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时期暂行规定
(草稿)
第条 更贯彻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理资质理办法(试行)实现项目理制度利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理资质理办法(试行)特制定规定
第二条 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项目理配置求:
级资质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应具项目理资质员少25名中具高级项目理资质员少8名
二级资质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应具项目理资质员少15名中具高级项目理资质员少3名
三级资质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应具项目理资质员少6名中具高级项目理资质员少1名
四级资质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应具项目理资质员少4名
第三条 系统集成项目理实行持证岗制度
第四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理资质理办法(试行)求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申报集成项目理正式资质需定程时间支持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开展单位规定第五条第八条先行申报系统集成项目理时资质
第五条 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规定第二条系统集成项目理数求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理资质理办法(试行)中系统集成项目理应具备条件组织级项目理时资质申请者填写系统集成项目理资质申报表单位汇总报省直辖市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
第六条 省直辖市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理资质理办法(试行)组织项目理时资质审批评审结束报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简称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省直辖市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理资质理办法(试行)组织高级项目理时资质初审初审结束报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审批
第八条 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评审结果颁发级系统集成项目理时资质证书
第九条 级系统集成项目理时资质效期年
时资质效期期间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级系统集成项目理应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理资质理办法(试行)求接受培训培训合格换发系统集成项目理正式资质
第十条 2002年年底前申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暂做项目理数级求申报单位获系统集成资质规定第二条求办理项目理时资质
第十条 2003年年申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时申报项目理时资质
第十二条 规定发布日起两年效
文档香网(httpswwwxiangdangnet)户传
《香当网》用户分享的内容,不代表《香当网》观点或立场,请自行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该内容是文档的文本内容,更好的格式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