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总
第条 促进国期刊业繁荣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理根____出版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规定
第二条 中华民国境事期刊出版活动适规定
期刊法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必须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持国统连续出版物号领取期刊出版许证
规定称期刊称杂志指固定名称卷期者年季月序编号定周期出版成册连续出版物
规定称期刊出版单位指国家关规定设立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履行登记注册手续期刊社法出版期刊设立期刊社设立期刊编辑部视期刊出版单位
第三条 期刊出版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义___思想___理___重思想坚持正确舆导出版方坚持社会效益放首位社会效益济效益相统原传播积累益提高民族素质济发展社会进步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条 期刊发行分公开发行部发行
部发行期刊境指定范围发行社会公开发行陈列
第五条 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期刊出版活动监督理工作制定实施全国期刊出版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建立健全期刊出版质量评估制度期刊年度核验制度期刊出版退出机制等监督理制度
方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期刊出版活动监督理工作
第六条 期刊出版单位负责期刊编辑出版等期刊出版活动
期刊出版单位合法出版活动受法律保护组织非法干扰阻止破坏期刊出版
第七条 新闻出版总署国期刊业繁荣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期刊出版单位实施奖励
第八条 期刊出版行业社会团体章程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指导实行律理
第二章 期刊创办期刊出版单位设立
第九条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具备列条件:
()确定已期刊重复名称
(二)期刊出版单位名称章程
(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办单位
(四)确定期刊出版业务范围
(五)___万元注册资
(六)适应期刊出版活动需组织机构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编辑专业员
(七)办单位行政区域固定工作场
(八)确定法定代表者负责该法定代表者负责必须境长久居住中国公民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条件
前款列条件外须符合国家期刊期刊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总体规划
第十条 中央京单位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单位审核意办单位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中国民解放军中国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中国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审核意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单位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单位审核意办单位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意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第十条 两办单位合办期刊须确定办单位办单位提出申请
期刊办单位应单位隶属单位期刊出版单位办单位须行政区域
第十二条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期刊出版单位办单位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求填写期刊出版申请表
(二)单位办单位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拟出版单位法定代表负责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国家关部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四)编辑出版员职业资格证书
(五)办刊资金源数额相关证明文件
(六)期刊出版单位章程
(七)工作场证明
(八)期刊出版行性证报告
第十三条 新闻出版总署应收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申请日起___日作出批准者批准决定直接者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办单位批准应说明理
第十四条 期刊办单位应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决定日起___日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持批准文件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领取期刊出版登记表填写式五份期刊单位审核签章报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___日期刊出版登记表报送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二)公开发行期刊ISSN中国国家中心申领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申领条型码
(三)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期刊出版登记表审核误___日办单位发放期刊出版许证
(四)期刊出版单位持期刊出版许证工商行政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法领取营业执
期刊出版登记表期刊出版单位办单位单位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留存份
第十五条 期刊办单位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文件日起___日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批准文件行失效登记机关受理登记期刊办单位须关批准文件缴回新闻出版总署
期刊出版单位登记日起满___日未出版期刊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证原登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抗力者正理发生前款列情形期刊出版单位原登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请延期
第十六条 期刊社应具备法条件核准登记取法资格全部法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
期刊编辑部具法资格民事责办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 期刊出版单位变更名称合者分立改变资结构出版新期刊规定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期刊变更名称办单位单位登记业务范围刊期规定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期刊变更刊期新闻出版总署委托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规定称期刊业务范围包括办刊宗旨文种
第十九条 期刊出版单位变更期刊开法定代表者负责登记变更址办单位审核意期刊出版单位___日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期刊休刊期刊出版单位须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说明休刊理期限
期刊休刊时间超年休刊超年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证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第二十条 期刊出版单位终止期刊出版活动单位意办单位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期刊注销登记名称设立期刊出版单位须期刊时注销原登记工商行政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期刊期刊出版单位该名称事出版营活动
第二十三条 中央期刊出版单位组建期刊集团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方期刊出版单位组建期刊集团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审核意报新闻出版总署批准
第三章 期刊出版
第二十四条 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制度保障期刊刊载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期刊刊载出版理条例关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禁止容
第二十六条 期刊刊载容真实公正致公民法者组织合法权益受侵害期刊出版单位应公开更正消影响法承担民事责
期刊刊载容真实公正致公民法者组织合法权益受侵害事权求期刊出版单位更正者答辩期刊出版单位应出版期期刊予发表拒绝发表事民法院提出诉讼
期刊刊载容真实公正损害公利益新闻出版总署者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该期刊出版单位更正
第二十七条 期刊刊载涉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重选题容须重选题备案理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八条 公开发行期刊转载摘编部发行出版物容
期刊转载摘编互联网容必须关规定容进行核实刊发明显位置标明载文件网址载日期等
第二十九条 期刊出版单位境外出版机构开展合作出版项目须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具体办法行规定
第三十条 期刊出版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期刊语言文字须符合国家关规定
第三十条 期刊须封底版权页刊载版记录:期刊名称单位办单位出版单位印刷单位发行单位出版日期总编辑(编)姓名发行范围定价国统连续出版物号广告营许证号等
领取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期刊须时刊印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第三十二条 期刊须封面明显位置刊载期刊名称年月期卷等序编号总期号代年月期号
期刊封面文字标识明显刊名
期刊外文刊名须中文刊名直译外文期刊封面必须时刊印中文刊名少数民族文种期刊封面必须时刊印汉语刊名
第三十三条 国统连续出版物号应出版种期刊国统连续出版物号出版版期刊
出版版期刊须创办新期刊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期刊正常刊期外出版增刊种期刊年出版两期增刊
期刊出版单位出版增刊应申请报告中说明拟出增刊文章编目印数定价出版时间印刷单位单位审核意办单位报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批准发次性增刊许证
增刊容必须符合正刊业务范围开发行范围必须正刊致增刊刊印规定第三十条列版纪录外须刊印增刊许证编号封面刊印正刊名称注明增刊
第三十五条 期刊合订须原期刊出版序装订期刊容行编排封面明显位置标明期刊名称合订字样
期刊容违法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予行政处罚该期期刊相关篇目收入合订
注销登记期刊制作合订
第三十六条 期刊出版单位出卖出租转单位名称出版期刊刊号名称版面转转出租出卖期刊出版许证
第三十七条 期刊出版单位利期刊开展广告业务必须遵守广告法律规定发布广告须法查验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容刊登害虚假等违法广告
期刊广告营者限合法授权范围开展广告营代理业务参期刊采访编辑等出版活动
第三十八条 期刊采编业务营业务必须严格分开
禁止采编报道相威胁求报道象做广告提供赞助加入理事会等损害报道象利益行牟取正利益
期刊刊登形式偿新闻
第三十九条 期刊出版单位新闻采编员事新闻采访活动必须持新闻出版总署统核发新闻记者证遵守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理办法关规定
第四十条 具新闻采编业务期刊出版单位登记外区设立记者站参新闻出版总署报社记者站理办法审批理期刊出版单位律设立记者站
期刊出版单位否具新闻采编业务新闻出版总署认定
第四十条 期刊出版单位正竞争行者方式开展营活动利权力摊派发行期刊
第四十二条 期刊出版单位须遵守国家统计法规法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统计资料
期刊出版单位应配合国家认定出版物发行数调查机构进行期刊发行数调查提供真实期刊发行数
第四十三条 期刊出版单位须期期刊出版___日分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版图书馆国家图书馆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缴送样刊___
第四章 监督理
第四十四条 期刊出版活动监督理实行属原
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法负责行政区域期刊期刊出版单位登记年度核验质量评估行政处罚等工作行政区域期刊出版活动进行监督理
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法行政区域期刊出版单位期刊出版活动进行监督理
第四十五条 期刊出版理实施期刊出版事审读制度期刊出版质量评估制度期刊年度核验制度期刊出版业员资格理制度
期刊出版单位应新闻出版总署规定事期刊出版活动情况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第四十六条 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期刊审读工作方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出版期刊进行审读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定期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审读报告
单位须期刊进行审读定期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审读报告
期刊出版单位应建立期刊阅评制度定期写出阅评报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根理工作需时调阅检查期刊出版单位阅评报告
第四十七条 新闻出版总署制定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标准体系期刊出版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期刊出版质量未达规定标准者维持正常出版活动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证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第四十八条 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期刊实施年度核验年度核验容包括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登记项目出版质量遵纪守法情况等
第四十九条 年度核验程序进行:
()期刊出版单位提出年度检报告填写新闻出版总署统印制期刊登记项目年度核验表期刊办单位单位审核盖章连年度出版样刊报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二)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期刊出版单位检报告期刊登记项目年度核验表样刊进行审核查验
(三)核验符合规定标准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期刊出版许证加盖年度核验章期刊出版许证加盖年度核验章通年度核验期刊出版单位继续事期刊出版活动
(四)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完成期刊年度核验工作___日新闻出版总署提交期刊年度核验工作报告
第五十条 列情形暂缓年度核验:
()正限期停业整顿
(二)审核发现违法情况应予处罚
(三)单位办单位未履行理责导致期刊出版理混乱
(四)存违法嫌疑需进步核查
暂缓年度核验期限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确定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缓验期满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重新办理年度核验
第五十条 期刊列情形予通年度核验:
()违法行查处拒改正者没明显整改效果
(二)期刊出版质量长期达规定标准
(三)营恶化已资抵债
(四)已具备规定第九条规定条件
予通年度核验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证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未通年度核验期刊出版单位第二年起停止出版该期刊
第五十二条 期刊出版许证加盖年度核验章方继续关部门办理期刊出版印刷发行等手续时未加盖年度核验章期刊出版许证予采
规定参加年度核验期刊出版单位催告未参加年度核验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证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第五十三条 年度核验结果核验机关社会公布
第五十四条 期刊出版业员应具备国家规定新闻出版职业资格条件
第五十五条 期刊出版单位社长总编辑须符合国家规定职资格条件
期刊出版单位社长总编辑须参加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岗位培训
期刊出版单位新社长总编辑须岗位培训合格岗
第五章 法律责
第五十六条 期刊出版单位违反规定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采取列行政措施:
()达警示通知书
(二)通报批评
(三)责令公开检讨
(四)责令改正
(五)责令停止印制发行期刊
(六)责令收回期刊
(七)责成办单位单位监督期刊出版单位整改
警示通知书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统格式新闻出版总署者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达违法期刊出版单位抄送违法期刊出版单位办单位单位
条列行政措施
第五十七条 未批准擅设立期刊出版单位者擅事期刊出版业务假期刊出版单位名称者伪造假期刊名称出版期刊出版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处罚
期刊出版单位擅出版增刊擅境外出版机构开展合作出版项目前款处罚
第五十八条 出版含出版理条例关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禁载容期刊出版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处罚
第五十九条 期刊出版单位违反规定第三十六条出版理条例第六十条处罚
期刊出版单位允许者默认广告营者参期刊采访编辑等出版活动前款处罚
第六十条 期刊出版单位列行出版理条例第六十条处罚:
()期刊变更名称办单位单位登记业务范围刊期未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期刊出版单位变更名称合分立改变资结构出版新期刊未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期刊出版单位未涉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重选题备案
(四)期刊出版单位未规定缴送样刊
第六十条 期刊出版单位违反规定第四条第二款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理规定第四十八条处罚
第六十二条 期刊出版单位列行新闻出版总署者省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予警告处___万元罚款:
()期刊出版单位变更期刊开法定代表者负责登记变更址未规定第十九条报送备案
(二)期刊休刊未规定第二十条报送备案
(三)刊载损害公利益虚假者失实报道拒执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更正命令
(四)公开发行期刊转载摘编部发行出版物容
(五)期刊转载摘编互联网容违反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六)未规定第三十条刊载期刊版记录
(七)违反规定第三十二条关期刊封面标识规定
(八)违反规定第三十三条号刊
(九)出版增刊违反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
(十)违反规定第三十五条制作期刊合订
(十)刊登偿新闻者违反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
(十二)违反规定第四十条正竞争行开展营活动者利权力摊派发行
第六十三条 期刊出版单位新闻采编员违反新闻记者证关规定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理办法规定处罚
第六十四条 期刊出版单位违反记者站关规定新闻出版总署报社记者站理办法规定处罚
第六十五条 期刊出版单位做出行政处罚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告知办单位单位通媒体社会公布
期刊出版单位做出行政处罚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建议办单位者单位直接责负责予行政处分者调离岗位
第六章 附
第六十六条 规定施行新闻出版署期刊理暂行规定〈期刊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时废止前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期刊出版活动规定规定致规定准
第六十七条 规定___年____月___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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