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第条加强规范学校实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实基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培养质量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中华民国教育法中华民国职业教育法中华民国劳动法中华民国安全生产法职业学校学生实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结合校工作实际制定办法办法未涉方面严格位法规文件执行
第二条学生实质教学活动指学生专业培养目标求培养方案安排学校安排者学校批准行企(事)业等单位进行职业道德技术技培养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岗位实办法中涉学生实特指岗位实(简称实)指具备定实践岗位工作力学生专业员指导辅助相独立参岗位实际工作活动
第三条实纲学生岗位实必须遵循基文件专业培养方案重组成部分专业应实基密切合作严格落实实纲求提升学生技水锤炼学生意志品质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指导学生完成全部实环节
第章实基
第四条校实基包括床教学基(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医院)专业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企业等
第五条实基应合法营规范理实条件完备符合专业实纲培养求专业实特殊性单实基法满足专业实纲求采联合体形式安排实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原超2家专业应根现专业学生规模均衡布点相集中优中选优动态调整原谋划建立相稳定实基
第六条拟新增实基满足实纲求前提优先考虑类情况:三级综合医院规模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二学校签订订单式医教联合体培养协议单位三域实布点足够缓解实安排困难实基四具丰富实带教验够较高水保障学生实期间项遇单位
第七条拟新增实基存类情况原予合作:提供实岗位符合专业纲求二实工位数5(含)三存廉价工嫌疑违反劳动法等负面清单四省周边专业实基够满足需求情况申请新增省外实基(行业头部院企中心等外)五拟新增实基区域相关专业已足够布点
第八条学校新建实基须严格履行备案程序教务处牵头征集年实合作单位信息(预填附件1)提交校企合作委员会初审初审通实基教务处牵头组建考察评估组实年5月1日前拟新增实基进行实考察填写考察评估表(附件1)预见素导致法实考察评估通线会议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评估通实基学校委会研究确定报级部门备案学校考察评估组少5单数般校领导教务处相关系实理员辅导员专业教师组成
第九条学校实基实行动态理调整机制学校组织第八条述考察评估组员定期通实考察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线会议等形式实基进行综合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加强基建设理提供完整实周期实纲容求执行实期间出现安全责学生反馈佳等问题学校提示达3次实周期解合作关系
第二章组织理
第十条学校实工作学校联合实基组织实施受级教育部门指导监督学校实理制度实基实理相关资料应求报级部门备案
第十条学校实理工作分校领导指导实行校系两级理学校教务处实工作口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实理工作学校学工部实工作协理部门职责范围负责协教务处处理学生实相关工作系负责相关专业实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实理员包括:教务处学工部相关负责员系实理员辅导员实指导教师实基理员包括:实基教学理员带教教师相关员职责详见附件2
第十三条专业培养方案(专业实纲)实安排性文件专业通制修订培养方案实提出明确标准求教务处负责统筹制订学校总体实安排计划学校托实理台实施实理工作实计划实安排程理实转岗请销假实考核等实环节全部通实理台完成
第十四条学校优先落实定实双选教改班实安排定双选实工作教务处发布通知系负责具体实施定双选结果教务处统录入实理台定双选录取学生次选报实基定实双选会组织般晚年5月15日
第十五条实分配方案教务处牵头组织系讨确定分配方案须教务处系双签字双备案教务处负责分配方案录入实理台发布通知系组织学生实理台填报实志愿组织学生填报实基时系需公开组织填报说明会学生通台选报3实志愿生源属志愿序学成绩次录取3志愿未录取者需服调剂教务处统筹妥善安排实基
便监控实质量原提倡学生法定监护行联系实单位极特殊原需行联系实单位须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法定监护签字辅导员核实系审批教务处备案步骤履行程序实单位需满足第五条述实基基条件落实签订三方协议相关求
实基旦确定原允许变更预见素确需变更须提出书面申请学生法定监护签字确认教务处组织专业系相关负责员审议通执行
第十六条实期间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教学检查员构成参第八条相关规定执行重点检查实安排落实情况实计划执行情况时解决存问题困难教务处负责制定年度实教学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容方法检查结果通报学校相关部门实基形成台账清单牵头做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第十七条科(部门)实结束时实学生应认真填写岗位实手册相关容实全部结束实队长负责收齐交实基实基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返校辅导员系审核班级单位交教务处统盖章系部存档学生保存
第十八条学校定期组织实基优秀带教教师评选工作评选办法学校教务处制定优秀带教教师实基提名推荐教务处汇总审核报学校批准
第三章实考核
第十九条实纲求学生实成绩考核岗位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组成岗位成绩实基考核分优秀良格格四级标准学生进行定性考核考核评定成绩计入岗位实成绩册综合考核学生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格者须重补实成绩合格方毕业
第二十条考核容包括实生工作态度职业素养协作力专业技实践技等五方面重点学生实践操作力职业素养
工作态度:包括实态度组织纪律工作认真度责度努力程度等
职业素养:指职业规范求职业程中表现出综合品质包含职业道德职业技职业行职业作风职业意识等方面
协作力:指建立团队基础发挥团队精神互补互助达团队工作效率力
专业技:指教育者指导通学训练形成定操作技巧思维活动力
实践技:指学生动手操作力综合运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力
第二十条岗位考核:岗实结束时实科室(部门)认真组织考核考核实纲参实手册进行考核形式时表现进行考核外包括针实际病进行诊治书写病历答辩岗位力测试绩效考核等考核结束考核教师科室(部门)考核结果填写实手册指定位置签名实基实基考评意见栏签署考评成绩加盖单位公章
学生岗位考核成绩优秀良格格四级标准确定
优秀:出色完成实务达实纲中规定全部求实报告实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够运理知识实际问题加分析实报告观点正确材料丰富独见解实期间违纪现象
良:较完成实务达实纲中规定全部求实报告实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实报告观点正确材料丰富定分析力实期间违纪现象
格:实态度基端正完成实务达实纲中规定基求够完成实报告容基正确实中般违纪现象深刻反省时纠正格:实态度端正理知识岗位技未掌握技操作熟练交流沟通力较差未完成实求务未达实纲中规定基求
格具备列条件:1.未达实纲中规定基求实报告抄袭写容原性错误2.实时间累计足学校规定时间80%者3.违纪行屡教改严重违纪行发生重事4.未完成岗位实求规定容
第二十二条综合考核:系岗位实学生进行客观公正考核统组织填写学生岗位实鉴定中辅导员意见系意见报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审核签署学校意见盖章
第四章学生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实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实基相关理规定认真完成实纲规定实务提高保护意识学生时受学校实基双重领导理办法第十条相关规定学校教务处学工部系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合力做实期间学生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实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实基项规章制度履行实学生工作职责遵守实作息时间迟早退缺勤种原需离开实基时岗班者必须办法第二十八条关求履行请假手续学校定期实学生实基进行检查未时进点实未履行请销假手续离开实基者学校视情节严重程度予批评教育时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五条实期间寒暑假般节假日应服科室(部门)安排第二十六条病事假某科室(部门)缺勤时长1/2(含1/2)出科考核格处理必须补齐该科实考核成绩合格方参加毕业考试病事假累计缺勤月者需补齐实否毕业病事假累计超3月(含3月)者参加毕业考试降入级重新实
第二十七条违纪学生处理办法参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请假
请假方法
学生通学校医学实理台载印实学生请假审批表(详见附件4)实填写需线完成容附相关佐证材料学生线提交启动线请假审批程序
二请假流程审批权限
1请假3天(含)先带教教师科护士长意报实基审批
2请假3天需填写实学生请假申请表线提交辅导员系分实领导批准教务处实践教学理科实基负责实部门沟通协商审批
3线提交包括学生请假审批单事假需附家长签字情况说明(仅限直系三代亲属婚丧假)病假需附实医院提供诊断证明二级综合医院诊断证明住院证明
三请假注意事项
1请假超1天(含1天)者必须书面提出申请
2请假获准应请假审批表交实基实学生理负责告知实科室(部门)带教教师负责学校实指导教师办工作交接方离开实基严禁实学生未请假(含未批准)离开实岗位先离开实岗位补请假等情况发生否旷课处理
3发生严重突发事件危急重症外实学生委托代请假编造事实请假未批准离开实基未履行请假手续旷课处理日8学时计算参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执行
4请假期满必须销假需续假者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假满返回实基时实学生理部门办理销假手续系辅导员报告未履行销假续假手续超假者旷课处理
5备考参加培训班理请假
6学校统组织型活动备赛参赛集中辅导培训考试等请假情况相关问题教务处实基协调解决
第二十九条实安全理
1学生开始岗位实前系应学生做岗位实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规范签订岗位实三方协议等材料做协议实系实基逐级落实安全责达认识位责位措施位理位
2学生岗位实期间系实基应时掌握学生实动态异常情况应时关部门汇报
3学生岗位实期间应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返实基等应遵守交通规注意交通安全做防火防盗电气安全确保身财产安全
4严格遵守实基安全理制度操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服带教教师理
5学生岗位实期间发现安全隐患发生安全问题应时实基辅导员系报告教务处做学校实基统筹协调工作学工部做协配合工作
附
第三十条实工作需部门协教务处作实工作口理部门应重点学校实基间专业实基间校相关部门间做统筹衔接接工作确保工作机制畅效
第三十条实基接纳学生专业分布集中1系系负责接实基教务处办法做督导协调工作实基学生专业分布系教务处统筹做接工作时建立系实基联系机制便时掌握学生情况促进专业建设发展
第三十条学生实期间实队单位住宿应相集中便理等条件优先安排学校实基提供住宿点原满足集中住宿价格低环境前提允许学生实队单位行联系住宿点联住宿点需实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学生法定监护签字报系教务处备案
特殊情况需行联系住宿教务处会相关系事议
第三十二条办法未明确规定情况教务处牵头会相关系实基违反位法规前提出初步意见分领导批准落实
第三十三条办法教务处负责解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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