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领导班子会议制度议事规—规章制度
第章 总
第条 进步完善学院政领导班子工作制度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决策水工作效率根中国产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民国高等教育法中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进步完善高等学校委领导校长负责制干规定(试行)结合院实际制定制度规
第二条 高等学校实行委领导校(院)长负责制院委统领导学院工作学院工作中重事项必须委集体研究决定委支持院长法独立负责行职权支持广教职工参民理民监督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理等项务完成
第三条 院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必须坚持民集中制原重事项集体讨决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级组织请示报告制度重问题决定前充分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方面意见进行必酝酿协商遇重分歧般应暂缓作出决定进步调查研究沟通磋商统认识作决定
第四条 会议重事项应议决分工范围明确责抓紧落实集体研究决定事项擅改变意见保留行动必须条件服执行果工作中出现新情况原决议执行时应时提交相应会议进行复议该会议持征数会志意作适调整需提交次会议认
第五条 量精简会议少开会开短会努力提高会议质量提交讨议题均应分领导部门做调查研究必证提出初步意见重议题般应关部门提供证材料政策两供选择方案建议会前发会员审阅思考协商会议应专负责记录实记录会议议题会员发言点讨表决结果作出决议必时印发会议纪决议执行通知单
第六条 会议讨需保密容研究定范围传达会员方式外泄露严肃保密纪律
第七条 实行回避制度议事时涉领导亲属岗位调整职务职称晋升工资调整等问题时关员应动回避
第二章 委会议事规
第八条 委会员(代表)会闭会期间学院高决策机构委会议委书记(书记时委托副书记)持召开坚持民集中制原集体讨决定学院重问题
第九条 委会议决范围
()贯彻执行路线方针政策级重决定指示院员代表会决议方案措施
(二)学院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科技改革部理体制改革等重事项
(三)学院建设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学院稳定校园综合治理工作中重问题
(四)学院机构设置中层干部配备定员定编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中重问题中层干部免调动奖惩
(五)学院年度财务预决算额资金预算外资金理制度基建勤产业等工作中重问题
(六)学院委行政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学期工作计划总结级重请示报告重规章制度涉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重问题
(七)学院工会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教代会统战工作中重问题
(八)全院性种委员会领导组设置成员确定调整审定学院重规章制度建立修定废止
(九)学院海外重合作交流项目重科技合作交流合作办学校(境)外投资出国(境)组团院领导出国等
(十)应提交委会讨决定重问题
第十条 议题需证确认方列入委会议程通常情况需提交委会集体决策议题属行政工作报院长办公会讨审议般院长会前提出属建思想政治工作书记办公会研究审议般分书记会前提出议题委办公室负责收集政联席会汇总书记(指定副书记)审核确定未会前审定非突发性重事件时会议概列入委会议程
第十条 委会参加员委委员办(副)根会议容需分请关员列席会议委会必须半数委员会方举行讨干部问题时应三分二委员会方召开委员充分讨基础进行口头表决举手表决特殊情况(重干部免等)通记名投票记名投票方式决定会议决定事项应逐项表决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会委员数二分通重问题发生争双方数接紧急情况外般应暂缓作出决定进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次讨决定级组织请示出席会议委员会议议题意见建议会议召开前提出会委办公室通报委会讨情况
第十二条 委会决议作出着分工负责原分志负责组织实施实施执行情况应根求委会汇报
第十三条 委会原两周召开次需时召集
第三章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
第十四条 院长办公会学院行政研究决定日常工作会议院长学院法定代表全面负责学院教学科研行政工作院长委领导法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副院长院长助理协助院长做分工作院长通院长办公会议实行民决策
第十五条 院长办公会成员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组成监察处(室)长()列席根需委纪委领导志参加会议会员院长确定
第十六条 院长办公会议决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级重指示决定
(二)讨落实院委关学院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改革方案等决定实施意见重措施
(三)研究学院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学期工作安排院长工作报告级重请示报告
(四)组织实施教学改革科技改革制定实施教学计划科技规划科研计划检查评估教学质量科技成果制定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五)讨落实建立院长行政系统实施德育理体制组织引导教职工结合职工作开展教书育理育服务育活动
(六)讨决定筹措费兴办产业实施年度财务预算落实额资金基建项目讨决定关财务理审计监督办法
(七)根关规定组织实施完善调整行政机构健全教学行政学生理等规章制度决定师生员工奖惩
(八)审议决定学院召开教学科研行政理学生工作等业务性工作会议协调部署全院性行政工作听取系部处室重工作汇报
(九)讨处理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工会关行政工作提案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重问题
第十七条 院长办公会议题职部门分院长提出需讨问题建议分院长院长助理报院长征求委书记意见院长确定议题确定院长办公室提前通知会员提出议题领导职部门必须认真准备提供关资料政策供选择方案建议重问题必须集体讨院长决定
第十八条 院长办公会需决议问题充分讨基础院长作出决定分副院长院长助理负责组织实施实施情况结果应求院长办公会汇报 第十九条 院长办公会原两周召开次需时召开
第四章 政联席会议事规
第二十条 政联席会学院政领导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沟通信息互通情况磋商学院重问题协调工作会议沟通协商调查研究分头开展工作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作准备
第二十条 政联席会议成员般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院长助理等组成视学院情况增加员根会议容书记院长持列席员书记院长确定议题书记院长商定成员书记院长提出需沟通重问题建议议题应提前通知会员关员部门应做必准备
第二十二条 政联席会议决范围:
()院领导分通报分工作中重情况认家应解重问题阶段工作安排提出意见建议
(二)审定教职员工调进调出急需引进工作
(三)关教职工奖惩聘职称评审评先评优工资调整等情况
(四)讨处理关突发性事件
(五)确定会议全院性型活动安排
(六)需政联席会议决关容
第二十三条 政联席会议原周召开次需时召开
第五章 附
第二十四条 政联席会周午召开委会单周二(教学周次)午召开院长办公会双周二午召开变动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提前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 规定发布日起施行规定级组织关规定符级规定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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