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数字化指数字技术传统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音响作品动画作品电影电视作品等转换成二进制数字编码表达形式传统作品数字化转换程包括两步骤第传统作品原形式转换成二进制数字编码第二转换出二进制数字编码固定某载体
作品种数字形式数字信息存储技术引进作品复制出版程采磁盘光盘作复制出版作品载体作品数字化网传播
时信息数字化转换技术作品版权保护方面引发出少新问题
1. 数字化形式作品否享版权保护问题
首先问题作品数字化形式表达否然属受版权保护作品?问题国家现行版权法中没明文规定
包括国国版权法规定够受版权法规保护作品作项作品必须具备两基性质:
——具独创性
——某种形形式复制
作品数字化形式表达然够某种形形式复制项具独创性作品显然会转换成数编码形式表达丧失掉独创性作品究竟数字化形式表达形式表达影响项作品否获版权保护问题
2. 项作品进行数字化否属版权专权利问题
(1)作品转换成数字编码形式促进作品传播作品版权关心样问题:项作品进行数字化转换否属版权专权利?目前知识产权界般认:项作品进行数字化转换应该属版权专权利换言果传统形式作品进行数字化应该事前获该作品版权许
(2)进步问题通什方式法律确认种专权利?目前国外知识产权界般倾认作品进行数字化转换属版权领域中复制相应项作品数字编码形式认传统形式种复制品
伯尔尼公约第9条第(1)款规定:受条约文学艺术作品作者享授权方法形式复制作品专权利里没复制概念身出定义强调复制方法形式(in any manner or form)进行述规定作品数字化转换否属复制点似没直接明文规定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召开外交会议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该条约第1条第(4)款议定声明已明确约定:伯尔尼公约第9条规定复制权允许例外完全适数字环境尤数字形式作品情况言喻电子媒体中数字形式存储受保护作品构成伯尔尼公约第9条意义复制
3.合理范围问题
国现行版权法受版权保护作品禁止擅复制允许合理种合理作构成版权行版权限制例外规定传统进行私性复制属法律允许合理范围数字技术已成熟天作品复制活动变极简便特网应普户容易特网载作品预见作品私性复制成作品社会发行方式现法律允许
合理中私性复制行事产作品市场销售版权利益形成重威胁种情况然会提出:私目复制等合理否然合理?
法律规范作品合理仅牵涉作品作者利益社会公众整体利益衡问题国家济文化发展水关相相复杂问题1996年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10条规定缔约方某特殊作品正常利相抵触理损作者合法权益情况方国立法中作者权利作出限制例外规定规定确定国国立法中保留合理性问题交国国立法处理赋予定灵活性
4. 网络传播权问题
作品数字形式数字信息传输通信技术引进作品传播程特采计算机互联网传输数字形式作品计算机互联网传输技术方便作品传播程降低作品传播费提高作品传播速度传播质量传播容量时种技术应作品版权保护制度引发少新问题
1 数字化作品互联网发送版权性质
数字化作品互联网发送否应该属版权专权利?果版权保护制度观点数字形式作品互联网发送属种专权利?
(1)保障版权利益国知识产权界般认:数字形式作品载(up load)计算机互联网络公众发送属作品应该法律肯定:作品搭载计算机互联网络公众发送属版权项专权利换言该作品版权许情况作品载特网否形成版权侵权行
(2)通什方式法律确认作品载计算机互联网发送属版权专权利?处理方法非:者版权领域中某种传统专权利概念加扩展包含数字信息传送活动者新设置种数字信息传送权
种意见认:通计算机互联网公众传播作品已构成该作品发行作品载互联网络公众传播属发行作品方式果认种发送行属作品发行存问题:
首先国版权法规指发行活动针作品固定形载体构成作品复制件言通网络传送脱离载体作品果认种发送行属作品发行符合版权发行定义
次果法律中认定作品通互联网公众发送属发行该作品遇版权法中发行权次原挑战
国知识产权界较致意见:版权法指发行(distribution)针作品固定形载体构成作品复制言通互联网传送税离载体作品符合版权法发行定义应该版权提供种发行权相列通互联网公众传送专权利
通互联网传送脱离载体作品种传送点类似广播然作品计算机互联网络传送广播广播面全社会种传送点点进行种传送户选定时间户选定点进行包含种传送需
广播更宽阔概念代现行版权法规中广播概念版权关权利适扩充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6条第8条作品权利分提供发行权公众播放权
5. 作品版权理信息法律保护问题
着计算机互联网迅速发展作品越越转换成数字编码形式通网络传播加注作品版权理信息(例作者版权姓名作品版权状态作品许条件限制等)帮助户方便获作品许形成份事实许证作品版权实施十分重传统形式复制品版权理信息加注数字编码形式作品版权理信息容易删篡改者伪造
1996年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12条已规定缔约方应意事行规定非法:
——未许改变作品关权利理电子信息
——未许销销目进口公众传播许改变权利理电子信息作品复制品
6. 作品中附加技术性保护措施法律保护问题
计算机软件数库等数字产品权利提供产品复制品时附加制止者限制访问复制传送修改技术性保护措施例求户输入口令数字签名进行验证等技术性保护措施减少计算机软件数库等数字产品侵权风险量数字形式作品需通互联网传送情况技术性保护措施变尤重然年制造销售够破解技术保护措施设备者提供破解技术性保护措施服务严重损害权利权益
国现行版权法规提供破解技术性保护措施设备服务行没作出限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11条已规定缔约方应规定适法律保护效法律补救办法制止作者行条约伯尔尼公约授予权利采作品进行未关作者许法律戏许行加约束效技术措施规避
1 特网服务商法律责问题
着特网应飞速发展社会开始出现批特网服务商ISP (Internet Services Provider)特网服务全新行业特网应事业健康发展起需建立社会公众传送信息程中服务商应该遵循道德规范应该承担法律责实际问题:特网户通特网未许发送受版权保护作品果ISP仅仅提供传送服务特网传送信息引起版权问题ISP否应该承担责?果应该承担责特网业服务商通特网进行侵害作品版权行应该承担帮助性侵权责代责应该承担严格责(存错承担责必条件)?
实际案例中美国法院已责令网络服务业者户发送资料承担版权责存强烈意见观点认网络系统传送资料太ISP难监控认定果发生侵权活动应该事侵权行网络户负责观点认特网运行中存知识产权问题根没想例:特网户浏览程中电子公告板(BBS)发送程中作品特网服务商服务器中形成复制件果未获版权许服务商已事实侵害访问作品版权互联网技术尚发展中互联网运行中底存知识产权问题需认识程果目前作出关法律规定时间尚成熟
文档香网(httpswwwxiangdangnet)户传
《香当网》用户分享的内容,不代表《香当网》观点或立场,请自行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该内容是文档的文本内容,更好的格式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