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总
第条健全完善县租赁型住房保障体系建立规范县城区公租赁住房制度根关法律法规结合县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县城区规划区公租赁住房(含县第中学公租房)配租准入退出监督理适办法
第三条办法称公租赁住房指县城区原廉租住房公租赁住房轨统称指政府投资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租金标准面符合规定条件城镇中等偏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业房职工城镇稳定业外务工员出租保障性住房
公租赁住房租售
第四条县住房委员会负责牵头协调公租赁住房规划建设理监督工作
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具体承办公租赁住房审核登记轮候配租建设理等事务性工作
第五条县住建局民政局然资源局公安局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理局统计局税务局城东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民银行住房公积金理中心效办等部门职责负责公租赁住房规划建设理监督工作具体分工:
住建局负责受理受户籍限制员外务工员申请进行资格初审提请民政局然资源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理局税务局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银行住房公积金理中心等部门核查申请相关信息出具申请家庭审查意见
城东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辖区申请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通提请公安局审查入户调查信息查证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申请家庭户籍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
民政局负责核查申请婚姻信息核查低保特困员婚姻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等相关信息核查汇总出具审查意见
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申请申请房产(包括店面车位写字楼等非住宅)交易信息信息包括房产坐落建筑面积房产性质房产途交易时间转方式交易金额等
公积金理中心负责提供申请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贷款情况信息包括缴存单位缴交基数缴交例月缴存额贷款支取情况
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协助街道办事处审查申请申请提供户籍信息真实性家庭成员间关系
公安局车辆理部门负责审查申请申请车辆核查信息信息包括:车型车牌号否营运登记日期新车购置价转时间转价格转时间超3年需提供
市场监督理局负责提供申请申请注册市场体相关信息信息包括市场体名称类型住(营场)注册资(资金数额)成立时间相关投资出资额出资例注销时间超3年需提供
税务局负责提供申请申请申请月前12月纳税记录(申请申请属期没进行税申报提供未申报信息)信息包括纳税名称缴税金额
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申请申请养老保险缴纳信息信息包括缴纳社保单位首次缴纳时间缴纳例缴费基数
民银行配合住建部门协调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提供申请申请相关银行账户信息商业保险投保缴费信息
效办负责联合审查中责单位出现配合受理超时限作等行进行监督问责
第二章申请审核
第六条申请象应符合条件:
()户籍条件:
1申请具备完全民事行力已取县城关8社区(城东街道:文安文兴胜利翠屏社区城西街道:文河新秀青云金泰社区)居民户籍满2周年(截止申请日期)城区工作生活
申请公租赁住房家庭单位家庭成员应具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生活申请家庭应确定名符合申请条件家庭成员作申请家庭成员作申请中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必须纳申请属离异办结离婚手续应满1周年(含1周年)已出嫁境外户籍未迁出员作公租赁住房申请申请
申请属未婚父母已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男性需满22周岁(含22周岁)女性需满20周岁(含20周岁)独立申请
2具城关8社区户籍外务工员需城区工作生活城区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缴交社保单位注册址应位县中心城区规划区申请服务单位两单位缴交社保时间间距低6月间距时间计入工作时间
3县城关居住工作机关国企事业单位正式定编工作员受户籍限制
(二)住房状况:
1申请应县城区规划区范围住房家庭均住房面积低15方米建产权房违章搭盖购买违章建筑等视房户处理建筑面积实计算
2申请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日前三年应城区规划区范围房屋交易(含买卖赠继承离婚拆户委托拍卖)行
3申请申请未享受购买公住房购买租住保障性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等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
4申请夫妻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已分户申请夫妻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城区拥房产房产面积套数应时满足列条件:
申请父母房产面积÷(申请父母家庭数+申请父母子女家庭数)<45方米
申请岳父母(公婆)房产面积÷[申请岳父母(公婆)家庭数+申请岳父母(公婆)子女家庭数]<45方米
申请子女房产面积÷(申请子女家庭数+申请家庭数)<45方米
申请父母房产套数÷(申请父母子女数+1)<1
申请岳父母房产套数÷(申请岳父母子女数+1)<1
申请子女名房产套数<2
移民分配幢厝房屋门牌号认定单位门牌号认定套房屋产权证认定单位产权证认定套
(三)收入状况:
申请公租赁住房家庭均年收入应高年度县城镇居民均支配年收入24倍(年度标准未公布取年度标准)
(四)家庭资产:
包括银行存款价证券(股票基金等)城区规划区外房产城区规划区非住宅房产(宅基店面车位写字楼厂房等非住宅)车辆(车辆价值新车购置发票类保单中车辆价值准)投资(生产营性单位股权3年注销变更纳入资产计算)等资产城区规划区外房产城区规划区非住宅房产税务部门开具房产(土)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标明价格法提供涉税证明房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价值城区规划区住宅已纳入住房面积计算范围纳入财产价值计算范围家庭资产均扣减贷款金额
具体条件:申请公租赁住房家庭资产应高15万元×A(动态调节系数)
A(动态调节系数)年度县城镇居民均支配年收入(年度标准未公布取年度标准)÷21182(2013年县城镇居民均支配年收入)
第七条列象申请公租赁住房:
1生活法理行动便城区监护
2精神疾病未痊愈
第八条县城关居住工作机关国企事业单位正式定编工作员受城区规划区外房产限制城区规划区外房产纳入资产计算
第九条县级(含县级)类入选者城区规划区范围房少房家庭申请公租赁住房受家庭户籍收入限制
第十条突出贡献家庭(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员省部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优秀运动员等家庭)城关规划区需特殊救助家庭(火灾质灾害等受损严重家庭)单位街道办事处报县政府议定通根具体情况予特殊配租公租赁住房
第十条现役退役军家庭烈士遗属家庭(含公牺牲军遗属家庭病军遗属家庭)优抚象家庭抚恤补助优金护理费纳入家庭收入财产计算
第十二条申请象应实填写县公租赁住房申请表(简称申请表)提供材料:
()户籍身份证明婚姻证明:
申请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已婚申请需提供结婚证离异申请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丧偶申请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火化证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等丧偶相关证明未婚申请需提供未婚承诺书
申请公租赁住房外务工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证明
(二)住房状况证明:
1申请申请城区房提交房承诺书少房提交房屋产权权属证书
2申请申请家庭成员外购房需提供外购房证明(产权证购房合等)
3申请家庭成员户籍县需提供户籍县房改部门出具未享受住房优惠政策证明
(三)收入资产证明:
1收入证明:
(1)申请申请家庭成员单位出具申请月前12月收入证明(含扣五险金工资奖金等福利)
(2)固定工作单位户籍社区出具收入证明
2资产证明:
(1)申请申请家庭成员拥城区规划区外房产城区规划区非住宅商品房提供税务部门开具房产(土)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法提供涉税证明提供房产评估机构出具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2)申请申请家庭成员已购置车辆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保险公司保单
(3)体工商户企业股东应提供营业执占股份证明申请月前12月税相关税收缴交证
(四)优先分配象应提供证件:
1难侨省级劳模(含省级)受市级见义勇表彰家庭应出具效证书证明已取廉租租赁补贴申请家庭提供县住房保障中心出具证明二级残疾员(含二级)提供残联出具残疾证明独生子女领证户家庭农村二女绝育户家庭提供计生部门出具证明
2现役退役军家庭烈士遗属家庭(含公牺牲军遗属家庭病军遗属家庭)优抚象提供乡镇(街道)出具身份证明
3民武装部干部职工消防应急干部职工提供单位出具证明
4县级(含县级)类入选者应提供县组织部效认定文件
5事行业工作连续工龄5年(含5年)公交司机线二线环卫工应单位出具效认定文件(签订工合等)
62012年重点项目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征迁未安置家庭(含D级危房已收储危房户)需提供拆迁合拆迁部门出具证明D级危房已收储危房户需提供D级危房鉴定书土收储手续
第十三条申请公租赁住房列程序办理
()申请(环节5工作日)
申请户籍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受户籍限制员外务工员住建局提出申请住建局街道社区工作员核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予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全应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时限5工作日
(二)初审(环节30工作日)
住建局申请户籍街道办事处社区申请家庭户籍信息申请申请资格进行审核认定条件进行初审申请审查情况张榜公示7日公示异议异议成立街道办事处初审意见申请材料汇总报送县住建局时限30工作日(含公示期7日)
(三)复审(环节15工作日)
县住建局收街道办事处申请材料日起5工作日发起民政局然资源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理局税务局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银行住房公积金理中心住房保障中心联查民政局然资源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理局税务局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银行住房公积金理中心住房保障中心收发起联查信息日起5工作日出具核查信息反馈住建局收核查信息日起5工作日汇总出具复审意见提交县住房委员会核准
(四)核准(环节15工作日)
县住房委员会收住建局核查家庭住房意见申请家庭住房状况收入资产核定进行认定认定结果予公示(7日)公示异议异议成立保障象进行核准登记社会公开核准结果通知申请时限15工作日(含公示时间)
第十四条公示象异议县住房委员会实名举报县住房委员会牵头相关部门15工作日完成复审复审结果书面告知举报
第十五条申请审核结果异议县住房委员会申请复核县住房委员会牵头相关部门15工作日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
第三章轮候配租
第十六条公租赁住房实行轮候配租制度轮候期3年县住房委员会房源轮侯申请情况适时组织申请准入资格轮侯序号公开摇号准入资格轮侯序号作配租序摇号结果社会公布原三年组织次
第十七条公租赁住房配租序:首先满足政府应急周转需次满足优先配租象需求第三满足符合条件配租象需求配租结果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轮候期间申请业住房收入家庭员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变动60天县住房保障中心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逾期报视动放弃承租资格配租资格取消
第十九条列家庭优先配租:
已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省级劳模(含省级)家庭受市级见义勇表彰家庭县级(含县级)类入选者家庭现役退役军家庭烈士遗属家庭(含公牺牲军遗属家庭病军遗属家庭)优抚象民武装部干部职工家庭消防应急干部职工家庭二级(含二级)残疾家庭难侨家庭独生子女领证户家庭农村二女绝育户家庭连续工龄5周年(含5周年)公交司机线二线环卫工家庭2012年重点项目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征迁未安置家庭(含D级危房收储危房户)
第二十条公租赁住房实行房空租房源出现县住房保障中心配租象优先序轮侯序号通知轮侯申请入住
第二十条轮侯申请应收县住房保障中心发出入住通知15日县住房保障中心签订县公租赁住房租赁合申请接受配租房源未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视动放弃承租资格配租资格取消
第二十二条已签订租赁合申请入住通知书效身份证7天承租住房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未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视动放弃配租
第四章租赁理
第二十三条承租公租赁住房享收益权处分权继承权转权调换承租公租赁住房
第二十四条承租公租赁住房享租赁合期限约定公租赁住房权利合约定时缴纳租金房屋程中发生水电气通讯电视物业服务等类费承租限时催缴然缴纳述费县住房保障中心租赁保证金中予扣缴解租赁合强制清退承租
第二十五条县公租赁住房租赁合格式合承租应签订租赁合日缴交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户2000元标准收取逾期15日缴交租赁保证金视放弃承租资格租赁保证金租赁合期满解合时扣应承租缴纳项费次性息退承租
第二十六条公租赁住房租金略低市场租金水合理确定租赁价格租赁价格县物价理部门备案公布实施租赁价格实行房价适时调整新签订租赁合年度备案公布价格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现役退役军家庭烈士遗属家庭(含公牺牲军遗属家庭病军遗属家庭)优抚象租住公租赁住房予减免租金
第二十八条已建成分配入住廉租住房统纳入公租赁住房理已入住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原廉租住房承租户)租金水原合约定执行新增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县政府批准采取租金减免方式予保障实行公租赁住房租金水先收返
第二十九条完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资格复核制度符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符合公租赁住房保障象条件继续承租原住房时应公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进行租金调整承租违反关规定审核符合公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应退出公租赁住房保障
第三十条已分配入住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原廉租住房承租户)存列情形认定符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
()廉租住房申请申请均住房面积13方米
(二)廉租住房申请申请均收入高县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年度标准未公布取年度标准)
(三)廉租住房申请申请拥非营运汽车
(四)廉租住房申请申请承租期间存费出国留学旅游(出境20天)行
第三十条租赁合期间承租业住房收入家庭员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变动30天县住房保障中心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办理变更
第三十二条承租租赁期间申请死亡申请申请变更申请时受户籍年龄限制
第三十三条公租赁住房实行续租审核制度承租合期限届满符合规定条件需续租应合期满前3月县住房保障中心重新申请审核确认符合续租条件县住房保障中心承租签订续租合承租继续租住
第三十四条申请公租赁住房续租承租信息变更列程序办理
()申请受理
申请实填写县公租赁住房保障家庭信息变更申请表县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县住房保障中心受理批次报送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街道办事处审核原月报送次
(二)审核
街道办事处收报送材料牵头公安局社区等部门申请家庭户籍信息申请申请资格进行审核认定条件进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办理时限20工作日中协办部门报送协查结果时限5工作日
县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住建局民政局然资源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理局税务局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银行住房公积金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分工申请申请家庭成员相关信息进行核查签署审查意见办理时限10工作日中协办部门报送协查结果时限5工作日
(三)核准
县住房委员会审核结果进行认定认定结果予公示公示时间7然日公示异议异议成立续租申请变更申请进行核准社会公开核准结果通知申请办理时限10工作日(含公示日期)
第三十五条县住房保障中心公租赁住房装修标准公租赁住房进行装修配备必生活设施
第三十六条非独立选址建设配建改建公租赁住房纳入应住宅项目统实施物业理服务独立选址建设通市场化租赁筹措公租赁住房县住房保障中心选聘专业服务机构进行理服务
第三十七条接受委托物业服务机构专业机构应根合约定做公租赁住房日常理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义务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应突发事件定期室装修家具设备(包含零部件)进行查验保养承租单位应予配合
第三十八条承租行装修改变房屋原结构擅拆解关设备设施造成损坏县住房保障中心责令承租负责修复赔偿退出已入住公租赁住房
第五章退出理
第三十九条承租列情形应退出公租赁住房:
()租赁期承租通购买受赠继承租赁等方式城区规划区范围获住房超规定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二)承租家庭婚姻状况承租情况发生变化法符合公租赁住房保障条件
(三)提出续租申请审核符合续租条件
(四)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规定情况
第四十条承租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予续租退出困难批准予6月搬迁渡期搬迁渡期取产权日期开始计算承租房产开发企业购买商品住房买卖合签约时间房屋产权取时间搬迁渡期月租金原合签订租金价格执行
第四十条承租租赁合期列情形县住房保障中心权终止租赁合取消租住资格限期收回公租赁住房:
()承租公租赁住房转转租调换
(二)改变承租公租赁住房途
(三)破坏者擅装修承租公租赁住房拒恢复原状
(四)公租赁住房事违法活动
(五)正理连续6月闲置公租赁住房
第四十二条承租符合租住资格拒腾退住房县住房保障中心没收租赁保证金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
第六章监督理
第四十三条公租赁住房保障条件核查程序轮候规等政策公租赁住房项目开工竣工房源情况应社会公布
第四十四条住房保障审核理运营工作员公租赁住房工作中知悉公民信息规定应公示信息外应予保密
第四十五条县住房保障中心应建立健全公租赁住房档案理制度完善档案收集理利等工作保证档案数完整准确根申请享受住房保障变动情况时变更住房档案实现公租赁住房档案动态理
第四十六条县住房保障中心应设立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接受公民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县公租赁住房工作监督单位权违反公租赁住房法律法规行进行举报投诉县住房保障机构关部门应法时受理职责调查核实作出处理
第四十七条房产纪机构纪员提供公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纪业务
第四十八条县住房保障中心应组织承租公租赁住房员履行合约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单位应予配合实提供资料监督检查中权采取措施:
()2名工作员持工作证明少1名成年家庭成员场情况进入公租赁住房检查情况
(二)违法违规行予制止责令改正
第七章法律责
第四十九条申请列情形认定隐瞒虚报行:
()核查验申请申报基信息规定申请条件存重差异
(二)伪造口户籍居住证婚姻住房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核程中发生异议申请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执意配合县住房保障中心开展核查工作
第五十条申请单位隐瞒虚报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住建部公租赁住房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处行政处罚:
申请隐瞒关情况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租赁住房县住房保障部门予受理予警告记入公租赁住房理档案
欺骗等正手段登记轮候象者承租公租赁住房县级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处1000元罚款记入公租赁住房理档案登记轮候象取消登记已承租公租赁住房责令限期退回承租公租赁住房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退回法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退回公租赁住房日起五年次申请公租赁住房
第五十条承租前款第四十条规定情形住建部公租赁住房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处行政处罚:县级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责令市场价格补缴违法行发生日起租金记入公租赁住房理档案处1000元罚款违法处违法3倍超3万元罚款
第五十二条房产纪机构纪员提供公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纪业务住建部公租赁住房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处行政处罚:县级方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房产纪信档案房产纪员处1万元罚款房产纪机构取消网签约资格处3万元罚款
第八章附
第五十三条办法印发日起施行效期5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县民政府关印发县廉租住房理办法通知(X政〔2013〕8号)县民政府关印发县公租赁住房理办法(试行)通知(X政〔2013〕9号)县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住建局关2014年县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办法通知(X政办〔2015〕20号)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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