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建筑安全管理培训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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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3.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3.3.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的规定。 3.3.2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横向水平杆设置、杆件连接、层间防护、构配件材质、通道。
    • 8. 3.3.4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 应符合下列规定:4 构配件材质1)钢管直径、壁厚、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2)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3)扣件应进行复试且技术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 9. 一、构配件1、钢管1)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 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 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钢管的钢材质量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级钢的规定。
    • 10. 2)脚手架钢管宜采用Φ48.3×3.6钢管。 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限制钢管的长度与重量是为确保施工安全,运输方便, 一般情况下,单、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最大长度不 超过2.2m,其它杆最大长度不超过6.5m截面尺寸最大长度外径壁厚横向水平杆其他杆483.522006500513.0
    • 11. 3)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 裂缝、结疤、分层、错位、 毛刺、压痕和深的划痕;应有质量检验报告;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 12. 2、扣件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 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 (GB 15831)的规定;当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 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2)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钜达65KNM时, 不得发生破坏。
    • 13. 3)种类 直角扣件:用于垂直交叉杆件间连接 的扣件;对接扣件:用于杆件对接连接的扣件;旋转扣件:用于平行或斜交杆件间 连接的扣件。
    • 14. 4)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 产品质量合格证;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 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 15. 3、脚手板1)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2)冲压钢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 (GB/T 700)中Q235级钢的 规定,其质量与尺寸允许偏差 应符合规定,并有防滑措施。新、旧脚手板均应涂防锈漆。
    • 16. 3)木脚手板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中Ⅱa级材质的规定。脚手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 两端宜各设置直径不小于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 17. 4)竹脚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竹串片脚手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 技术规范》JGJ 164的相关规定。
    • 18. 1)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得小于36mm,直径与螺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梯型螺纹》GB/T 5796.2、GB/T 5796.3的规定。 2)可调托撑的螺杆与支托板焊接应牢固,焊缝高度不得小于6㎜;可调托撑螺杆与螺母旋合长度不得少于5扣,螺母厚度不得小于30㎜。 3)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 不应小于40 kN,支托板厚 不应小于5㎜。4、可调托撑
    • 19. 3.3.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 下列规定:1 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 20. 二、设计计算1、荷载组合
    • 21. 2、基本设计规定1)脚手架的承载能力应按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的要求,采用分项系数设计 表达式进行设计。可只进行下列设计计算: (1)纵向、横向水平杆等受弯构件的强度和连接扣件的抗滑承载力计算; (2)立杆的稳定性计算; (3)连墙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的计算; (4)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
    • 22. 3)当采用本规范第6.1.1条规定的构造尺寸,其相应杆件 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但连墙件、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 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2)脚手架中的受弯构件,尚应根据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 要求验算变形。验算构件变形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标准 组合的设计值,各类荷载分项系数均应取1.0。
    • 23. 3.3.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 下列规定:4 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架体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 24. 三、钢管扣件脚手架构造要求常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式单排脚手架的设计尺寸(m)
    • 25. 常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式双排脚手架的设计尺寸(m)
    • 26. 3.3.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 下列规定:2 立杆基础 1)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立杆底部设置的垫板、底座应符合规范要求; 2)架体应在距立杆底端高度不大于200mm 处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并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设置在纵向扫地杆的下方。
    • 27. 1、立杆1)每根立杆底部宜设置 底座和垫板。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 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 也可采用槽钢。
    • 28. 2)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 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 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 29. 3)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 30. 3)立杆必须用连墙杆与建筑物可靠连接。单、双排脚手架底层步距均不应大于2m。
    • 31. 4)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 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 同步内; 同步隔一根立杆的两个 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 不宜小于500mm; 各接头中心至 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 32. 5)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 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 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 33. 2、纵向水平杆1)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 其长度不应小于3跨。2)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 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 34. a、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 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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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6. b、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c、纵向水平杆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 37. 3)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 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 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
    • 38. 3.3.4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横向水平杆设置 1)横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相交的主节点处,两端应与纵向水平杆固定; 2)作业层应按铺设脚手板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 3)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不应小于180mm。
    • 39. 3、横向水平杆1)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 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2)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 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 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 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 长度不应小于180mm;
    • 40. 4)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 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3)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两端, 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 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另一端插入墙内, 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
    • 41. 3.3.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 下列规定:5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铺板应严密、牢靠; 2)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3)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4)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 的挡脚板。
    • 42. 4、脚手板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2)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 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 横向水平杆支撑,但应将脚手板两端 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此三种脚手板的铺设可采用对接平铺, 亦可采用搭接铺设。
    • 43. 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置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
    • 44. 3)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 且应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不小于1.2mm的镀锌钢丝 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4)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的两端均应固定于支撑杆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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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6. 3.3.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 下列规定:3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1)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 2)连墙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对搭设高度超过24m 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拉结。
    • 47. 5、连墙杆2)连墙杆的数量的设置应满足计算要求外, 尚应符合下表规定:脚手架高度竖向间距(h)水平间距(la)每根连墙杆覆盖面积(㎡)双排≤50m3h3 la≤40>50m2h3 la≤27单排≤24m3h3 la≤40注:h——步距;la——纵距。1)脚手架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
    • 48. 3)连墙杆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限制连墙件偏离主节点的最大距离300mm,是参考英国标准的规定。只有连墙件在主节点附近方能有效地阻止脚手架发生横向弯曲失稳或倾覆,若远离主节点设置连墙件,因立杆的抗弯刚度较差,将会由于立杆产生局部弯曲,减弱甚至起不到约束脚手架横向变形的作用。调研中发现,许多连墙件设置在立杆步距的1/2附近,这对脚手架稳定是极为不利的。
    • 49.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杆, 连墙杆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 50. 3)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杆与 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杆。4)对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 应采用刚性连墙杆与 建筑物可靠连接。
    • 51. 5)连墙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 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6)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 相邻连墙杆以上二步。当脚手架施工层高出连墙杆二步时, 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杆搭设完后 方可根据情况拆除。7)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 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 52. 3.3.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 下列规定:4 杆件间距与剪刀撑2)纵向剪刀撑及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剪刀撑杆件的接长、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的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 53. 6、剪刀撑1)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确定: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45°50°60°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765
    • 54.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 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 55. 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 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 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 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 的净距不应大于15m。3)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 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 设置剪刀撑。
    • 56. 4)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 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5)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 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 不宜大于150mm。
    • 57. 7、横向斜撑1)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 斜撑的固定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 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2)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3)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杆, 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杆外, 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
    • 58. 8、抛撑1)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杆时 可搭设抛撑。2)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 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 45°~60°之间;3)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 不应大于300mm。4)抛撑应在连墙杆搭设后方可拆除。
    • 59. 3.3.4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 应符合下列规定:5 通道 1)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2)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 60. 9、斜道1)人行并兼做材料运输的斜道的形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 61. 2)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斜道宜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坡度宜采用1∶6, 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 栏杆高度应为1.2m,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运料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设置 连墙杆;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及剪刀撑 和横向斜杆。
    • 62. 3)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 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 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 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 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 63. 10、门洞1)单、双排脚手架门洞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 结构型式,斜杆与地面的倾角a应在450~600之间。 A、门洞桁架的型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当步距(h)小于纵距(la)时,应采用A型;
    • 64. B、当步距(h)大于纵距(la)时,应采用B型,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h=1.8m时,纵距不应大于1.5m; b)h=2.0m时,纵距不应大于1.2m。
    • 65. 2)单、双排脚手架门洞桁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单排脚手架门洞处,应在平面桁架的每一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 双排脚手架门洞处的空间桁架,除下弦平面外, 应在其余5个平面内的图示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斜腹杆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 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当斜腹杆在1跨内跨越2个步距时,宜在相交的纵向水平杆处, 增设一根横向水平杆,将斜腹杆固定在其伸出端上。斜腹杆宜采用通长杆件,当必须接长使用时,宜采用对接扣件 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 66. 3)单排脚手架过窗洞时应增设立杆或增设一根纵向水平杆
    • 67. 4)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 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口1~2步。5)门洞桁架中伸出上下弦杆的杆件端头, 均应增设一个防滑扣件, 该扣件宜紧靠主节点处的扣件。
    • 68. 3.7 满堂脚手架3.7.2 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锁件、脚手板、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架体防护、构配件材质、荷载、通道。 3.7.2 满堂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3、架体稳定
    • 69. 1)架体四周与中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或专用斜杆; 2)架体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或水平斜杆; 3)当架体高宽比大于规范规定时应按规范要求与建筑结构拉结或采取增加架体 宽度、设置钢丝绳张拉固定等稳定措施。
    • 70. 11、满堂脚手架1)常用敞开式满堂脚手 架结构的设计尺寸,
    • 71. 2)满堂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6m; 满堂脚手架施工层不得超过1层。3)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水平杆长度不宜小于3跨。
    • 72. 4)满堂脚手架应在架体外侧四周及内部纵、横向每6m至8m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 当架体搭设高度在8m以下时,应在架顶部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 当架体搭设高度在8m及以上时,应在架体底部、顶部及竖向间隔不超过8m分别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 水平剪刀撑宜在竖向剪刀撑斜杆相交平面设置。 剪刀撑宽度应为6m~8m。
    • 73. 6)满堂脚手架的高宽比不宜大于3,当高宽比大于2时, 应在架体的外侧四周和内部水平间隔6m~9m, 竖向间隔4m~6m设置连墙件与建筑结构拉结, 当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设置钢丝绳张拉固定等措施。7)最少跨数为2、3跨的满堂脚手架,宜按规范规定设置连墙件。5)剪刀撑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水平杆或立杆上, 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 74. 8)当满堂脚手架局部承受集中荷载时,应按实际荷载 计算并应局部加固。9)满堂脚手架应设爬梯,爬梯踏步间距不得大于300mm。10)满堂脚手架操作层支撑脚手板的水平杆间距不应 大于1/2跨距;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规范规定。
    • 75. 1)满堂支撑架立杆步距与立杆间距不宜超过规范规定的上限值, 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不应超过0.5m。 满堂支撑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0m。12、满堂支撑架2)满堂支撑架立杆、水平杆的构造要求应符合满堂脚手架的规定。3)满堂支撑架应根据架体的类型设置剪刀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76. A、普通型:a)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5m~8m, 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5m~8mb)在竖向剪刀撑顶部交点平面应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 当支撑高度超过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 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支撑架,扫地杆的设置层应 设置水平剪刀撑。 水平剪刀撑至架体底平面距离与水平剪刀撑间距不宜超过8m。
    • 77. (本页无文本内容)
    • 78. B、加强型:a)当立杆纵、横间距为0.9 m×0.9m~1.2m×1.2m时,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 横向每4跨(且不大于5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4跨。b)当立杆纵、横间距为0.6 m×0.6m~0.9 m×0.9m时,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 横向每5跨(且不小于3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5跨。c)当立杆纵、横间距为0.4 m×0.4m~0.6 m×0.6m(含0.4m×0.4m)时, 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3m~3.2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 剪刀撑宽度应为3m~3.2m。d)在竖向剪刀撑顶部交点平面应设置水平剪刀撑,扫地杆的设置层 水平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6.9.3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水平剪刀撑至架体底平面距离与水平剪刀撑间距不宜超过6m, 剪刀撑宽度应为3m~5m。
    • 79. 4)竖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为45o~60o,水平剪刀撑与支架纵(或横) 向夹角应为45o~60o 。5)满堂支撑架的可调底座、可调托撑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300mm, 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6)当满堂支撑架高宽比不满足规范规定(高宽比大于2或2.5)时, 满堂支撑架应在支架的四周和中部与结构柱进行刚性连接, 连墙件水平间距应为6m~9m,竖向间距应为2m~3m。 在无结构柱部位应采取预埋钢管等措施与建筑结构进行刚性连接, 在有空间部位,满堂支撑架宜超出顶部加载区投影范围向外延伸布置2~3跨。 支撑架高宽比不应大于3。
    • 80. (本页无文本内容)
    • 81. 3.8 悬挑式脚手架 3.8.2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悬挑钢梁、架体稳定、脚手板、荷载、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杆件间距、架体防护、层间防护、构配件材质。 3.8.3 悬挑式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2、悬挑钢梁
    • 82. 1)钢梁截面尺寸应经设计计算确定,且截面型式应符合 设计和规范要求; 2)钢梁锚固端长度不应小于悬挑长度的 1.25倍; 3)钢梁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钢梁外端应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层建筑结构拉结; 5 )钢梁间距应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
    • 83. 13、型钢悬挑脚手架1)一次悬挑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20m。2)型钢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 悬挑钢梁型号及锚固件应按设计确定, 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 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 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 小于16mm。
    • 84. (本页无文本内容)
    • 85. 3)用于锚固的U型钢筋拉环或螺栓应采用冷弯成型。 U型钢筋拉环、锚固螺栓与型钢间隙应用钢楔或硬木楔楔紧。
    • 86. 4)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 结构斜拉结。钢丝绳、钢拉杆不参与悬挑钢梁受力计算;钢丝绳 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HPB235级钢筋,其直径不宜 小于20㎜,5)悬挑钢梁悬挑长度应按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不应小于悬挑段 长度的1.25倍。型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2个(对)及以上U型 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 螺栓应预埋至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位置,并应与混凝土梁、 板底层钢筋焊接或绑扎牢固。
    • 87. 6)当型钢悬挑梁与建筑结构采用螺栓钢压板连接固定时, 钢压板尺寸不应小于100mm×10mm(宽×厚); 当采用螺栓角钢压板连接时,角钢的规格不应小于 63mm×63mm×6mm。7)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手架立杆与钢梁可靠 固定的定位点,定位点离悬挑梁端部不应小于100mm。8)锚固位置设置在楼板上时,楼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20mm。 如果楼板的厚度小于120mm应采取加固措施。
    • 88. 9)悬挑梁间距应按悬挑架架体立杆纵距设置, 每一纵距设置一根。10)悬挑架的外立面剪刀撑应自下而上连续设置。11)锚固型钢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
    • 89. 四、施工1、施工准备1)脚手架搭设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3)立杆垫板或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100mm。2)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和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对钢管、 扣件、脚手板、可调托撑等进行检查验收, 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4)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 的要求放线定位。
    • 90. 3)单、双排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 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如果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撑拉固定等措施与建筑结构拉结。4)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垫板应采用长度 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200㎜的木垫板。5)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 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6)当架体搭设至有连墙件的主节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 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 91. 7)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设置, 并应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8)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 不应大于100mm;9)脚手架剪刀撑与单、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应随立杆、 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不得滞后安装。
    • 92. 10)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 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 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0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各500mm的范围内; 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的范内, 其它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300mm和转角处600mm的范围内; 墙体厚度小于或等于180mm; 独立或附墙砖柱,空斗砖墙、加气块墙等轻质墙体; 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小于或等于M2.5的砖墙。
    • 93. 11)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 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 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12)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 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当单、双排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 脚手架两端,应先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13)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 94. 五、脚手架检查与验收1、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停用超过一个月。寒冷地区开冻后;遇到六级大风与大雨后;达到设计高度后;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 95. 1)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技术交底文件。2)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杆件的设置和连接;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螺栓是否松动;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满足;是否超载。
    • 96. 2、构配件的检查
    • 97. (本页无文本内容)
    • 98. (本页无文本内容)
    • 99. 3、脚手架搭设检查
    • 100. (本页无文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