 三、基坑支护监测项目监测项目监测项目一级二级三级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应测应测应测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沉降应测应测应测坑边地面沉降应测应测宜测支护结构深部水平位移应测应测选测锚杆拉力应测应测选测支撑轴力应测宜测选测挡土构件内力应测宜测选测支撑立柱沉降应测宜测选测支护结构沉降应测宜测选测地下水位应测应测选测土压力宜测选测选测孔隙水压力宜测选测选测2.3 基坑监测
    • 54. 四、基坑监测的方法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基坑工程整个施工期内,每天均应有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巡视检查应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2.3 基坑监测
    • 55. 监测项目 /基坑类别一级二级三级(坡)顶水平位移 应测 应测 应测 墙(坡)顶竖向位移 应测 应测 应测 围护墙深层水平位移 应测 应测 宜测 土体深层水平位移 应测 应测 宜测 墙(桩)体内力 宜测 可测 可测 支撑内力 应测 宜测 可测 立柱竖向位移 应测 宜测 可测 锚杆、土钉拉力 应测 宜测 可测 坑底隆起 软土地区 宜测 可测 可测 其他地区 可测 可测 可测 土压力 宜测 可测 可测 孔隙水压力 宜测 可测 可测 地下水位 应测 应测 宜测 土层分层竖向位移 宜测 可测 可测 墙后地表竖向位移 应测 应测 宜测 周围建(构)筑物变形 竖向位移 应测 应测 应测 倾斜 应测 宜测 可测 水平位移 宜测 可测 可测 裂缝 应测 应测 应测 周围地下管线变形 应测 应测 应测 六、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 2.3 基坑监测
    • 56. 七、水平位移监测点布置支挡式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点的间距不宜大于20m,土钉墙、重力式挡墙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点的间距不宜大于15m,且基坑各边的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 基坑周边有建筑物的部位、基坑各边中部及地质条件较差的部位应设置监测点。 采用测斜管监测支护结构深部水平位移时,对现浇混凝土挡土构件,测斜管应设置在挡土构件内,测斜管深度不应小于挡土构件的深度;对土钉墙、重力式挡墙,测斜管应设置在紧邻支护结构的土体内,测斜管深度不宜小于基坑深度的1.5倍。测斜管顶部尚应设置用作基准值的水平位移监测点。2.3 基坑监测
    • 57. 八、沉降监测点布置基坑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点应设置在建筑物的结构墙、柱上,并应分别沿平行、垂直于坑边的方向上布设。在建筑物邻基坑一侧,平行于坑边方向上的测点间距不宜大于15m。垂直于坑边方向上的测点,宜设置在柱、隔墙与结构缝部位。垂直于坑边方向上的布点范围应能反映建筑物基础的沉降差。 地下管线沉降监测,当采用测量地面沉降的间接方法时,其测点应布设在管线正上方。当管线上方为刚性路面时,宜将测点设置于刚性路面下。对直埋的刚性管线,应在管线节点、竖井及其两侧等易破裂处设置测点。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20m。 道路沉降监测点的间距不宜大于30m,且每条道路的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必要时,沿道路方向可布设多排测点。 坑边地面沉降监测点应设置在支护结构外侧的土层表面或柔性地面上。与支护结构的水平距离宜在基坑深度的0.2倍范围以内。有条件时,宜沿坑边垂直方向在基坑深度的1~2倍范围内设置多测点的监测面,每个监测面的测点不宜少于5个。 支撑立柱沉降监测点宜设置在基坑中部、支撑交汇处及地质条件较差的立柱上。 当挡土构件下部为软弱持力土层,或采用大倾角锚杆时,宜在挡土构件顶部设置沉降监测点。2.3 基坑监测
    • 58. 九、结构内力监测点布置锚杆拉力监测宜采用测量锚头处的锚杆杆体总拉力的方式。对多层锚杆支护结构,宜在同一竖向平面内的每层锚杆上设置测点。 支撑轴力监测点宜设置在主要支撑构件、受力复杂和影响支撑结构整体稳定性的支撑构件上。对多层支撑支护结构,宜在同一竖向平面的每层支撑上设置测点。 挡土构件内力监测点应设置在最大弯距截面处的纵向受拉钢筋上。当挡土构件采用沿竖向分段配置钢筋时,应在钢筋截面面积减小且弯距较大部位的纵向受拉钢筋上设置测点。2.3 基坑监测
    • 59. 十、基坑现场巡查的内容在支护结构施工、基坑开挖期间以及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应对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状况随时进行巡查,现场巡查时应检查有无下列现象及其发展情况: 1 基坑外地面和道路开裂、沉陷; 2 基坑周边建筑物开裂、倾斜; 3 基坑周边水管漏水、破裂,燃气管漏气; 4 挡土构件表面开裂; 5 锚杆锚头松动,锚杆杆体滑动,腰梁和锚杆支座变形,连接破损等; 6 支撑构件变形、开裂; 7 土钉墙土钉滑脱,土钉墙面层开裂和错动; 8 基坑侧壁和截水帷幕渗水、漏水、流砂等; 9 降水井抽水不正常,基坑排水不通畅。2.3 基坑监测
    • 60. 十一、监测报警基坑监测数据、现场巡查结果应及时整理和反馈。当出现下列危险征兆时应立即报警: 1 支护结构位移达到设计规定的位移限值,且有继续增长的趋势; 2 支护结构位移速率增长且不收敛; 3 支护结构构件的内力超过其设计值; 4 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地面的沉降达到设计规定的沉降限值,且有继续增长的趋势;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地面出现裂缝,或其沉降、倾斜达到相关规范的变形允许值; 5 支护结构构件出现影响整体结构安全性的损坏; 6 基坑出现局部坍塌; 7 开挖面出现隆起现象; 8 基坑出现流土、管涌现象。 2.3 基坑监测
    • 61. 3. 房屋基础
    • 62. 3.1 浅基础
    • 63. 一、无筋扩展基础b——基础底面宽度(m); b2——基础台阶宽度(m); b0——基础顶面的墙体宽度或柱脚宽度(m); H0——基础高度(m); tan——基础台阶宽高比b2:H0; d——柱中纵向钢筋直径。无筋扩展基础构造示意承重墙钢筋混凝土柱3.1 浅基础
    • 64. 无筋扩展基础台阶宽高比的允许值基础材料质量要求台阶宽高比的允许值Pk≤100100<Pk≤200200<Pk≤300混凝土基础 C15混凝土1∶1.00 1∶1.001∶1.25毛石混凝土基础C15混凝土1∶1.001∶1.251∶1.50砖基础 砖不低于MU10、砂浆不低于M51∶1.501∶1.501∶1.50毛石基础 砂浆不低于M51∶1.25 1∶1.50 /灰土基础体积比为3∶7或2∶8的灰土, 其最小干密度: 粉土1550㎏/m3 粉质粘土1500㎏/m3 粘土1450㎏/m31∶1.251∶1.50 /三合土基础体积比1∶2∶4~1∶3∶6 (石灰∶砂∶骨料),每层约虚铺220mm,夯至150mm 1∶1.501∶2.00 /Pk为作用标准组合时的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力值(kPa)3.1 浅基础一、无筋扩展基础
    • 65. 二、扩展基础柱下独立基础底板受力钢筋布置3.1 浅基础
    • 66. 墙下条形基础纵横交叉处底板受力钢筋布置3.1 浅基础
    • 67. 二、扩展基础锥形基础的边缘高度不宜小于200mm,且两个方向的坡度不宜大于1:3;阶梯形基础的每阶高度,宜为300mm~500mm; 垫层的厚度不宜小于70mm,垫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10; 扩展基础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15%,底板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不宜小于10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也不宜小于100mm。墙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纵向分布钢筋的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300mm;每延米分布钢筋的面积应不小于受力钢筋面积的15% 。当有垫层时钢筋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40mm;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mm;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当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的边长和墙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的宽度大于或等于2.5m时,底板受力钢筋的长度可取边长或宽度的0.9倍,并宜交错布置; 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底板在T形及十字形交接处,底板横向受力钢筋仅沿一个主要受力方向通长布置,另一方向的横向受力钢筋可布置到主要受力方向底板宽度1/4处。在拐角处底板横向受力钢筋应沿两个方向布置。3.1 浅基础
    • 68. 三、杯口基础预制钢筋混凝土柱与杯口基础的连接示意 矩形或工字形柱双肢柱h<500 500≤h<800800≤h≤1000h>1000h~1.2h h 0.9h 且≥8000.8h ≥1000 (1/3~2/3)ha (1.5~1.8)hb 1. h为柱截面长边尺寸;ha为双肢柱全截面长边尺寸;hb为双肢柱全截面短边尺寸; 2 . 柱轴心受压或小偏心受压时,h1可适当减小,偏心距大于2h时,h1应适当加大。 柱的插入深度h1(mm)3.1 浅基础预制钢筋混凝土柱与杯口基础的连接
    • 69. 四、柱下条形基础柱下条形基础梁的高度宜为柱距的1/4~1/8。翼板厚度不应小于200mm。当翼板厚度大于250mm时,宜采用变厚度翼板,其顶面坡度宜小于或等于1:3; 条形基础的端部宜向外伸出,其长度宜为第一跨距的0.25倍; 现浇柱与条形基础梁的交接处,基础梁的平面尺寸应大于柱的平面尺寸,且柱的边缘至基础梁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条形基础梁顶部和底部的纵向受力钢筋除应满足计算要求外,顶部钢筋应按计算配筋全部贯通,底部通长钢筋不应少于底部受力钢筋截面总面积的1/3。 柱下条形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现浇柱与条形基础梁交接处平面尺寸 1-基础梁 2-柱3.1 浅基础
    • 70. 五、天然地基基础基槽检验要点基槽开挖后,应检验下列内容: 1 核对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 2 核对基坑土质和地下水情况。 3 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地下埋设物的位置、深度、性状。 4 在进行直接观察时,可用袖珍式贯入仪作为辅助手段。 5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基坑底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 1 )持力层明显不均匀; 2 )浅部有软弱下卧层; 3 )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 4) 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 6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 1 )基坑不深处有承压水层,触探可造成冒水涌砂时; 2 )持力层为砾石层或卵石层,且其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时。 7 基槽检验应填写验槽记录或检验报告。3.1 浅基础
    • 71. 轻型动力触探检验深度及间距表(m)排列方式基槽宽度检验深度检验间距中心一排<0.8 1.21.0~1.5m 视地层复杂情况定两排错开 0.8~2.01.5梅花型 >2.0 2.13.1 浅基础五、天然地基基础基槽检验要点
    • 72. 3.2 桩基础
    • 73. 桩 的 分 类 按承台位置分类 按承载性状分类 按按施工方法分类 按桩的设置效应分类 高承台桩 摩擦桩 端承桩预制桩 灌注桩 非挤土桩 小量挤土桩 挤土桩 低承台桩 一、桩的分类3.2 桩基础
    • 74. (1) 低承台桩: 低承台桩基的承台底面位于地面以下。 (2) 高承台桩: 承台底面位于地面以上。一、桩的分类1. 按承台位置分类3.2 桩基础
    • 75. 2. 按承载性状分类(1) 摩擦型桩: 摩擦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由桩侧阻力承受,桩端阻力小到可忽略不计; 端承摩擦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主要由桩侧阻力承受。 (2) 端承型桩: 端承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由桩端阻力承受,桩侧阻力小到可忽略不计; 摩擦端承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主要由桩端阻力承受。一、桩的分类3.2 桩基础
    • 76. 按 施 工 方 法 分 类 预制桩 灌注桩 锤击法 振动打入法静压法沉管灌注桩 钻(冲)孔灌注桩 挖孔桩 3. 按施工方法分类 一、桩的分类3.2 桩基础
    • 77.    分为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木桩预制桩,用混凝土、钢材或木料在现场或工厂制作,然后以锤击、振动打入、静压 或旋入等方式设置就位。 沉桩深度一般应根据地质资料及结构设计要求估算,施工时以最后贯入度和桩尖设计标高两方面控制。最后贯入度系指沉至某标高时,每次锤击的沉入量,通常以最后每阵的平均贯入量表示。锤击法常以10次锤击为一阵振动沉桩以min为一阵最后贯入度则根据计算或地区经验确定,一般可取最后两阵的平均贯入度为10-50mm/阵。(1) 预制桩一、桩的分类3.2 桩基础
    • 78. 通过锤击或辅以高压射水使桩沉人土中A. 锤击法 一、桩的分类3.2 桩基础
    • 79. B. 振动打入法将大功率振动器置于桩顶,利用内装偏心块旋转的产生的竖向振动力使桩沉人土中。一、桩的分类3.2 桩基础
    • 80. C. 静压法利用静力压桩机将桩压人土中一、桩的分类3.2 桩基础
    • 81.  (2) 灌注桩灌注桩是直接在所设计桩位处成孔,然后在孔内下设钢筋笼再浇灌混凝土而成。其横截面呈圆形,可以做成大直径和扩底桩;保证灌注桩承载力的关键在于桩身的成型及混凝土质量。一、桩的分类3.2 桩基础
    • 82. A. 沉管灌注桩 一、桩的分类3.2 桩基础
    • 83. B. 钻(冲)孔灌注桩 用钻机(如螺旋钻、振动钻、冲抓锥钻、旋转水冲钻等)钻土成孔,然后清除孔底残渣,安放钢筋笼,浇灌混凝土。有的钻机成孔后,可撑开钻头的扩孔刀刃使之旋转切土扩大桩孔,浇注混凝土后在底 端形成扩大桩端,但扩底直径不宜大于3倍桩身直径。 泥浆护壁,泥浆应选用膨润土或高塑性粘土在现场加水搅拌制成,一般要 求其比重为1.1- 1.15,粘度为10-25s,含砂率<6%,胶体率>95%。施工时泥浆水面应高出地下水面lm 以上,清孔后在水下浇灌混凝土。 常用桩径:为800、1000、1200mm等。 最大优点:入土深,能进入岩层,刚度大,承载力高,桩身变形小,并可方便地进行水下施工。 一、桩的分类3.2 桩基础
    • 84. C. 挖孔桩  挖孔桩可采用人工或机械挖掘成孔,逐段边开挖边支护,达所需深度后再进行扩孔、安装钢筋笼及浇灌 混凝土而成。 挖孔桩一般内径应≥800mm,开挖直径≥ 1000mm,护壁厚≥100mm,分节支护,每节高500一1000mm,可用混凝土浇筑或砖砌筑,桩身长度宜限制在40m以内。 挖孔桩可直接观察地层情况。孔底易清除干净,设备简单、噪音小、场区内各桩可同时施工,且桩径大,适应性强,比较经济。一、桩的分类3.2 桩基础
    • 85. 4 . 按桩的设置效应分类  随着桩的设置方法(打入或钻孔成桩等)不同,桩周土所受的排挤作用也很不同。排挤作用将使土的天然 结构、应力状态和性质发生很大变化,从而影响桩的承载力和变形性质。这些影响统称为桩的设置效应。 按设置效应可分为下列三类:    (1)非挤土桩:因设置过程中清除孔中土体,桩周土不受排挤作 用,并可能向桩孔内移动,使土的抗剪强度降低,桩侧摩阻力有所减小。如干作业法钻(挖)孔灌注桩、泥浆护壁法钻(挖)孔灌注桩、套管护壁法钻(挖)孔灌注桩;    (2)部分挤土桩:在桩的设置过程中对桩周土体稍 有排挤作用,但土的强度荷变形性质变化不大。如长螺旋压灌灌注桩、冲孔灌注桩、钻孔挤扩灌注桩、搅拌劲芯桩、预钻孔打入(静压)预制桩、打入(静压)式敞口钢管桩、敞口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和H 型钢桩;    (3)挤土桩 :在锤击和振动贯人过程中都要将桩位处的土体 大量排挤开,使土体结构严重扰动破坏,对土的强度及变形性质影响较大。如沉管灌注桩、沉管夯(挤)扩灌注桩、打入(静压)预制桩、闭口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和闭口钢管桩。 一、桩的分类3.2 桩基础
    • 86. 5 . 按桩径(设计直径d)大小分类 1)小直径桩:d ≤250mm; 2)中等直径桩: 250mm< d <800mm; 3)大直径桩: d ≥800mm。一、桩的分类3.2 桩基础
    • 87. 钻孔灌注桩质量控制要点:钻孔前应复核测量基线、水准基点、桩位以及钻杆垂直度。 钻进过程中控制泥浆稠度。 检查孔径、孔深、嵌岩深度、平面位移、桩身垂直度应符合设计及验收标准; 检查孔底沉渣,以摩擦力为主的桩不得大于150mm厚,以端承力为主的桩不得大于50mm厚。 检查钢筋笼制作是否符合要求。 控制第一斗混凝土料的数量。 控制拔管速度,保证浇注管在混凝土中的埋置深度。 控制浇注桩的桩顶标高,应高出设计桩顶50cm以上。二、混凝土灌注桩监理要点3.2 桩基础
    • 88. 人工挖孔灌注桩质量控制要点:(1)挖孔前应复核测量基线、水准基点及桩位,并于桩位四周引出挖孔桩。 (2)桩孔检验: 孔深、嵌岩深度、桩径、平面位移、桩身垂直度应符合设计及验收标准; 桩端持力层检验,当地基岩体较完整或完整时,可取样做室内单轴抗压试验。嵌岩桩应在嵌岩段的中部抽取试样,其他类型的桩应在桩孔底部抽取试样,取样数量不少于桩数的10%,且不少于3个试样。 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视岩性检验桩底下3d或5m深度范围内有无空洞。破碎带、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物探和钻孔检查)。 (4)钢筋笼的制作与吊放应符合规定。 (5)混凝土灌注可采用串桶、导管输送混凝土,不得从上往下直接倒入,混凝土应连续分层浇注,每层浇注高度不得超过1.5m。 (6)人工挖孔灌注桩同条件下施工的混凝土试件每浇注50m3应有1组,且每根桩不应少于1组。二、混凝土灌注桩监理要点3.2 桩基础
    • 89. 人工挖孔桩安全控制要点:防落石伤人。措施:修筑井沿;弃渣远离井口; 防井壁垮塌。措施:及时跟进护壁; 防提升设备事故。措施:加强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防触电。措施:采用专用水泵; 防窒息。措施:及时输送新鲜空气;孔前及挖孔期间,要时刻注意孔下是否含有毒气体,特别是超过10m的深孔要采取通风措施,其风量不宜少于25L/S。 防流沙:措施:回填粘土重新开挖,减小护壁长度。 二、混凝土灌注桩监理要点3.2 桩基础
    • 90. 序号成孔方法桩径允 许偏差 (mm)垂直度 允许偏差 (%)桩位允许偏差(mm)1~3根、单排桩基垂直于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边桩条形桩基沿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中间桩1泥浆护壁钻孔桩D≤1000mm±50<1D/6,且不大于100D/4,且不大于150D>1000mm±50100+0.01H150+0.01H2套管成孔灌注桩D≤500mm-20<170150D>500mm1001503干成孔灌注桩-20<1701504人工挖孔桩混凝土护壁+50<0.550150钢套管护壁+50<1100200注:1.桩径允许偏差的负值是指个别断面。     2.采用复打、反插法施工的桩,其桩径允许偏差不受上表限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三、质量验收3.2 桩基础
    • 91. 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主控项目1主筋间距±10用钢尺量2长度±100用钢尺量一般项目1钢筋材质检验设计要求抽样送检2箍筋间距±20用钢尺量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质量检验标准(mm)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3.2 桩基础 三、质量验收
    • 92. 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 控 项 目1桩位见本规范表5.1.4基坑开挖前量护筒,开挖后量桩中心2孔深mm+300只深不浅,用重锤测,或测钻杆、套管长度,嵌岩桩应确保进入设计要求的嵌岩深度3桩体质量检验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如钻芯取样,大直径嵌岩桩应钻至尖下50cm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4混凝土强度设计要求试件报告或钻芯取样送检5承载力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一 般 项 目1垂直度见本规范表5.1.4测套管或钻杆,或用超声波探测,干施工时吊垂球2桩径见本规范表5.1.4井径仪或超声波检测,干施工时用钢尺量,人工挖孔桩不包括内衬厚度3泥浆比重(粘土或砂性土中)1.15~1.20用比重计测,清孔后在距孔底50cm处取样4泥浆面标高(高于地下水位)m0.5~1.0目测5沉渣厚度: 端承桩 磨擦桩mm mm≤50 ≤150用沉渣仪或重锤测量6混凝土坍落度: 水下灌注 干施工mm mm160~220 70~100坍落度仪7钢筋笼安装深度mm±100用钢尺量8混凝土充盈系数>1检查每根桩的实际灌注量9桩顶标高 mm+30,-50水准仪, 需扣除桩顶浮浆层及劣质桩体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检验标准(GB 50202—2002)3.2 桩基础 三、质量验收
    • 93. 3.3 工程桩检测
    • 94. 一、桩孔检测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0.2.13    人工挖孔桩终孔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验。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视岩性检验桩底下3d或5m深度范围内有无空洞。破碎带、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 10.2.14 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验和竖向承载力检验。承受水力较大的桩应进行水平承载力检验,抗拔桩应进行抗拔承载力检验。 3.3 工程桩检测
    • 95. 二、桩身混凝土强度检测《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125-2011 5.2.1 人工挖孔灌注桩同条件下施工的混凝土试件每浇注50m3应有1组,且每根桩不应少于1组。 5.2.15 机械成孔灌注桩混凝土试件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每浇注50m3应有1组; 柱下单桩应有1组; 每个承台下的桩应有1组; 同条件下施工的桩应有1组。 3.3 工程桩检测
    • 96. 三、桩身完整性检测桩的类型检测数量检测方法d>800mm嵌岩桩不得少于总桩数的10%,且每根柱下承台的抽检桩数不应少于1根。钻孔抽芯法或声波透射法。d≤800mm嵌岩桩, 非嵌岩桩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钻孔抽芯法、声波透射法或动测法。桩的类型检测数量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检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不少于总数的30%,不少于 20 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少于1根。其他桩基不少于总数的20%,不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少于1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不少于总数的10%,不少于 10 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少于1根。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3.3 工程桩检测
    • 97.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9.4.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桩基工程,应采用静荷载试验对工程桩单桩竖向承载力进行检测: 1 工程施工前已进行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异常时; 2 施工前工程未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工程; 3 地质条件复杂、桩的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4 采用新桩型或新工艺。 9.4.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桩基工程,可采用高应变动测法对工程桩单桩竖向承载力进行检测: 1 除本规范第9.4.3 条规定条件外的桩基; 2 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建筑桩基静载试验检测的辅助检测。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0.2.16 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工程桩竖向承载力的检验应采用静载荷试验,检验桩数不得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大直径嵌岩桩的承载力可根据终孔时桩端持力层岩性报告结合桩身质量检验报告核验。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 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 于总数的 1%,且不应少于 3 根,当总桩数少于 50 根时,不应少于 2 根。 四、桩身竖向承载力检测3.3 工程桩检测
    • 98. 五、抗拔及水平承载力检测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承受水平力较大的桩应进行水平承载力检验。 抗拔桩应进行抗拔承载力检验。 检验桩数不得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3.3 工程桩检测
    • 99. 3.4 软弱土地基处理
    • 100. 一、换填垫层 定义:挖除基础底面下一定范围内的软弱土层或不均匀土层,回填其他性能稳定、无侵蚀性、强度高的材料,并夯压密实形成的垫层。 换填垫层适用于浅层软弱土层或不均匀土层的地基处理。 换填垫层的厚度应根据置换软弱土的深度以及下卧土层的承载力确定,厚度宜为0.5m~3m。 垫层材料选用:砂石、灰土、粉煤灰、矿渣、工业废渣、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3.4 软弱土地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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