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党委书记 XXX——深化国企改革专题学习——国企改革“1+N”政策文件盘点及“三年行动方案”解析
    • 2. 深化国企改革“1+N”政策文件盘点第一部分
    • 3. 国企改革“1+N”政策文件体系:指以一部指导意见为引领、以若干配套文件为支撑的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方面的整体设计方案。其中“1”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是深化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N”是指若干与之配套的专项改革政策或文件。“1+N”政策文件体系就是国企改革设计图、施工图,经过5年的持续完善,国企改革的“四梁八柱”也持续得到夯实巩固。 一、 “1+N”是什么?
    • 4. 二、 “1+N”解读(一)解读“1”:《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1.通过及发布时间:2015年8月24日通过,2015年9月13日发布。 2.制定背景: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广大职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
    • 5. 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更加重大。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对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对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对于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我国经济实现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对于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国有企业改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专门作出重大部署,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国务院国资委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听取意见,起草了《指导意见》。文件稿经多次研究修改后,先后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公布实施。
    • 6. 3.主要内容:《指导意见》共分8章30条,从改革的总体要求到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国资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 7. 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意见》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率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 8. 《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要坚持的五项原则。 一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三是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重要关系。四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五是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采用的科学方法。
    • 9. ❷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 10. 围绕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要抓好六项重点任务。 一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二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三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四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五是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六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 11. ❸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改革措施 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指导意见》强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一是依法落实企业自主权。二是推动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三是促进企业公平参与竞争。
    • 12. ❹围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改革措施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方向和重点。为此,《指导意见》提出: 一是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 二是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三是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
    • 13. 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的要求和措施 《指导意见》明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目标;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要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实行同股同权,切实维护各类股东合法权益;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加快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开展多类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逐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 14. 要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通过市场方式,以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为重点领域,对有发展潜力、成长性较好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在试点取得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 15. ❻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为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指导意见》强调:一是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二是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强化出资人监督,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制度,加强审计、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工作,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工作的闭环。三是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坚决遏制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等腐败现象,严厉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 16. 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指导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企业党组织对群众工作的领导。
    • 17. 二是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企业改革发展需要,明确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企业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管理监督中的责任,支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
    • 18. 三是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机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党性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双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巡视工作,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反"四风"规定,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 19. 4.显著特点:绝不能让国企改革红利变成个人私利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着四个显著的特点: 一是更加注重改革的精准性,坚持改革奔着问题去,有什么问题,就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改什么问题。 二是更加注重改革的规范性,先定规则再改革,依法有据搞改革。 三是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强化改革措施之间的协同配合。 四是更加注重改革的公开性,坚持公开透明,国企改革的政策、方案、措施、过程能够公开的都要公开,主动地接受监督,绝不能让国企改革的红利变成个别人的私利。
    • 20. 二、 “1+N”解读(二)解读“N”:围绕《指导意见》出台的专项改革政策或文件 “N”文件体系内容及分类 自2015年8月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国企改革全面深化,此后相继发布多份与指导意见相关的文件,形成了以《指导意见》为引领、以若干文件为配套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在2019年4月出版的《国企改革1+N政策文件汇编》中收集整理了39项国企改革系列制度文件,主要分为以下六大类:
    • 21. 1.《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第一 顶 层 设 计 类3.《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4.《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5.《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6.《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7.《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8.《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2.《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的 若干意见》
    • 22. 9.《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第二 激 励 与 混 改 类11.《关于扩大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实施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12.《关于做好中央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通知》13.《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14.《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15.《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10.《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
    • 23. 16.《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第三 监 督 与 管 控 类18.《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19.《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20.《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21.《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22.《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17.《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23.《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24.《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 24. 第四 投 资 与 追 责 类26.《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27.《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28.《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9.《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30.《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25.《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 25. 第五 规范 与发 展类31.《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32.《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33.《关于完善中央企业功能分类考核的实施方案》34.《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 26. 第六 其 他 类35.《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36.《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 37.《关于国有企业办消防机构分类处理的指导意见38.《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39.《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27. 部分重要政策文件概述 1.《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 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逐步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推进这项改革要坚持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健全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中央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严格规范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坚持统筹兼顾,形成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合理调节不同行业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相结合,完善中央企业薪酬监管体制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 28. 部分重要政策文件概述 2.《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 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从严选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履职行权的监督;适应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领导;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
    • 29. 部分重要政策文件概述3.《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 目标:就是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推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夯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基础。
    • 30. 部分重要政策文件概述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是坚持完善制度、保护产权,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调动各类资本参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积极性。 三是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做到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坚持宜改则改、稳妥推进,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
    • 31. 部分重要政策文件概述 三区分:区分“已经混合”和“适宜混合”的国有企业;区分商业类和公益类国有企业;区分集团公司和子公司、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等不同层级。 七鼓励: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集体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吸收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探索完善优先股和国家特殊管理股方式;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五要求:注重试点示范;注重保护产权;健全治理机制;依法合规操作;推进配套改革。
    • 32. 部分重要政策文件概述 4.《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了三方面的改革举措: 一是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责定位,明确国有资产监管重点,该管的要科学管理、决不缺位,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是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明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关系,界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关系。同时要开展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部分出资人职责的试点工作,以及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试点工作。 三是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建立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机制,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重组,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
    • 33. 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工作;鼓励外资企业参股国有企业项目;在部分领域率先培育推出一批示范项目;拓宽并完善非国有资本投资渠道;支持国有企业和非国有资本在政府投资领域加强合作;拓宽合作领域:完善引资方式:确保引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参与企业遴选办法;强化项目管理;切实加强监管;规范决策程序:5.《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
    • 34. 完善项目公司治理结构;推行市场化运行机制;依法保障投资方合法权益;积极探索优先股、特殊管理股等股权模式;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支持政策;形成工作合力。健全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
    • 35. 6.《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意见》提出五方面举措: 一是着力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工作体系;强化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对经理层的监督,深入推进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加强企业内设监事会建设,加大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力度;重视企业职工民主监督,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发挥企业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 二是切实加强企业外部监督。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督,坚持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健全规范国有资本运作、防止流失的制度,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监督,围绕重点,着力强化对企业的当期和事中监督;健全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体系,完善国有企业审计制度;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和巡视的监督作用,督促国有企业落实“两个责任”,实行“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巡视工作;建立高效顺畅的外部监督协同机制,减少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能。
    • 36. 三是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推动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管重大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加强社会监督,重视各类媒体的监督,畅通社会公众的监督渠道,发挥其第三方独立监督作用。 四是强化国有资产损失和监督工作责任追究。加大对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力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监督工作责任追究,健全问责机制,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完善监督工作中的自我监督机制。 五是加强监督制度和能力建设。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法律制度,加强监督队伍建设。
    • 37. 7.《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 根据《意见》,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其中,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为目标,重点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安全效益的有机统一。 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可以由政府调控;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
    • 38. 8.《关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政策措施的梳理及相关意见》 对已出台的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归纳,并对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完善。 一是已有改革政策措施:财政收税(10条)、土地管理(6条)、社会保障(6条)、金融证券(3条)、产权保护(3条)、简政放权等; 二是地方的探索和创新:减轻企业改革成本负担、建立国有企业资本市场化补充机制、落实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有关政策、建立公益性项目补偿机制、创新投融资方式方法、盘活政府性资金、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政策支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等; 三是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过程中的资产评估问题;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过程中资产评估产生的税费及瑕疵资产问题;土地资产处置政策依据问题;国有企业之间境外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报批程序问题。
    • 39. 9.《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竞争,集中资源做强主业,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剥离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集中解决少数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问题。并针对上述问题,明确时间安排、政策方案和工作分工,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地方作用、落实企业责任、报账资金投入的保障措施。
    • 40. 10.《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对国家出资企业产权转让、增资、资产转让等国有资产交易行为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企业产权转让和增资必须经过国资监管机构审核,因产权转让或增资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必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子企业的产权转让或子企业的增资行为,须由国家出资企业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 41. 11.《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了下一阶段推进中央企业结构调整和重组的重点工作,即“巩固加强一批、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 一是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国家重大专项任务的中央企业,要保证国有资本投入,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 二是搭建调整重组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国际化经营平台,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增强中央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是推进中央企业强强联合、中央企业间专业化整合、中央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和并购重组,实现国有资本优化配置。四是通过大力化解过剩产能、清理处置长期亏损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退出不具有发展优势的非主业、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措施,解决好“退得出”的问题。
    • 42. 12.《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 原则: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坚持增量引入,利益绑定;坚持以岗定股、动态调整;坚持严控范围、强化监督 试点企业条件:一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二是股权机构合理,非公有资本股东所持股份应达到一定比例,公司董事会中有非公有资本股东推荐的董事;三是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建立市场化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器;四是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来源于所在企业集团外部市场。 意见还规定,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总股本的1%。意见提出,首批试点原则上在2016年内启动实施,成熟一户开展一户,2018年底进行阶段性总结,视情况适时扩大试点。
    • 43. 13.《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按照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提高国有企业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为目标,以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为重点,严格问责、完善机制,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在2017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在2020年年底前全面建立覆盖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 44. 《意见》强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较大或重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且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一是针对违规经营投资问题集中的环节,明确了9大方面54种需追究责任的情形,包括集团管控、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转让产权及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并购、改组改制、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二是规定资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认定损失金额及影响。三是明确经营投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责任追究应根据资产损失程度、问题性质等,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处理。四是提出责任追究工作原则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开展。达到较大或重大资产损失标准等情况,应当由上级企业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开展责任追究工作。
    • 45. 《意见》要求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细化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原则、范围、依据、启动机制、程序、方式、标准和职责,保障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责任追究工作要加强与党建、审计、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等部门的协同,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效果。探索向社会公开责任调查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 46. 14.《关于完善中央企业功能分类考核的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逐步完善符合企业功能定位实际的分类考核制度,基本形成导向清晰、远近结合的业绩考核体系,与企业负责人分类管理和选任方式相适应、与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差异化奖惩体系更加有效,业绩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引领作用显著增强,进一步明确和实化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
    • 47. 按照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有关政策要求,《方案》对中央企业主要分为三类实施考核: 一是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中央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导向,重点考核企业经济效益、资本回报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引导企业提高资本运营效率,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二是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中央企业。以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和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在保证合理回报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基础上,加强对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重大专项任务情况的考核。 三是对公益类中央企业。以支持企业更好地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重点考核产品服务质量、成本控制、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
    • 48. 15.《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方案》 《意见》明确,坚持深化改革、党的领导、依法治企、权责对等的基本原则,2017年年底前,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到2020年,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完成外派监事会改革,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造就一大批政治坚定、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董事长和职业经理人,培育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通、勇于担当的董事、监事队伍;党组织在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牢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企业民主监督和管理明显改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使国有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 49. 《意见》强调,要从理顺出资人职责、加强董事会建设、激发经理层活力、完善监督机制、坚持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规范主体权责,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机构、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权责,保障有效履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运行效率。
    • 50. (三)国企改革重要试点项目 1.十项改革试点项目 2016年2月25日,中央国资委、国家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发布会对外披露了国企改革“十项改革试点”落实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❶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国资委将向试点企业董事会授予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6项职权,通过试点有效调动董事会积极性,促进董事会作用的发挥。试点工作预计今年下半年启动。
    • 51. ❷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试点将落实董事会在经理层成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等方面职权;界定国资监管机构、企业董事会、企业党组织在经营管理者选聘和管理工作中的职责等。试点工作将采取公开遴选、竞聘上岗、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市场化方式,在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直接监管的国有独资、控股的一级企业进行,国资委和各省市将分别选择3至5户企业进行试点。 ❸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在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基础上,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的单位中,优先选择2至3户主业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类企业试点,同时鼓励中央企业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二三级公司开展试点。
    • 52. ❹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制度。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到2020年左右,全面形成与国有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业绩考核评价办法。 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国资委将选择3至5户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推进诚通集团、国新公司改组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探索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方式,探索有效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模式,探索市场化的企业经营机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整合等,投资和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支柱性产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投资、持有和运营国有股权。
    • 53. ❻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国资委将根据国家战略需要,探索在中央企业之间集中优势资源,实施专业化重组、组建股份制公司的有效做法,减少重复投资和同质化发展。坚持成熟一户、推进一户,今年兼并重组的力度不减,工作量要加大,成果要体现。 ❼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试点将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多元化投资,形成有利于参与市场竞争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2016上半年确定首批试点企业。下半年正式启动试点。
    • 54. 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试点主要探索在什么样的企业实行员工持股,以什么样的方式实行员工持股,员工怎样转股退股等,确保员工持股公开透明,防止利益输送。中央一级企业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❾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试点:计划在中央企业围绕董事会信息披露、财务信息公开等方面开展试点,指导地方国资委选择若干重点企业试点。国资委将建设统一的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平台,为中央企业信息公开提供支持,为社会公众查阅信息提供服务。试点旨在促进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企业管理,健全国资监管体系,打造“阳光国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❿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目前,国有企业仍存在大量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计划选择2至3户中央企业整体推进所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试点,选择2至3个城市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
    • 55. 2.双百行动 2018年3月国资委发布《关于开展"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选取百家中央企业子企业和百家地方国有骨干企业(简称"双百企业"),在2018年-2020年期间实施"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简称"双百行动")。
    • 56. ❶双百标准:"双百企业"遴选标准有三条。 一是有较强代表性。推荐企业主营业务突出,资产具有一定规模,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影响力,原则上应当是利润中心,而非成本费用中心。 二是有较大发展潜力。推荐企业可以是深化改革与经营发展形势较好的核心骨干企业,可以是面临激烈竞争、亟须通过改革提高效率、提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也可以是暂时处于困难阶段,但有计划、有信心通过改革实现脱困发展的企业。 三是有较强改革意愿。推荐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部门能充分理解掌握国企改革精神,能敢为人先、勇于探索、攻坚克难,能在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
    • 57. ❷双百特点:纳入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名单的企业有三个特点。一是上市公司,试点内容主要集中在混改、员工持股等。二是此前做得较好的试点企业,比如"十项改革试点"等企业也进入双百行动名单。从此前的单项试点转向"一企一策"制定综合改革试点。三是经营困难企业。这类企业的试点主要集在如何摆脱困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 58. ❸双百要求:国资委要求入围"双百行动"的企业要实现"五大突破、一个坚持",即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法人治理结构、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励机制以及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实现突破,同时要坚持党的领导。每家央企报2-3家,每省报5-6家,报上去的企业,除一些财务指标特别差、社会信誉度不高的,基本上都进入了试点,最后确定的名单有400家左右。 ❹主要意义: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是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国企改革专项行动之一,在2018-2020年期间,全面落实“1+N”系列文件要求,深入推进综合性改革,在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打造一批治理结构科学完善、经营机制灵活高效、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的国企改革尖兵,充分发挥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凝聚起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强大力量,形成全面铺开的国企改革崭新局面和良好态势。
    • 59. 3.区域性国资国企改革“综改试验” 2019年7月,上海、深圳“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和沈阳国资国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专项工作正式启动。 开展综改试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新举措,对于鼓励基层创新、全面推动国资国企改革“1+N”政策在试验区落实落地,增强国资国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点带面推动全国国资国企改革具有积极意义。综改试验区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到2022年努力打造成为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国资监管科学高效、国企活力充分激发、创新驱动不断增强、全面落实国家战略的国资国企改革高地。
    • 60. 上海综改试验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法制化的导向,突出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开展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激发员工内生动力等着力点,重点推进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扩大员工持股试点范围,探索科技成果分享机制,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等领域改革,推动形成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合力。深圳综改试验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着力推进“一类一策”优化国资监管,探索运用限制性股票、超额利润分享、中长期业绩奖金等多种方式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创新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改革,健全企业科技创新投入视同利润考核机制。沈阳专项改革围绕落实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目标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坚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全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充分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活力。
    • 61. 4.科改示范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提出的深化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等要求,2019年12月27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方案》,从指导思想、行动内容、组织实施、工作保障等四个方面对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简称“科改示范行动”)作出部署。
    • 62. ❶行动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一系列新的重大成就,特别是广大科技型企业持续加强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也有不少科技型企业仍存在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市场化程度不高、发展新动能不足等影响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问题。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市场化改革,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决定选取部分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的科技型子企业,自2020年起实施“科改专项行动”。
    • 63. ❷行动目的:此次行动旨在重点推动部分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科技型子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市场化选人用人、强化激励约束等方面探索创新、取得突破,打造一批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样板和自主创新尖兵,从而促进国有科技型企业进一步实现科技突破,打造符合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国有科技企业。
    • 64. ❸行动内容:《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五方面内容。 在完善公司治理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加快推动科技型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配强;健全董事选聘、管理、考核、评价、退出等机制,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全面落实科技型企业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 在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方面,提出科技型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在强化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方面,提出科技型企业工资总额可以实行单列管理,且不列入集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基数、不与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大力推行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骨干员工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在激发科技创新动能方面,提出充分发挥科技型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建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人才队伍;支持和带动其他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实现融通创新等。 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方面,提出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结合起来,支持董事会、经理层依法履职;探索不同所有制结构的科技型企业党组织更好发挥作用,推动党的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按照尽职免责原则,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容错纠错机制等。
    • 65.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解析第二部分
    • 66. 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2020年,将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启动之年,国企混改、重组整合、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等方面都将进入快速推进、实质进展的新阶段。在2015年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后,“1+N”的四梁八柱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并且已经开始落实落地,已积势蓄势谋势,而2020年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启动之年,之前很多政策未落实及政策空白地带,要做拉网式巡查和系统整合,以一揽子政策及举措的出台,使得国改进入快速推进、综合推进、出成效的阶段。没有落实到位的,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要在三年行动里加快落实落地。
    • 67. 一、 《方案》制定背景《方案》横跨“十三五”收官与“十四五”开局前三年。面临疫情之后的经济复苏与全球产业链重构,既善于积势蓄势谋势,又善于识变求变应变,通过发挥国企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破和先导作用,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思想。第十三次深改会是2020年4月27日开的,排在第一位通过的文件是《关于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有抗疫的紧迫性,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20-2021年)》,则有对四中全会精神承上启下的意义。第十四次深改会是两个月后开的,排在第一位通过的文件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特别强调的是2020年的三项任务:胜利完成“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其中第三项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意味着现代化经济体系任务的提出,当是下一次中央全会的主题。这个信息,把现代化经济体系摆到议事日程上了。
    • 68. 二、《方案》关键信息解析 依靠改革应对变局、开拓新局,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既善于积势蓄势谋势,又善于识变求变应变。 形势在变、任务在变、工作要求也在变,必须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制定改革方案的出发点,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改革、涉及重大制度创新的改革、有利于提升群众获得感的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优先抓好落实。突破和先导作用的强调,对深化 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明确了工作重点、提出了鲜明要求、指出了前进方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1.改革的两个作用:必须发挥好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
    • 69. 就是紧紧扭住关键,积极鼓励探索,突出改革实效,推动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脚点是“实效”。要从 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推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办成几件实实在在的事情,让大家真正感受到改革带来的新气象、新风貌。改革任务是实打实的,责任也是实打实的,必须一级抓一级。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就是抓实效的方案。 2.怎么改革:扭住关键,鼓励探索,突出实效
    • 70. 会议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看起来是老话,实有新意。在一段时间内,有人借“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认为放弃“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在理论上造成混乱,在实践上导致动摇。“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资本是物质基础,而国有企业的政治基础不可代替,国家重要支柱,不可代替。特别是这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国有企业勇挑重担,在应急保供、医疗支援、复工复产、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突出强调国有企业的地位与作用
    • 71. 中国建筑夜以继日开展工作,仅在短短的10天时间里就分别建成了火神山和雷神山医院;中国石化和新兴际华集团,在几周内将口罩的日产量从零提高到了近1000万套,防护服的日产量提高到了近20万套;国药集团、通用技术集团和华润集团,为一线提供了从试剂盒到有效的中药等充足的“弹药”;中央企业在经济和社会复苏中发挥了强大的驱动力,带头复工复产,引领着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复苏。在抗疫的过程中出现的一次次奇迹,都有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身影。证明国企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 72. 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4.两个“一以贯之”继续强调
    • 73. 今年是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的第一年,国企改革积极推进、加速破局。改革的内容是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九个字。这是对扭住关键,突出实效而言。因为具体内容并没有公布,不可妄言。但是“抓重点”中重点,还是可以想到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肯定是重点。混合所有制改革重在“深化”,意味深层问题要解决。给人联想到,大多数充分竞争领域的企业上市,优先股将推出,支持建立管理层骨干员工持股,探索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制度。作为承担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的重要载体,上接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机构、下接资本运作和企业经营的“两类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试点改革也会加速推进,成熟一批,组建一批,是可以期待的。 5.今后3年是国企改革关键阶段
    • 74. “补短板、强弱项”,要注重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与协调性:一是要把党的十九大对国资国企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落实到三年行动当中去。二是把近年来“1+N”的改革政策进一步落实落地,没有落实到位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要在三年行动里加快落实落地。三是把这几年在“十项改革试点”、“双百行动”等改革试点示范工程中基层所创造的一些经验,推广到下一步的国企改革过程中。
    • 75. 2019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快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央企的设立都有各自的职责,聚焦主业、做强实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是央企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重新厘定央企主责主业,企业严格执行新版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严控非主业投资比例和投向,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主责主业集中。未来国有资本将更多投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效推进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是“十四五”规划的重中之重。主责主业还有一个任务,剥离非主责主业的业务 ,实际上是完成两个剥离: 剥离非主责主业的业务,剥离办社会职能,使国企放下包袱。 6.改革与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结合
    • 76. 2020年国企改革进入关键的历史阶段,随着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国有企业改革的综合效能将进一步得到提升,一些短板和弱项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国有企业的治理体系将更加成熟定型,国有企业将更加具有活力和效率。做强、做优、做大,最后的目的是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7.“三做五力”是国企改革的目的
    • 77. 感 谢 您 的 聆 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