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总
第1条 进步提高商业股份限公司(简村行)金融统计水时准确完成金融统计工作务充分发挥金融统计行营理决策服务作根中华民国统计法中华国统计法实施细银行业监统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理委员会中国民银行相关统计制度规定结合行实际情况特制定制度
第2条 制度指点统计行属支行部门财务会计信息基础部理信息系统托行属支行部门项营情况风险状况进行调配分析评价预警提供统计信息统计咨询意见满足监工作求提供营决策
第3条 行属支行部门项金融统计工作中必须遵守制度
第二章 统计工作基求
第4条 统计工作原统规范准确时科学严谨实事求
第5条 统计工作会计信息基础会计报表调查收集相关信息数确保统计数源真实准确完整
第6条 类统计报表数间必须相互核衡致亚禁出现错报渥漏报虚报估报瞒报等现象
第7条 统计工作应运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动化系统化网络化
第8条 统计工作应加强信息透明度建设监部门求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时规范进行信息披露
第三章 统计机构工作岗位设置
第9条 风险理部门属调统中心行统计工作牵头部门负责行统计工作协理
第10条 职部门属支行行统计工作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相关统计信息收集汇总报
第11条 统计部门应紧密配合加强部协调严禁出现推诿现象保障行统计工作序开展
第12条 行职部门统计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项统计理办法统计制度
(二)督促职部室时报送类报表报送类报表进行数衡性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发生报送错误
(三)负责填报种统计报表严格级单位制定统计指针定义口径准确时填报类统计报表扩统计调查表规定时间风时报相关部门
(四)常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完成统计分析时发现统计工作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五 )组织开展统计检查活动配合关部门做统计检查工作
(六)组织开展统计培训工作
(七)规定行股东公众披露行相关统计信息
(八)做统计资料整理存盘理工作
(九)满足营理工作需开展统计工作
第13条 统计工作职责:
()保证统计员基稳定确需调整应征求行职部门意见新统计员必须培训符合岗条件方重事统计工作统计员调整影响统计工作正常开展
(二)督促统计员规定时间规定方式保质保量完成日常统计数报送工作时完成相关业务统计分析
(三)建立健全 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保证统计资料准确提供类统计资料必须实事求规定时准确完整填报统计数字虚报瞒报伪造统计资料
(四)报送类统计数报表应加盖业务章负责印章统计员签章
(五)时专项统计调查工作部门应时完成需部门协完成统计工作调统中心统 牵头做统计协调分工
(六)统计中发现问题应时迥相关职部门反映完善统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做统计资料整理存盘理工作
第4章 统计员
第14条 第十四条 总行职部门支行根业务类统计工作求设置统计岗位配足配齐统计员明确专职兼职统计员
第十五条 制度指统计员指行相关职部门负责相关统计工作员支行行长会计信贷员
第十六条 行职部门支行负责单位统计工作负责单位统计数真实性负责定期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时调整优化统计工作岗位员配置统计工作员实行AB角统计复核员
第十七条 统计员应符合求:
(1) 坚持实事求恪守职业道德单位领导强令授意篡改统计资料者编造虚假统计资料行应拒绝抵制制度实报送统计资料报送统计资料真实性负责
(2) 具备执行统计务需专业知识较强学力够根业务发展情况断增加身业务素质满足统计工作求
(3) 具较强工作责心吃苦耐劳精神够关求保质保量完成项统计工作
(4) 具定综合分析力够根统计资料分析业务营进展情况撰写质量较高统计分析材料考核适宜担统计工作员应时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 统计员调动者离职应符合规定条件员接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九条 统计员权利:
(1) 求关单位实提供数信息
(2) 检查统计资料准确性求关部门员改正确实统计资料
(3) 拒报符合规定统计报表检举揭发违反统计法律规定制度行
统计工作员关统计法律法规办法行述权利时单位非法干预
第五章 统计数理
第二十条 统计资料指编制统计报表种原始报表台帐等相关资料统计活动中形成统计报表
第二十条 统计资料保参行会计档案理相关求办理
第二十二条 统计员应期统计资料分类装订成册资料必须完整封面封底数目录类统计数存放应整齐划入库架妥善保严防损坏丢失做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鼠确保安全
第二十三条 建立统计资料查阅登记制度登记 簿详细记载相关调阅容
第二十四条 统计资料需移交时填写移交清单交接逐份清点误履行交接手续统计数移交需单位部门负责监交
第6章 奖励惩罚
第二十五条 行根关规定统计工作中做出重贡献突出成绩统计员集体予奖励奖励分荣誉奖励物质奖励
第二十六条 列行行根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关责员予相应行政处分:
(1) 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理拒报统计资料
(2) 接受统计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转移隐匿毁弃原始统计记录统计报表统计关资料
(3) 拒接受阻挠抗拒统计检查
(4) 屡次漏报迟报错报统计资料造成严重果者恶劣影响
第二十七条 支行负责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者拒绝抵制编造虚假资料行统计员进行击报复规定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二十八条 统计员泄露行商业秘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尚构成犯罪规定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
第二十九条 制度总行股份限公司负责修订
第三十条 制度印发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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