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 及全国质量标杆企业申报 有关事项的说明
    • 2. 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 有关事项的说明第一部分:
    • 3. 1. 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总体思路
    • 4. 内部宣传和 标杆培训现场调查或 初始评价品牌梳理与 品牌战略制定编制体系文件体系试运行体系评价体系改进与 持续运行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建立流程 有规律地建立与实放品牌培育,是企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必然选择!1. 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建立体系的流程
    • 5. 品牌培育文件体系示意图品牌 战略 规划品牌目标品牌方针品牌培育体系品牌培育 手 册程序文件计划、策划 和作业指导书活动、过程和结果的记录 以品牌培育战略规划为引领,分阶段制定品牌方针和目标,分解和细化这些目标,并在组织的各个层次上建立相关的资源、运作和评价的职责和权限,以此形成统领组织行为的手册(行动纲领)、程序文件(行动规则)、作业指导书(行动细则)和相关记录(行动实证)的一系列的科学而有序的活动。行动纲领 行动规则 行动细则 行动实证 1. 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文件体系
    • 6. 品牌培育资源配置示意图1. 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资源的配置
    • 7. A. 试点企业遴选条件——依据国家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5〕316号)制作试点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 (二)拥有自主品牌,具有一定的品牌管理基础,有实施品牌战略的意愿; (三)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质量信誉; (四)产品质量稳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 (五)已经建立质量、环境、安全等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2. 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要求工信部对试点企业名单的确定方法: 在企业自愿基础上,由各省市工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组织申报,并指导申报企业填写《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试点企业登记表》,并按照下述要求确定(每年5月20日前后上报):
    • 8. A. 试点企业遴选条件——依据国家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5〕316号)制作体系有效运行是指: (一)参加了公开的举办的相关培训和交流活动; (二)发布了管理体系文件,并有效运行管理体系; (三)开展了品牌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和自我评价; (四)采取措施改进品牌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品牌管理能力。2. 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要求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条件: (一)参加品牌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评价; (二)提交了品牌管理典型经验案例; (三)做出公开交流分享经验案例的承诺。
    • 9. B. 试点企业工作内容试点企业要制定试点企业计划并重点开展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品牌培育工作机制。成立品牌培育领导机构,确定品牌培育主管部门,建立覆盖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组织。 (二)组织学习和交流活动。组织人员学习品牌管理体系方法,参加全国性及地区性品牌培育培训交流活动。在企业内部宣传动员,增强全员品牌意识。 (三)策划完善品牌管理体系。完善品牌培育战略,梳理品牌培育职责和主要过程,编制品牌管理体系文件。 (四)运行、评价并改进品牌管理体系。按照体系文件要求开展品牌培育活动,组织品牌管理体系评价,持续改进品牌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 (五)总结经验和参与交流。总结试点工作,重点提炼品牌培育过程中的特色和亮点,形成典型经验案例,参加外部评价和交流分享活动。——依据国家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5〕316号)制作2. 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要求
    • 10. C. 试点企业参与有效性评价的基本条件参加品牌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评价的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8月底前正式发布品牌管理体系文件,并运行管理体系; (二)10月底前开展了品牌管理体系自我评价,编制完成自我评价报告; (三)有证据表明品牌管理体系正常运行,持续改进,发挥提升品牌培育能力作用。——依据国家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5〕316号)制作2. 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要求
    • 11. 工信部对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评价、评审的要求——依据国家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5〕316号)制作3. 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要求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评审(推荐):   组织单位应从本地区、本行业品牌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企业名单中择优推荐“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并于11月10日前将有效运行企业名单、示范企业推荐名单及典型经验案例等相关资料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将于11月底组织专家进行品牌培育示范企业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并征求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意见后,确定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名单,公告发布并宣传推广典型经验。评价品牌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情况(遴选):   组织单位应根据《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评价细则》、《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评价指南》及《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要求》,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品牌管理体系文件、自我评价报告等资料开展规范性和有效性评价,确定本地区、本行业品牌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企业名单。
    • 12. 4. 品牌培育能力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自评报告》应包括以下7个部分:  《自评报告》的结构及具体要求1. 封面:应包括报告名称、企业名称和报告日期等内容。具体形式企业自行设计。2. 目录:应将三级条款以上条款名称列入,包括前言、品牌培育概述和附件,并编排页码。3. 前言:可描述公司对品牌培育工作的认识,说明参与品牌培育试点、建立实施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开展品牌培育能力自我评价等活动的简要情况,表明本《自评报告》的来由及预期用途。
    • 13. 4. 品牌培育能力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自评报告》应包括以下7个部分:  《自评报告》的结构及具体要求4. 公司及品牌培育概述: 为保证为品牌培育能力评价提供充分信息,本部分应对公司品牌培育工作状态做概要性表述。包括:  公司简介,包括公司自然情况、所处行业、行业地位、主要产品、奖励荣誉等  公司拥有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情况 3.4.3 公司品牌培育战略、方针和目标 最近3年(含今年预期)的销售收入  各品牌产品的主要目标市场,及市场占有率(说明信息来源) 各品牌的目标顾客群体,及顾客满意度/忠诚度等情况(说明信息来源)。 主要竞争对手,与竞争对手相比的竞争优势,以及可以体现竞争优势的指标水平。
    • 14. 4. 品牌培育能力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自评报告》应包括以下7个部分:  《自评报告》的结构及具体要求5. 自我评价的内容 5.1 总体结构 本部分为《自评报告》的核心内容。从本部分开始正式编排章节条款。章节条款按照《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的机构编排。三级条款以上(含)均采用《实施指南》的标题名称。三级条款以下内容自行确定。  本部分总结构为:  1.范围  2.引用和参考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4.1 总要求  …… 7.4.2 品牌设计 ……  8.6.2 纠正和预防措施…… 
    • 15. 4. 品牌培育能力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自评报告》应包括以下7个部分:  《自评报告》的结构及具体要求5. 自我评价的内容 5.2 范围: 说明本《自评报告》的编制目的和使用范围。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a)阐明集团公司的品牌战略方针、品牌培育目标、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及各项品牌培育活动的要求; b)描述和实施有效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促进品牌培育的有效进行和持续改进,并满足各相关方不断变化的需求; …… 1.2 适用范围 1.2.1 本管理手册适用于XX集团总部品牌培育相关过程,所覆盖的品牌包括企业品牌“XX集团”,产品品牌“**”、“**”等。 1.2.2 三家试点子公司根据工信部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要求及自身实际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以应用于子公司自有品牌,从而基本建立起覆盖整个集团的品牌管理架构。 ……5. 自我评价的内容 5.3 引用和参考文件  说明本《自评报告》在编制过程中所引用和参考的标准 和文件。 引用标准/相关文件、规定 2.1 《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 2.2 《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评价指南》 2.3 ISO9004:2009《组织持续成功管理——一种质量管理方法》 2.4 GB/T19001-2008(ISO 9001:2008,IDT)《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2.5 GB/T19000-2008(ISO 9000:2005,IDT)《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2.6 ISO10668:2010《品牌评价——货币化品牌评价要求》 2.7 GB/T19580-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 16. 4. 品牌培育能力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自评报告》应包括以下7个部分:  《自评报告》的结构及具体要求5. 自我评价的内容 5.4 术语和定义 说明在本《自评报告》需要特别明确其含义的专用词汇、习惯用语等。《实施指南》中列出的通用术语不必在这里重新说明。
    • 17. 4. 品牌培育能力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自评报告》应包括以下7个部分:  《自评报告》的结构及具体要求5. 自我评价的内容 5.5 核心部分  从“4 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开始,进入核心部分。对于每个章节条款,应根据自我评价活动中获取的信息,组织语言、选择适合的表述方式,回答或说明清楚以下问题(内容):  a)《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评价指南》中对应章节条款下的内容。 b)《品牌培育能力评价记录表》中对应章节条款下“评价内容”中的问题。 c) 企业就该条款希望说明的情况。
    • 18. 4. 品牌培育能力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自评报告》应包括以下7个部分:  《自评报告》的结构及具体要求6. 附录 附录部分的各附录文件按照“附录1、附录2……”的形式依次排列。 附录文件至少应包括《自我评价评分表》、《主要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文件清单》等。7. 封底附录1: 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图 附录2: 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流程示意图 附录3: 品牌培育职能分布图 附录4: 主要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文件清单 附录5: 引用程序文件及支持性文件目录 附录6: 自我评价评分表 ……
    • 19. 4. 品牌培育能力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编写《自评报告》参考文献 与企业品牌培育相关的技术文件可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科技司子站,质量品牌专题)或中国工业产品质量网获取,供企业参考学习。相关文件包括:   (1)《品牌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   (2)《品牌管理体系 评价指南》   (3)《品牌培育能力自我评价报告编制指南》   (4)《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评价细则》 可借鉴的参考文件: (1)ISO9004 《组织持续成功管理—一种质量管理方法》 (2)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3)GB/T19580—2012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 20. 6. 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 一、申报要求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2014〕102号)要求,符合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区条件的组织实施单位自愿申报。申报材料包括《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书》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推荐表》。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实施单位编制完成申报材料,经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材料,出具推荐意见,并于每年的11月30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版发至pinpai@miit.gov.cn。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按程序组织评审并确定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
    • 21. 6. 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申报 一、示范区的条件 1、试点区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开展试点工作并达到预期目标。 (1)正式发布区域品牌发展战略,对区域品牌做出明确定位。相关政策、资金支持按计划落实到位。 (2)建立区域品牌相关评价和舆情监测制度,开展评价和监控工作,根据评价和监控结果制定改进措施。 (3)工业增加值率、以自主品牌销售产品比重、新产品产值率等反映区域品牌竞争力的关键指标得到提升。 (4)以区域行业组织和骨干企业为依托,组织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品牌宣传或营销活动,效果显著,区域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得到提升。 (5)骨干企业参加品牌培训覆盖面达到90%以上,50%以上骨干企业建立实施品牌管理体系,品牌培育能力得到提升。
    • 22. 6. 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申报 2、试点区在区域品牌建设中取得了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经验。试点区自愿交流分享典型经验,为推动我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做出贡献。 二、示范区的申报和推荐 组织实施单位编制《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申报书》和《区域品牌建设典型经验》,填写《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推荐表》,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全国性工业行业协会(联合会)。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全国性工业行业协会(联合会)审查申报材料,填写推荐意见后,于年10月30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按程序组织评审并确定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
    • 23. 6. 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书编写 创业型产业集群申报书提纲(仅供参考) 一、产业集群发展现状 1.整体情况 2.发展基础、优势和特色: 二、产业链技术路线分析 1.主导产业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2.产业链各环节的重点企业和关键技术及其在全球产业价值链中的位置; 3.产业链领先企业与重点企业间的配套协作关系; 4.服务机构、技术平台建设及发挥作用情况。 三、产业集群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四、产业集群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1.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2.具体目标和拟开展的重点任务; 3.课题任务分解、承担单位及经费预算。 五、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 省、市及所在地政府对产业集群建设的组织、政策、资金保障及其他支持政策等。
    • 24. 6. 企业品牌培育体系的自我评价-——工具方法评价工具:《评价指南》附录A 1.五级成熟度模型:P43附录C—成熟度评价分级原则 p42附录B—分值分配 P43附录D—评价等级 2.评价的维度:P32表A.1 关键要素自我评价(五级成熟度对应) P34表A.2 细节要素自我评价(五级成熟度对应) 3.评价方法: 确定范围(维度); 确定自评活动的组织、负责人和时间表; 确定实施方法(团队、个人或者协助者帮助完成); 按照五级成熟度(根据选定的维度)按照P32、P34表A.1或A.2列举的例子,从第一层开始,并向更高层级转移,确定当前级别,判断在相应级别中的程度; 按照附录B,确定该要素的得分比重;将该比重与附录B中对应要素的单项分值相乘,得到该要素分值。 最后将各项分值相加,得出总分,在附录C中长出相应的评价等级。 注:全部评价共计是5节22个评分项,总分值为1000分。
    • 25. 6. 企业品牌培育体系的自我评价-——工具方法评价案例: 一家企业选定用“细节要素”维度评价,评价4.3管理职责时,得到的结果是“第三级别”。在附录C中查得应该是“定义级”成熟度,而且做得不错,因此确定该项成熟度在70%。 在附录B中查出该赋分项“单项总分值为30分”,故该企业该评分项得分为:70%X30=21分。 以此类推,评价完全部22个评分项后,全计总得分为700分。 在附录D中查出,700分在“评价得分”799—650“ 区间内,故确定该企业评价等级为“B等(好)”(这个级别就可以申报试点企业,接受省工信委委托组织或工信部专家组的验收)。
    • 26. 全国质量标杆企业申报 有关事项的说明第二部分:
    • 27. 1. 质量标杆活动简介 “质量标杆”是工业企业在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提高产品实物质量、改善质量保障能力、提升经营绩效等方面的最佳实践经验。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质量标杆”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协调管理,指导推动全国性“质量标杆”活动。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质量协会负责本地区、本行业“质量标杆”活动的策划和推进,配合开展全国性活动。质量专业机构参与“质量标杆”推荐、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活动。 2015年10月13-14日,全国2015年第二期质量标杆经学习交流活动在兰州举办。此次活动由国家工信部、中国质量协会、甘肃省工信委联合主办,甘肃省质量协会承办。来自全国各地工信部门和企业的200余名代表参加。东北工业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进行了经验分享。
    • 28. 1. 质量标杆活动简介:活动内容(1)(一)案例提炼:“质量标杆”申请企业应总结提炼标杆的典型经验。典型经验案例应突出主题事项,体现典型经验的理论观点、方法特点、实践要点以及效果亮点,具有供其他企业学习和借鉴的价值。 (二)“质量标杆”的命名:体现典型经验的特征。采用“‘企业名称’+‘典型经验特征’+经验(实践经验)”的方式(如:“××××集团公司实施质量成本管理的实践经验”),不直接使用企业名称作为“质量标杆”的名称。 (三)“质量标杆”的遴选:依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企业自行申请或组织单位定向邀请的方式进行。申请企业应填写《“质量标杆”申报表》并附《“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材料,按组织单位要求报送材料。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全国性“质量标杆”遴选。各组织单位负责全国性“质量标杆”的推荐工作,中国质量协会负责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安排现场考察。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确定全国性“质量标杆”。
    • 29. 1. 质量标杆活动简介:活动内容(2)(四)学习交流活动:“质量标杆”活动的核心是引导工业企业学习实践“质量标杆”的成功经验,提高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工信部要求:各组织单位要全面策划组织全国性、区域性、行业性标杆学习和标杆对比活动。要利用培训研讨、巡回宣讲、现场交流、企业“一对一”对标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质量标杆”学习活动。鼓励跨地区、跨行业开展标杆学习交流活动。要把“质量标杆”活动与“质量月”、全国追求卓越大会、六西格玛大会、质量技术奖励大会、质量管理小组大会和质量学术与创新论坛等全国和地方性质量活动有机结合,广泛宣传和推广“质量标杆”的典型经验。鼓励工业企业在“质量标杆”企业开展现场对标活动。 “质量标杆”企业要为开展标杆学习和对标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支持。鼓励指导工业企业在学习“质量标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展质量培训、对标达标等工作,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实践标杆经验,赶超标杆水平。 (五)宣传和总结: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业力量,研究、推广“质量标杆”成果,形成案例、图书等知识载体,全面宣传报道,引导广大工业企业分享经验。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国质量协会,每年汇编《中国企业质量管理成功实践》,通过印发和网站媒体刊载,广泛传播“质量标杆”经验,扩大“质量标杆”活动的社会影响。组织“质量标杆”活动总结交流,包括各地区、各行业、质量专业领域和全国性活动总结交流会,总结交流经验,表扬优秀“质量标杆”和优秀活动组织单位。2015年8-10月,工信部分别在广东、甘肃、上海、山东等省市举办了四期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学习活动(其中山东省为“互联网+”质量标杆经验专场交流活动)。
    • 30. 2. 质量标杆申报标准(1):申报说明(一)质量标杆分为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两个方向: 质量管理方向质量标杆的申报主体为:工业企业,包括信息、软件及相关技术性服务企业; 培育品牌方向的质量标杆的申报主体为:工业企业和区域性管理机构(部门)。 (二)优先树立一批应用“互联网+”理念提升产品质量管控能力的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重点包括企业在“质量管控流程信息化”、“生产过程集成协同操作”、“远程个性化定制”、“云端售后服务”和“远程监测维护”等方面的有效实施案例。 (三)鼓励中小企业积极申报。
    • 31. 2. 质量标杆申报标准(2):基本条件(一)申报质量标杆的企业:近三年连续保持赢利;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二)申报质量标杆的区域性管理机构(部门):所在区域近三年工业经济发展良好;区域内企业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对区域质量品牌形象有重大影响的个体事件。 (三)质量标杆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在申报单位已成功应用并取得可证实的效果。 (四)申报单位承诺分享交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
    • 32. 2. 质量标杆申报标准(3):遴选标准(1/3)质量标杆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科学性和创新性 1. 所应用的管理方法(技术)符合普遍性认知的科学规律,符合质量品牌管理发展趋势。 2. 在管理方法(技术)本身或(和)应用过程中有创新性经验(成果)。 3.所提炼的典型经验是成功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的核心内容,且逻辑清晰,内容完整。
    • 33. 2. 质量标杆申报标准(3):遴选标准(2/3) (二)系统性和示范性 1. 典型经验应展示管理方法(技术)如何得到系统性应用。包括相关的组织管理、政策制度、资源保障和实施过程等。 2. 典型经验应对关键环节重点说明,包括从中获得的经验或教训,以增强典型经验的示范性。
    • 34. 2. 质量标杆申报标准(3):遴选标准(3/3) 质量标杆应符合以下标准: (三)显效性和发展性 1. 有证据表明,通过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企业或区域的质量品牌水平得到提升。鼓励通过数据说明在实物质量、运行效率、品牌竞争力或效益水平等方面的进步。 2. 有证据表明,该管理方法(技术)将继续得到应用,并将持续发挥效果。 3. 有证据表明,应用信息化、智能化和“互联网+”理念提升企业质量管控能力的典型经验(技术)在同行业应具有广泛适用性和可推广前景。
    • 35. 2. 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总结材料(1/3)(一)质量标杆名称(20字以内) 质量标杆名称应体现典型经验的特征。命名规则为:(企业/区域名)+(典型方法技术)+(经验)。如:××集团公司实施六西格玛设计的经验。 (二)摘要(500字以内) 简要介绍质量标杆的主要管理技术方法、推进过程以及主要成果和社会效果。 (三)企业/区域概况(1000字以内) 企业:应说明企业起源,历史沿革;主要业务范围,主要产品和服务;企业文化特色,组织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企业资源状况,包括人力、技术、信息和知识、基础设施、供应商和客户;企业的社会责任状况等。 区域:应说明主要工业产业及工业经济发展情况;区域开展品牌建设情况;骨干企业品牌情况等。
    • 36. 2. 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总结材料(2/3)(四)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的背景(1000字以内) 如何为解决企业/区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确定并实施了该质量品牌管理方法(技术)。 (五)管理方法(技术)的综述(3000字以内) 企业/区域应用质量品牌管理方法(技术)的要点及创新点综述。包括对该管理方法(技术)的解读。 (六)管理方法(技术)的实施与运行(4000字以内) 企业/区域推进管理方法(技术)的步骤、过程、制度、体制、机制,做法和内容等。前后衔接、自成体系,体现可操作性。适当举例。
    • 37. 2. 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总结材料(3/3)(七)管理方法(技术)的实施效果(2000字以内) 定量数据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地说明应用效果。 (八)管理方法(技术)的深化与推广(1000字以内) 深化和拓展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的长远计划,创新和开发特色管理模式的设想,对外交流和分享经验的思考等。
    • 38. 2. 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证实性材料证实性材料包括: 1. 组织合法经营的证明; 2. 近三年获得国家、省部级以上质量品牌荣誉证书复印件; 3. 单位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等。质量标杆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的7月底之前,需推荐表、总结材料的电子版。 工信部评审和确定标杆企业名单:8月份。
    • 39. 3. 质量标杆申报材料格式要求应突出主题事项,体现典型经验的理论观点、方法特点、实践要点以及效果亮点,编写内容应详实、言之有物,逻辑清楚、重点突出、图文并茂,具有较强的可借鉴性。 总结材料应采用A4幅面纵向编辑。一级标题为黑体小二号,二级标题宋体四号加黑,三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加黑,正文宋体小四号。单倍行距。附表标题放置附表上方居中,插图标题放置插图下方居中,附表及插图标题为宋体五号加黑。 总结材料的格式模板请查询“全国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服务平台” http://www.qmb.org.cn/
    • 40. 3. 质量标杆申报材料格式要求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经过初审后,活动组织实施单位通知申报单位取得现场答辩资格。进入现场答辩环节的单位,需按以下准备PPT材料和视频材料。 (一)质量标杆经验PPT编写 按照质量标杆总结材料的内容图文并茂的表现在PPT文件上,PPT演示总时间不超过30分钟。PPT文件总页数在40-60页之间;其中,单位概况部分,PPT页数不超过5页,视频展示不超过3分钟。 PPT材料的格式模板请关注“QMB”(全国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微信平台),微信号:QMB-CAQ,微信平台二维码见附图。 (二)质量标杆经验视频录制 视频内容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1分钟包含演讲者图像的录像、第二部分为28分钟 PPT画面和音频的经验介绍演示,第三部分为1分钟的企业产品或品牌形象展示。总时长为30分钟。 视频材料的格式模板请查询“全国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服务平台” http://www.qmb.org.cn/
    • 41. (本页无文本内容)
    • 42. 4. 元月份相关工作安排国家工信部委托省工信委、省质量协会完成“甘肃省工业质量品牌推进”项目,经与省工信委商定,2016年元月份,将主要完成下述工作,请有意愿的企业尽快与省质量协会联系。 1. 选定10家工业企业,组织专家进行质量品牌现场诊断提升活动。 2. 选定50家工业企业,组织专家指导其建立品牌管理体系,并指导其中15家企业,使其品牌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3. 指导1个产业集群申报国家品牌培育试点。 4. 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择优向国家工信部推荐3个全国质量标杆企业。(申报全国质量标杆的企业可参考《甘肃质量》2015年第10-12期有关经验分享案例) 联系电话:黄宝林 13389336257 QQ:704333492 廖军锋 13919811193 QQ: 368689777
    • 43. 省质量协会能为您做些什么?在品牌培育以及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建设、全国质量标杆企业的培育和推荐方面,省质量协会与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委以及中国质量协会建立起了紧密的联系。 1、协助省工信委遴选有意愿、具有一定条件基础的企业和产业集群,作为我省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并做好前期工作,接受工信部专家的。(遴选) 2、在国家工信部和省工信委的指导下,承担指导我省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的构建和有效运行事项,培养品牌培育专家队伍。(培育) 3、开展我省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的现场诊断工作,帮助企业持续改进体系,使之不断完善。(诊断) 4、对自愿申报全国质量标杆企业进行诊断指导,帮助其完成申报材料,并择优向国家工信部推荐全国质量标杆企业推荐评选全国质量标杆,为我省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树立典型。(推荐) 5、及时了解工信部、中国质量协会、省工信委相关信息,并为自愿申报企业及时传递。(信息传递)
    • 44. 感谢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