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总
第条 规范商品条码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推广应促进社会义市场济发展根国家关规定制定办法
条关商品条码理办法立法目规定
制定办法目:通明确商品条码级理部门工作机构职责明确商品条码工作程序规范商品条码理二通规定商品条码编码设计胶片制作印刷等环节执行关国家标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三推动商业POS系统建立推动商业动化发展加快商品条码技术生产流通领域应实现商品生产流通信息化建立现代化流通体系促进社会义市场济发展
条办法立法
第二条 商品条码组规排列条空应字符组成表示定信息商品标识
商品条码包括标准版商品条码缩短版商品条码标准版商品条码
国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制定国际通规推广应商品条
码
条关商品条码定义规定
第三条 商品条码注册编码应理适办法
条关办法调整范围规定
单位商品条码编码中心批准注册厂商识代码系统成员编制商品项目代码系统成员生产流通领域中应商品条码关部门商品条码理应应遵循办法
第四条 单位商品条码必须核准注册
条关商品条码必须注册原规定
未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核准注册厂商识代码单位
第五条 商品条码工作应级政府关部门积极引导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快商品条码应商品条码技术
条关推进商品条码事业发展规定
条件区应加快动扫描商店建立生产企业商品条码提供应环境
第二章 商品条码部门工作机构
第六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全国商品条码工作部门履行列职责:
1制定全国商品条码工作方针政策法规
2制定发布商品条码国家标准
3组织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监督检查
4负责批准设立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方分支机构
5 处理商品条码工作中重问题
条关全国商品条码工作部门商品条码工作职责规定
第七条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履行列职责:
1贯彻执行商品条码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2组织行政区域商品条码工作监督检查
3处理行政区域商品条码工作中重问题
条关省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商品条码工作职责规定
第八条 市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商品条码工作监督检查
条关市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商品条码工作职责规定
第九条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简称编码中心)全国商品条码工作机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履行列职责:
1贯彻执行商品条码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2统组织协调理全国商品条码工作
3负责初审编码中心方分支机构设立
4负责审批商品条码注册变更续展注销
5负责全国范围商品条码技术培训提供商品条码技术咨询服务
6履行国际物品编码协会会员职责开展相关国际交流合作
条关全国商品条码工作机构工作职责规定
全国商品条码工作机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国务院批准1988年12月28日正式成立1991年4月19日正式加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
第十条 编码中心方分支机构(简称编码分支机构)接受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领导业务工作接受编码中心指导检查考核履行列职责:
贯彻执行商品条码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组织协调理区商品条码工作
负责初审区商品条码注册变更续展注销
负责区商品条码技术培训提供商品条码技术咨询服
务
1.条关编码分支机构工作职责规定
第三章 商品条码注册编码
第十条 条法取营业执生产者销售者申请注册厂商识代码
第十二条 厂商识代码注册申请(简称申请)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代码
申请应填写厂商识代码注册申请书提供营业执复印件
第十三条 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提供申请资料应十日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报送编码中心审批初审合格编码分支机构应申请资料退申请说明理
第十四条 编码中心初审合格申请资料应收申请交纳关费日起十日完成审批程序符合规定求编码中心申请核准注册厂商识代码符合规定求编码中心应申请资料退回编码分支机构说明理
第十五条 申请获准注册厂商识代码编码中心发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简称系统成员资格证书)取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简称系统成员)资格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编码中心应定期公告系统成员注册厂商识代码
第十七条 编码中心关国家标准编制厂商识代码
系统成员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项目代码校验码
第十八条 商品条码印刷面积超商品包装表面面积者标签印刷面积四分系统成员申请缩短版商品条码
印刷企业具商品条码印刷资格方承印商品条码
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国家关规定统组织
系统成员应委托具商品条码印刷资格企业印刷商品条码
印刷企业获条码印刷资格需具备条件:
组织机构员
企业负责分该项工作
企业条码印刷质量部门配备专职兼职理员
企业两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山东分中心培训取合格证书条码设计检验员
企业事条码设计印刷检验等相关员进行培训保存培训记录
标准文件
具备条码检验标准
具备条码印刷程控制工艺标准作业指导书
具备条码印刷设计印刷程控制检验设计合格控制等理标准明确部门职责工作程序
设计印刷检验
条码颜色位置方尺寸设计等应符合国家标准求
规定进行条码印刷适应性试验
规定程序方法进行程控制检验
进行出厂检验
合格品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处理记录
检验应具保存完整记录
检验设备
具备精度符合标准求条码检验设备
条码检验设备应规定校验周期省技术监督局授权法定检验机构校准
建条码检验设备档案相应记录校验记录等
第四章 商品条码应
第十九条 系统成员注册厂商识代码相应商品条码享专权
第二十条 系统成员应关国家标准商品条码尺寸颜色印刷位置求设计商品条码
第二十条 系统成员印刷商品条码需原版胶片应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订制原版胶片
第二十二条 系统成员应委托编码中心国家关规定统组织认定印刷企业印刷商品条码
第二十三条印刷企业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查验印刷委托系统成员证书登记证书号码
印刷企业应关国家标准印刷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
印刷企业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应查验印刷委托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核印商品条码厂商识代码否证书厂商识代码致否效期登记证书号码
第二十四条 单位者伪造系统成员注册厂商识代码相应商品条码伪造未编码中心核准注册厂商识代码相应商品条码
条关商品条码保护禁止性规定
伪造指达欺骗目私编造(包括拼凑粘贴手画等)商品条码行
指非法系统成员注册擅编码中心尚未启厂商识代码
第二十五条 系统成员擅厂商误识代码相应商品条码转
保证商品条码标识唯性系统成员注册商品条码转
总公司集团公司进出口公司名义注册系统成员统理商品项目代码前提允许属企业(包括子公司分公司生产基企业等)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委托加工商品注明系统成员名义系统成员通技术转合作生产等方式生产商品注明系统成员名义商品商品条码
第五章 商品条码变更续展注销
第二十六条 系统成员变更名称址应关部门批准日起三十日持关文件系统成员证书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系统成员名称法代表通信址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等发生变化应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信息变更登记表提供营业执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关证明资料
行政区划改变引起系统成员名称改变名称体(商号)变政府关文件持营业执政府关文件编码分支机构办法变更手续
系统成员合资合组建集团新名称原系统成员名称基致办理变更手续
国企业改制程中新改建企业原系统成员体原系统成员控股提供关证明办理变更手续
系统成员办理变更手续必须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批准更换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
第二十七条 厂商识代码效期二年系统成员应厂商识代码效期满前三月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注销厂商识代码系统成员资格
系统成员应证书效期满前三月持营业执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
系统成员办理续展手续应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厂商识代码续展申请表缴纳继续厂商识代码费
系统成员厂商识代码效期未办理续展手续厂商识代码系统成员资格注销继续
第二十八条 系统成员停止商品条码应停止日起三月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系统成员法撤销解散宣告破产者原终止时停止商品条码前款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 已注销厂商识代码生产者销售者需商品条码应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代码
第三十条 单位者擅已注销厂商识代码相应商品条码
单位需已注销厂商识代码相应商品条码必须办理申请注册手续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批准方
第六章 法律责
第三十条 违反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规定伪造系统成员注册厂商识代码相应商品条码未编码中心核准注册厂商识代码相应商品第码责令改正处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处10000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系统成员转厂商识代码相应商品条码责令改正处3000元罚款
系统成员转厂商识代码相应商品条码"指系统成员注册厂商识代码相应商品条码转标识名义生产商品行
第三十三条 章规定行政处罚县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实施
第三十四条 事行政处罚服法申请行政复议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五条 事商品条码理工作国家工作员滥职权徇私舞弊部门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七章 附
第三十六条 商品条码收费国家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办法九九八年十二月日起施行
通商品条码符号位置
题容适范围
标准规定条码符号位置选择原通商品条码符号位置
标准适通商品条码
二 引标准
GB12904 通商品条码
GB12904 条码系统通术语 条码符号术语
三 条码符号位置选择原
条码符号位置选择应符号变形便识读便操作准
31首先应选商品包装显示面右侧
32次选商品包装显示面相连面
33选商品包装显示面背面
四 条码符号位置
41条码符号曲度
411曲面商品条码符号条应曲面母线垂直图1
412条印刷方行行母线时条码符号表面曲度超
30°见图2包装直径太条码符号应转90°图1安排
曲面条码符号放系数曲面直径关通商品条码商品包装
直径条码放系数选择见附录A
42箱型包装
421箱型包装条码符号印箱底面量避免印正中央见图3
422长方型包装条码符号印箱底长边中央
43罐装瓶装
条码符号印标纸侧方见图4
44桶型包装
441条码符号印桶型包装侧面见图5(a)
442侧面法印时条码符号印桶型包装盖子盖子深度超12mm见图5(b)果装易泄漏液体条码符号印盖子
45袋型包装
451底底面足够时条码符号应印底面见图6(a)否印背面方中央
452体积袋包装条码符号印背面右侧方应避免印低位置防条码符号扭曲见图6(b)
453没底塑料袋纸袋条码符号印背面方中央背面中央接缝应印右方印填充起皱折变形处见图6(c)
46吸塑包装
461条码符号印纸板正面凸出包装距纸板高度超12mm见图7
462凸出包装距纸板高度12mm时条码符号应放离凸出包装量远处见图8
47形式
商品条码符号印挂牌见图9(a)(b)
条码符号印刷质量检验
The verification of printed quality of bar code symbol
题容适范围
标准规定条码符号印刷质量检验方法
标准适种条码符号印制质量检验
二 引标准
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抽样表(适连续批检查)
GB7705 版装潢印刷品
GB12053 光学识字母数字字符集 第部分:OCRA字符集 印
刷图形状尺寸
GB12508 光学识字母数字字符集 第部分:OCRB字符集 印
刷图形状尺寸
GB12904 通商品条码
GB12905 条码系统通术语 条码符号术语
GB12906 中国标准书号(ISBN部分)条码
GB12907 库德巴条码
GB12908 三九条码
GBT14257 通商品条码符号位置
三 术语
31脱墨:条码符号中条印刷缺陷反射率空反射率相
32污点:条码符号中空空白区印刷缺陷反射率反射率相
33印刷厚度:条码符号条空涂层厚度差
34放系数:条码符号长度尺寸标准尺寸值
四 检验项目
41外观
42条(空)反射率印刷度(PCS值)
43条(空)尺寸误差
44空白区尺寸
45条高
46数字字母尺寸
47检验码
48译码正确性
49放系数
410印刷厚度
411印刷位置
五 技术求
51外观
511条码符号表面整洁明显污垢皱褶残损穿孔
512条码符号中数字字母特殊符号印刷完整清晰二意性
513条码字符明显脱墨污点断线条边缘整齐明显弯曲变形
514条码字符墨色均匀明显差异
52 42-411条款技术求应符合样品采条码国家标准
六 检验方法
61环境求:检验室温度23±2℃相湿度50%±5%
62样品处理
621样品应整皱褶变形
622检验标签标纸包装条码符号时样品四周应保留足够固
定尺寸
623检验实物包装条码符号时样品需处理
63外观
631目检
样品放色温5500-6500KD65标准光源51条款进行视觉检查
632仪器检验
6321 测量仪器
采显微镜网形目镜测微尺
6322测量步骤
a 显微镜网形目镜测微尺污点脱墨放分割根污点脱墨占
网格数求面积
b a求面积值该样品采条码国家标准中限定面积值较
64条(空)反射率
641测量条件
测量条件应符合检样品采条码国家标准
642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采满足641条款仪器
643测量步骤
6431仪器校准
6432样品放置衬底衬底应采反射密度150光谱选
择性漫反射材料
6433条码字符条均匀取五测量位置起始符终止符逐
测量条(空)反射率高度位置测量重复述步骤
644数处理
6441取高度位置条反射率中值空反射率中值作高度位置条(空)反射率
6442取五高度位置条反射率中值空反射率中值作该条码符号条(空)反射率
65印刷度(PCS值)
印刷度(PCS值)公式(1)计算
PCSRL-RD
RL
式中:RL-条码中空反射率
RD-条码中条反射率
66条(空)尺寸误差
661测量条件631条款
662测量仪器
分度值001mm长度测量仪器
663测量步骤
条码字符条均匀取五测量位置起始符终止符逐测量条(空)尺寸高度位置测量重复述步骤
664数处理
6641取高度条(空)尺寸误差值作高度条(空)尺寸误差值
6642取五高度位置条(空)尺寸误差值作该条码符号条(空)尺寸误差
67空白区尺寸
631条款规定光源分度值05mm钢板尺测量
68条高
测量方法67条款
69数字字母尺寸
测量方法67条款
610检验码
样品采条码国家标准中规定计算方法核
611译码正确性
条码识读设备识读条码符号结果目测字符核
612放系数
条码长度尺寸测量方法67条款放系数34条款定义计算
613印刷厚度
631条款规定光源分度值001mm测厚仪等精度仪器测量
614印刷位置
GBT14257规定进行目检
七 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根样品检验容定通商品条码符号检验报告见附录
类型条码符号检验报告格式参见附录A
八 抽样
标准GB2828国家标准抽样
附加说明:
标准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提出
标准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口负责起草
标准起草吴海莲周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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