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检验检疫局局处室:
现**检验检疫局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试行办法印发请遵执行
**检验检疫局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试行办法
第条 培养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增强检验检疫机关活力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根国家质检总局关规定结合**检验检疫工作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 **检验检疫系统公务员实行职位轮换(轮岗)制度职位轮换(轮岗)般指单位部门公务员计划调换职位(工作岗位)
轮岗重点直接事检验检疫执法工作干部事资金理设备理行政审批纪检监察等岗位工作公务员处级领导干部轮岗**检验检疫局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第三条 列情形应计划进行轮岗:
()职位连续工作超4年
(二)事服务象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工作超2年
(三)工作原需轮岗
第四条 公务员轮岗般方式:
()单位部门间进行轮岗
(二)部门职位间进行轮岗
(三)调整工作(理)范围工作象方式进行轮岗
第五条 轮岗工作级组统领导开展
分支检验检疫局干部理权限负责单位公务员轮岗工作
省局机关公务员轮岗工作部门拟定轮岗方案提交事处纪检监察室审核实施
第六条 轮岗般年度分期分批进行年末制定年轮岗方案轮岗情况年末报省局事处
第七条 公务员轮岗时应时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第八条 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轮岗决定正理服轮岗决定批评教育效作岗处理情节恶劣造成良影响关规定视情予纪政纪处分
第九条 单位根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理办法
第十条 事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轮岗工作检查监督
第十条 事业编制员参办法进行轮岗
第十二条 办法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办法发布日起施行
题词:事 公务员 轮岗△ 办法 通知
抄送:局:局领导直属单位存档
**检验检疫局办公室 2007年7月9日印发
录入:张 静 校:余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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