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号
现发布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理办法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席 周川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理办法
第章 总
第条 规范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行监督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义务规定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根公司法证券法法律相关行政法规制定办法
第二条 办法称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简称持股变动)指通证券交易股份转活动投资者持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者发生变化情形者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通证券交易股份转活动外合法途径投资者控制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者发生变化情形
第三条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义务应办法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者重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知情员关持股变动信息法披露前方式泄露相关信息
第四条 利持股变动损害市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利持股变动进行幕交易操市场者欺诈活动
第五条 中国证券监督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法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行实行监督理
证券交易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中国证监会赋予职责业务规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行实行日常监督理
第二章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办法称持股变动信息披露义务(简称信息披露义务)指持控制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者发生变化达规定例办法规定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份持股份控制致行动
第七条 股份持指市公司股东名册登记册然法者组织
第八条 股份控制指股份未登记名通证券交易股份转活动外股权控制关系协议者安排等合法途径控制持市公司股份然法者组织
第九条 致行动指通协议合作关联方关系等合法途径扩市公司股份控制例者巩固市公司控制位行市公司表决权时采取相意思表示两然法者组织
前款称采取相意思表示情形包括提案推荐董事委托行未注明投票意表决权等情形公开征集投票代理权外
第十条 致行动致行动关系形成日起应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时保持控制该公司全部股票时保期少六月
第十条 信息披露义务应合计算持控制市公司股份
持控制市公司已发行转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义务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间应权转换部分持控制市公司股份合计算
第三章 持股变动报告书公告
第十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办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证券交易提交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简称持股变动报告书)
前款义务提交持股变动报告书时应报送中国证监会抄报市公司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通知市公司做出公告
持股变动报告书容格式中国证监会行规定
第十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书面形式约定中负责统编制持股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应持股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应持股变动报告书中涉身信息承担责持股变动报告书中涉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信息披露义务相关部分承担连带责
第十四条 持股变动报告书应载明列事项:
() 信息披露义务名称住
(二) 市公司名称
(三) 信息披露义务持控制股份变动情况
(四) 持股变动方式
(五) 信息披露义务前六月该市公司股份进行交易
(六)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求予载明事项
第十五条 投资者持控制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百分五时应办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事实发生日起三工作日提交持股变动报告书
述规定期限该投资者行买卖该市公司股票
第十六条 投资者预计持控制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百分五应办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交持股变动报告书
未做出公告该投资者行买卖该市公司股票
第十七条 持控制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五信息披露义务持股变动达百分五应该事实发生日起三工作日提交持股变动报告书
报告义务发生日起做出公告二工作日信息披露义务行买卖该市公司股票
第十八条 持控制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五信息披露义务预计持股变动超该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五应提交持股变动报告书
报告义务发生日起做出公告二工作日信息披露义务行买卖该市公司股票
第十九条 信息披露义务持股变动未达百分五导致持控制该公司已发行股份低百分五应该事实发生日起三工作日做出公告免提交持股变动报告书
第二十条 持股变动导致获者获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收购应市公司收购理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报送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抄报市公司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抄送证券交易通知该市公司做出公告
第二十条 协议转导致持股变动出现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规定情形信息披露义务应股份转协议签订日起三工作日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十二条 行政划转导致持股变动出现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信息披露义务应收国股权直接部门意划转通知日起三工作日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十三条 法院裁决导致持股变动出现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申请执行应证券交易股份转申请做出确认日起三工作日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十四条 通证券交易股份转活动外合法途径股份控制发生变化导致持股变动出现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信息披露义务应持股变动发生日起三工作日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十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持股变动需次提交持股变动报告书仅次报告书前次报告书部分做出报告公告
第二十六条 市公司减少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持股变动出现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免提交持股变动报告书
市公司减少股应完成变更登记日起二工作日导致持股变动情况做出公告
第二十七条 股份持法办理证券登记托业务机构办理证券登记托业务持股份时免提交持股变动报告书
第二十八条 涉国家授权机构持股份转者须行政审批方进行股份转相关事应收关部门意转通知日起三工作日公告关决定
第二十九条 信息披露义务应股份户登记日起二工作日关户事宜做出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持股变动做出公告三十日未完成股份户手续应立做出公告说明理未完成股份户期间应隔三十日次做出公告
第三十条 已公告持股变动报告信息披露义务列情形应该事实发生日起二工作日该事实做出公告需停止买卖该公司股票重新提交持股变动报告书:
()通证券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持该市公司已发行股份增加者减少百分
(二)致行动成员发生变化
(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规定情形
第三十条 市公司应定期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核持股变动情况时证券交易做出报告
第三十二条 关持股变动情况法披露前相关信息已媒体传播者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市公司董事会应立关股东进行查询关股东应时予书面答复市公司应时做出公告
第三十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应少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关持股变动信息媒体进行披露披露容应致披露时间早指定媒体披露时间
第四章 监措施法律责
第三十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未办法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应动改正未改正证券交易业务规进行处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暂予办理股份户登记手续拒改正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构成证券违法行法追究法律责
第三十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信息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者重遗漏应动改正未改正证券交易业务规进行处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暂予办理股份户登记手续拒改正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构成证券违法行法追究法律责
第三十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未规定披露信息涉嫌幕交易操市场者欺诈行中国证监会法查处
前款述行信息披露义务进行调查期间信息披露调查期间相关市公司选派董事监事高级理员
第五章 附
第三十七条 办法称关联方关系含义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关联方关系交易披露中关联方关系含义相
第三十八条 办法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文档香网(httpswwwxiangdangnet)户传
《香当网》用户分享的内容,不代表《香当网》观点或立场,请自行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该内容是文档的文本内容,更好的格式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