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XX市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专项调查 技术方案 XX市疾控中心慢病科
    • 2. 主要内容一、背景 二、目标 三、调查范围 四、调查内容和方法 五、现场调查 六、数据收集与管理 七、质量控制 八、项目组织实施 九、工作时间与进度安排
    • 3. 背 景为持续做好我市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及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宁国市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秘[2017]60号)
    • 4. 建立和完善我市慢性病与营养监测系统,掌握成人主要慢性病及其相关因素、膳食营养与体质状况与营养性疾病的流行现状及变化趋势;建立相关数据共享平台与机制,加强数据分析与利用,发布权威信息,为政府制定慢性病防控与营养改善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总目标
    • 5. 1.掌握成人居民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等主要慢性病的患病、知晓、治疗和控制现状及变化趋势; 2.掌握成人居民慢性病相关行为和生活方式,包括烟草使用、饮酒和身体活动等的现状及变化趋势; 3.掌握成人居民身高、体重、腰围、血压、血糖及血脂等指标的现状及变化趋势; 4.掌握成人居民主要膳食水平情况,如蔬菜和水果摄入量,盐和油摄入量等。 具体目标
    • 6. 三、调查对象及任务根据省疾控中心抽样结果,本次调查范围为西津街道(城中社区、城北社区、凤凰社区)、汪溪街道(殷白村、汪溪居委会、渡口村)、梅林镇(七都汪村、田村、对山村)、甲路镇(甲路居委会、枫山村、石门村)、青龙乡(青龙村、龙阁村、西林村),调查人群为18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即调查前12个月内在该地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中国籍居民,排除居住功能区中的居民,如工棚、军队、学生宿舍、养老院等。每个调查医疗机构应完成调查人数960人。
    • 7. (二)调查对象调查前12个月在监测点地区居住6个月以上 且年龄大于或等于40岁 中国国籍居民 居住在功能区居民,如工棚、军队、养老院等 精神疾患或认知障碍(包括痴呆、理解能力障碍、聋哑等) 新近发现和正在治疗的肿瘤 高位截瘫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调查范围纳入标准排除标准
    • 8. (三)样本量 每个监测点(区、县)调查600人 每个监测点抽取3个乡镇/街道 每个乡镇抽取2个村/居委会 每个村/居委会抽取100人调查范围
    • 9. (四)抽样方法 ——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抽样阶段样本分配抽样方法第一阶段抽取3个乡镇/街道 与人口规模成比例的抽样(PPS)第二阶段抽取2个村/居委会与人口规模成比例的抽样(PPS)第三阶段抽取1个村民/居民小组(至少150户)整群随机抽样第四阶段抽取100个村民/居民户(含40岁及以上居民)简单随机抽样第五阶段每个家庭随机抽取1人KISH表法调查范围
    • 10. 四、实施步骤(一)询问调查(二)身体测量(三)实验室检测
    • 11. (一)询问调查 家庭情况调查:家庭记录、家庭成员登记及相关联系记录,用于抽取调查对象 个人问卷调查(7部分):基本人口统计学特征,慢阻肺相关知识知晓,个人与家族疾病史,呼吸道症状及生活质量评估测试评分(CAT),呼吸道疾病病例管理,吸烟情况、居住环境、做饭与燃料、职业因素暴露等危险因素,肺功能检查禁忌症 身体测量和肺功能检查相关问卷 由经过统一培训的调查员,采用PAD,面对面询问调查调查内容和方法
    • 12. (二)身体测量身体测量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臀围、血压和心率测量 身高测量:身高坐高计(精确度0.1厘米) 体重测量:电子体重秤(精确度0.1千克) 腰围、臀围测量:(精确度0.1厘米) 血压/心率:电子血压计(精确度1mmHg)调查内容和方法
    • 13. (三)肺功能检查 所有调查对象均接受肺功能检查 肺功能检查采用便携的肺功能仪,测量指标主要包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六秒用力呼气容积(FEV6)、用力肺活量(FVC)等 基础肺功能测试 支气管舒张试验 支气管扩张后肺功能测试 对肺功能检查中(FEV1/FVC<70%)存在气道阻塞者进行胸部正位X线检查调查内容和方法
    • 14. 五、现场调查 调查前准备 现场调查
    • 15. (一)调查前准备现场调查1. 现场宣传和动员 2. 人员培训 3. 抽样准备 4. 调查场所 调查相关资料及调查工具 编码与编码条准备
    • 16. 1.现场宣传和动员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依靠当地政府和基层组织的领导和支持 争取调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现场调查
    • 17. 3.调查场所 采取入户调查和集中调查相结合方式 家庭记录表和抽取调查对象需要通过入户调查完成 个人问卷、身体测量和肺功能检查需安排在乡镇级或以上医疗机构开展,调查场所应相对集中,包括登记区、询问调查区、身体测量区、血压测量区、肺功能检查区和休息等待区,其中询问调查区、身体测量区、血压测量区和肺功能检查区应在专门的房间进行,以避免互相干扰现场调查
    • 18. (二)现场调查1.现场工作流程现场调查
    • 19. 2.现场调查人员安排现场调查
    • 20. 3.结果反馈在现场调查结束后 30天内,各监测点以调查村(居委会)为单位,将身体测量、肺功能检查和胸片结果反馈给调查对象现场调查
    • 21. 六、数据收集与管理(一)数据收集 监测点: 以PAD为询问调查工具,建立信息收集工作站 通过信息收集与管理平台-现场信息采集系统,收集询问调查、身体测量和肺功能检查问卷相关数据 调查当日传至信息收集与管理平台-质控与管理系统,完成审核 省级: 于信息收集与管理平台-质控与管理系统进行问卷质控 在省级质控APP上进行体测质控及常规质控管理
    • 22. 肺功能检查数据:监测点应在检查当日,导出肺功能仪检查数据与报告,上传至慢阻肺监测信息收集与管理平台-质控与管理系统;省级质量评估人员尽快(48小时)对所有肺功能检查结果进行质量评级并反馈给监测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胸片检查数据:监测点应定期将肺功能异常者的胸部正位X线检查电子信息上传至慢阻肺监测信息收集与管理平台-质控与管理系统,或将胶片送至省级质量评估人员;省级专家阅片并记录结果数据收集与管理(一)数据收集
    • 23. (二)数据备份各监测点每天应对收集的各类数据进行本地备份,防止意外丢失 数据收集与管理
    • 24. 七、质量控制 (一)现场调查前期 一系列监测技术方案的修订与完善、物资准备、人员培训、抽样、信息收集与管理平台的评估等质量控制措施和指标 (二)现场调查时期 现场调查组织管理、询问调查、身体测量和肺功能检查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指标 (三)现场调查结束后 调查设备维护、数据上传、审核、备份、数据清理和分析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指标
    • 25. 牵头组建慢阻肺监测国家技术组、专家组,制定监测技术方案、调查问卷、工作手册和培训教材 负责完善慢阻肺监测信息收集与管理平台和电子化问卷,汇总全国调查资料,清理、分析调查数据和撰写国家报告等 负责对省级师资、县(区)级监测业务负责人和肺功能检查技术骨干进行培训 对现场调查提供技术指导、督导和质量控制 项目组织实施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
    • 26. 是本次监测工作的国家级技术支持单位 参与讨论、修订与完善监测技术方案、调查问卷、肺功能检查相关技术文件和培训教材 负责对省级师资和县(区)级监测业务负责人提供慢阻肺临床知识、肺功能检测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配合中国疾控中心对现场调查提供相应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项目组织实施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医院等
    • 27. 负责本省慢阻肺监测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与协调,负责协调落实资金、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与分工,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评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健委或厅(局)项目组织实施 牵头成立省级慢阻肺监测工作组和技术专家组,负责协助本省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技术方案制定本省慢阻肺监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慢阻肺监测工作 负责抽样、省级培训、现场技术指导、督导与质量控制 负责指导监测点数据管理和备份,并及时上报国家技术组省级疾控中心
    • 28. 安徽省居民慢性阻塞性肺病监测项目省技术指导组和省项目办人员名单 1、省技术指导组 2、省项目办公室 见讲义
    • 29. 本省慢阻肺监测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负责省级肺功能培训、现场技术指导、应急处置指导、质量控制等各省指定的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项目组织实施安医大一附院和安徽省胸科医院
    • 30. 负责协助省级开展辖区内慢阻肺监测工作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项目组织实施各地市级疾控中心淮北市,阜阳市,淮南市,合肥市,宣城市,黄山市
    • 31. 以县(区)级疾控中心为主体的调查工作队,负责组织开展本县(区)各项调查工作,负责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 各监测点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全程参与监测工作,指定呼吸疾病临床医生和肺功能检查技师参与肺功能检查和质量控制工作,完成肺功能异常者的胸部X线检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组织实施、协调、管理本县(区)监测工作县(区)级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项目组织实施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
    • 32. 项目物资项目组织实施 调查工具PAD 笔记本电脑和路由器 身份证认证设备 身高坐高计 电子血压计 电子体重秤 腰围臀围尺各省应按监测技术方案和国家级培训中统一要求的标准和技术参数与服务需求,自行配备和招标采购相应设备与耗材: 便携式肺功能仪以及定标筒 细菌过滤器 咬口 储雾罐 沙丁胺醇支气管扩张剂等 温湿度压力计 计时器 印刷工作手册等系列技术文件和其他材料
    • 33. 监测点项目实施经费用于购买调查工具、项目培训、现场调查工作实施(调查人员加班、误餐、交通、住宿等;调查对象礼品、误工、误餐、交通补助等)、数据评审和验收、质量控制等。 各监测点卫健委和财政部门落实资金到位,按规定开支,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经费不足部分,由各地协调慢性病类项目经费及地方资金补充。 省疾控中心经费用于肺功能仪及耗材和平板电脑采购、省级培训、材料印刷、省级专家审核费用(录音审核、肺功能检查评级、阅片等)和现场质控督导等。 各地经费使用,进一步细化
    • 34.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