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公路工程(土建工程)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的形成
    • 2. 1 基本要求
    • 3. 1.1问:质量保证资料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标准》3.2.4条明确了质量保证资料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⑴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⑵材料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 ⑶地基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大桥、隧道施工监控资料; ⑷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 ⑸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⑹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
    • 4. 答:总的要求是按照《标准》附录A进行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属的单元工程,应按照工程的实际项目内容去划分。桥梁工程为双幅且设计为分离式时,一 般应按左右幅各作为一个独立单元划分,但在进行质量评定时当左右幅结构相同时也可合并评定,当左右幅结构不同时应左右幅分别评定;桥梁工程上部构造的分部 工程,建议按孔划分子分部工程;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在有纵、横、竖向时,应将纵、横、竖向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划分为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分项工程的 子分项工程。路基土石方工程的分项工程的子分项工程,应按实际施工段落划分。涵洞、通道每道为涵洞、通道分部工程的一个子分部工程,通道应按《公路工程技 术标准(JTG B01 2003)》的表5.0.2桥涵分类的要求,划分至涵洞或桥梁工程项目,管涵及箱涵不论管径或跨径大小、孔数多少,均按涵洞对待。挡土墙按《标准》 6.1.1条规定:一般挡土墙每处作为砌筑防护工程分部工程的一个分项工程;大型挡土墙每处作为一个分部工程。隧道工程为双洞时,应按左、右洞划分为子单 位工程,其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应按围岩类别、衬砌结构形式进行划分(详见《标准》10.1.6条)。具体操作还应按业主或总监办的具体规定执行。划分 完成后应报业主及总监办批准后执行,并应报主管质监站备案。1.2问: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及子工程划分有何要求?
    • 5. 划分完成经批准后,建议再利用该表,在各个栏目后分别相应增加实得分、评定等级栏,在施工过程随时将评定结果填入,使该表变为《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台帐》,作为施工单位《工程月报》的附件,一并上报和存档,为随时检查和了解工程评定情况,提供了方便。
    • 6. 答: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是对已经完成的工程结构物的质量与数量的证明文件之一。填写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所以工程名称、桩号、部位必须填写清楚,必要时还要注明数量(如锚杆、管道等)、材质或施工设计图的编号等,以便计量时予以核对。 2、使用简称要规范、大众化,所有内容应能使别人看懂。 3、计量单位、数字修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4、对于外观存在问题的也要详细记录其中,以供质量评定时使用。对于外观的鉴定建议最好应由3人以上共同进行,以达到客观、公正。 5、必要的附件也应齐全,证明检查项目如混凝土(砂浆)、地基承载力等的数据来源的试验资料; 6、证明《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已符合规定的试验资料及有关记录,如桥梁伸缩缝的混凝土强度、隧道衬砌的混凝土抗渗等试验资料;基本要求各项检查的记录。 1.3问: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的作用是什么?填写有什么基本要求?
    • 7. 7、证明规定的检查项目没有,而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应作的试验或检查项目,如路面工程的含灰量、油石比、集料级配等试验资料及检查记录。 8、现场参加质量检验的检测、检查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及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上标明的人员的签名(必须是手写的)应齐全,人员均应是经过业主在招投标时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要求的施工及监理单位或有关质量监督单位的人员。 9、若经检测出现不合格情况时,由监理工程师在该份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的结论栏予以判定,并提出整改的意见。资料应归入档案,待整改完成后再对照原检测项 目重新进行现场质量检验,填写新的《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具体要求同上,并在结论栏注明该《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为整改后的检验结果,附在原不合格的资 料一起归档,作为整改的证明。
    • 8. 目前《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的格式及内容,基本上都是参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95)附录C编制的。浙江省目前执行的表格内容比较符合《标准》的要求,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要求 一致,建议参照,其主要特点是:①保持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95)附录C的主格调;②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95)附录C的基础上,增加了《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外观鉴定项目检查的记录栏,为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时,提供了充分的复核和扣分的依据;③ 将施工单位自检与监理抽检结果分别列入同一表格中,使各级检查、复核、对照施工与监理单位检验结果时,达到一目了然;施工过程监理单位可只保持同一份复印 件供日常查询用,归档时只须归一份原件,减少了档案存放的数量,并给档案利用时的查找带来方便与简化。
    • 9. 1.4 问:质量检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凡是工程范围的施工内容,不论是否列入进行质量检验评定的范围,都必须按有关施工规范和规定的程序及质量检验项目,进行施工过程的检验(试验)与成型 后的质量检验,填写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并经监理工程师抽检和签认,如基坑的开挖、回填、模板、支架安装等,因为业主计量支付的原则是,必须是已经完成并 经检验合格的工程,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计量和支付。 若缺少规定的表格,可对照有关规范要求,自行予以设计和编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并按规定报业主及总监办批准,同时应报主管质监站备案。
    • 10. 1.5问:砌筑工程应如何进行分项工程的划分? 答:按照《标准》“6 挡土墙、防护及其他砌石工程6.1一般规定”划分,当施工设计图明确为挡土墙时,即划分为挡土墙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设计图不够明确的,只要是起支挡 作用的砌石工程,都应划分为挡土墙项目,如路肩墙等。当施工设计图明确为护坡工程的或未明确但实际只是对边坡起防护作用的,均应划分为护坡工程。 属于桥梁工程的砌体应按桥梁工程的规定划分。
    • 11. 1.6问:质量保证资料的原件应如何认定? 答:经印刷、电脑打印、手写形成的资料,有规定的签字人手签的意见、名字或并加盖文件(资料)形成单位的红色公章者均应为原件。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水泥、钢材等,由供应商在生产厂家大宗采购进货,厂家按进货总品种、规格、数量给进货商(既施工单位的供应商)出具了“质保书”(原件),但供应商向施工单位只供应了其中的一部分的品种、规格、数量,供应商就无法提供与供应了其中的一部分的品种、规格、数量 相同的“质保书”,故供应商只能提供原进货的“质保书”复印件,供应商必须在原进货的“质保书”复印件上注明本次实际供应的品种、批次、规格、数量,供应 日期、购货单位、供应商经手人,并加盖供应商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红色公章,提交给购货的施工单位,像这种“质保书”也应按原件对待。
    • 12. 1.7问:对《标准》中各实测项目的检查频率应如何理解? 答:《标准》中各实测项目的规定检查频率是对检查频率的低限要求,在具体操作时还应根据相应的施工规范要求,和具体检测指标的实际情况与对质量检验评定的要求加大检查频率,不能在被检查的结构物的尺寸、数量较小时,就随意减少应检查的点(次)。 在检查时若出现不合格点时,应有意识的接着连续检查2~3点(处),以验证不合格点的偶然性或非偶然性,以便正确判断和计算该检查项目的合格率。
    • 13. 2 路基路面部分
    • 14. 2.1问:路基填筑工程如何进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答:⑴一般按划分的分部工程路段长度进行评分。参加评定的实测项目的数据,均应为成型后在路基顶面检查检测的数据。 ⑵对路基压实度的评定,按《标准》4.1.3条和《条文说明》4.1.3条执行,压实度的评定可按划分的分部工程路段长度,按压实度的分区、检测方法的不同(不同填料 :土方、石方、土石混填等)分别按附录B规定进行。
    • 15. 2.2问:路基填筑工程如何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 答:路基填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应分施工段、分填筑层进行检验,即每填筑层作为一个检验项(但不参加评定),在压实成型后进行质量检验,除压实度的检 测评定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表4.2.2及表4.3.2及附录B规定外,其他如纵断高程、中线偏位、宽度、平整度、横坡、边坡等指标只作为控制项目检验, 具体的规定值及允许偏差,应按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或业主根据施工工地实际提出的要求执行。若业主规定路基填筑的压实度执行JTJ033-95《公路路基施 工技术规范》规定的点点合格,则可不必按《标准》附录B进行评定。
    • 16. 2.3问:路基填筑施工的段落较短,不够一个检查频率计算段时,检查点数应如何确定? 答:除路基填筑分层压实度检验,应参照《标准》附录B及JTJ033-9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外,其他检查项目可按施工段落的长短,所 占规定的一个检查频率计算段的比例推算(如宽度规定每200m测4处,若长度小于200m,为100m时,也可测2处),但不论何种检验一般至少不得少于 两点,以避免检测数据的偶然性。
    • 17. 2.4问:路基工程零星路段如何处理?假定某一整公里路段中,仅有几十米的路基,其余均为结构工程,该如何进行评定段划分和资料整理? 答:零星路段小于200m时可就近划入邻近的施工段及整公里路段中进行检验、评定和归档,但超过200m时应单独列为一个评定段。
    • 18. 2.5问:路基清表及清表后的压实度应如何进行检验和资料的汇总评定? 答:路基用地和取土坑范围内,在施工前清除地表植被、杂物、积水、淤泥和表土等工程,是保证取土、填筑路基质量的重要工程项目,《标准》中虽没有规定具体 的实测项目,但在土方路基的基本要求中有明确的要求,所以在该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质量检验,具体的检验项目,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场地清理的规定 执行。路基填筑段的清表及清表后的地面(规范称作原地面)压实度(有的文件称作填前碾压)检验资料按施工段进行检验和归档,压实度按JTJ033-95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执行,压实度检验资料按整一公里作为评定段进行汇总评定。
    • 19. 2.6问:互通立交工程中若存在两匝道中的部分路段形成整体路基情况,该如何进行检验、评定和归档? 答:应按不同匝道分别进行检验、评定和归档;实在难以分开时,可归并至工程量较大的匝道一起进行检验、评定和归档,但应进行详细说明。
    • 20. 2.7问:路基质检资料中,是否每层都要附路基的中、边桩施工放样资料? 答:路基的中、边桩施工放样每层都应进行,是路基填筑分项质保资料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检验已完成层位的外观尺寸等质量指标的主要依据,因此路基质检资料中,每层都要附路基的中、边桩施工放样资料,以供检查、核对。
    • 21. 2.8问:挖方路基现场质量检验应按什么标准检验? 答:土方开挖可按《标准》表4.2.2土方路基实测项目进行检验;石方开挖可按《标准》表4.3.2石方路基实测项目进行检验。
    • 22. 2.9问:挖方路基检测是否在挖到位后检测一次即可? 答:在施工过程根据进度情况应定期进行控制量测,以指导施工,并作好施工原始记录,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按施工原始记录进行整理、归档。在挖方完成后再作一次全面检验,填写《路基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作为质量检验评定的资料,参加评定。
    • 23. 2.10问:桥梁、涵洞、通道台背回填资料是归入路基中,还是归入桥梁、涵洞、通道中? 答:桥梁、涵洞、通道台背回填资料,是桥梁、涵洞、通道质量检验评定的组成部分,在质量检验评定时,分别列入桥梁、涵洞、通道项目进行质量检验评定。归档时,桥梁台背回填资料归入桥梁台背填土分项工程;涵洞、通道台背回填资料归入相应的土方、石方路基分项工程。
    • 24. 2.11问:路基填筑记录层数时,在两段不同填筑高度的路基拉平时,其继续往上的层数应以那一个为准? 答:宜作为不同施工段分开填写;未分开成不同施工段时,其层数宜按整个填筑施工段统一考虑,即按层数多的填写,但在施工段描述中应注明每一层的具体填筑桩 号范围。建议最好在路基填筑开工前,绘制填筑施工段的纵断面图,以填筑施工段横断面施工的最低点至上路床顶的高度,划分出计划填筑的层数编号及高程值的示 意图,作为路基填筑施工《开工报告申请》的附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以此既控制路基的填筑施工,又可作到填筑层数的有序一致。
    • 25. 2.12问:路基填筑时是否可用厚度检测表代替纵断高程检测记录表? 答:不可以,因为用于路基填筑的原材料是一般普通的土石,对于它的填筑层厚度(与路面结构层的厚度含义不同)的检测要求,是一个施工的控制指标,而纵断高程是一个质量检验评定指标,其要求控制的含义与深度是不同的。
    • 26. 2.13问:路基压实度资料结论栏如何填? 答:主要填“达到”、“未达到”或“符合”、“不符合”××压实区(一般按压实度的要求简称为96区、94区、93区等)规定要求及需要进行整改的具体要求。
    • 27. 2.14问:桥头采用EPS填筑和采用真空预压工艺的路基应填哪些资料? 答:资料填写按特殊项目的施工技术规范或施工工艺的具体规定要求填写,若检测项目不够明确或没有固定表格时,应由指挥部或总监办统一设置,并报该工程质量 的监督部门备案。组成实体工程的(如EPS路堤)现场质量检验资料,应放入相应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中进行检验、评定和归档;施工工艺资料(如真空预压 工艺)可放入工艺试验资料研究课题中。
    • 28. 2.15问:边坡坡度如何进行检测和填写? 答:按规定频率按断面进行随机检测,当断面设计坡度由多级组成时,应对该全断面逐级进行检测和按级分别填写。
    • 29. 2.16问:路基填筑用天然沙砾、土石混填料是否要做液、塑限试验? 答:原则上按项目的施工技术规范执行。一般当路基填筑用天然沙砾、土石混填料经级配筛分或目测结果中,小于0.5mm的颗粒含量小于20%时,可以不作液、塑限试验,但当在压实施工较困难,或业主、监理工程师另有要求时,应做液、塑限试验。
    • 30. 2.17问:弯沉可否只检测路床顶面、路面上面层两个部位? 答:《标准》在该项目的基本要求有要求的(如水泥混凝土面层)及检查项目规定需检测的,都必须进行检测。设计另有要求,或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控制需要的, 也应进行检测,对于刚性、半刚性基层上的沥青类路面,可只检测路床顶面、路面上层两部位的弯沉值,就能满足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因为,路床顶面的弯沉值, 表明了路基的承载力强度,是衡量判定可否进行路面施工的依据;刚性、半刚性基层的承载力强度是用施工时抽检及成型后现场钻孔取芯试件的强度表示的,只要试 件强度满足设计要求,就认为承载力强度达到设计要求,一般的不要求进行弯沉值的检测;对于沥青类路面,因为设计弯沉值是对路面最上面的质量控制指标和质量 检验评定的主要依据,所以当面层分为几层施工时,可只对上面层进行弯沉值检测,上面层的弯沉值就反映了整个面层承载力的综合强度。
    • 31. 2.18问:路基超载预压层如何进行检验评定? 答:可采用两种方法处理:一种是当超载层需作为路基填筑层的一部分,即在路床范围内的部分,而该层又不卸掉重填时,超载层应按路床要求进行填筑施工控制, 并应按《标准》规定的路基填筑要求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另一种是当超载层仅作为促进路基沉降加载预压控制的过程,超载预压期完成后需进行卸载重填时(不作 为填筑层的一部分),可只进行质量控制性的检验,检验数据不参加评定。
    • 32. 2.19问:涵洞的混凝土(砂浆)强度是以每座还是以每公里进行汇总? 答:涵洞的混凝土(砂浆)强度按《标准》规定,应按每座涵洞的各分项工程、强度等级的不同分别汇总、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 33. 2.20问:乳化沥青稀浆封层平均厚度应如何检验? 答:乳化沥青稀浆封层已普遍应用于高速公路沥青路面的下封层,设计平均厚度一般为3~6mm,铺筑在表面比较粗糙的水泥稳定粒料基层上,由于设计厚度较 小,基层表面粗糙,无法测量,一般的做法是,根据施工原始记录中的每施工段乳化沥青稀浆混合料使用量,经计算确定施工平均厚度。计算式为:平均厚度 (mm) =乳化沥青稀浆混合料使用量(kg)÷乳化沥青稀浆混合料密度(kg/m3)÷施工段面积(m2)÷1000。
    • 34. 2.21问:路基填筑的填土、填石、土石混填应如何划分? 答:一般的划分原则为:在路基填筑的填料中,含有的石料强度大于15Mpa时,经筛分试验,当粒径大于60mm的巨粒组粒料占总质量的25~70%时为土石混填;当大于70%时为填石;当小于25%时为填土。
    • 35. 2.22问:施工过程检验(试验)资料应如何归类? 答:施工过程检验(试验)的有些项目,虽《标准》没有列入实测项目的检查项目,亦不作为质量检验评定的内容,有些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中也没有编制其检查项 目,但它是有关施工规范对施工过程规定的控制质量的重要内容和必作项目,是该施工路段质量的证明资料,也是判定该工程项目是否合格的不可缺少的依据之一, 故这些资料必须具有,缺任何一项该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都不能成立,因此该资料应附于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之后,一并报监理工程师签认,如:施工规范规定的沥 青面层施工过程的矿料级配、沥青混合料出场温度、沥青用量试验等;路面基层的含灰量、集料级配试验等。
    • 36. 2.23问:《标准》4.5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中各实测项目的“下承层平整度拱度”,在施工设计图未注明时,允许偏差应如何执行? 答:按照实际施工路段的相应路基(土方路基或石方路基)实测项目中的规定执行。下承层是砂垫层时,砂垫层平整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要求执行,设计未注明时,应按土方路基实测项目中的规定执行。
    • 37. 2.24问:反压护道应如何检验? 答:按路基实测项目进行质量检验,压实度按《标准》“4.4软土地基处治”要求检验。
    • 38. 2.25问:地基换填应如何检验? 答:基底换填是对天然基底因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的一种处治方法,它关系到其上的路基或构造物的质量和安全,事关重大,不容忽视,必须进行质量检验。具体 的质量检验项目及要求除按设计和有关施工规范执行外,路基基底换填还应按土方、石方路基实测项目进行质量检验,桥涵明挖基坑换填的还应按设计要求检测压实 度和基底承载力。
    • 39. 2.26问:沥青混凝土面层分2或3层施工应如何检验和评定? 答:沥青混凝土面层不论分几层施工和结构是否相同,其上面层与下面层的质量检验项目因使用功能的要求不同,应有所不同,上面层应按《标准》表7.3.2规 定的10个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和评定,其中厚度项,应钻取芯样至整个面层的全厚度,对总厚度和上面层厚度分别检验,再根据总厚度和上面层厚度检测结果,分别 按《标准》附录H进行评定;下面层各层的抗滑、弯沉值检测项目可不必检测;其他检测项目应按设计要求严格控制进行施工和检验,下面层各层可不进行质量检验 评定。业主或设计另有要求者,按业主或设计要求执行。
    • 40. 2.27问:《标准》5.6浆砌排水沟实测项目中的断面尺寸应如何检测? 答:按设计的排水沟横断面结构尺寸进行实际丈量。
    • 41. 2.28问:浆砌、干砌截水沟、边沟、排水沟、盲沟、路基的上下护坡等施工前需进行土石开挖的构造物,土石的开挖是否要进行检验? 答:土石开挖的具体尺寸是制约砌体厚度及外观尺寸的关键,故在砌体施工前,严格按照设计位置和相应尺寸开挖出砌体施工的基坑,才能保证砌体施工的厚度和外 观尺寸,所以土石开挖完成后,必须经检验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行砌体的施工,其具体检验项目可参照桥涵工程基坑开挖要求办理。
    • 42. 2.29问:对填方路基起支挡作用的挡土墙墙背填土应如何检验? 答:对填方路基起支挡作用的挡土墙墙背填土,为保证填方施工的方便和填方结构的整体性,一般应与路基的填方同时进行,检验项目和质量要求应按有关施工规范及路基填筑的要求执行。
    • 43. 2.30问:沥青类路面的透层、粘层、封层是否要进行检验? 答:沥青类路面的透层、粘层、封层是路面的主要施工工序和组成部分,它是路面的使用质量的保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检验项目应按《标准》7.1.10条与施工规范和设计的要求项目执行。
    • 44. 2.31问:路面底基层(垫层)施工时为什么还要进行路槽检验? 答:路槽的质量对路面底基层(垫层)的施工质量具有不容忽视的影响,虽然路基是在施工完成经过检验合格后移交给路面施工单位的,但由于路基的检验与路面施 工的时间差异,且路面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车辆的行驶或气候(雨、雪、冻融等)等其它因素,势必造成路基(路槽)的变形和损坏,因此为保证路面 底基层(垫层)的施工质量,施工时必须对路基(路槽)进行分阶段检验,具体要求和检验项目可参照《标准》的路基土石方工程的有关要求,按路面有关基层施工 规范及JTJ077-9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附录G执行,并对路槽的压实度进行复检。
    • 45. 2.32问:软土地基处治工程采用爆破排淤填石施工时应如何检验? 答:爆破排淤填石,是软土地基处治工程的一种新的处治工艺技术,已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在沿海地区路基填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中,已广泛采用,为保证施工质 量,必须进行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其具体检验项目和方法,应按设计要求和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参照《爆破法处理水下地基和基础技术规程》(JTJ/T258— 98)规定执行。是否参与评定由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确定。
    • 46. 2.33问:《标准》中路基防护的边坡锚喷防护、锚杆、拉杆实测项目中的锚杆拉拔力检查和试验检测应如何进行? 答:路基防护的边坡锚喷防护、锚杆、拉杆的锚杆拉拔力检查和试验检测,是检验边坡锚喷防护的防护效果和施工设计的关键,必须建立详细、完整的施工原始记 录、测试、检验、观测记录,在业主和设计无特别要求时,可参照《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GB50086—2001)有关规定和本文3.41条办理。
    • 47. 3 结构物部分
    • 48. 3.1问:桥涵及结构物基坑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中地基承载能力应如何填写? 答:一般情况下,当基底为土质时,应以轻、重型触探法等的试验结果的数据填入,并对土质结构类别、基底密实、干湿程度等情况进行描述;当基底为石质时可用 目测结果描述,其具体内容应包括:石质名称、风化程度、裂隙发育情况及基底完整性、地下有无涌水等。规范规定小型构造物地基可用目测法,但应将目测结果的 描述填入,其具体内容应包括:土质类型、估测的承载力、估测的依据、基底密实情况、干湿程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对于土质基底面,基础施工前还应夯压密 实,压实度应大于设计要求,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参照《标准》土方路基实测项目的“零填及挖方”项的规定执行。 在进行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勘察,和采用轻型动力触探时的检验深度和选点间距,均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附录A的要求。
    • 49. 3.2问:桥涵基坑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中平整度检查项目的允许偏差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如何执行? 答:根据实际施工的结构类型,按照《标准》表8.4.1基础砌体中的基底高程及表8.5.1扩大基础实测项目中的基础底面高程相应项目(土质或石质)的允许偏差执行。采用2米直尺量测。
    • 50. 3.3问:桥梁、通道、涵洞资料的归档编排顺序,是下部结构在前还是上部结构在前? 答:不同构筑物应单独整理,一座桥、涵、通道作为一个独立单元,上下部结构的编排顺序,一般可按下部结构在前,上部结构在后进行整理,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表的顺序归档。
    • 51. 3.4问:预制构件使用固定地模作底模与模板共用应如何检验? 答:地模和模板同样对待一并检验,每次浇筑前均须检验,具体检验项目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执行,数据可填写在同一张表格中,但应注明数据部位是地模还是模板。
    • 52. 3.5问:检验数据较多,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原始记录等的规定表格栏目填写不下时,是否可增加附表? 答:数据较多,在规定表格的栏目填写不下时,可以按规定表格的规定项目,自行编制一个附表,但在规定表格中要注明数据见附表,将附表附在规定表格之后,同时规定表格与附表的规定签字要相同和完善。
    • 53. 3.6问:一个单元结构物因故分几次施工应如何检验? 答:一个单元结构物因故分几次施工时,对于隐蔽部分,应分次检验,分次填写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如模板、钢筋、混凝土(砂浆)的抽样等;非隐蔽部分的外观及整体可在该单元结构物完成后一次检验。
    • 54. 3.7问:几个单元结构物同时施工应如何检验?混凝土、砂浆试件应如何取样? 答:不论单元结构物构造是否相同,均应按每个单元结构物分别检验,分别填写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混凝土、砂浆试件按《标准》附录C、D、E、F 的规定执行,按每个单元结构物分别取样、制件、填写有关规定表格。
    • 55. 3.8问:施工日期、检验日期应何如填写? 答:施工日期应填写实际施工的起止日期。 检验日期按实际进行外观及整体测量检验日期为准,混凝土、砂浆的检验日期以取样日期为准,试验日期是试验室进行抗压强度试验的日期。
    • 56. 3.9问:构件养护记录的养护温度应何如填写? 答:构件养护记录的养护温度应按照相应的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观测,一般的要求按日填写的,应填写日昼夜平均温度或最低、最高温度;按小时要求的应填写现场实测数据。
    • 57. 3.10问:《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的现场质量检验应如何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答:按《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具体操作一般应按批准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中分项工程或子分项工程的每单个构件、每个工序进行检验 (包括施工中、项目完成后的试验检测)和填写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施工单位进行检验的同时应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到场,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完成后,经复核无 误,现场参加人员签字齐全,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抽)检和签字认可。如路基填筑应按填筑的施工段落、每填筑一层检验一次;路面工程、隧道、桥涵、防护工程可 分别按隐蔽和非隐蔽部分,按施工工作班或一个分项工程完成后进行。取样、试验按《标准》附录B、C、D、E、F、G、H、I的规定执行。设计及监理工程师 另有要求或规定时,则按规定执行。所有的检验及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未经监理工程师复(抽)检和签字认可,均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 58. 3.11问:桥面及明涵顶面铺装层的顶面纵断高程施工应如何控制? 答:桥面及明涵顶面铺装层的顶面纵断高程,可按铺装层结构类型相应的路面面层中的纵断高程要求进行施工控制,不作为评定指标,但同时必须满足桥面铺装分项 工程实测项目中厚度检查项目的质量要求,其厚度检查项目的实测值参加桥面铺装分项工程的评定;采用复合桥面时,上下层均需作单独检验和评定。
    • 59. 3.12问:有关先简支后连续桥梁的湿接头、预制梁板的铰缝、T型梁翼板、横隔板现浇连接、预应力梁板的封锚混凝土等工程项目,如何进行检验、评定和归档? 答:先简支后连续桥梁的湿接头、预制梁板的铰缝、T型梁翼板、横隔板的现浇连接、预应力梁板的封锚混凝土等工程项目,可参照《标准》就地浇筑梁(板)实测 项目的要求对钢筋、模板、混凝土强度、外观尺寸等项目进行质量检验,质量检验、混凝土取样、试验频率可按浇筑批次数操作,同样应按要求填写现场质量检验报 告及其试验报告,资料归入相应上部结构中。为保证工程质量,以上内容,其施工控制和质量检验必须进行,至于是否评定,应由项目业主或总监办或执行项目工程 质量监督的质监站确定。
    • 60. 3.13问:桥梁支座安装如何进行检验? 答:在项目技术规范及设计无特殊要求时,桥梁工程的梁(板)支座安装可按孔检验和评定,检验项目按《标准》的规定执行,但检测数据宜覆盖到每片梁(板)支座。
    • 61. 3.14问:构筑物的混凝土预制件施工(如沟、槽、检查井盖板)是否每块板要做检验资料?适用什么表格? 答:达到桥梁、涵洞梁(板)标准的,按梁板、盖板预制分项工程规定的实测项目进行检验和评定,按单块进行检验和填写检验资料,每块都必须检验;未达到桥梁、涵洞梁(板)标准的,按照混凝土小型构件预制分项工程的规定实测项目进行检验和评定。
    • 62. 3.15问:钻孔灌注桩(挖孔桩)施工记录是不是要汇总? 答:钻孔灌注桩(挖孔桩)施工记录是反映施工质量控制情况最原始的重要依据,必须归类汇总,桥梁(涵洞、通道)按墩台分记录类别归类,以座为单位汇总,按编号排序。记录的具体内容按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定项目,按规定表式执行。
    • 63. 3.16问:桥梁的梁板预制、桥面系各分项工程(桥面铺装、栏杆、护栏、人行道、伸缩缝等)的混凝土强度应如何汇总和评定? 答:预制梁板的混凝土强度按每孔作为一批进行汇总评定,现浇梁板按每连续段作为一批进行汇总评定,桥面系各分项工程混凝土强度可按工程分项和结构类型以座为单位汇总评定。具体评定方法,可参照《《标准》的条文说明》附录D办理。
    • 64. 3.17问:一个墩或台,是按单个构件汇总成一个子分部工程进行评定,还是按桩基、立柱、盖梁、承台(系梁)等分项工程先分别评定,然后再合成一个子分部工程? 答:基础及下部构造分部工程以每个墩或台作为一个子分部工程,应按该墩(台)的桩基、立柱、盖梁、承台(系梁)等分项工程先分别评定出得分,然后再计算合 成该子分部工程(单个墩(台))的得分,即:每个墩(台)得分=本墩(台)各单个构件的加权得分之和/该墩(台)各单个构件的分项工程权值之和 注意:分项工程有主次之分,主要工程权值为2,如桩基,一般工程权值为1,如承台(系梁)。
    • 65. 3.18问:桥梁的上部构造预制和安装,该如何划分评定和归档? 答:当桥梁为多孔时,《标准》附录A桥梁工程(单位工程)规定的上部构造预制和安装(分部工程),还应以梁(板)混凝土标号的不同、结构类型的不同,以每 孔划分为一个子分部工程;规定的分项工程,还应以每片梁划分为各分项工程的子分项工程,检测数据按检查项目进行汇总评定,逐孔评定后,再按预制和安装加权 平均汇总成上部构造预制和安装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资料的归档,应以单个构件为单元,按编号或结构顺序,分别按孔汇总归类。
    • 66. 3.19问:桥梁总体、桥面铺装、护栏是否按孔评定? 答:因为桥梁总体、桥面铺装、护栏一般是按路线的纵向和施工的方便性安排施工的,是不受桥梁孔数的划分的制约的,因此只能按施工段分别进行质量检验,按单位工程的划分进行汇总评定。
    • 67. 3.20问:上跨主线的分离式立交桥,其等级与主线不同时如何进行检验和评定? 答:可按立交桥所处路线的实际等级标准进行检验和评定,并按立交桥的规模大小作为该合同段内的一个单位工程(大桥时)。
    • 68. 3.21问:桩基工程采用人工挖孔、水下灌注混凝土施工时,应如何进行质量检验? 答:桩基工程采用人工挖孔施工,因孔内有水,混凝土的浇注采用水下灌注法施工时,除人工挖孔过程的原始记录按人工挖孔的表式要求执行外,质量检验应按钻孔灌注桩规定的实测项目进行,施工工艺及有关的施工过程质量检验和施工原始记录,均应按钻孔灌注桩的要求执行。
    • 69. 3.22问:结构物使用的原材料(商品构件)归类(如水泥、砂石、混凝土管、钢筋等)是按结构物划分还是按原材料种类划分? 答:应按使用的不同结构物划分(最好按分项工程的划分)归类,并按原材料(商品构件)种类、名称、型号、制造商等的不同分别汇总,按进场时间排序。
    • 70. 3.23问:施工使用的原材料(商品构件)是否要登记台帐?应如何操作? 答:施工使用的原材料(商品构件)必须登记台帐,以便跟踪检查核对不同部位原材料的使用数量和质量。 台帐的建立应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和原材料(商品构件)的类型分别建立,台帐的归类、排序要求可参照3.22问题的答案,主要内容为:进场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批次、计量单位、数量、复验单位名称及复验单编号等,及监理审批单编号。
    • 71. 3.24问:桥梁梁板混凝土浇筑的同条件养护试块是否归档? 答:桥梁梁板混凝土浇筑时,按施工规范规定取样预留的,与梁板进行同条件养护的试块的强度,是预应力张拉、提前吊装、移梁等施工工艺操作,可否实施的重要 强度依据和质量保证的记录,也是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必查的资料,故必须与梁板的其他质检资料一并归档,但强度不参与评定。
    • 72. 3.25问:桥梁梁板的预应力孔道压浆强度是否需要汇总评定,如何归档? 答:梁板的预应力孔道压浆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质量检验评定可按《标准》F执行,汇总和归档要求可参照梁体混凝土强度要求。
    • 73. 3.26问:结构工程资料中的承包人日期及监理工程师日期,应填结构拆模后的日期还是混凝土强度报告出来后的日期? 答:工序抽验宜在拆模后进行,拆模时间一般的都在28天之内,拆模后只能检测除混凝土强度以外的检查项目,故在混凝土强度报告出来后,才能确认该结构工程是否合格,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才能填写签名和日期。
    • 74. 3.27问:桥梁工程的料石镶面片块石混凝土墩台的资料和评定应如何操作? 答:料石镶面片块石混凝土墩台,应按桥梁工程的墩台身砌体实测项目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但要增加混凝土强度项目的检验和评定资料,并应同时填写有关砌石工程和混凝土工程两部分的施工原始记录。
    • 75. 3.28问:结构物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的批次如何划分?配合比相同情况下,同一结构物的混凝土试件,浇筑时间较长,是否按同批试件评定? 答:以《标准》附录D及《条文说明》附录D的规定执行。批次的划分应以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相同的试件组成同一验收批;同时同 批组试件制作的时间以不超过3个月,且日平均气温差应小于15℃为宜;每批试件组数不宜太多,一般不超过80~100组。为方便收集可按以下原则划分: ⑴桥梁工程:大桥预制梁可以每孔为同批次,中、小桥预制梁可以数孔为同批次,桩基、盖梁、墩台、柱、承台、系梁等可以数孔为同批次;一般现浇梁可以每联为同批次;对于悬臂现浇箱梁可以数节为同批次。 ⑵隧道工程:二次衬砌、初期支护水泥混凝土路面、整平层、边沟、电缆沟等可以符合条件的试件(同幅单洞)为同批次。 ⑶路基工程:通道、涵洞等可以每道或数道为同批次。其他零星工程可以符合条件为同批次。 ⑷监理抽检试件的批次划分应与施工单位相同。
    • 76. 3.29问:桥梁梁板混凝土抗压强度可以每孔作为一批进行评定,单片梁保证率如何控制? 答:单片梁混凝土强度可按《标准》附录D非数理统计的标准控制施工,总体的强度评定可按孔或参照3.28问题的回答进行。
    • 77. 3.30问:挡土墙、防护及其他砌筑工程检验实测项目中的“断面尺寸”应如何检测? 答:因规定的实测项目中另有“顶面高程”、“底面高程”两项检测项目,故笔者认为“断面尺寸”应为墙体的截面厚度尺寸。对于变截面的结构,其检测的“断面 尺寸”应注明该尺寸距底面的高度。一般情况下当砌体完成后,边坡防护砌体的断面尺寸大部分是无从量测的,故此,应加强施工过程的检查、监控,认真作好施工 原始记录,填写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时可查阅施工原始记录。
    • 78. 3.31问:小桥应如何评定? 答:桥不分大小,评定的内容和程序都基本一样,小桥只是在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和评定结果汇总的划分与大中桥的位置不同。
    • 79. 3.32问:通道预制梁(板)质量检验评定应如何进行? 答: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 2003)表 5.0.2桥涵分类的标准对照,凡没有达到小桥标准的通道,按涵洞工程要求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达到小桥标准的按每块进行质量检验,按孔进行质量检验的评定。
    • 80. 3.33问:桥面铺装钢筋加工及安装应如何检验、评定? 答:应根据设计图要求确定,一般按钢筋网规定的实测项目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 81. 3.34问:钻孔灌注桩(挖孔桩)成桩后,桩的中心位置如何确定?桩位偏差如何计算? 答:⑴ 确定桩基浇筑完成后的中心位置: 素混凝土桩基:以桩基顶面最大和最小两直径线的交点,定为浇筑完成后的桩基中心位置。 钢筋混凝土桩基:以桩基顶面可见钢筋笼的最大和最小两直径线的交点,确定为浇筑完成后的桩基中心位置。 ⑵ 测量桩基浇筑完成后的中心位置的坐标值(X实、Y实)。 ⑶ 计算桩基浇筑完成后的中心位置的坐标值与桩基设计中心位置的坐标值(X设、Y设)的差值(X差、Y差)。 ⑷ 桩位偏差
    • 82. 3.35问:桥台台帽的背墙、耳墙与台帽分开施工时应如何检验? 答:桥台台帽的背墙、耳墙是桥台台帽的组成部分,有的施工单位为了便于预制梁板的安装,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将背墙、耳墙与台帽分开施工,在此种情况下,就 应按分别施工的部位,分别进行钢筋、模板、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和建立施工原始记录、施工试验等资料,台帽全部完成后,将所有检验结果合并进行台帽工程项目的 质量检验评定。
    • 83. 3.36问:基坑回填应如何检验? 答:应按施工规范的相应条款进行施工和质量检验,当基坑回填压实度设计无具体规定时,建议按反压护道压实度要求执行。但处于桥台锥坡及台背底部和桥台锥坡及台背部分的基坑回填应按台背回填要求的压实度进行质量检验。
    • 84. 3.37问:哪些混凝土构件一定要预留同条件养护试件?如何操作? 答:凡在混凝土浇筑后28天以前要进行构件受力操作的,都必须在浇筑混凝土构件时,除按规范留足供评定混凝土强度用的标准养护试件外,都应根据施工的需要 预留进行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试件,以供在混凝土浇筑后28天以前,需要进行构件受力操作时(如预应力构件采用先张法的放张、后张法的施加预应力,构件的移 位、搬运、安装等),以试验结果提供是否可进行构件受力操作的强度依据。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和取样应按以下要求进行:⑴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强度等级应由监理(业主)、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⑵同一强度 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量大且重要的,不宜少于10组,一般不应少于3组:⑶拟留作同条件养护的试件拆模 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与该构件相同的养护方法。
    • 85. 3.38问:桥梁桩、柱的系梁应如何检验? 答:可按承台规定的实测项目进行质量检验。
    • 86. 3.39问:隧道的监控量测、地质预报等资料应如何填写和归档? 答:按《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042-94)的有关规定及施工设计图要求的控制测量、地质预报项目及方法进行,及时量测,详细记录,定期进行图 表分析、报告,地质预报表要将预报和反映的内容及检测数据反映和记录下来,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作为原始记录归入隧道工程洞身开挖分项工程中。表式按规范 规定及设计要求的内容可以自制,但应报总监办批准。
    • 87. 3.40问:隧道洞身开挖、喷射混凝土支护应多少米检验一次? 答:可按施工段落进行质量检验,洞身开挖一般最少20m检测一个断面;喷射混凝土支护一般最少10m检测一个断面。但凡要被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而隐蔽的已完成段落,不论段落的长短,均必须在下道工序施工未进行前,对其完成质量检验。
    • 88. 3.41问:隧道的锚杆支护的基本要求部分条款和实测项目中的锚杆拉拔力检查和检测应如何进行? 答:锚杆拉拔力是锚喷支护工程质量的重要指标,设计无特别规定时,锚杆抗拔力的检查和试验检测可按如下方法进行: ⑴ 锚杆孔应按设计所示长度打孔(见2003交通部招标文件范本)。 ⑵ 锚杆下料长度,一般应按设计所示长度下料,但在设计要求锚杆与钢筋网等结构进行焊接连接,锚杆的下料长度设计有特别要求时,则按设计要求下料,设计无要求时施工单位就应考虑在下料时予以增加,可将增加的费用加入设计长度内报价,因为计量是按设计长度计价的。 ⑶ 锚杆插入孔内的长度不得短于设计长度的95%,并应保证孔底预留8~10cm的孔深,以保证锚杆在孔底的浆液保护层厚度。
    • 89. ⑷ 实施锚杆抗拔力试验的锚杆的选择:可用方法①:锚杆插入并注浆完成后,由监理工程师随机按锚杆抗拔力规定检查频率,选定拟作锚杆抗拔力试验的锚杆,由施工 单位在锚杆外露处焊接满足锚杆抗拔力测试仪工作的直径和长度的钢筋后,就可以喷混凝土,待达到28d龄期,即可实施锚杆抗拔力试验;或方法②完成锚杆注浆 及喷混凝土后,待混凝土达到28d龄期,由监理工程师随机按锚杆抗拔力规定检查频率,选定拟作锚杆抗拔力检查的锚杆,凿开混凝土(因为规范要求喷射混凝土 完成后,一般不得有锚杆及钢筋外露,此法选择锚杆较困难),露出锚杆,即可实施锚杆抗拔力试验。锚杆抗拔力测试仪的具体操作按有关规程执行。 ⑸对于WTD25型的空心注浆加固锚杆,还应检查锚杆垫板与围岩的密贴程度、紧固螺帽的紧固力,简单的方法可用带扭力的扳手检查,检查频率建议按锚杆数的 10%进行,但不应少于10个,扭矩以控制在设计螺帽的紧固力±10%为宜。可参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B操 作。 ⑹砂浆锚杆和灌浆锚杆的灌浆强度,应按《标准》附录F和参照桥梁工程的预应力孔道压浆取样、试验的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检查均应建立完整、详细的检查原始记录,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
    • 90. 3.42问:隧道明洞回填的压实度,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如何检测? 答:建议依据《标准》4.4.1条的规定,按反压护道的压实度要求执行。
    • 91. 3.43问:隧道钢支撑的制作应如何进行质量检验? 答:隧道钢支撑的制作应经质量检验合格,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安装施工。质量检验可参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2001)操作,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的检验项目主要为:外形轮廓尺寸、平面翘曲度、焊缝尺寸等为主,施工时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 92. 3.44问:隧道工程的止水条应如何检验? 答:隧道工程混凝土衬砌的变形缝防水,一般采用的是中埋式橡胶止水带(XZ-322-30型);施工缝防水一般采用的是遇水膨胀止水条(BW-96Ⅱ 型)。安装质量的好坏,是防止水渗漏的关键,《标准》虽未列出具体检查项目,仍应进行现场质量检验,基本要求及检查的实测项目可按《标准》10.15止水 带实测项目执行,是否参与质量检验的评定,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确定。
    • 93. 3.45问: 在隧道工程防水层上、及混凝土路面底部设置的纵、环向软式透水、排水各类管道、塑料盲沟等是否要进行检验? 答:必须按照设计及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建立施工原始记录和进行现场质量检验报告。作为计量及支付的依据,具体检查的实测项目应主要包括:管道名称、规格型号、设置位置(纵、横向)、长度数量、接头情况等,是否列入评定,由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确定。
    • 94. 3.46问:隧道工程洞内混凝土电缆沟是否检验?应如何检验? 答:必须建立施工原始记录和进行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可参照《标准》中“排水工程”有关分项工程规定的检验实测项目执行。是否列入质量检验评定由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确定。
    • 95. 4   质量检验评定部分
    • 96. 4.1问: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如何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答:按《标准》附录A划分的,并经业主及总监办批准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进行评定,第一步:用附录J附表J-1,将分项工程所属的,各子分项 工程规定的检查项目测定的实测值或实测偏差值进行汇总,然后对照《标准》的有关规定计算代表值和合格率、得分、质量等级,送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认可。 当检查项目的实测值中,出现超过规定值或允许偏差的点或检查项目,建议一般按最大偏差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可超过1.5倍,但不影响下 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者,才允许参与计算汇总,否则虽计算的合格率、得分、质量等级都在规范的要求范围内,都应判定为不合格或对相应项目进行返 工处理。第二步:按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实得分和质量等级,用附表J-5(该表对分项或分部工程有多个相同项时,需要汇总时才用)或附表J-2进行分部 工程实得分与等级的汇总计算评定。第三步:根据分部工程评定结果,用附表J-3、J-4对单位工程、施工标段的实得分及等级进行汇总计算评定结果。 评定完成后,建议可在原《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各栏目后分别增加实得分、评定等级栏,将各相应的评定结果填入,则就完成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结果汇总表》,可作为工程总结报告的附件,对报告、使用、了解评定情况提供方便。
    • 97. 4.2问: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中的外观鉴定栏应如何填写和扣分? 答:外观鉴定的内容应符合《标准》的“外观鉴定”条的具体规定内容,查对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中关于外观检查情况的记录,如实的将存在问题填入分项工程质量 检验评定表中的外观鉴定栏,以便计算应扣分值。因为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是将该分项工程所属的各子分项工程规定的检查项目测定的实测值或实测偏差值, 进行汇总后一起评定的,故扣分的计算办法是:①属于“外观鉴定”条规定按处、面积计算扣分的,按所属子分项工程实际存在缺陷的总计面积、处数,如实计算扣 分;②其他缺陷,按子分项工程的个数计算扣分,如该分项工程有5个子分项工程,其中只有一个子分项工程外观存在问题,按《标准》规定应扣10分,但该分项 工程的外观鉴定扣分应为:10÷5=1分。 对于进行外观鉴定时发现的问题,不能以扣代管,对能够处理或规定必须处理的缺陷问题,应现场督促及时处理,如水沟的沟底杂物、阻水现象;管节安装的缝口开 裂;深度超过10mm的混凝土蜂窝、麻面等,处理后经检查符合规范要求时,根据情况可考虑酌情减少或免于扣分。对处理难度较大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质量 的缺陷问题,才可按扣分处理,如外形轮廓线条不够顺直美观;混凝土颜色不够一致等。
    • 98. 4.3问: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中的平均、代表值,合格率、得分应如何填写? 答:大部分实测项目只要填计算出的合格率即可,对于试验项目,应对照《标准》附录B~I的规定,经数理统计后填入代表值,个别试验项目(如压实度)尚需填写合格率。 合格率的填写:属于附录B~I的检查项目,一般不填写合格率,只填写“合格”、“不合格”,其他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有几个规定条件要求必须满足 的,如隧道洞身开挖的“拱部超挖”、洞身支护和衬砌分项工程的“锚杆拔力”、“喷层厚度”等项,在按规定条件对照衡量评判后,根据评判结果,亦只能填写 “合格”、“不合格”。“合格”得分为100分,“不合格”则为0分。 检查项目的得分=100×该检查项目合格率。
    • 99. 4.4问:《标准》规定的检查项目,在实际工程中有缺项时应如何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答:《标准》规定的检查项目,是按照大部分工程设计情况制定的,在具体工程的实际中,有时因设计的需要,致《标准》规定的检查项目不存在,因此,在实际的质量检验时,就应按实际存在的检查项目进行质量检验评定。检查缺少的项目不参加评定。
    • 100. 4.5问:土工格栅分项工程如何进行检验和评定? 答;按实际施工段落,分层进行质量检验,分层填写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划定的分项工程评定路段合并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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