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总
积极探索建立农牧区济发展新模式效缓解农牧民发展生产创业需资金技术问题提高农牧民发展持续发展力结合嘎查资源优势发展实际制定章程
第条 协会定名阿拉善右旗雅布赖**丹**嘎查卤虫协会(简称协会)
第二条 协会常年居住雅布赖**丹**嘎查农牧民愿结成属专业性非营利社团组织社会团体登记理条例规定法开展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
第三条 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着互助互帮理原农牧户创造获生产性资金机会帮助农牧民发展生产营项目提高收入水
第四条 协会业务部门旗林业局办公室负责业务指导协会登记理机关旗民政局职责负责监督理
第五条 协会办公点设置雅布赖**丹**嘎查农牧民文化活动中心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协会业务范围
()协会成员入协会退协会
(二)负责资金发放回收争议仲裁等理工作
(三)承担协会日常理工作
(四)资金情况进行监督月进行公示
(五)月部门报资金运作情况财务监测报表等
(六)协会部解决问题时反映部门
(七)接受相关部门监指导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协会成员身份代表家庭行权利
第八条 申请加入协会农牧民必须具备列条件
()常年居住嘎查具民事行力理资金事生产性创收活动
(二)拥护会章程
(三)加入会意愿
(四)具会业务相关知识
第九条 农牧户入协会程序
()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签名盖章手印
(二)理事会讨通
(三)理事会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会员证
第十条 社员享列权利
()协会选举权选举表决权
(二)参加会活动
(三)获会服务优先权
(四)协会工作批评建议权监督权
(五)入协会愿退社
第十条 社员义务
()执行协会决议
(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会交办工作
(四)规定交纳会费
(五)会反映情况提供关资料
(六)积极支持参加协会组织项活动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会交回会员证
会员果1年交纳会费参加会活动视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果严重违反章程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表决通予名
第4章 组织机构负责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旗林业局协会业务理机构负责资金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负责解决资金运行程中出现重问题
第十三条 协会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会会员代表会拥职权
()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机构员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重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会须23会员出席方召开决议须会员半数表决通方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会分定期会时动议会会员代表会原年12月旬组织召开次特殊情况需提前延期召开理事会时动议会员代表会议表决通方进行延期超3月
第十六条 理事会作协会理机构须会员代表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会长两名副会长组成会长领导开展工作理事会少1名妇女代表会员代表会闭会期间理事会领导
协会开展日常工作会员代表会负责理事会成员三年选特殊需约13会员提议时时增选换监事会作协会监督机构设名监事长两名监事届期理事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兼
第十七条 理事会监事会理员资格
()必须协会会员
(二)长期家愿担理工作
(三)具初中文化程度良声誉
(四)理员间三代直系血统亲戚关系
(五)理事会监事会中必须名女性理事监事
第十八条 理事会职权
()执行会员代表会决议
(二)实行定期会议制度定期动议机制研究处理重事项
(三)分工负责款回收监督争议仲裁等理工作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会时旗林业局镇政府报财务报表汇报协会资金情况
(五)章程决定会员入协会退协会
(六)制定完善协会资金理制度
(七)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八)决定重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月少组织召开次组长会议决议须23参会会员表决通方生效
第二十条 监事会职权
()监督理事会执行协会章程理制度
(二)监督款发放回收程
(三)接受会员投诉理事会协商解决问题
(四)旗林业局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第五章 资产理原
第二十条 协会费源
()财政专项资金
(二) 社会界附加条件赠款
(三)核准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服务收入
(四)利息
(五)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协会国家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三条 会费必须章程规定业务范围事业发展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 会建立严格财务理制度保障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 会配备具专业资格会计员会计兼出纳会计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 会资产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财务理制度会员代表会财务部门监督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监督关情况适方式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会换届更换法定代表前必须接受旗民政局旗林业局组织财务审计
第二十八条 会资产单位侵占私分挪会员退会名退缴会费捐赠财物
第六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 会章程修改须理事会表决通报会员代表会审议
第三十条 会修改章程须会员代表会通
15天业务单位审查意报社团登记理机关核准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终止财产处理
第三十条 会完成宗旨行解散分立合等原需注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二条 会终止动议须会员代表会表决通报业务单位审查意
第三十三条 会终止前须旗林业局财政局指导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事宜清算期间开展清算外活动
第三十四条 会社团登记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终止
第三十五条 会终止剩余财产旗林业局旗民政局监督国家关规定发展会宗旨相关事业
第八章 附
第三十六条 章程2013年7月18日会员代表会表决通
第三十七条 夲章程解释权属夲会理事会
第三十八条 夲章程旗民政局核准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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