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本页无文本内容)
    • 2. 01医疗垃圾分类概述02医疗废物处理03医疗垃圾处理流程04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
    • 3. 01医疗垃圾分类概述
    • 4. 医疗垃圾分类概述医疗废物中可能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和有害化学物质,甚至会有放射性和损伤性物质。医疗废物是引起疾病传播或相关公共卫生问题的重要危险性因素。所以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分类处理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具体包括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医疗垃圾
    • 5. 医疗垃圾分类概述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废弃的被服;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 6. 医疗垃圾分类概述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 7. 医疗垃圾分类概述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 8. 医疗垃圾分类概述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菌素、非处方类药品等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硫替派等。 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免疫抑制剂。 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 9. 医疗垃圾分类概述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废弃的汞血压计、汞体温计。 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 10. 02医疗废物处理
    • 11. 医疗废物处理医疗垃圾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 物,应当首先在生产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是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塑料袋密闭包装,贴上标签,产生科室对其进行登记后由医疗废物管理办统一回收处理。 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应将锐器与其他物品分开, 将锐器放置于利器盒中,其他物品用黄色医疗废物塑料袋密闭包装, 并在黄色医疗废物塑料袋或者利器盒上贴上标签,产生科室对其进 行登记后由医疗废物管理办统一回收处理。
    • 12. 医疗废物处理病理性垃圾应用黄色医疗废物塑料袋密闭包装,贴上标签,产生科室对其登记后由医疗废物管理办统一回收处理。 手术后产生的废弃大肢体由包括、病理科保存,定期由殡仪馆收取后焚烧病理性垃圾处理废弃的损伤性垃圾,应放入利器盒密闭包装, 贴上标签,科室登记后,由医疗废物管理办统一回收处理。 利器盒密闭后不允许再打开。损伤性垃圾分组
    • 13. 医疗废物处理0102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应统一交到药品管理科,药品管理科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标准进行处理。 药物性垃圾处理批量的废化学剂、及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先到感染管理科登记后,感染管理科再交由专门机构进行处理。 化学性垃圾处理
    • 14. 03医疗垃圾处理流程
    • 15. 医疗垃圾处理流程收集包装一次性使用放入黄色医疗垃圾塑料袋或者利器盒的感染性垃圾,病理性垃圾、损伤性垃圾不得取出。黄色医疗塑料袋或者利器盒的外表被感染性垃圾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黄色医疗垃圾塑料袋。当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塑料袋或者利器盒的 3/4 时,科 室医务人员应当使用有效封口方式,使黄色塑料袋或者利器盒的封口紧实、严密。
    • 16. 医疗垃圾处理流程医疗垃圾处理① 贴签:在黄色医疗垃圾塑料袋或者利器盒上贴标签的内容包括: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② 登记:各科室和医疗垃圾管理办医疗废物回收人员应对医疗垃圾登记。登记的内 容包括:医疗垃圾产生科室、医疗垃圾交接时间、类别、重量、需要的特别说明、科室同回收医疗垃圾专人双方签字,并保证两个登记本信息一致。 ③ 日产日清:各科室对医疗垃圾类后由本科室医务人员妥善保管,不得 丢失,遗撒、播散。医疗垃圾管理办医疗废物回收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或者利器盒的标签、标识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 ④ 专人:医疗垃圾管理办专人,各医疗垃圾产生科室均专人管理,医疗垃圾暂存处固定专人管理,并按时联系医疗垃圾处理公司拉运后处理。确保医疗垃圾在暂存处中不被遗漏、丢失。对医疗垃圾暂存处要每日冲洗、消毒一次。
    • 17. 04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
    • 18. 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2017年9月,国家卫计委、中宣部、发改委等8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里面对医疗垃圾分类有了新的规定!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可回收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其他垃圾。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 19. 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可回收物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问,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当采用密闭容器存放。
    • 20. 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2、易腐垃圾处置要求 医疗机构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易腐垃圾。。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 21. 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来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使用后愉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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