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常委会
(1989年11月25日山西省第七届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 根1995年5月18日山西省第八届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修改<山西省乡镇民代表会工作条例>决定第次修正)
目 录
第章 总
第二章 乡镇民代表会职权
第三章 乡镇民代表会会议
第四章 乡镇民代表会席团
第五章 乡镇民代表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第六章 乡镇民代表会代表
第七章 附
第章 总
第条 乡镇民代表会法行职权根中华民国方级民代表会方级民政府组织法(简称方组织法)规定结合省乡镇民代表会工作实际制定条例
第二条 乡镇民代表会基层方国家权力机关方组织法关规定条例行职权监督乡镇民政府工作
第二章 乡镇民代表会职权
第三条 乡镇民代表会行方组织法第九条规定职权:
()行政区域保证宪法法规行政法规级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决议遵守执行
(二)职权范围通发布决议
(三)根国家计划决定行政区域济文化事业公事业建设计划
(四)审查批准行政区域财政预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五)决定行政区域民政工作实施计划
(六)选举级民代表会席副席
(七)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八)听取审查乡镇民政府工作报告
(九)撤销乡镇民政府适决定命令
(十)保护社会义全民财产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保护公民私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身权利民权利权利
(十)保护种济组织合法权益
(十二)保障少数民族权利
(十三)保障宪法法律赋予妇女男女等工酬婚姻等项权利
第四条 乡镇民代表会权罢免乡镇民代表会席副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第三章 乡镇民代表会会议
第五条 乡镇民代表会届期三年届乡镇民代表会举行第次会议开始届乡镇民代表会举行第次会议止
乡镇民代表会设席设副席二席副席级民代表会代表中选出期级民代表会届期相
第六条 乡镇民代表会会议年少举行次年第次会议应第季度举行
乡镇民代表会根席团决定者五分代表提议召开时会议
届乡镇民代表会第次会议选举席副席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组成届乡镇民政府
第七条 乡镇民代表会届第次会议必须届民代表会代表选举完成两月举行
乡镇民代表会会议会期席团根会议议程决定
第八条 乡镇民代表会举行会议十日前席团应开会时间会议讨事项通知代表
时召集乡镇民代表会会议适前款规定
第九条 乡镇民代表会举行会议时候代表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列席会议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负责席团决定列席会议
第十条 乡镇民代表会举行会议时候席团乡镇民政府提出属乡镇民代表会职权范围议案席团提交会审议
乡镇民代表会代表五联名提出属乡镇民代表会职权范围议案席团决定否列入会议程
乡镇民代表会审议议案席团决定提交会表决
议案交付会表决前提案求撤回席团意该议案审议行终止
第十条 乡镇民代表会代表代表会提出方面工作建议批评意见席团交政府关单位研究处理三月答复代表
第十二条 乡镇民代表会进行选举通决议全体代表半数通
第十三条 席副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候选席团者十代表联合提名
席团提名候选数代表代表联合提名候选数均超应选名额
席乡长镇长候选数般应进行差额选举果提名候选等额选举副席副乡长副镇长候选数应应选数三级民代表会根应选数选举办法中规定具体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候选应超应选
数倍果提名候选数符合选举办法规定差额数席团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进行选举果提名候选数超选举办法规定差额数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进行预选根预选中票少序选举办法规定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名单
进行选举候选名单姓名笔划排列预选候选票少序排列
第次选举中未选出席乡长镇长者副席副乡长副镇长未选足名额时未选出足名额行选举行选举时根第次投票时票少序确定候选法定程序行提名确定候选
选举采记名投票方式代表确定候选投赞成票投反票选代表者选民弃权
第十四条 席副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出缺应召开乡镇民代表会进行补选
乡镇民代表会补选席副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时候选数应选数应选数相等选举办法乡镇民代表会决定选举采记名投票方式
第十五条 乡镇民代表会举行会议时候席团者五分代表联名提出民代表会席副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罢免案席团提请会审议
罢免案应写明罢免理提出罢免员权席团会议者会全体会议提出申辩意见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席团会议提出申辩意见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席团印发会议表决罢免案采记名投票方式
第十六条 乡镇民代表会席副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乡镇民代表会提出辞职会决定否接受辞职接受辞职时采记名表决方式者方式
第十七条 乡镇民代表会举行会议时候代表十联名书面提出乡镇民政府质询案席团决定交乡镇民政府答复乡镇民政府必须会议中负责答复席团认必时候答复质询案情况报告印发会议口头答复应受质询
机关负责会答复
第十八条 乡镇民代表会审议议案时候代表乡镇民政府提出询问乡镇民政府应代表说明
第四章 乡镇民代表会席团
第十九条 乡镇民代表会举行会议时候选举席团席团持会议负责召集次级民代表会会议乡镇民代表会席副席席团成员
乡镇民代表会席团数五七乡镇民代表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 乡镇民代表会席副席担国家行政机关职务果担国家行政机关职务必须级民代表会辞席副席职务
第二十条 乡镇民代表会闭会期间乡镇民代表会席召开席团会议确定召开民代表会会议准备事项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代表资格审查结果报告予公告
乡镇民代表会席副席级民代表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级民代表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群众级民政府工作建议批评意见
席团会议决定席团成员半数通
第二十二条 乡镇民代表会闭会期间乡镇民代表会席持乡镇民代表会日常工作副席协助席工作
第二十三条 乡镇民代表会席者副席级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列席级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五章 乡镇民代表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乡镇民代表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副委员委员三五组成会席团代表中提名届乡镇民代表会第次会议通行职权届民代表会期届满止
第二十五条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补选届乡镇民代表会代表选届乡镇民代表会代表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十六条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审查代表选否符合法律规定
选符合法律规定应确认代表资格效符合法律规定代表资格效
第二十七条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结果报告乡镇民代表会席团
第六章 乡镇民代表会代表
第二十八条 乡镇民代表会代表法选民直接选举
第二十九条 乡镇民代表会代表应选民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宣传法律政策协助乡镇民政府推行工作乡镇民代表会乡镇民政府反映民群众意见求
第三十条 乡镇民代表会代表乡镇民代表会会议发言表决受法律追究
第三十条 乡镇民代表会闭会期间代表三村(居)民委员会者单位编成代表组代表足三联合编组代表组代表推选召集负责组织代表进行学开展活动
第三十二条 乡镇民代表会代表出席乡镇民代表会会议执行代表职务时应根财政关规定予物质补贴便利需费财政开支
第三十三条 乡镇民代表会代表受选民监督选民权法罢免已选出代表罢免代表须原选区选民半数通
乡镇民代表会席副席代表职务罢免席副席职务相应撤销席团予公告
乡镇民代表会代表担代表职务时候原选区选民补选
乡镇民代表会代表罢免补选县级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派关负责持者委托乡镇民代表会席者副席持
第七章 附
第三十四条 条例山西省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条例公布日起施行
附:山西省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关修改山西省乡镇民代表会工作条例决定
(1995年5月18日山西省第八届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
决定
山西省第八届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根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改通中华民国方级民代表会方级民政府组织法(简称方组织法)决定山西省乡镇民代表会工作条例
作修改补充:
第三条增加项作第六项容选举级民代表会席副席原六十二项类推七八九十十十二十三项第十项保障农村集体济组织应权修改保护种济组织合法权益
二第四条乡镇民代表会权罢免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修改乡镇民代表会权罢免乡镇民代表会席副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三第五条增加款作第二款:乡镇民代表会设席设副席二席副席级民代表会代表中选出期级民代表会届期相
四第六条第三款届乡镇民代表会第次会议增加选举席副席
五第十三条第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选修改席副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候选
增加款作第二款:席团提名候选数代表代表联合提名候选数均超应选名额
第二款改第三款修改席乡长镇长候选数般应进行差额选举果提名候选等额选举副席副乡长副镇长候选数应应选数三级民代表会根应选数选举办法中规定具体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
候选应超应选数倍果提名候选数符合选举办法规定差额数席团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进行选举果提名候选数超选举办法规定差额数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进行预选根预选中票少序选举办法规定
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名单进行选举候选名单姓名笔划排列预选候选票少序排列
第三款修改第四款修改第次选举中未选出席乡长镇长者副席副乡长副镇长未选足名额时未选出足名额行选举行选举时根第次投票时票少序确定候选法定程序行提名确定候选
第四款改第五款
六第十四条第款乡长前增加席副席
第二款修改乡镇民代表会补选席副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时候选数应选数应选数相等选举办法乡镇民代表会决定选举采记名投票方式
七第十五条第款中乡长前增加民代表会席副席
增加款作第二款罢免案应写明罢免理提出罢免员权席团会议者会全体会议提出申辩意见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席团会议提出申辩意见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席团印发会议表决罢免案采记名投票方式
八第十六条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乡镇民代表会提出辞职会决定否接受辞职修改乡镇民代表会席副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乡镇民代表会提出辞职会决定否接受辞职接受辞职时采记名表决
方式者方式
九第十七条增加席团认必时候答复质询案情况报告印发会议口头答复应受质询机关负责会答复
十第十九条第款第二款合修改第款:乡镇民代表会举行会议时候选举席团席团持会议负责召集次级民代表会会议乡镇民代表会席副席席团成员
第三款改第二款
十删第二十条原容重新修定乡镇民代表会席副席担国家行政机关职务果担国家行政机关职务必须级民代表会辞席副席职务
十二第二十条第款修改两款:
乡镇民代表会闭会期间乡镇民代表会席召开席团会议确定召开民代表会会议准备事项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代表资格审查结果报告予公告
乡镇民代表会席副席级民代表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级民代表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群众级民政府工作建议批评意见
十三第二十二条席团常务席修改乡镇民代表会席增加副席协助席工作
十四第二十三条乡镇民代表会席团常务席修改席者副席
十五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届乡镇民代表会席团选届乡镇民代表会代表中提名届乡镇民代表会第次会议通期届民代表会举行第次会议止修改会席团代表中提名届乡镇民代表会第次会议通
行职权届民代表会期届满止
十六第三十三条第款中两撤换改罢免
第二款改第三款增加款作第二款:乡镇民代表会席副席代表职务罢免席副席职务相应撤销席团予公告
第三款改第四款中代表撤换补选乡镇民代表会席团持修改乡镇民代表会代表罢免补选县级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派关负责者委托乡镇民代表会席者副席持
山西省乡镇民代表会工作条例根决定修正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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