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条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办学行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某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办法称民办非学历教育(称非学历教育)指国家机构外社会组织者利非财政性资金开展学历教育外执教活动(含学前教育家教)
办法称非学历教育机构指国家机构外社会组织开展非学历教育法成立教育机构
第三条某行政区域非学历教育机构适办法
第四条某某(某)区民政府应非学历教育纳入区济社会发展规划非学历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力支持正确引导法理方针
第五条某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某非学历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日常理工作
某(某)区教育行政部门某教育行政部门指导负责辖区非学历教育具体理工作
某民政府关部门职责范围负责非学历教育相关工作
第六条非学历教育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义办学方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满足社会需求
第七条非学历教育机构营利目事营性活动
第八条申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应具法资格开办专业应业务职相致
第九条申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符合列条件:
()具政治权利完全民事行力身体健康
(二)常期居住某
(三)具开办专业相应层次相学科学专科学历(申办英语教育应具备普通高校专业学专科学历者学外语六级资格)
(四)非国家公职员
第十条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具备列条件:
()办学规模相适应资金独立帐户
(二)必办学场教学设备国家规定条件
(三)具备职资格财会员相应财务会计资产理制度
(四)聘教师符合专业设置求具国家规定教资格
第十条申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提交列材料:
()申办报告
(二)举办者身份证学历证书(属法举办应提交法资格证明)聘教学员退(离)休教师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非师范专业毕业生举办者需出具心理学教育学普通话合格证书
(三)教育机构章程行性证报告发展规划教学学籍财务等理制度教学纲教学计划拟教材
(四)理员(含财会员)名单资格证明
(五)办学场资金关证明
(六)教育行政部门求提供材料
第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教育发展规划非学历教育机构布局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立条件设置标准等审查申办报告符合条件予批准发放非学历教育办学许证
非学历教育机构场范围设施标准教学求等某教育行政部门根国家关规定行制定
第十三条学前教育机构家教某灯塔某行政区域非学历教育机构(含外语计算机类)某(某)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报某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非学历教育机构某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十四条非学历教育机构取办学许证应民政部门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刻制公章
非学历教育机构名称应确切表示性质类层次行政区域
第十五条非学历教育机构聘教师教育工作者应签订聘合聘某类院校幼园()职员须征单位部门意聘员须辞公职
第十六条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国家关规定建立教学学籍理制度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教学纲教学计划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材外语教育必须采中学校课外国家教育科研机构鉴定教材
第十七条非学历教育机构收费项目标准开展非学历教育组织行提出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物价部门核准领取收费许证
非学历教育机构应物价部门核准备案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收费项目标准应公示
第十八条非学历教育机构招生应符合列规定:
()制作设置刊登播放张贴散发招生简章广告应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报工商行政理部门核准否发布
(二)招生应面区确需跨区招生应原核准机关审核报涉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直接中学校招生
(三)外某某某某外某非学历教育机构某招生应持辽宁某某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文件报某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办学许证收费许证实行年检制度年检结果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非学历教育机构存续期间法理资产转担保组织侵占资产
非学历教育机构收取费应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分配校外投资
第二十条非学历教育机构应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会计事务财务会计状况进行审计连审计报告报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校外办学点承担教育教学务委托者承包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非学历教育机构名称校址办学范围法定代表举办者变更应原核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方实施
第二十四条非学历教育机构解散停办必须妥善安置校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关部门监督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财产清算完成清算日起15日准予登记民政部门法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物价部门核准停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予公告通知交回办学许证收费许证单位印章
第二十六条成绩显著非学历教育机构某某(某)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予表彰
第二十七条违反办法事非学历教育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处罚
()未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非法招生办学法予取缔没收全部违法
(二)未批准意变更办学址取消办学资格吊销办学许证
(三)擅设立分支机构校外办学点责令限期撤销予警告情节严重吊销办学许证
第二十八条非学历教育机构违反价格理规定物价部门法予处罚
第二十九条非学历教育机构未审查批准乱发招生广告者审查批准批准容招生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吊销办学许证
广告营单位违反办法关规定工商行政理部门予处罚
第三十条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理规定民政部门予处罚
第三十条事行政处罚决定服法申请行政复议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履行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行政机关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二条办法XX年8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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