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XX女汉族1952年8月22日出生身份证号:320754195208221789住址:XXXX联系电话:XXXX
告:XX男汉族1972年9月25日出生身份证号:320567197209251987住址:XXXXXX联系电话:138XXX
告二:XXXXX住:XXXXXXXX电话:XXXXXX
负责:XXX系该公司总理
案 :道路交通事身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判令告二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法医鉴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元
二告二交强险限额赔偿原告 元商业第三者责险范围赔偿原告 元合计 元
三案诉讼费告二承担
事实理
20XX年X月X日XX时许告XX驾驶告XXXLXXX号重型卸货车XX线东西行驶行驶开发区工业路段时南北横路原告(行)XX相撞造成原告受伤道路交通事事发生原告送XXX医院住院治疗原告前住院68天花医疗费45497元出院诊断:1右足毁损伤2全身处软组织挫伤3头皮挫裂伤司法鉴定原告伤情构成陆级伤残20XX年X月X日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队该起事法作出XX公交认字(20XX)第XX号道路交通事认定书认定告XX负事责原告负事次责
告XXXLXXX号货车告二处投保交强险保险限额122万元事发生该保险合期限
根民法通道路安全法高民法院关审理身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干问题解释规定告XX应原告项损失(详见附清单)承担损害赔偿责告中国民财产保险股份限公司**市分公司交强险赔偿限额原告承担赔偿责原告次求告履行赔偿义务告仅支付医疗费45000元余款拒支付维护合法权益原告特诉法院请求判诉请
致
XX市XX区法院
具状:
二0xx年 月 日
赔偿清单
医疗费:45497元(中告XX已原告支付45000元)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816元
计算式:12元天×68天816元
三护理费:491186元
计算式:2167元月÷30×68天491186元
四误工费:7078元
计算式:2167元月÷30×(68天+30)7078元
五交通费:640元
六疾赔偿金:1508431元
计算式:1508431元×20年×501508431元
七残疾辅助器具费:162000元
计算式:
更换辅助器具费:15000元次×6次90000元
维修费:(15000元×15)元年×24年54000元
训练期间食宿费:(30元天+20元天)×2×30天×6次18000元
三项合计:90000元+54000元+18000元162000元
八法医鉴定费:790元
九辅助器具评估费:1500元
十营养费:680元
计算式:10元天×68元680元
十精神损害抚慰金:25000元
十项合计:39975596元
告二交强险限额赔付120000元
告XX赔偿原告(39975596元-120000元)×8022380477元
告XX已原告支付45000元应原告支付178804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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