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个人所得税改革与申报解读 XXXX事务所有限公司XXX分所2019.03.26
    • 2. 目录/Contents01 新个人所得税法概述02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03 网上申报方法
    • 3. 01新个人所得税法概述
    • 4.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最大亮点: 1. 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4项收入,按年计税。 2. 新设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3. 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 5.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所得项目综合所得
    • 6. 实施新税制后扣缴义务的主要变化点0102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所得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计税“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可能需要办理5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住房租金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对员工选择将专项扣除信息给任职受雇单位的,单位在发工资预扣税款时进行扣除
    • 7. 完善扣除模式 基本扣除费用 六万元 12专项扣除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3专项附加扣除(最多五项)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商业健康险 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年金(单位缴付部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扣减扣除项目后,再按照7级税率表纳税。
    • 8. 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
    • 9. 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营业部工资构成例:某职员工资明细如上且前两月收入不变,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新个税法下应预扣预缴税额: 1月:(7901-5000-1000)*3%=57.03元 2月:(7901*2-5000*2-1000*2)*10%-210-57.03=113.17元 原个税法:(7901-3500)*10%-105=335.1元/月月初工资 9531社保扣除 3130共170.2元共670.2元长期聘用制
    • 10. 02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
    • 11.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日常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0102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
    • 12.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由单位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在办税软件登记信息,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01
    • 13.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自行申报办理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①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②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③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④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02
    • 14.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 条件标准 方式(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子女正在接受高等全日制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 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15.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 时间备查 资料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高四不可扣除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 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 16.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 条件标准 方式必须在境内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 17.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 时间备查 资料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只可扣除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当年。 需要提醒的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每年最多只按一个证书扣除。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 18. 案例:李某在2019年7月获得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资格证书,证书记载发证日期为2019年6月。解析: 李某2019年7月可以填写信息采集表提交给扣缴义务人,从2019年6月可以开始扣除3600元,2019年6月未扣除完毕的,可以在2019年12月前的6个月继续扣除,如果12月份仍未扣完的,第二年汇算清缴是仍可以扣除,如果汇算清缴仍未扣除完毕的,不再累计下年扣除。
    • 19.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 条件标准 方式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首套 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实际发生贷款年度,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婚前分别有首套住房贷款的夫妻双方,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购买房按标准扣除或双方每人按50%标准扣除。
    • 20.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 时间备查 资料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住房贷款合同 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住房贷款利息
    • 21.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 条件标准 方式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 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如主要工作城市配偶有房也不可扣除。
    • 22.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 时间备查 资料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注意个人出租房屋时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住房 租金
    • 23.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 条件标准 方式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意: 双方单人年满60周岁即可扣除。且最多2000元,不以老人个数为标准。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一定要分摊) 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 约定分摊,需兄弟姐妹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出具协议;均摊不需要。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 24.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 时间备查 资料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采取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留存分摊协议赡养 老人
    • 25.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 条件标准 方式 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3-6月汇算清缴时才能办理。
    • 26.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 时间备查 资料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 可由本人或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一方扣除。 扣除起止时间为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医疗服务费用支出的当年。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大病 医疗
    • 27.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大病 医疗如何理解8万元限额扣除0元 1.5万元 9.5万元 10万元 0元 1.5万元 6.5万元扣除8万元扣除5万元
    • 28. 专项附加扣除在配偶之间选择 扣除项目 选择方法子女教育任意一方100%或双方各50%子女本科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任意一方100%或双方各50%住房贷款利息(一般情况)任意一方100%住房贷款利息(婚前购买)任意一方100%或双方各50%住房租金(夫妻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均无住房)任意一方100%未成年子女的大病医疗任意一方100%配偶的大病医疗任意一方100%
    • 29. 专项附加扣除在父母和子女之间选择 扣除项目选择方法未成年子女的大病医疗自行扣除或父母扣除本科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自行扣除或父母扣除
    • 30. 专项附加扣除在兄弟姐妹之间选择 扣除项目选择方法赡养老人分摊、均摊、指定分摊三种 任意一方不得超过1000元
    • 31. 健全社会配套公安部门有关户籍人口基本信息、户成员关系、出入境证件信息、相关出国人员信息、户籍人口死亡标识等信息; 卫生健康部门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 民政部门、外交部门、法院有关婚姻状况信息; 教育部门有关学生学籍信息、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有关技工学院学生学籍信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计息教育信息;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房屋(含公租房)租赁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住房公积金还款支出信息; 自然资源部门有关不动产登记信息; 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商业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医疗保障部门有关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个人发单的医药费用信息;
    • 32. 自行判断申报扣除提供资料纳税人方面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留存五年。 出现信息变更时要提前通知扣缴义务人。
    • 33. 03 网上申报方法
    • 34.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获取远程办税端远程办税端2019年1月1日正式发布远程办税端: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 各省电子局网站。
    • 35.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APP端注册远程办税端——APP端
    • 36.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APP端填写远程办税端——APP端子女教育
    • 37. 远程办税端——APP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APP端填写继续教育
    • 38. 残疾、烈属、孤老
    • 39. 1月7日前完成信息申报
    • 40.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远程办税端提交远程办税端—自行扣通过远程办税端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也直接选择在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会在汇算清缴期内,根据已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及纳税申报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 41. 谢 谢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