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第章 总
第条 加强节约水理保护合理利水资源保障济社会持续发展中华民国水法等关法律法规结合县实际特制定办法
第二条 县行政区域事供水水理活动单位必须遵守办法
第三条 县镇民政府加强节约水工作领导节约水作革命性措施抓纳入国民济社会发展计划建立节约水责制采法律行政济技术等措施推动全社会节约水工作
单位节约水义务
第四条 县水行政部门负责全县节约水组织实施理定节约水政策编制节约水规划制定关标准组织指导社会节约水工作镇灌区水单位负责辖范围节约水理工作
第五条 鼓励支持节约水新技术开发引进推广应工作
第六条 县民政府划定饮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切污染水源活动保证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第七条 禁止饮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
河流新建者扩排污口辖权水政部门意环境保护行政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
第二章 计划水
第八条 全县实行计划水行业水实行部总量控制定额理相结合制度
配置镇行业水资源总量50年均分配实施中遵循丰增枯原执行
第九条 县水行政部门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配置方案报县民政府批准执行
表水水统规划统计划统调度统纳入水资源配置方案
乡镇灌区水单位会关部门水资源配置方案节约水规划结合年水资源利量编制年度供水计划报县水行政部门批准执行
第十条 中华民国水法县关行业部门制定行业水定额县水行政部门质量检验行政部门审查报县民政府批准
行业部门制定行业水定额根全国行业先进标准结合生产力水根济发展水资源变化情况隔五年修订次
第十条 水户严格批准供水计划水
生产水:计划水执行标准水价超计划水实行累进加价制生活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生态水市政公性水执行标准水价
第十二条 河道水库接取水单位必须办理取水许证取水安装计量设施
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采暖锅炉游泳场馆等生活水户时水应提前三十日水行政部门提出水计划指标核定批准方水
第十四条 城乡生活水外水户(简称非生活水户)根水定额生产营需提出水计划指标行业部门综合衡十日报级水行政部门部门接报级水行政部门水行政部门十日非生活水户水计划指标核定批复
第十五条 灌溉水应年度供水计划综合作物种植结构灌溉制度诸方面素进行水量衡编制年度水计划灌区委员会审核报级水行政部门批准
水计划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原批准机关意单位意变
第十六条 水资源紧缺时乡镇灌区水单位应制定节水应急方案报县水行政部门批准实施保障生活农业工业水先次序采取限制性水措施
县水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非生活水户水计划执行情况考核
第三章 农业节水理
第十七条 乡镇民政府灌区水单位节约水高效水核心加农业种植结构力度推广高新技术发展高效农业
第十八条 结合种植结构调积极开展灌溉试验研究探讨种作物需水规律佳灌溉制度新时期灌溉水提供
第十九条 水利农业部门应根然条件济发展水制宜推广灌喷灌微灌高效节水技术先进农业技术
第二十条 农业灌溉水必须完善供水计量设施推广实计量装置设施加强计量理条件灌区搞灌区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水资源理决策信息视化
第二十条 灌溉水理坚持统理总量控制供定需统调配科学调度严格审批制度
第二十二条 厉行节约水强化定额理配置取水水户取水总量指标节约已节约水量允许交易
第二十三条 实行水务公开制度轮次做水量面积水费三公开张榜公布接受群众增强水务透明度
第二十四条 水票水权水量水价综合体现遵循统调度定额理计划供水公开配水方收费实行先售供票供水水票制度
第四章 工业节水理
第二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配套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体工程时设计时施工时投产
第二十六条鼓励发展低耗水型产业逐步淘汰耗水量落生产工艺技术设备
第二十七条 水单位应安装节水型设备器具
办法实施前已安装符合节水标准水设备器具产权逐步更换节水型设备器具
第二十八条 禁止生产销售国家已明令淘汰水设备器具
第二十九条 水户水程中应采取循环水水等节水措施降低水消耗量提高水重复利率
第三十条 非生活水户应建立健全计划水节约水理制度水户应规定进行水量测试测试发现符合节水规定应整改
第三十条 水生产企业应采先进制水技术减少制水水量损耗制水损耗应达国家规定标准
供水企业应加强供水网维护理降低网漏失率水产销差率应达国家规定标准
供水企业应注册水表纳入考核水户水量季报送水行政部门
第三十二条 供水企业水单位加强供水水设施设备器具进行维修养护减少水漏损量
第五章 市政生活水理
第三十三条 新建宾馆饭店文化体育设施办公楼住宅区应关配套建设中水设施规定建设中水设施
第三十四条 城市园林绿化应选种耐旱型草树木
公园花园房屋建筑成片绿应采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进行灌溉水漫灌暂时采述方式进行灌溉应限期改造
第三十五条 取水河道渠道水库水水洗耳恭听车辆营业性洗耳恭听车场(点)逐步建设循环着水设施
第三十六条 洗浴业水娱乐业游泳场馆配套节约水设施水行政部门检查合格方办理取水手续
第六章 水量交易理
第三十七条 水量交易坚持政府宏观调控实行市场引导公公开促进节约水原
第三十八条 水量交易倒买倒卖水量交易改变水功区划
第三十九条 水量转必须正常合理途相适应必须首先满足基生活生产水量转必须满足正常合理需求剩余水量基生活生产
第四十条 农业水交易价超标准水价3倍工业水交易价超标准水价10倍
第七章 奖励处罚
第四十条 县民政府节约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单位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二条 超计划 加价收取水费水资源费应专户储存专项实施节水措施科研培训节水理宣传奖励优**费补助方面开支挪作
第四十三条 水户水市场未交易完水量水行政部门(供水单位)120价格收购
第四十四条 县实行居民生活水定额理年度结帐制年度节约水量指标结转年度结转水量价格标准价格80优惠供
第四十五条 违反办法第六条规定饮水源保护区事污染水害居民水活动市环保局关法律法规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六条 违反办法第七条第款规定市民政府中华民国水法 第六十七条第款规定处罚
违反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市水行政部门市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中华民国水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七条 根中华民国水法列行水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关条款处罚
㈠未批准擅取水
㈡未批准取水许证规定条件取水
㈢拒缴纳拖延缴纳者拖欠水费水资源费
第八章 附
第四十八条 办法县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办法二00三年七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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