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适中华民国婚姻法问题解释(二)wad() 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中华民国婚姻法(简称婚姻法)中华民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民法院适婚姻法关问题作出解释: 第条 事起诉请求解居关系民法院予受理事请求解居关系属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配偶者居民法院应受理法予解 事居期间财产分割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民法院应受理 第二条 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效案件审查确属效婚姻应法作出宣告婚姻效判决原告申请撤诉予准许 第三条 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审查确属效婚姻应婚姻效情形告知事法作出宣告婚姻效判决 第四条 民法院审理效婚姻案件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应婚姻效力认定纠纷处理分制作裁判文书 第五条 夫妻方者双方死亡年生存方者利害关系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效民法院应受理 第六条 利害关系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申请民法院宣告婚姻效利害关系申请婚姻关系事双方申请 夫妻方死亡生存方申请 夫妻双方均已死亡列申请 第七条 民法院婚姻关系分受理离婚申请宣告婚姻效案件离婚案件审理应申请宣告婚姻效案件作出判决进行 前款指婚姻关系宣告效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应继续审理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财产分割条款者事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男女双方具法律约束力 事履行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民法院应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年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民法院应受理 民法院审理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欺诈胁迫等情形应法驳回事诉讼请求 第十条 事请求返俗付彩礼果查明属情形民法院应予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确未生活 (三)婚前付导致付生活困难 适前款第(二)(三)项规定应双方离婚条件 第十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列财产属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应财产: ()方财产投资取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者应取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者应取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知识产权收益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者已明确取财产性收益 第十三条 军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财产 第十四条 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分割发放军名复员费择业费等次性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年均值数额夫妻财产 前款称年均值指发放军名述费总额具体年限均分出数额具体年限均寿命七十岁军入伍时实际年龄差额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分割财产中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价证券未市股份限公司股份时协商成者市价分配困难民法院根数量例分配 第十六条
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分割夫妻财产中方名义限责公司出资额方该公司股东情形分处理: ()夫妻双方协商致出资额部分者全部转该股东配偶半数股东意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该股东配偶成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出资额转份额转价格等事项协商致半数股东意转愿意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民法院转出资财产进行分割半数股东意转愿意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视意转该股东配偶成该公司股东 证明前款规定半数股东意证股东会决议事通合法途径取股东书面声明材料 第十七条 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分割夫妻财产中方名义合伙企业中出资方该企业合伙夫妻双方协商致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全部者部分转方时情形分处理: ()合伙致意该配偶法取合伙位 (二)合伙意转等条件行优先受权转财产进行分割 (三)合伙意转行优先受权意该合伙退伙者退部分财产份额退财产进行分割 (四)合伙意转行优先受权意该合伙退伙者退部分财产份额视全体合伙意转该配偶法取合伙位 第十八条 夫妻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民法院分割夫妻该独资企业中财产时应情形分处理: ()方张营该企业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取企业方予方相应补偿 (二)双方均张营该企业双方竞价基础取企业方予方相应补偿 (三)双方均愿意
营该企业中华民国独资企业法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方婚前承租婚财产购买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方名应认定夫妻财产 第二十条 双方夫妻财产中房屋价值属法达成协议时民法院情形分处理: ()双方均张房屋权意竞价取应准许 (二)方张房屋权评估机构市场价格房屋作出评估取房屋权方应予方相应补偿 (三)双方均张房屋权根事申请拍卖房屋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条 离婚时双方尚未取权者尚未取完全权房屋争议协商成民法院宜判决房屋权属应根实际情况判决事 事前款规定房屋取完全权争议行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事结婚前父母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认定子女赠父母明确表示赠双方外 事结婚父母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认定夫妻双方赠父母明确表示赠方外 第二十三条 债权方婚前负债务债务配偶张权利民法院予支持债权够证明负债务婚家庭生活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方名义负债务张权利应夫妻债务处理夫妻方够证明债权债务明确约定债务者够证明属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 第二十五条 事离婚协议者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债权权夫妻债务男女双方张权利 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基离婚协议者民法院法律文书方
张追偿民法院应支持 第二十六条 夫妻方死亡生存方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第二十七条 事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民法院应受理事协议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者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年提出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夫妻方申请配偶财产者夫妻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造成损失范围根实际情况确定合理财产担保数额 第二十九条 解释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解释施行民法院新受理审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适解释 解释施行前高民法院作出相关司法解释解释相抵触解释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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