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要点图解 ——施工用电2019年9月运营管理中心安全部
    • 2. 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配电箱、开关箱CONTENTS目 录01配电室与配电装置02030405现场照明0607用电档案
    • 3. CHAPTER 01外电防护
    • 4. 外电防护1.1:外电线路安距离检查要点: 外电线路一般为10KV以上或220/380V的架空线路,与在建工程(含脚手架)、高大施工设备、厂内机动车道必须满足规定的安全距离。对达不到安全距离的架空线路,要采取符合规范要求的绝缘隔离防护措施,或者与有关部门协商对线路采取停电、迁移等方式,确保用电安全。 图解说明: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小于安全操作距离时,在建工程要设置防护措施。 不得在外电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对方物料器材。图 1.1-1 外电线路的防护距离及要求
    • 5. 外电防护1.1:外电线路安距离图 1.1-3 机动车与外电线路距离图 1.1-2 起重吊车与外电线路距离
    • 6. 外电防护1.2:外电线路防护措施图 1.2外电线路防护措施及最小安全距离检查要点: 如选木、柱等绝缘材料,不宜采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搭设。防护设施架体应坚固、稳定,并应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 图解说明: 当达不到规范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器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表4.1.6所列数值。 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 7. 外电防护1.3:外线下方禁止作业图 1.3 外电线路下禁止施工作业检查要点: 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不得搭建宿舍、作业棚、材料区等违章设施。 图解说明: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 8. CHAPTER 02接地与接零 保护系统
    • 9.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2.1:TN-S接零保护系统 图2.1-1 TN-S(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检查要点: 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配电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同一配电系统不允许采用两种保护系统。 图解说明: TN-S系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T——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 N——电器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零线接地。 S——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零线(PE线)分开的系统。 RCD——漏电保护开关,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L1、L2、L3——相线,有黄色、绿色、红色。 N——工作零线(淡蓝色)。 PE——保护零线(绿/黄)。
    • 10.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2.1:TN-S接零保护系统 图 2.1-2 中性点接地设置示意图图解说明: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 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不得混接,保护零线作重复接地(不小于三处)的三相五线(TN—S)系统接零保护体系。保护零线从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引出。不得采用TN—C接零保护系统。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 11.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2.1:TN-S接零保护系统 图2.1-3 TN-S(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图解说明: TN-S接零保护系统特点: (1)系统正常运行时,专用保护线上没有电流,只是工作零线上有不平衡电流。PE线对地没有电压,所以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接零保护是接在专用保护线PE上,安全可靠。 (2)工作零线只用作单相照明负载线路。 (3)专用保护线PE不许断线,也不许进入漏电开关。 (4)干线上使用漏电保护器,工作零线不得有重复接地,而PE线有重复接地,但是不经过漏电保护器,所以TN—S系统供电干线上也可以安装漏电保护器。 强制性条款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5.1.1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 12.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2.2: 保护零线要求 图 2.2-1 保护零线由漏电保护器电源零线引出检查要点: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零线引出,大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导线,规格和颜色标记应符合规范要求。保护零线应在总配电箱处、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图 2.2-2 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引下线
    • 13.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2.3:接地设置的要求图2.3-1 大型设备接地设置示意图检查要点: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图 2.3-2 接地体设置要求图 2.3-3 接地电阻测试示意图
    • 14.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2.4:设备防雷措施图 2.4 防雷措施设置示意图检查要点: 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应按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图解说明: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塔式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 15. CHAPTER 03配电线路
    • 16. 配电线路3.1:配电线路的要求图2.3-1 大型设备接地设置示意图检查要点: 线路及接头应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应设短路、过载保护,导线街截面应满足线路负荷电流。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图解说明: (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2)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 (3)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 (4)架空线路的线间距不得小于0.3m;靠近电杆的两导线的间距不得小于0.5m。
    • 17. 配电线路3.2:电缆的敷设要求检查要点: 电缆应架空或埋地敷设。架空电缆必须使用绝缘导线,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直埋电缆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上下左右四面埋设厚50mm的细沙,然后填土、覆盖硬质保护层。严禁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并避免机械损伤或介质腐蚀。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的芯线,并按规定接用。 图解说明: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绿/黄两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图 3.2-1 电缆敷设安装示意图图 3.2-2 电缆埋地保护实景照片
    • 18. 配电线路3.2:电缆的敷设要求图 3.2-3 五芯电缆芯线颜色示意图图3.2-4 五芯电缆接头示意图图 3.2-5 电缆架空敷设示意图图3.2-6 电缆线路严禁沿地面明设
    • 19. 配电线路3.3:室内明敷主干线检查要点: 室内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图解说明: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 (2)室内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瓶、瓷(塑料)夹、嵌绝缘槽、穿管或钢索敷设。 (3)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当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必须作等电位联结,且必须与PE线相联结。 (4)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5)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图 3.3 室内主干线距地面高度要求
    • 20. CHAPTER 04配电箱、 开关箱
    • 21. 配电箱、开关箱4.1: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检查要点: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用电系统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图解说明: 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应在3m以内,手持电动工具5m以内。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 22. 配电箱、开关箱4.1: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图 4.1-1 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图图 4.1-2 三级配电箱体设置距离要求
    • 23. 配电箱、开关箱4.1: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图 4.1-3 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设置实体图图 4.1-4 开关箱漏电保护器设置实体图
    • 24. 配电箱、开关箱4.1: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图4.1-5 二级漏电保护器-漏电断路器图示图解说明: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 25. 配电箱、开关箱4.2:总配电箱检查要点: 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 图解说明: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规范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版作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现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 26. 配电箱、开关箱4.2:总配电箱图 4.2-1 总配电箱接线系统图图 4.2-2 总配电箱接线步骤示意图
    • 27. 配电箱、开关箱4.2:总配电箱图 4.2-3 总配电箱接线步骤示意图(续)图 4.2-4 总配电箱接线步骤示意图(续)
    • 28. 配电箱、开关箱4.3:分配电箱检查要点: 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图 4.3-1 分配电箱接线步骤示意图图 4.3-2 分配电箱接线步骤示意图(续)
    • 29. 配电箱、开关箱4.3:分配电箱图 4.3-3 分配电箱接线步骤示意图(续)图 4.3-4 分配电箱接线步骤示意图(续)
    • 30. 配电箱、开关箱4.4:开关箱检查要点: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机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图解说明: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同事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段时具有可见分段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段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作活动链接。图4-1 开关箱(单相)接线步骤示意图
    • 31. 配电箱、开关箱4.4:开关箱图 4.4-2 开关箱(单相)接线步骤示意图(续)图 4.4-3 开关箱(三相)接线步骤示意图
    • 32. 配电箱、开关箱4.5:箱体检查内容检查要点: 箱体结构应符合规范要求。箱体应有门、锁及防雨设施,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应符合规范要求。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应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M。图 4.5-1 配电、开关箱体高度设置要求图 4.5-2 配电、开关箱体高度设置要求
    • 33. 配电箱、开关箱4.6:箱内检查内容检查要点: 箱内电器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损坏电器元件应及时更换。进出线排列整齐。箱内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配电箱必须分设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必须通过各自的端子板连接。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灵敏可靠。图解说明: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段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作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作电器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段子板连接。图 4.6-1 配电箱内部电器开关示意图
    • 34. 配电箱、开关箱4.6:箱内检查内容图 4.6-2 总配电箱电器配置接线图 4.6-3 分配电箱电器配置
    • 35. 配电箱、开关箱4.6:箱内检查内容图 4.6-4 箱内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图 4.6-5 箱内应设置巡查记录表
    • 36. 配电箱、开关箱4.6:箱内检查内容图 4.6-6 不合格开关箱设置(一)图 4.6-7 不合格开关箱设置(二)
    • 37. CHAPTER 05配电室与 配电装置图 4.6-7 不合格开关箱设置(二)
    • 38. 配电室与配电装置5.1:配电室耐火等级检查要点 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应配置适用于电器火灾的灭火器材。图 5.1-1 配电室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图 5.1-2 配电室设置灭火器
    • 39. 配电室与配电装置5.1:配电室、配电装置布设检查要点: 配电室、配电装置布设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硬符合规范要求。 图解说明: (1)配电室配置的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米,双列布置不小于2米。配电柜后面的通道的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0.8米,双列布置不小于1.5米。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 (2)配电室门向外开,并配锁。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工作照明和事故照明。图 5.2-1 配电室及配电装置布置平面图
    • 40. 配电室与配电装置5.2:配电室、配电装置布设图 5.2-2 配电装置仪表、电器元件配置图 5.2-3 配电柜仪表盘配置图解说明: (1)配电柜应装设电度表,并应装设电流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 (2)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3)配电柜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
    • 41. 配电室与配电装置5.3:配电发电机组检查要点: 备用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进行连锁,严禁并列运行。图 5.3 施工现场配备备用发电机5.4:防风雨及小动物检查要点: 配电室应采取防止风雨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图 5.4 配电室入口设置挡鼠板
    • 42. 配电室与配电装置5.5: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检查要点: 配电室应设置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图 5.5-1 施工现场临电平面布置图图 5.5-2 施工现场临电配电系统图
    • 43. 配电室与配电装置5.6:警示标志设置检查要点: 配电室应设置警示标志。 图解说明: 配电室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变配电室正面外墙上或一、二级配电箱防护棚正面。室内无防护棚的一、二级配电箱,悬挂于配电箱附近墙体或临时支架上,与配电箱距离不超过2m。图 5.6-1 配电室宣贯警示标志图示图 5.6-2 配电室悬挂警示标志
    • 44. CHAPTER 06现场照明
    • 45. 现场照明6.1:照明与动力用电检查要点: 现场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分设,自成独立配电系统,不得混用。施工现场应根据不同场所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混合照明和应急照明,保证施工照明符合规范要求。 图解说明: 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等封闭式灯具。 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图 6.1 施工现场照明灯塔结构示意图
    • 46. 现场照明 6.2:特殊场所安全电压检查要点: 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应采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供电。安全电压的线路和电器装置,必须按照规范进行架设安装,不得随意降低作业标准。 图解说明: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图 6.2-1 特殊场所配备低压变压器
    • 47. 现场照明6.2:特殊场所安全电压图 6.2-2 特殊场所使用手持照明灯图 6.2-3 地下室潮湿环境使用低压电源
    • 48. 现场照明6.3:照明变压器要求检查要点: 照明变压器应使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图 6.3-1 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图 .6.3-2 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 49. 现场照明6.4:灯具接保护零线检查要点: 灯具金属外壳应接保护零线。 图解说明: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时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但不应频繁操作。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操作频繁时还应附设接触器或其他启动控制装置。图 6.4 照明灯具外壳接保护零线
    • 50. 现场照明6.5:灯具的安全距离检查要点: 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图 6.5-1 照明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图 6.5-2 照明灯具室内外设置高度
    • 51. 现场照明6.6:线路架设要求检查要点: 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6.7:应急照明设备图 6.6 照明线路架设高度检查要点: 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图解说明: 临时应急照明设置位置: (1)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 (2)水泵房; (3)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 (4)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 (5)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图 6.7 配电室应急灯
    • 52. CHAPTER 0 7用电档案
    • 53. 用电档案7.1:总分包安全协议检查要点: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图 7.1 总分包双方签订临时用电协议书(局部)
    • 54. 用电档案7.2: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检查要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和外电防护专项方案,用电组织设计和外电防护专项方案的编制应有针对性,并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方案实施后相关部门应组织验收。 图解说明: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来内容: (1)现场勘察;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图 7.2 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编制审核会议
    • 55. 用电档案7.3:用电档案资料管理检查要点: 档案资料应齐全,资料设专人管理。各种检查记录填写真实。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器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图解说明: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用电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图 7.3 施工用电安全档案资料管理
    • 56. THANKS FOT LISTENING运营管理中心安全部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