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科学生学籍理规定
    第条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学校良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理规定结合校实行学分制具体情况特制定规定
    第二章 入学报注册
    第二条 国家招生规定录取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学校关求规定期限校办理入学报手续期入学者应事先学校请假请假期限般超两周未请假请假逾期未报者抗力等正事外视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 新生入学前入学未满三月应征参加中国民解放军(含中国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四条 新生入学学校三月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注册取学籍复查合格者学校区情况予处理直取消入学资格
    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学籍者查实取消学籍情节恶劣学校报请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 入学三月发现患疾病学生学校指定二级甲等医院诊断宜学校学某种特殊原法正常学需中断学提出申请学校批准保留入学资格年保留入学资格者具学籍必须离校治疗保留入学资格期治疗康复者应持县级医院出具康复诊断证明学年新生报前规定时间学校申请入学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求学校复查合格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 学期开学初学生应学校规定时间学院报规定缴纳学费办理注册手续家庭济困难特殊原法时缴费学生学生资助理中心视情况办理申请贷款缓交减免学费手续注册未学校规定缴费者符合注册条件予注册
    第七条 学生时报必须事先学院请假请假三天学院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学生返校出具相关证明方办理报注册手续抗力等原外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批准两周未报者根情节轻重予相应纪律处理两周未报者退学处理
    第八条 规定办理注册手续者取消选课资格超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正事予退学处理
    第三章 学制学年限
    第九条 科标准学制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五年专业四年学校实行弹性学年限学生校短学年限少标准学制减年长学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等)超标准学制加两年学年限入学日算起
    第十条 科生校学年限般该专业标准学制应年限学生提前毕业延期毕业必须学校提交申请学校批准缩短延长学年限申请提前毕业延期毕业规定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办理
    第十条 新生入学编入相应年级班级更选课学正常进度学学生属年级校期间予调整学正常进度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复学学生视学业进度编入相应年级具体见北京交通学科生学业警示理办法延期毕业学生编入相应毕业年级
    第四章 学纪律
    第十二条 学生应法履行努力学义务时参加学校安排项教育教学活动完成学业
    第十三条 学生应觉遵守课堂纪律迟早退缺课
    第十四条 课实验实军训社会调查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考勤考勤课教师活动组织者负责
    第十五条 学生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活动应事先请假获批准缺席者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根北京交通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学生请假应提出书面申请请假期限周学院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周报教务处审批事假般超两周申请病假应附校医院证明
    学生请假期满应时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回校学者应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获批准擅离校两周者退学处理
    学生学期请假累计超___周超___周应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七条 学生应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遵学术规范遵守保护知识产权关规定禁止抄袭作业(文报告)禁止编造篡改实验数资料禁止剽窃研究成果直接引述观点研究成果者摘录著作容应标明出处直接间接参阅书面材料应标明作者标题页码
    第十八条 学生抄袭作业文报告等行伪造实验数违反学术规范等行查实相应课程违纪作弊处理视情节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予留校察直开学籍处分
    第十九条 学生应遵守课程考核纪律严禁考核违纪者作弊违反考核纪律者考核作弊者根北京交通学考试理规定北京交通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规定予纪律处分
    第五章 课程考核成绩记载
    第二十条 学生应学校规定选课参加学考核学生选课程考核成绩律记入成绩单关选课规定见北京交通学科生选课理办法关课程考核成绩记载规定见北京交通学科生课程考核成绩理办法
    第六章 转专业类专业分流转学
    第二十条 参加全国高考报名省市治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录取学生般应录取专业完成学业类招生培养学生续会进行专业分流具体转专业类专业分流办法见北京交通学科生转专业类专业分流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学生某种特殊困难法继续校完成学业确专长转学(转出)更发挥特长提出转学(转出)申请
    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学(转出)申请学校拟转入学校意报北京市教委确认转学理正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转出)者北京市教委商转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转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公安部门
    第二十四条 列情况学生转学:
    1入学未满学期
    2通定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艺术团高水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
    3未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考试未高考成绩录取入学(含保送生等)
    4应予退学
    5应予开学籍
    6正理
    第二十五条 符合转学(转出)条件学生转入城市(北京)高校转入高校跨学科门类专业学生转学受高考分数限制高考分数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转学
    第二十六条 外校学生转入校转学事项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理规定办理申请转入校学生属高校低校学历层次城市(北京)高校跨学科门类转入校相关专业入学年高考分数低校属省市录取转入专业低分数线校学状态良申请转入校外学生应符合北京市户籍政策规定符合转入政策学生须校考核面试方启动转学(转入)程序
    第七章 休学复学
    第二十七条 学生病(须提供学校认定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某种特殊原法正常学需中断学申请学院意报教务处批准方休学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认学生病原宜校继续学应休学需学生申请学院提供相关材料教务处核实学生应办理休学手续
    第二十九条 学生校期间休学累计超___次次休学时间学期学年保证学业安排休学应批准日休相应学期开学报前日休学期限计算原执行:第___周前(含第___周)申请学期参计算第___周申请学期参计算
    第三十条 批准休学学生应两周办理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学籍学生休学期间享受校学学生遇
    第三十条 应征参加中国民解放军(含中国民武装警察部队)休学学生保留学籍退役两年
    第三十二条 休学期间病休学学生医疗费国家学校关规定办理原休学学生患病发生医疗费学生理
    第三十三条 学生休学期满应开学前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病休学申请复学学生须持县级医院出具康复证明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学校复查合格方复学规定办理复学手续开学第周进行选课
    第八章 退学
    第三十四条 学生列情况应予退学
    1学业成绩未达学校规定求具体见北京交通学科生学业警示理办法
    2休学期间严重违法违纪行
    3休学期满逾期两周未办理复学手续
    4已办理两次休学继续学
    5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疾病者意外伤残法继续校学
    6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教育教学活动
    7超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正事
    8学年限已满未申请延期毕业申请未批准
    9学校规定长学年限未完成学业
    ___申请退学
    11应予退学
    第三十五条 学生退学处理须学生学院填写北京交通学科生退学审批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会相关部门审查报校长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十六条 退学学生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送达学生时报级教育部门备案退学决定书法直接送达学生采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方式取回执视送达特殊情况法通种方式送达通公告送达方式(指校网站公告)送达
    第三十七条 退学学生应接学校退学决定书两周办理退学离校手续档案户口学校退回家庭户籍逾期办理离校手续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退学学生学校出具学证明校学满学年取30学分者学校颁发肄业证书
    第三十九条 学生退学处理异议北京交通学学生校申诉理办法提出申诉
    第九章 毕业学位证书
    第四十条 学生学校规定学年限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容取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德智体达毕业求准予毕业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四十条 学生标准学制年限提前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容取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德智体达毕业求申请提前毕业申请提前毕业学生规定办理:
    1计划毕业学期开学初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北京交通学科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提前毕业学计划
    2学生学院审核报教务处批准会学校业理部门纳入年业计划
    第四十二条 学生标准学制年限未取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申请延期毕业次申请延长期限年期需申请次延期毕业学生长学年限(含休学)超标准学制加两年申请延期毕业学生规定办理:
    学校规定时间学生学院教学科提交延期毕业申请填写审批表学院审核报教务处批准继续学延期毕业学生标准学制年限学生学籍理办法相
    第四十三条 学年限已满需延期毕业学生未学校规定时间提交延期申请申请未批准退学处理
    第四十四条 学生学校规定学年限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容参考核成绩合格未达毕业求准予结业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第四十五条 结业学生学校规定长学年限学校申请课程重修重做毕业设计(文)课程考核合格毕业设计(文)通达毕业求换发毕业证书证书毕业时间换发日期填写
    第四十六条 提前毕业正常毕业延期毕业结业换毕业学生符合北京交通学授予普通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均授予学士学位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第四十七条 学生辅修专业修读双学位完成专业学时达辅修专业修读双学位求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具体规定参见北京交通学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理办法
    第四十八条 开学籍学生学校出具学证明
    第四十九条 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者损坏申请核实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应证明证明原证书具等效力 
    文档香网(httpswwwxiangdangnet)户传

    《香当网》用户分享的内容,不代表《香当网》观点或立场,请自行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该内容是文档的文本内容,更好的格式请下载文档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档的实际排版效果,会与网站的显示效果略有不同!!

    需要 10 香币 [ 分享文档获得香币 ]

    下载文档

    相关文档

    高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一条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

    2年前   
    548    0

    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一、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体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依法治校的思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

    2年前   
    516    0

    西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西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规范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发展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协调发展,根据...

    2年前   
    407    0

    学籍管理规定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

    2年前   
    774    0

    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

    2年前   
    863    0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根据省、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普通初中学籍管理的有关问题做如下暂行规定。一、学籍:新生应根据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就近入学安排,按时到校报到,...

    2年前   
    345    0

    教育部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教育部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2年前   
    875    0

    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的学籍管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

    2年前   
    580    0

    中学学籍管理规定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转学生经研究同意凭转学证和学籍表)到政教处办理报名注册手续。二、政教处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每学期末由班主任填写学科成绩和操行评语后交政教处保存。学生受到的各种奖励或处分均要及时入档。

    2年前   
    584    0

    学籍管理规定范文

    学籍管理规定范文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改革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

    2年前   
    393    0

    军校学员学籍管理规定

    军校学员学籍管理规定一、入学与注册新学员须持入学通知书和院校规定的有关证明,按规定日期到院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向院校请假。假期从报到截止后第一天算起,不得超过十天。未经请假迟到或...

    2年前   
    956    0

    同济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同济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一、入学第一条凡按招生规定由本校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在规定日期来校办理报到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应事先向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请假。假期一般...

    2年前   
    385    0

    安全教育与管理及学籍管理规定提示书

    安全教育与管理及学籍管理规定提示书 学生安全顺利地完成学业是学校和每位学生家长的共同愿望。为了加强学生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将国家、...

    10年前   
    9378    0

    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年前   
    1191    0

    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高等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诸方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

    2年前   
    503    0

    老年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老年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一、招生对象:年满50 周岁以上(艺术团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神志性疾病)、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能坚持正常学习的中、老年人可报名入学。对于年龄超过...

    2年前   
    523    0

    武汉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武汉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武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

    2年前   
    394    0

    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 入学与学籍第一条 按国家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经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规定期限到录取学校报到。凡超过两周报不到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二...

    2年前   
    447    0

    2021年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2021年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一、学籍建立...

    3年前   
    864    0

    乡镇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乡镇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为全面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和市教体局学籍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全镇学籍管理工作,杜绝学生乱转学现象,有效地控制学生流失,提高学生在校...

    10年前   
    540    0

    文档贡献者

    z***a

    贡献于2022-04-21

    下载需要 10 香币 [香币充值 ]
    亲,您也可以通过 分享原创文档 来获得香币奖励!
    下载文档

    该用户的其他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