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见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实务探悉
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该司法解释从某一角度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针对的是共同共有财产,其内容的外延应理解为包含共同共有的房产,案例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蔡某的合法权益应予保护 ;第
您在香当网中找到 2230个资源
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该司法解释从某一角度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针对的是共同共有财产,其内容的外延应理解为包含共同共有的房产,案例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蔡某的合法权益应予保护 ;第
相关的司法解释效力如何?关键看相关司法解释与《民法典》是否冲突,如果相互冲突的,应为无效,如果与《民法典》不冲突可以继续适用,直至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清理相关司法解释的通知或颁布《民法典》司法解释。) 3
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存在医疗行为的证据加以认定。 12.对当事人所举证据材料,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审查。因当事人采取伪造、篡 改、涂改等方式改变病历资料内容,或者遗失、销毁、抢
适用呢?笔者通过调查分析,认为在审判工作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从外部客观原因看,由于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或情节较轻没有相对具体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中的尺度难以把握,为确保稳妥
,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还规定了几种具体情形下原告资格的确定或诉讼权的行使: (1)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因此这些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最高额抵押同样适用。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不包括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者执行
、企业股权案件纠纷会越来越多。而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规定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需要司法解释加以细化和完善,而关于此类纠纷,有个别地方法院甚至采取以没有法律依据、或者法院受理条件不具备为由
标准要高,不利于有效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在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量刑的金额标准上,刑法和有关的司法解释存在“非法经营额”、“销售金额”、“违法所得额”和“直接经济损失”四个概念。这些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同,具体如何界定,有待规范。
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主要理由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6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
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七十万元保证金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法律、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
,拓展法律知识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健全业务知识技能,加强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学习力度,提高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适用能力。加强对刑事、民事诉讼法的学习,积极参加省市县级普法办及政法系统组织的考试。
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即应以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院以前有关购销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b、《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八条 本法自1999年10月
人财物等各方面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重点学习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中央扫黑除恶的政策要求,把好法律界限,有的黑恶势力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以表面合法形式掩盖违法
举的要重点打击的传销还是有区别的。 八、组织领导传销罪是《刑法修正案七》新设立的罪名,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于如何量刑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宜对本案的被告人量刑太重。 本案的被告人王某只是一个形式上的高
权等内容外,其它形式的物权方式均不被法律所认可。比如有人曾提出过居住权是不是物权的问题,期待相关司法解释对其明示。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明确为物权的一种方式 对于保护农民利益来说,是一件好事。
成果在民事纠纷中流失。对触电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各地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由于有关立法的过错原则以及司法解释的缺乏,有的判决是依据“过错原则”,有的则依据“无过错原则”,有的依据“公平责任原则”,还有的依
部门。”王进喜说,对开展斗争过程中发现的立法、司法和执法问题,要明确政策法律界限,该出台司法解释的,出台司法解释,需要立法、修法的,应当立法、修法,形成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
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对国有土地经营权转让如何适用法律的请示》(甘
为仍然可以受理的事由。对“不可抗力”可以按民法通则的规定去理解,但对何为“正当理由”,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都没有作过具体界定。上海市高级法院民事一庭的解释借鉴了诉讼时效中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