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智能监控系统违规判定及处罚依据授课人:安全科科长XXX
    • 2. 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数据处置、处罚规定一、对省“两客”车辆只能监管平台主动安全防控系统报警分层级进行相应处理目录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2016年第55号令)、《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通知》 (交办运[2018]115号)精神,制定全省交通运输安全“两客”车辆智能监管平台运输企业管理细则(1. 1版), 指导全省“两客”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智能监管工作。
    • 3. 驾驶员在驾驶道路运输车辆过程中影响行车安 全的违规、违法行为,根据危害程度分为两类: 不安全驾驶行为和脱离监管行为。一、对省“两客”车辆只能监管平台主动安全防控系统报警分层级进行相应处理
    • 4. 1. 不目视前方报警 1.1 车速在20公里/小时(5.6米/秒)以上,持续5秒以上检测到驾驶员左顾右盼、低头、仰头,且未检测到左右转向灯信号,则生成报警事件,上报平台, (至少包含驾驶员面部特征的照片和视频); 1.2 驾驶车辆时吃零食、与他人闲谈的行为。 2. 不规范变更车道报警 车速在50公里/小时(13. 9米/秒)以上,检测到驾驶员在“不打方向盘、不打转向灯”的情况下变更车道,则生成预警事件,上报平台(至少包含车外前部区域的照片或视频)。 (一)驾驶员有下列报警之一的,属于不安全驾驶行为:
    • 5. 3.未巡检乘客安全带报警 驾驶员发班前巡检车厢,重点提醒、检查乘客系好安全带,完成后按击车厢尾部巡检按钮,若未按规定巡检并未按击巡检按钮,则生成报警事件,上报平台。 4.前向车距提醒报警 车速在30公里/小时(8. 3米/秒)以上,根据前车和自车速度计算相对速度,结合与前车距离,计算出理论碰撞时间tts, 当 tts 小于2. 7秒时,生成预警事件,上报平台。 5. 生理疲劳报警 在行驶过程中,检测到驾驶员闭眼状态超过2秒;或在5 分钟窗口期内,检测到驾驶员打哈欠超过3次;或在1分钟窗口期内检测到驾驶员闭眼(500毫秒)超过10次;则生成报警事件,上报平台。
    • 6. 6. 抽烟报警 在行驶过程中,在3s 窗口期内,检测到驾驶员抽烟,则生成报警事件,上报平台。 7. 使用手持电话报警 7.1接打手持电话报警 在行驶过程中,检测到驾驶员持续5秒使用疑似手机物品靠近耳朵;或持续5秒使用手持电话靠近嘴边讲微信语音;则生成报警事件,上报平台。 7.2玩手机报警 在行驶过程中,检测到驾驶员持续5秒玩手机,则生成报警事件,上报平台。
    • 7. 8. 驾驶员不在驾驶位置 驾驶车辆时驾驶员不在驾驶位置,捡拾、搜寻物品;不停车更换驾驶员,至使终端设备无法识别驾驶员的行为。 9. 未系安全带报警 驾驶员在行车前系好安全带,若车速大于10公里/小时(2. 8米/秒), 且持10秒检测到驾驶员未系安全带,则生成报警事件,上报平台。
    • 8. 10.超时驾驶报警 过IC卡及人脸识别功能,监测同一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长,当检测到驾驶员白天连续驾驶3小时30分钟,夜问(晚上22: 00-一次日6: 00) 连续驾驶1小时30分钟,设备自动生成预警信息,提醒驾驶员停车休息或换岗;检测到驾驶员白天连续驾驶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2小时,设备自动生成报警信息,上报平台。 11. 超速驾驶报警 检测到车速超过限速阅值95%, 产生预警,本地提醒。当车速高于闽值,且持续时间30秒以上,则生成报警事件,上报平台。
    • 9. 12.夜间异动报警 在凌晨2点至5点,检测到车速超过40公里/小时(11. 1 米/秒), 在10分钟窗口期内,检测到客车车速超过10公里/小时(2. 8米/秒)有行车轨迹,则生成报警事件,上报平台。 13.超员驾驶报警 在车速大于20公里/小时(5. 6米/秒)后,连续8分钟检测到过道存在超员情况,则生成报警事件,上报平台。
    • 10. 1. 摄像头偏离驾驶位报警 车速在20公里/小时(5. 6米/秒)以上,持续5秒检测到驾驶员头部偏离出摄像机正常标定范围,则生成预警事件,上报平台(至少包含 JT/T1076 中所规定音视频通道2的照片和视频)。 (二)驾驶员有下列报警之一的,属于脱离监管行为:
    • 11. 2. 干扰监控系统报警 2. 1 红外阻断型墨镜失效预警在行驶过程中,持续5秒检测到驾驶员佩戴红外阻断型墨镜,则生成报警事件,上报平台; 2. 2设备邈挡失效报警在行驶过程中,持续10秒检测到视频画面存在遮挡、偏离摄像机正常标定范围时,生成报警事件,上报平台; 2. 3 设备通讯失效报警平台全时段监测设备状态,检测到天线未接或被剪断、终端主电源非正常掉电等导致设备通讯失效,生成报警事件,上报平台(事后查证是否属于人为破坏,设备通讯失效后未修复仍然营运的疑似脱离监管)。
    • 12. (一)报警提醒类信息处置、处罚 1.发生分心驾驶、不规范变更车道报警的,由所在分公司、车队责任安全员对当事驾驶员警示教育谈话。 2.乘客安全带巡检发生安全带巡检的报警,每次处罚当事驾驶员50元违约金(处罚依据:企业管理规定)。 3.长时间不目视前方 发生长时间不目视前方报警的,经核定每次处罚当事驾驶员50元违约金(处罚依据:企业管理规定)。 4.车道偏离 发生车道报警的,经核定每次处罚当事驾驶员50元违约金(处罚依据:企业管理规定)。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数据处置、处罚规定
    • 13. 5. 前方车辆碰撞 发生前方处理碰撞报警的,经核定每次处罚当事驾驶员50 元违约金(处罚依据:企业管理规定)。 6. 轻度生理疲劳 发生轻度生理疲劳报警的,经核定每次处罚驾驶员 100元违约金(处罚依据:企业管理规定)。 7. 抽烟(客运驾驶员) 发生抽烟报警的,每次处罚当事驾驶员50元违约金(处罚依据:企业管理规定)。
    • 14. (二)报警处置类信息处置、处罚 1. 接打手持电话 发生接打手持电话报警的,经核定每次处罚当事驾驶员200元违约金(处罚依据:《道交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规定)。 2. 双手同时脱离方向盘 发生双手同时脱离方向盘报警的,每次建议处罚当事驾驶员 100元违约金(处罚依据:企业管理规定)。 3. 驾驶员不在驾驶位置 发生驾驶员不在驾驶位置报警的,经核定每次建议处罚当事驾驶员100元违约金(处罚依据:企业管理规定)。
    • 15. 4. 驾驶员不系安全带 发生驾驶员不系安全带报警的,经核定每次处罚当事驾驶员50元违约金(处罚依据:《道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5. 超时驾驶 发生超时驾驶报警的,经核定(无特殊原因和报备的)对当事驾驶员一律计入企业黑名单,并予以辞遇,并对车辆处罚1000元违约金,辆处以7天停班整改(处罚依据:企业管理规定)、 (处罚依据:《道交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规定)。
    • 16. 6. 超速行驶 发生超速报警的: (处罚依据:《道交法》第九十九条等相关规定) 6. 1 车辆超过限定速度在10%及以下的,每次处罚当事驾驶员以100元违约金; 6. 2 车辆超过限定速度在10%以上至20%的,每次处罚当事驾驶员以200元违约金; 6.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将当事驾驶员计入企业黑名单,予以辞退;并对车辆处罚以1000元违约金,停班7天整改。
    • 17. 7. 未停车休息 (处罚依据:企业管理规定)、 (处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2016年第55号令规定)发生未停车休息报警的,经核定(无特殊原因和报备的) 7. 1 第一次对当事驾驶员处罚1000元违约金; 7. 2 再次发生的处罚当事驾驶员2000元违约金,并对当事车辆予以7天停班整顿,驾驶员计入企业黑名单,予以辞退。
    • 18. 8. 设备失效 发生设备失效报警的(处罚依据:企业管理规定)、 (处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2016年第55号令规定) 8. 1 设备故障,接智能管控中心通知,驾驶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回场维护的,每次处200元违约金; 8. 2 人为破坏车载终端及屏蔽车载终端信号导致车载终端不能正常工作的报警,经核定处罚车辆1000元违约金; 8. 3 再次发生8. 2的报警的,经核定对该车处罚 2000元违约金,停班7天整改,驾驶员计入企业黑名单并予以辞退。
    • 19. 9.超员行驶 遵照《客规》要求,发生超员报警经核定的: (处罚依据:《道交法》第四十九条等相关规定)、 (处罚依据:企业管理规定) 9. 1 超员10%以下的处罚 500元违约金; 9. 2超员10%至 20%以下的处罚 1000元违约金; 9. 3超员20%至50%以下的处罚2000元违约金; 9. 4超员50%及以上的处罚5000元违约金; 9. 5 超员20%及以上的驾驶员一礼子计入企业黑名单以辞退,车辆处以7天停班整改。
    • 20. 10. 中度生理疲劳 (车速在 50公里/小时(13. 9米/秒)以上] 发生中度生理疲劳报警的,经核定的: (处罚依据:企业管理规定) 10. 1每次对当事驾驶员处罚200元违约金; 10. 2 再次发生报警的,对当事驾驶员一律计入企业黑名单,予以辞退,并对车辆处罚 500元违约金,停班7天整改,
    • 21. 11. 超时未处理车载终端设备报警 发生超时未处理车载终端设备报警的报警,经核定的:(处罚依据:企业管理规定) 11. 1 对当事驾驶员处罚100元违约金; 11. 2 再次发生的对当事驾驶员处罚200元违约金; 11. 3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对驾驶员计入企业黑名单并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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