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规定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籍理规定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籍理规定 第条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实现培养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结合校实际特制订规定           第章  学生注册 第二条属校国家招生规定录取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学校规定求日期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正理期报入学者应时学校请假未请假者未请假者请假逾期两周抗力等正事外视放弃入学资格第三条学校报时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办理入学手续予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实际情况符者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取消入学资格第四条  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具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条件1应征入伍:学生持校录取通知书应征入伍通知书2身体健康原:身体健康原正常报入学需持二级甲等医院证明3创新创业:学生持校录取通知书创新创业营业执审批手续等相关证明4家里发生意外抗力等正事(二)保留入学资格期限1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期限该生退役2年2身体健康原保留入学资格期限原保留1年需继续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延续1年3创新创业原保留入学资格期限超5年4家里发生意外抗力等正事需保留入学资格保留1年新生报期限持录取通知书相关证明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等学校进行审批学校意学生处备案方保留入学资格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月应学校申请入学学校审查合格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合格取消入学资格逾期办理入学手续未抗力延迟等正理视放弃入学资格第五条  新生入学3月学校招生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注册取学籍复查符合关招生规定者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录取通知书录取数致律录取数准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学籍者查实取消学籍情节恶劣者移交关部门查究第六条学生学期初须规定时间二级学院(部)报学生二级学院(部)应天学生报情况分报学生处备案直二级学院(部)全部学生均已报学年第二学期报直接办理注册手续期报者应事先学生二级学院(部)请假请假时间超两周未请假请假未批准超两周报者动退学处理第七条 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关费学生应履行义务未足额缴纳学费时报者符合注册条件者予注册家庭济困难学生申请贷款者形式资助办理关手续注册第八条 未注册者参加该学年教学程考核已学程效考核成绩予承认第九条种原期办理注册者均应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学生提出书面申请二级学院(部)意报学生处审批暂缓注册超月第十条学籍登记表学校永久保存记录学生校期学业状况求蓝黑墨水黑色碳素笔填写真实准确清晰整洁学籍登记表二级学院专保改写时必须学籍理员签字盖章示负责 第二章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十条转专业基原1遵循维护教育公公正公开原2体现社会需求利促进业原3遵循材施教利学生学性发展原4遵循确保整体培养质量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培养力相匹配原5遵循择优满足学生转转原第十二条转专业条件学生般应录取学校录专业完成学业列情况者转专业:()学校考核认学生确专长转专业更发挥专长允许转专业具体条件:1.第学期期末成绩优良专业排名前102.学校审核转入专业接受条件3.转入转出专业二级学院意4.符合述条件学生转入专业第学期期末成绩择优录取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关专业知识技考核择优录取5 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时间第二学期开学第周(二)学生入学患某种疾病生理缺陷学校指定二级甲等医院检查证明原专业学尚校学校专业学(三)学校认定学生确某种特殊困难非原转专业转学法继续学(四)留级降级休学期满复学入伍转业复员原专业发生变化(五)学生根劳动市场需求实际情况转专业更利学业转入专业原读专业类相相者第十三条列情况者予转专业:1国家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学生含贫困区专项生五年贯制高职班(三校生)高职单招申请转专业2艺术类体育类学生跨科类转入专业3文科理科等专业科类间转专业4类招生高校学生原该类专业目录中选择专业5未办理转专业审批手续行拟转入专业读6正理者第十四条转专业办理程序1学生学校具体规定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校转专业申请表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2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校转专业申请表办签字确认学生处处处长审核校长办公会审批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学校学籍领导签字加盖校公章学籍理部门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 案第十五条转专业相关规定1转专业校范围转2符合相关规定前提学生校期间原允许进行次专业调整2学生申请转专业时限第学期末第二学期初两周3转专业具体工作学生处学籍科负责4学生录取通知书教育部录取数致律教育部录取数准进行学籍电子注册5学生转专业应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6学籍科严格规范准确时求做专业调整备案审核电子注册工作 第三章  转学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转学基原1遵循理充分证充实保障学原2遵循严格控制严理审慎处理集中受理原3遵循维护教育公公正原第十七条转学基求:属列情形者予转学:1未录取学校报入学注册未取电子学籍者2校学未满学期者3第三学期4学历层次间者5招生时批次录取学校转入批次学校6转出学校专业录取分数低转入学校该专业低录取分数者7招生时确定定委托培养者8国家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学生含贫困区专项生五年贯制高职班(三校生)高职单招等9处休学期间者10受留校察处分者11应予退学者12转学时涉转专业该专业属限制转专业范围者13转学次者14正理者第十八条转学程序1学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填写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校学生转学审批表学校相关部门审批通办理转学相关手续2转出学校商函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复函转出学校转入学校考核拟转入学生具体情况形成考核材料3转出学校持转入学校复函拟转学学生鉴定转出学校转学请示(学校正式文件呈报关 XXX 学转学请示)省教育厅学生处领取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4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学生实填写转出转入学校学籍工作院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转入转出学校负责学籍理工作员持表相关材料报送教育厅学生处5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省教育厅行政部门统印制编号理学校申请审核发放6转学省教育厅行政部门审批实行分级负责分期办理会议研究领导审批制度第十九条转学需提交材料:1学生签字转学申请书2学生签字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3学校学籍理部门加盖公章省级招生部门录取三联单复印件4加盖转出学校公章申请转学学生修课程成绩单5加盖转出学校公章拟转学学生综合操行鉴定报告6拟转入学校考核证明7患病转学需提供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医院相关医疗诊断证明8特殊困难转学需提供特殊困难证明材料9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求提供材料第二十条转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跨省转学者转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函转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转学条件确认办理转学手续第二十条转学相关规定1学生转学必须通学校相关部门 审批班级辅导员没接审批手续前擅接收批准学生离开私变动学籍(审批手续转班转专业转学)两周者动退学取消学籍处理2学校审批通转学学生原学校原专业学课程获成绩均予承认记入学生成绩档案3转学学籍异动工作实行具体负责 学籍学历理校领导签批制度必时须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4转学学籍异动事项学校负责学籍学历理工作员规定省教育厅关部门统办理 第四章休学复学 第二十二条学生分段完成学业高中起点高职学生校年限般三年长超五年初中起点高职学生校年限般五年长超七年第二十三条学生种原延长修业年限校期间应规定缴纳学费费休学期间缴纳学费费第二十四条学生申请休学者学校认应休学者学校批准予休学学生休学般学年期累计超二学年第二十五条列情况者予休学:()伤病学校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病休养时间占学期总课时 13 者(二)根考勤请假时间占学期总数 13 者(三)某种特殊原困难等须暂时中断学业者第二十六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民解放军(含中国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保留学籍退役2年第二十七条休学学生应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学籍学生休学期间享受校学学生遇第二十八条学生休学手续办理:1欲休学学生填写休学审批表附必证明二级学院意学生处审批办理休学手续2批准休学学生时办理离校手续批准日起周必须离校回家休养治疗第二十九条学生复学手续办理:1学生休学期满应学期开学周持关证件(复学申请书休学证书二级甲定医院诊断证明)学校申请复学2复学须二级意报学生处审批办理复学手续复学学生原原专业级学没原专业 转入原专业相专业学第五章退学 第三十条学生列情形应予退学:()休学期满学校规定期限未提出复学申请者申请复学复查合格(二)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疾病者意外伤残法继续校学(三)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四)超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正事(五)受开学籍处分(六)申请退学第三十条学生退学处理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时报黑龙江省教育厅备案第三十二条退学学生应通知日起三天办理完退学手续离校口滞留学校非法滞留学校引起切果学生家长负责档案户口退回家庭户籍第三十三条申请退学学生学费列原退:退学提前结束学业三月根学生实际学时间月计退剩余学费  第六章毕业结业肄业 第三十四条学生学校规定年限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容德智体达毕业求准予毕业学校发毕业证书第三十五条学生学校规定年限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容未达毕业求准予结业学校发结业证书第三十六条关结业生申请换发毕业证书规定:()课程成绩格毕业文设计答辩未达毕业标准学生结业处理发结业证书者结业年学校申请参加学校安排考试毕业文设计答辩考试格文设计答辩合格换发毕业证书(二)实格结业事实容相工作工作单位开具鉴定证明(单位负责签字盖章)学生二级学院审查合格学校批准换发毕业证书(三)结业证换发毕业证书中毕业时间发证日期填写(四)结业年重修重修格者准许重修换发毕业证书第四十八条学满学年退学学生学校发肄业证书第三十七条学校应严格招生时确定办学类型学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入学时确定学历类型获学历证书第三十八条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理制度年颁发毕(结)业证书信息报省教育厅注册省级教育厅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第三十九条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发学历证书已发学历证书学校权利追回报教育厅宣布证书效第四十条毕业结业肄业证书遗失者损坏申请学校核实应出具相应证明书证明书原证书具等效力 第七章学籍处理程序 第四十条涉休学复学留降级退学转专业转学等种学籍变化学期间出国应征入伍等影响学正常进行涉学生身学问题情形律须学生提出书面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家长(监护)签字意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审核学生处教务处审定报校长批准学生退学处理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第四十二条关学籍问题申请咨询诉求受理单位学校二级学院学校学生处咨询关学籍问题处理办单位学生二级学院审定部门学校学生处报校长批准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学生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二级学院承担公示执行职责负责通报班级辅导员学生第八章附  第四十三条  学生学籍变动处理首先学生二级学院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学籍变动审批表附件材料报教务处学生处负责审核报校领导审批第四十四条  学生处理决定异议接学校处理决定书日起5工作日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第四十五条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学生提出申诉进行复查接书面申诉日起15工作日作出复查结告知申诉需改变原处理决定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第四十六条  学生复查决定异议接学校复查决定书日起15工作日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第四十七条  处分决定者复查决定送交日起学生申诉期未提出申诉学校受理提出申诉第四十八条  办法公布日起开始施行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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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

    贡献于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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