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1法 在 身 边 —— 走好青春的每一步七年五班班会
    • 2. 2你知道的法律有哪些?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婚姻法》《继承法》《兵役法》 《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 《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通管理法规》
    • 3. 3法律词典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犯, 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 4. 常见的违法行为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包括:扰乱公共秩序 妨害公共安全 侵犯公私财物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 3、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 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5、民事侵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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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6触目惊心: 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
    • 7. 7 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场所有哪些? (一)营业性歌舞厅、酒吧、夜总会、通宵影剧院; (二)带有赌博性的娱乐室、游戏厅; (三)营业性台球房; 在校学生识别能力较差,缺乏社会经验,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进入这些场所易受到负面影响。另外,这些地方往往是不法分子浪迹的地方,经常去这些场所随时有可能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
    • 8. 8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因素有哪些? 有逃学、旷课、夜不归宿行为的人不外乎有几种情况: 一是学习较差,对自己已经失望; 二是受家长、教师的批评; 三是受社会上不三不四哥们的拉拢,经常在外游乐。由于他们的精力不放在学习上,加上脱离家长、学校的监控,往往容易走上歧途。
    • 9. 9违法行为有哪些?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三)偷窃; (四)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五)其它危害社会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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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11 因赌博而杀人 欠下巨额赌债三中学生走上杀人路 2003年9月24日上午,贺兰县新平村附近的一个排水沟里发现了一具男尸,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很快确认这具尸体系该县9月20日失踪的某企业职工马某,用了14个小时将涉嫌及此案的中学生铁某、方某和杨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铁、方、杨3人均为贺兰县某中学高中学生。3人于今年6月至8月份,多次到马某家“诈金花”赌博,马某以记账形式给3人“放板”,致使3人共欠其赌债13.2万元,其中杨某一人就欠赌债11万元。因为3人都是中学生,没有能力偿还巨额赌债,他们便开始躲避马某。据铁某说,马某让熟人给他们捎话或打电话,催他们尽快还钱。今年秋季开学后,马某在校门口堵过他们两三次,威胁如果不还钱,就将他们赌博欠债的事告诉家长或学校。于是3人便密谋杀掉马某,以彻底抹去赌债。 9月15日,铁某让方某在市场上购买了一把斧头,自己又准备了一把军刺。9月19日晚,铁、方二人上完晚自习课后,将马某骗至一僻静处,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抛掷3公里外的新平村附近的一排水沟。 。
    • 12. 1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其他管制刀具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这些刀具之所以禁止携带,因其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携带管制刀具容易发生人身伤亡事件,特别是青少年正是身体发育阶段,精力旺盛,但由于法制观念和是非观念淡薄,争强好胜,行动盲目而不计后果,携带管制刀具,极易一时冲动,酿成不该发生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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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 14 一言不和杀害同伴 五常市拉林镇背阴河汽车修理部,有两个打工仔甄某和孙某,甄某学习很用心,技术过硬深得老板赏识。孙是后来的,向甄学艺。今年4月29日,甄和孙一块气焊,由于钢板烫手,孙把钢板扔到地上,甄叫孙:“拿住,孙心生不满怀恨在心,计划杀甄。5月3日晚,孙搭车回五常安家镇叔叔的家中,叔叔熟睡后,他走了9公里路回到修理部,将睡梦中的甄某用锤子打死。然后,骑走老板的自行车,并将自行车扔到地里,回叔叔家继续睡觉。清早,他让父亲送自己回修理部。他本想在刑警和老板面前表现一下,领着派出所民警把自行车找回来。结果自行车不知被谁骑走了。这一举动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使此案迅速告破。 (未成年人血气方刚,意气用事,往往因为言语口角之争,酿成暴力殴斗或凶杀事件。)
    • 15. 15偷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量较少的财物的行为。 青少年中有的不满足自己生活的欲望,看到人家吃得好、穿得好,心里很羡慕,而当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就会非法去窃取公私财物。一些未成年人因缺少良好的教育环境,平常喜欢贪点小便宜,从拿人家一本书、一支笔、一块橡皮开始,逐渐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任何事物总是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有句老话叫做贼偷菜起,任其发展就会演变成盗窃。
    • 16. 16 案例: 张某,16 岁,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张某在上小学的时候,父亲经常从工厂里偷偷往家里拿些东西,还常常把张某叫到工厂,把一些东西悄悄装在他的书包里让他带回家。慢慢地,受父亲的影响,张某养成了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拣”回家。父母总是夸奖他有本事,“顾家”。上初中以后,张某迷上了网吧,为了有钱进网吧,张某把“拣”到的东西拿去卖,后来又伙同网友去盗窃,把盗窃来的钱拿去上网、大吃大喝、进高档舞厅。渐渐地,胆子越来越大,仅两年时间,就和同伙作案共二十多次,盗窃过的东西有钱包、手机、自行车和摩托车,价值二万七千多元。
    • 17. 17法律知识链接《刑法》第二 百六十三 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18. 18一失足成千古恨:《死囚犯写给弟弟的一封信》 弟弟,父母这一辈子,养了你我两个孩子,现在我走了,孝敬父母的重担全靠你一个人挑,哥对不起父母,也对不起你。我现在唯一能够做的,是给你留一句话:千万要学好,决不可做坏事,就是很小很小的坏事也不可做。自从我被送进死牢房里,就一直在想,我是怎么落得这样可悲的下场?追根寻源,就是开始干坏事的时候,一点也不在乎,总认为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记得我第一次做的坏事,是在小摊贩那里偷了两个苹果,虽然心里害怕,但没有被人发现,平安无事,心里觉得占了便宜,所以后来就不断地干些小偷小摸的事。占了一点小便宜,慢慢地就想占大一点的便宜,在后来就想占更大的便宜。见了好的东西,眼睛就盯住不放,心里发痒,手也痒了,总控制不住自己。有时也很害怕,心里说别干了,别干了,可手伸出去了。偷得多了,十次八次不被发现,但总有一天会被发现的。为此,我两次被送劳教。本来,这是改掉坏毛病的好机会,管教干部也都很和气,天天组织学习,讲道理,也尽了心。好多像我这样的人都改好了,重新做人了,可我表面装着改好了,但心里没改,出来后干得更厉害,心也变得狠了,终有今日的结局。
    • 19. 自我预防—— 勿以恶小而为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正身避邪,防微杜渐 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一步,坚决摒弃不良行为。
    • 20. 用智慧和法律 保护自己
    • 21. 2002年8月27日晚,19岁的应届高中毕业小任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两名歹徒抢劫手机.为此,这个勇敢的青年与两名歹徒展开了殊死搏斗,在搏斗中被歹徒刺中11刀后死亡. 问:你对小任与歹徒搏斗出现的结果有何感想
    • 22. 1 力量对比 2 周围环境的利用 3 机智求助他人 4 主观心理的调节 5 人身安全第一 6 避免无谓的激怒对方 7 暂时妥协,事后报案 8运用法律保护自己自我保护要领
    • 23. 怎样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1、要依法自律。 2、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3、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的合法权益。
    • 24. 格言:1、无规矩不成方圆。 2、秩序是自由的第一条件。 3、做任何事都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 法律即秩序,良好的法律就是良好的秩序。 4、若要美德得以保存,法律是必须的; 而若要法律得以遵守,美德则是不可缺少的。
    • 25. 希望同学们能走好青春 的每一步,树立法治意识, 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好公民!
    • 26. 法律有权打破平静。
    • 27.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