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
第条招生规定校录取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关证件规定日期校办理报手续特殊原期报应事先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请假假期般超两周未请假请假逾期两周报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报应规定时间校医院进行体格复查复查合格准予办理注册手续发校徽学生证校医院检查发现患宜继续学疾病者取消入学资格短期治疗达健康标准教务处批准保留入学资格年通知日起两周办理离校手续回家回原单位治疗医疗费行负责享受校生遇两周办理离校手续取消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必须年____月底前学院书面申请入学附县级医院健康证明校医院复查合格教务处意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逾期办理申请入学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学校三月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注册者正式取学籍复查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区情况予处理直取消入学资格属徇私舞弊者查实取消学籍予退回情节恶劣须提交关部门查究
二注册请假
第四条学年分两长短三学期长学期般18___周(含考试)安排理课实验课分散进行实践性教学环节短学期___周安排军训金工实生产实课程设计等集中进行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少学时课程
第五条校学生必须学期开学前规定时间财务处规定办法缴费学生缴费收学生证学院教务科办理注册手续取学期学资格学年第二第三学期第二学期注册第三学期行注册
第六条学生未注册参加学校项教学活动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病假医生证明校医院认)未请假请假逾期两周注册动退学处理
第七条学生应觉遵守学纪律病原继续学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病假应附校医院证明请假两天班导师批准报学院教务科备案三天(含三天)教学院长审批学生准假方离校学生未批准擅离校违反学纪律处事假般超两周
三选课
第八条课程分类
专业课程致分二类:
(1)必修课:指专业必须修读基课程占总学时例:
理工科专业 ___
医科专业 ___
文科专业 ___
(2)选修课:属扩知识面课程学生根需兴趣爱选读选修课分限定选修课意选修课占总学时例:
理工科专业 限定选修课 ___意选修课 ___
医科专业 限定选修课 ___意选修课 ___
文科专业 限定选修课 ___意选修课 ___
第九条学分计算
学分衡量学生学负担基计算单位学生修读课程需时间反映课程学分值约课外425学时1学分计学期计算学时换算成学分计算方法:
(1)理课:课外例1:15课周1学时1学分
(2)实验课体育课美术课设计课课周1学时05学分
(3)实践性环节般周1学分分散进行周半天学期15学分劳动周半天学期1学分
(4)文社科济理类选修课课周2学时15学分
第十条选课
(1)专业需修满总学分见专业培养计划
(2) 学生选修课程数量序培养计划长学期选修学分般18~20学分少12学分超28学分短学期实践性教学学分般4~7学分特殊情况学生求增加减少学分须提出申请导师意教务处选课学籍理中心批准
(3)学生选择课教师课时间课程学期位教师时开课课程时间开课学生选择满意教师满意时间听课
(4)学生安排学进程导师指导允许学生修满学分提前毕业允许学生特殊原滞毕业(学制四年科生允许六年完成学业学制五年科生允许七年完成学业)
(5)进入德语强化班学学生学制五年选修课规定学分原专业年制规定计算
第十条课程免修
(1)学生培养计划规定某门必修课通学等途径已掌握先修课成绩均中成绩者申请参加免修考试免修考试取中成绩者开课学院教学院长批准予免修
(2)列课程教学环节申请免修考试:
政治理课体育课实践性教学环节实验设计课程选修课
(3)申请免修考试时间手续:
学生某门课程求免修应学期期末选修学期课程前申请免修考试学生填写学生免修申请单(提交学笔记作业等证明已学材料)教学院长意交开课学院审核(必时面试)认缴纳考务费方参加开课学院安排免修考试免修考试成绩符合条第款规定者开课学院教学院长批准予免修
四成绩考核记载办法
第十二条培养计划开设课程教学环节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取该课学分考核成绩学分载入学生成绩总表
第十三条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考核成绩律优良中格格五级记分
第十四条考试课程成绩评定期终考试成绩应参考时成绩时成绩般占该课成绩___左右具体教研室确定
考查成绩学生时听课完成实验实课外作业题课课堂讨情况时测验成绩等综合评定般采取期末集中测验办法评定
第十五条学生抄袭作业行屡教改者该课时成绩零分处理
第十六条学分衡量学生学量计算单位学生学完某课程考试通取学分均绩点衡量学生学质量指标作评定学生奖学金辅修提前毕业获学位等重绩点成绩等级关系:
成绩 成绩等级 绩点
优 A 4
良 B 3
中 C 2
格 D 1
格 F 0
均绩点计算:
(1)课程学分绩点 课程学分数___绩点
(2)均绩点 学课程学分绩点 学课程学分
第十七条期末考试试卷难易程度相AB卷中份封存作备
第十八条学生应规定时间点参加考试病事参加考试应事先课教师提出申请缓考课教师意学生学院教学院长批准予缓考门课申请缓考次学期缓考两门课程(病假外)
未选某门课程学生参加该课程考试私参加考试成绩予登记违反校纪校规处
第十九条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实践教学环节学生考试(考查)成绩格应予重修意选修课学生考查成绩格重修原选修门课程选门课程重修
重修成绩正常成绩记载学生成绩总表中注明重修字样
第二十条学生校学期间必须进行体育课课教学考试外必须学年进行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考核该项考核容含学生身体形态身体机健康状况体育课课教学考试成绩课外体育锻炼等方面
第二十条身体疾病某种生理缺陷正常体育课者校医院证明参加体育部安排保健活动认真参加锻炼者视体育课合格
第二十二条规定年限门课程重修次数限学课程成绩满意重修成绩取高分记载
第二十三条重修课程应缴纳重修费补偿重修增加教学开支
第二十四条果重修课程必修课程突课教师意学生课影响参加该重修课程考试
第二十五条缓考课程考试安排开学二周进行具体时间点课教师确定
第二十六条学生考试旷考成绩格计成绩表中注明旷考字样
第二十七条学生考试作弊成绩格计济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例进行处理成绩表中注明作弊字样年未出现次作弊现象该课程允许重修次
第二十八条教务处批准学生学校修读课程取学分予承认成绩学分载入学生成绩总表格课程成绩记载校外考试违纪济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五退学
第二十九条学生列情况者应予退学:
(1)学生种原(含休学停学等)校学时间累计超学专业学制两年者
(2)休学期满办理复学手续者
(3)复学复查合格者
(4)学校动员病该休学休学者
(5)指定医院确诊患精神病癫痫等疾病者
(6)意外伤残坚持学者
(7)动申请退学者
(8)校学期间结婚者
条规定处理退学学生种处分
第三十条学生退学学生学院提出报告教务处审核校长批准
第三十条学生退学善问题列规定办理:
(1)退学种原未完成学业中途离校学生户口退回家长抚养
(2)诊断精神病应予退学疾病(包括意外致残)者家长抚养负责领回
(3)退学学生发退学证明根学年限发肄业证书(少学满年)未学校批准擅离校学生发肄业证书退学证明
六休学停学复学
第三十二条学生列情况者应予休学:
(1)病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学期总学时三分者
(2)根考勤学期请假缺课超该学期总学时三分者
(3)某种特殊原学校认必须休学者
第三十三条学生休学般年期(病学校批准连续休学两年)累计超两年
第三十四条休学学生关问题列规定办理:
(1)病休学学生应回家疗养病休期间享受公费医疗年需连续病休第二年第二年开始停止公费医疗医疗费理
享受公费医疗期间应公立医院诊医院正式单学校报销公费医疗指定范围医疗药品费
(2)学生休学回家返路费理
(3)休学学生户口迁出学校
第三十五条学生特殊困难须中途停学符合休学条件申请学校批准停学保留学籍保留学籍期满办理复学手续者取消学籍停学学生享受校生休学生遇
第三十六条费出国留学学生申请保留学籍年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三十七条保留入学资格停学保留学籍休学学生批准须立办理离校手续两周离开学校(住院治疗者须出院两周办理)
第三十八条学校学生保留入学资格停学休学期间发生事负责
第三十九条学生复学列规定办理:
(1)病休学学生应休学期满前月县级医院病情诊断证明关体检材料寄校医院校医院审核发出复查通知书规定时间校复查复查合格者教务处通知复学
(2)保留学籍学生须期满前月学院提交复学申请教学院长意报教务处批准方复学
(3)休学保留学籍学生未办理复学手续前先行课
(4)复学学生原原入学届低年级学该专业届未招生转入学校统安排相专业学
(5)申请复学学生学校需进行政审休停学期间严重违法乱纪行者取消复学资格
第四十条取消学籍退学学生均申请复学
七转专业转学
第四十条学生确专长转专业更发挥专长者允许转专业转专业学生必须符合列基条件:
(1)入学满半年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
(2)未转专业
(3)修满原专业培养计划中指导性安排规定学分均绩点达33
第四十二条转专业手续:
(1)学院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根学院办学条件力教务处报接受转入学生名额
(2)学生年___月旬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___月中旬学院意转专业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转送关学院接受学院提出否接受意见___月旬返回教务处
(3)学生学院转专业学院教学院长审批报教务处备案学生跨学院转专业教务处审批
(4)学年第周教务处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包括学院转专业学生)书面形式通知关学院批准转专业学生教务处通知关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第四十三条学生转专业原已获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规定求转入学院教务处确认予承认符合求作选修课成绩记载
第四十四条列情况转专业属特例受述条件限制:
(1)学生入学发现某种疾病生理缺陷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原专业学专业学者
(2)学校认学生确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法继续学者
述学生转专业学生提出申请学院提出建议教务处审核校长批准安排适合继续学专业学
第四十五条根毕业生业制度改革社会需求情况变化必时学校适调整部分学生专业
第四十六条学生转学需学院提出申请学校推荐转入学校意海市教委转入省(治区直辖市)教委批准方办理关手续
八毕业
第四十七条学生毕业时作全面鉴定包括德智体美等方面
第四十八条具学籍学生学完培养计划规定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取规定学分准予毕业发毕业证书符合济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学籍学生发形式学历证书
第四十九条求提前毕业学生需毕业前学期学院提出申请教学院长意报教务处审批
求延长学制学生应提前半年学院提出申请教学院长意报教务处审批
延长学制学生延长期学分收费学校负责提供住宿
第五十条没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全部学分继续校学者已取规定学分___(含___)发结业证书未取规定学分___发肄业证书
第五十条校期间没旷考考试违纪结业生规定年限(入学年日算起四年制学生六年五年制学生七年)学校提出重修批准取规定学分者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授予学士学位换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日期换发时间填写
第五十二条种原遗失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予补发
九附
第五十三条规定教务处负责解释组织具体实施
第五十四条规定校长办公会议批准日起实行条例规定悖规定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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