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佛 山 市 中 级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XX)佛中法民二终字第284号
诉(原审原告):江门市奔力达电路限公司住:江门市江北路8号
法定代表:黄祥江
委托代理:黄杰淳该司办公室
委托代理:黄宇芬广东鸿鼎律师事务律师
诉(原审告):佛山市高明区精华电子限公司住:佛山市高明区更楼镇白石开发区
法定代表:冯元喜董事长
委托代理:覃新华该司职员
诉江门市奔力达电路限公司(简称奔力达公司)诉佛山市高明区精华电子限公司(简称精华公司)加工合纠纷案服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民法院(XX)明民二初字第23号民事判决院提起诉院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审理查明:XX年6月17日起奔力达公司工厂搬迁需部分电子线路板委托精
华公司进行加工该产品型号分ba3035dba3177ba23161双方交易没产品加工标准进行约定精华公司加工产品出仓单约定付款时间验收时间等精华公司交付部分已加工产品奔力达公司时奔力达公司抽样检验发现部分产品存质量问题实测6型号ba3177切片中3合格实测4型号ba2316切片中中1孔铜3孔铜少求标准型号ba3035d抽检存质量问题抽检时间分XX年6月29日7月9日奔力达公司外发加工工序检查表中陈列出抽检产品抽检结果外尚明确1整批报osp测试2批板翻测试交客保留进步追究加工商责权利时面精华公司品质部理韦林靖签名确认XX年7月9日奔力达公司份精华pcb板加工质量反馈函送精华公司面罗列加工三种型号板存质量问题精华公司品质部理韦林靖面签名确认奔力达公司函明确告知精华公司三款贵司加工线库存板全部封存予出货
查奔力达公司XX年6月12日江门市恒怡实业限公司(简称恒怡公司)签订份广东省江门市奔力达电路限公司加工合奔力达公司出具加工电路板合约定加工线路板名称ba3177ba2316孔铜通孔铜厚度够问题造成恒怡公司该线路板生产风扇马达成品马达控制线路板双方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书奔力达公司赔偿恒怡公司10187034元恒怡公司事提起诉讼江门市蓬江区民法院XX年8月15日作出判决判令奔力达公司赔偿恒怡公司10187039元
奔力达公司XX年8月31日江门市江海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精华公司赔偿损失10187039元承担案诉讼费江门市江海区民法院受理精华公司XX年9月15日该法院提出辖权异议申请求案件移送佛山市高明区民法院审理江
门市江海区民法院XX年9月22日作出(XX)江初字第432号民事裁定裁定精华公司提出辖权异议成立案件移送佛山市高明区民法院审理
原审法院审理认:奔力达公司精华公司间存承揽加工关系精华公司奔力达公司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奔力达公司付报酬作承揽精华公司应完成工作定作交付工作成果案定作奔力达公司恒怡公司交付工作成果奔力达公司负责承揽加工程中奔力达公司精华公司加工电路板进行验收程中发现部分产品符合定作求认定合格产品精华公司提出精华公司负责产品质量工作员予确认固足认定精华公司完成工作成果中部分产品存质量问题中华民国合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承揽交付工作成果符合求定作求承揽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奔力达公司次接收精华公司加工电路板时精华公司出具加工产品出仓单注明中扣2数量作报废产品予收取视奔力达公司该产品已通验收排部分合格产品产品质量予认奔力达公司称精华公司加工电路板存质量问题导致恒怡公司损失10187039元明显缺乏理首先奔力达公司缺乏足够证明恒怡公司电路板精华公司加工质量问题造成恒怡公司奔力达公司提供电路板造成10187039元损失精华公司奔力达公司加工电路板间缺乏必然联系次该电路板精华公司加工奔力达公司验收中已发现电路板存质量问题书面明确告知精华公司已加工线库存电路板全部封存予出售没告知恒怡公司产品存质量问题义务交付恒怡公司造成重济损失该责然奔力达公司承担时恒怡公司产品没专业质量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否存质量问题问题方面原造成造成损失等皆权威性令信服证佐证仅奔力达公司约定损失作实失公正奔力达公司约定损失精华公司索赔明显缺乏理予支持奔力达公司确认江门市蓬江区民法院判决确定造成恒怡公司少
损失两者间关系案精华公司关综中华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款中华民国合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判决:驳回奔力达公司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104元财产保全费6020元合21124元奔力达公司承担
诉奔力达公司服原审法院述判决院提起诉称:原审判决认奔力达公司精华公司加工产品已通验收质量予认足明显属认定事实错误法应予纠正审程中奔力达公司提交包括精华公司品质部理韦林靖签字确认外发加工工序检查表放行条精华pcb板加工质量反馈等份证充分证实精华公司加工产品电路板存严重质量问题述证原审判决已认采信根采信证原审判决确认精华公司加工产品抽样合格率足30存非常严重质量问题原审法院正确查明述事实精华公司出具加工产品出仓单注明扣2报废产品认奔力达公司已排合格产品产品质量予验收原审判决该认定建立已充分查证属实证基础建立观臆断事实符没证证实该扣2报废产品检验合格产品间存必然联系精华公司交付产品时抽样检验合格率高达70正常思维角度考虑均会扣报废产品划等号精华公司出具加工产品出仓单均载明已2报废产品事实精华公司加工产品出仓时交付奔力达公司前已填出仓结算证双方早已约定结算方式产品检验求扣外发加工工序检查表中列出抽检产品抽检结果外明确保留进步追究加工商责权利精华公司予确认双方清楚承认出仓产品扣2报废存严重质量问题二原审法院认定恒怡公司奔力达公司提供电路板造成损失精华公司奔力达公司加工电路板间缺乏必然联系属认定事实清法应予纠正原审判决已查明XX年6月12日奔力达公司恒怡公司签订加工合约定加工型号ba3177ba2316电路板年6月17日奔力达公司委托精华公司加工类型电路板奔力达公司次精
华公司奔力达公司交付产品恒怡公司供货述供货情况精华公司出仓单恒怡公司提供证中充分印证身加工商奔力达公司说委托精华公司加工产品绝厂房搬迁委托精华公司加工述产品履行恒怡公司合义务精华公司点非常清楚奔力达公司恒怡公司交付述型号产品必然精华公司交付奔力达公司产品质量问题显然精华公司造成外原审法院认定奔力达公司验收时已发现电路板存质量问题未告知恒怡公司产品存质量问题然交付产品责应奔力达公司承担认定错误精华公司交付加工产品检验存问题产品质量问题属隐性瑕疵法通肉眼进行检验全部切片检验减少精华公司损失奔力达公司暂时意产品试交恒怡公司约定保留追究精华公司责权利精华公司签字确认久恒怡公司精华公司加工产品提出质量异议奔力达公司立XX年7月9日该产品质量问题精华公司提交精华pcb板加工质量反馈注明ba3177板已交客户客户插件发现孔铜现象客封存予问题追究贵司责ba2316已交客客投诉赔偿司追究贵司相关责该函已精华公司品质部理韦林靖确认显然精华公司奔力达公司加工产品交付恒怡公司知情已确认承担责应奔力达公司已先行承担加工产品导致恒怡公司损失承担赔偿责该函中提已精华公司加工线库存电路板全部封存针尚未交付恒怡公司电路板言奔力达公司没精华公司加工该型号产品交付恒怡公司已交付产品存矛盾三原审判决适法律错误奔力达公司型号ba3177ba2136电路板造成恒怡公司损失已产生江门市蓬江区民法院判决确认根高民法院关民事诉讼证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第四项规定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应作效证根中华民国合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承揽交付工作成果符合质量求定作求承揽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奔力达公司损失已客观存确实精华公司造成应法承担赔偿责
综述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判令精华公司赔偿奔力达公司损失10187039元承担案二审诉讼费
诉奔力达公司二审期间没提供新证
诉精华公司答辩称:案言精华公司承担赔偿责必须时具备三条件缺第精华公司奔力达公司交付加工产品质量合格说符合双方事先约定质量求者符合国家关电路板制作标准第二损害事实存损害事实精华公司交付质量合格产品行客观果第三精华公司交付质量合格产品损害果间存果关系二者必然联系整案情三条件具备理:1奔力达公司审时提交四份证够证明精华公司交付加工产品质量合格四份证中找出质量技术鉴定部门出具鉴定结精华公司交付加工产品善美少存工艺缺陷奔力达公司审时提交证证明缺陷精华公司进行反馈等精华公司确认交付奔力达公司产品质量合格产品工艺缺陷产品质量合格两概念前者须加工商承担民事责者加工商承担民事责必条件外确认产品质量合格需争议双方样品逐进行现场检验指出合格产品少加工方授权委派特定士签字盖章明确表示意检验结方效确认产品工艺缺陷需2恒怡公司奔力达公司间签订合奔力达公司精华公司间合两法律关系恒怡公司利奔力达公司交付加工产品组装电风扇马达出现转问题精华公司违反合规定产生客观果认定案损害事实存更况导致恒怡公司马达报废电路板源精华公司奔力达公司始终没出力证予证实3奔力达公司新证足证明精华公司交付产品质量合格奔力达公司判令恒怡公司支付赔偿金视案损害事实存说明二者间存必然果关系奔力达公司检测验位发现问题时退货者
时通求精华公司承担修理重作责者恒怡公司出货前采取必措施保证产品恒怡公司质量求求精华公司减少价款会避免损害结果发生案法律事实已表明精华公司没赔偿责外奔力达公司审时提交证证明双方间约定质量异议期限货15天奔力达公司事年零两月提出索赔求明显超双方约定追诉时效综述请求二审法院驳回诉维持原判
诉精华公司二审期间没提供新证
院原审法院查明事实予确认
院认:奔力达公司精华公司间加工承揽合关系合法效精华公司已奔力达公司交付工作成果现奔力达公司该工作成果存质量问题造成须赔偿客户恒怡公司损失10187039元求精华公司赔偿该损失院予支持理:首先奔力达公司身电路板生产厂家未举证证明恒怡公司交付电路板案中精华公司交付电路板没证证明精华公司加工前已清楚知道加工电路板交付恒怡公司次证实奔力达公司恒怡公司交付电路板精华公司交付奔力达公司电路板批货物根奔力达公司提供外发加工工序检查表证实奔力达公司恒怡公司交货期间已认精华公司加工货物存质量问题应马精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恒怡公司交付恒怡公司造成损失应属扩部分损失奔力达公司身存错现求精华公司承担全部损失理合者奔力达公司该10187039元损失仅提交恒怡公司间签订协议书江门市蓬江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证证明奔力达公司意法院判决应该恒怡公司赔偿相应损失损失奔力达公司恒怡公司间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中指标物非精华公司加工情况求精华公司赔偿该损失没法律
综述奔力达公司诉请求理应予驳回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正确应予维持中华民国民事诉讼法第百五十三条第款第()项规定判决:
驳回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5104元诉江门市奔力达电路限公司承担
判决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麦 洁 萍
审 判 员 郑 振 康
代理审判员 卢 海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书 记 员 赵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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