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Click add related title text, and click add related title text, click add related title text, click on add related title words.公司安全生产专题会 2019.5.29.最新安全生产法规学习
    • 2. 目录住建部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住建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家四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官总在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上的重要讲话股份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通知》
    • 3.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办质函〔2019〕140号
    • 4.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1.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突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督促落实施工现场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注重精准执法,重点督办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工作。对事故多发及查处工作滞后地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约谈。
    • 5.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2.着力构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双重预防机制。总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试点经验,制定管理办法。落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安全核查制度,强化盾构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技术研究。
    • 6.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3.创新安全监管模式。研究出台建筑施工安全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快建设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积极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加强数据综合利用,发挥数据在研判形势、评估政策、监测预警方面的作用。
    • 7.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建办质〔2019〕18号
    • 8. 二、主要任务 (二)加大事故查处问责力度。 1.严格做好事故查处工作。我部负责督办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工作,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承担较大事故查处主体责任,并督促下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大对一般事故的查处力度。事故发生后,各地要及时印发通报并上网公开,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查隐患,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 9. 二、主要任务 (二)加大事故查处问责力度。 2.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各地要组织对本地区发生事故进行全面分析研究,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测鉴定、查阅资料、现场试验和专家论证等方式,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形成包含图片、影像等资料的事故完整档案。
    • 10. 二、主要任务 (二)加大事故查处问责力度。 3.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第一时间实施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等处罚,抓紧提出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处罚意见。做好跨地区处罚协调联动,及时将处罚建议转送发证机关处理。对事故多发及查处工作薄弱地区实施约谈,及时研究改进工作。
    • 11. 三应急管理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 应急〔2019〕54号
    • 12.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13. 第三条 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主要包括下列案件: (一)重大责任事故案件; (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件; (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件; (四)危险物品肇事案件; (五)消防责任事故、失火案件; (六)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案件; (七)非法采矿,非法制造、买卖、储存爆炸物,非法经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涉嫌安全生产的其他犯罪案件。
    • 14. 四官总在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上的重要讲话
    • 15. 官总指出:我们一些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认识还不够,重经营、轻生产、弱安全的思想根深蒂固;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领导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工作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 各级党委是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开展了领导带班督导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进行专项检查。
    • 16. 对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官总强调: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的安全发展思想。深刻领会实现安全生产,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充分体现,是一流企业的基本条件。我们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决不要带血的GDP。
    • 17. 二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共同承担责任。官总指出:一些企业的董事长,从思想上没有真正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推诿、回避,不主动参加安委会会议,不重视安全业务工作会,不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发生事故后将问题推给总经理、分管领导,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工作作风。
    • 18. 官总指出,今年集团公司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而安全生产是实现一流示范企业的前提和保障。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认识到,讲政治必须保安全、求生存必须保安全、稳增长必须保安全、谋长远必须保安全。 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定要严格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按照党纪国法的规定,严肃追责。对涉事的相关责任人,一定严惩不贷,决不姑息。
    • 19. 三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向股份公司报告;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必须向党组进行书面报告。这既是制度,也是规矩,各级企业要严格遵守。 四是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五是坚决杜绝侥幸心理。 六是坚决防止弱化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要与企业改革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前行。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确保安全生产机构不削弱、安全管理人员不减少、安全技术标准不降低、安全生产管理不滑坡。
    • 20. 五中国建筑股份有取公司 《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通知》 中建股安字(2019)296号
    • 21. 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官总在4月22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会议上的讲话要求,严守安全生产的底线和红线,把施工现场的“三宝一器”作为直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安全防护用品,无条件予以保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消除各类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在中国建筑的施工现场绝不允许出现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的现象。
    • 22. 二、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统一管理工作机制。 落实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责任。 自6月1日起,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三宝一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触电保护器)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统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应明确施工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总承包单位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和统一管理,费用由总承包单位代付代扣。6月1日前已签订分包合同并明确上述责任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的,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场验收和过程监督管理。
    • 23. 三、规范采购,从源头上保护产品质量。 各企业应按照集中采购管理的工作程序,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分供商纳入集采平台合格分供方管理,重点与各区域有实力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施联合采购,从采购源头保证产品质量,形成中国建筑劳动防护用品外观形象与品质质量的统一。
    • 24. 四、加强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范的培训和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各企业及项目部要加强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头部防护安全帽选用规范》《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等标准规范的培训和学习,组织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参加正确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的体验式培训,不断增强作业人员主动做好个体防护的意识,提高施工人员对假冒伪劣产品或淘汰报废用品的辨别能力。
    • 25. 五、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监管,严把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关”和“管理关”。 各企业和项目部在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检查中,要从关注“有没有”,转向重点核查产品的“质量标准、报废标准和是否适合岗位要求”;在管理上,要审核、留存生产企业的许可资格和安全标志,查验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测报告;定期对相关产品进行检查或抽样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或报废产品立即回收更换。
    • 26. 学习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