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第七章 保险第一节 保险的运行与作用一 保险的运行 1.费率厘定 保险费率是每一单位保险的价格,它和保险费不同,保险费取决于费率和购买保险的份数。保险费率由保险公司的精算部门厘定,包括纯保费和附加保费两部分。纯保费完全是风险的体现,取决于分摊到每一风险单位的预期损失,主要用于未来赔付,附加保费则用于支付公司的运营费用。 1
    • 2. 特征: 首先,其他行业的产品在制定价格的时候,成本一般是确定可知的,但保险产品是对未来的一种保障,而未来是什么样现在还不能完全确定,因此,未来的成本只能是一种预测,费率就建立在这种预测的基础之上。 其次,其他很多行业的产品价格可以基于市场供需进行涨跌,但由于保险特殊的角色,很多国家和地区的保险费率都要接受政府的监管,不能过高,不能有不公平的差别对待,在一段时间内要保持相对的稳定。2
    • 3. 32.展业 保险公司的展业部门有时也称为代理部,是其销售或市场策划部门。该部门负责外部的销售环节,由代理人或公司支付薪水的销售代表负责。 3.承保 并不是所有的风险保险公司都会接纳,保险公司会对风险单位进行选择并且分级,这个过程就是承保。 承保是防止逆向选择的关键环节。它的目标并不是选择那些不会发生损失的风险单位,而是要避免过多地承保实际损失大于预期损失的高风险标的。此外,保险公司也要通过承保来防止保险标的过度集中以减少巨灾损失。
    • 4. 44.损失理赔 保险的损失补偿作用是在理赔中实现的。理赔包括四个步骤: (1)通报损失。即向保险公司通报损失发生,大多数情况下,都要求通报要尽可能快。 (2)调查。保险公司接到通报后,就要判断是否真的发生了承保范围内的损失。 (3)提供损失证明。 (4)支付或拒绝支付。如果一切都符合规定,保险公司将赔付损失。如果不符合条件,如损失并没有发生、保单未承保已发生的损失或索赔的金额不合理等,则拒赔。
    • 5. 5 5.投资 投资是保险经营的重要支柱。由于用于投资的资金一部分必须支付未来的索赔,所以保险投资的首要原则是安全性原则。投资回报是费率厘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变量。人寿保险公司在计算保费时会假设可获得的最低利率,财产和责任保险公司也将投资收益考虑到费率计算中。
    • 6. 6 二、保险的作用 1.经济补偿 2.减少不确定性 3.提供防灾防损服务 4.投资
    • 7. 7第二节 保险的原理:风险汇聚 一些风险管理措施采用了风险汇聚(risk pooling)的安排,保险就是最典型的一种。风险汇聚的理论基础是概率论中的两个重要理论:大数定律与中心极 限定理。 根据大数定律,在风险汇聚的安排中,假如在一个单位时间内,面临相同风险的参与者约定平摊损失,则参与者越多,每个人负担的数额就越固定,不确定性就越小,而这个数额就是风险损失的期望值。这也是保险纯保费计算的一个基本思想。
    • 8. 8 一、二人的情况 假设小王在未来一年中,有 20% 的可能性会遭遇损失为 10000元的意外事故,有 80 %的可能性安然无恙。他的朋友小李在下一年也面临相同的风险,如表 所示。再假设二人是否遭受损失是不相关的。
    • 9. 9 协议就是:平摊任一次事件的成本。这也可以形象地描述为,小王和小李进入到一个风险池(risk pool)中。 1.概率分布的比较 表 显示了小王在进入风险池之后所面临的风险。
    • 10. 10
    • 11. 11二、多人的情况风险池中每个人承担的都不再是自己的风险,而是大家风险总和的一个平均值。这种安排对每个参与者所面临的损失概率分布的影响如下: (1)每人所负担的平均损失的标准差下降,且由此导致极端事件———极高或极低的损失发生概率降低。 (2)汇聚安排使每个参与者的损失变得更加容易预测。特别地,当参与者的人数达到足够多时,标准差趋于零。这时,风险池中的每个人的未来结果可以近似看为只有一种,即 2000元的期望损失。既然只有一种结果,也就无所谓风险了。这个规律是大数定律的体现。 (3)加入风险池中的人数越多,每个人的损失概率分布越像一个钟形分布,直到最终变为一个正态分布。这反映的是中心极限定理的规律。
    • 12. 12三、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1.必须是纯粹风险 2.必须有大量独立(同分布)的风险单位 3.损失的发生是偶然的 4.概率分布可以确定 5.风险造成的损失必须是明确的,可计量的 6.损失不能是灾难性的,但也不能太小
    • 13. 第三节 风险汇聚和保险机构一 风险汇聚安排的合同成本 从本质上来说,保险合同是一种可以降低汇聚安排成本的方式。1 合同的成本(与承保和合同执行有关的主要成本)与参加者加入风险汇聚有关的成本与履行风险汇聚规则有关的成本13
    • 14. (1) 与参加者加入风险汇聚有关的成本 分销成本(distribution cost): 市场营销、确定协议条款 独立代理人和经纪人、专营代理人或保险公司雇员、直接销售(电话销售、邮购系统和在线营销) 承保费用(underwriting expense) 已参加汇聚的成员需要对每个潜在参考者的期望损失进行评估(2) 与履行风险汇聚规则有关的成本 理赔费用(claims adjustment expense): 对索赔进行监控 收集成本 损失后通知收集或损失前周期性支付(向每名成员发送账单的成本和努力确保每名成员支付其应缴金额的成本)14
    • 15. 15二、保险合同的优势首先,风险汇聚的参与者到市场上寻找其他的潜在参与者是需要很大成本的。 其次,保险公司具备专业优势,在对潜在参与者进行风险评估时,成本和效率也是非专业人士所不可比的。 再次,当损失发生后,如果没有保险公司这样一个专职的机构进行理赔,风险汇聚的参与者对每项损失进行监控,需要耗费大量精力。 最后,每个人都要参与收集分摊款项,这也是一个庞大的工程。
    • 16. 16 三、保险合同的风险 风险池中的成员有两种平摊损失的方式,一种是在损失发生后,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进行平摊,另一种是在损失发生前,根据预估的损失、投资收益和管理费用事先收取费用。保险采用的是后者,这主要是出于以下原因: 第一,如果事后分摊,有些人可能会因分摊的费用太多或自身经济条件一时不理想而延迟支付,或者在一些情况下逃避支付。 第二,一些严重的直接损失往往伴随着数额更大的间接损失,此时受害者可能会急需经济补偿,延迟支付索赔的结果会给那些遭受了损失的参加者带来高昂的代价。
    • 17. 17 第三,虽然在理想条件下,风险池中的每个人都将负担期望损失那么多的费用,费用的标准差为零。但这个理想条件并不总是满足,加入风险池中,究竟要负担多少费用还是有一些不确定性,而事后摊派等于让参加者承担了这种不确定性。 损失发生之前预先收取保险费,就和事后才能确定赔偿数额及管理费用之间形成一个时间差,这个时间差使得收取的款项和支出的款项可能不一致,这就导致了风险,这种由保险的固有机制带来的风险称之为偿付能力不足风险。
    • 18. 第四节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风险1 保险公司的资本金 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拥有必要数额的资本金,当保费和来自保费的投资收入不足以支付索赔时,就需要用资本金来支付。经济资本(economic capital): 资产的市场价值与负债的市场价值之差负资本金-偿付能力不足(insolvent)-不能如期偿付负债2 所有权和资本来源 谁负责提供资本金? 谁有权拥有超额资金?18
    • 19. (1) 增加资本金的好处 额外的资本金将会减少年底索赔成本超过资本的可能性为什么A公司的股东关心降低偿付能力不足的概率?获得更多的保费收入 信息充分 信息不充分(监管、保证基金) 个人与企业保护特效资产的价值 培训与调研 实物资产 保户帐册(book of business) 特效资产:当一家公司的资产对自身而言比对另一家公司而言具有更大的价值时,19
    • 20. (2) 增加资本金的成本 为什么不把资本金增加到使偿付能力不足的可能性无限小?索赔成本的不确定 投资于A公司投资于共同基金机会成本投资收益与投资者其他收益的相关性 投资收益的双重征税 投资收益的双重手续费(只允许投资基金时) 代理成本(由于经理不根据股东利益行事而使公司价值减少)发行成本与压低定价的成本20
    • 21. 21
    • 22. 四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风险的管理 1. 承保风险的分散化 地域(巨灾和其他与天气有关的因素、州立法与监管) 产品 不足: 不能集中于核心产品和地理区域2. 再保险 间接的分散化 不足: 成本22
    • 23. 3,资产的选择 与利率风险 23
    • 24. 当利率提高时,大多数保险公司债务价值的下降不能完全抵消资产价值的下降,所以此时资本的价值下降。 投资于短期固定收入证券: 投资收益减少 利用金融衍生品对冲: 因为交易成本而减少期望收益,因此经常不能完全对冲掉利率风险 较多地投资于长期固定收入证券当其他因素不变时,所售合约的现金流出的现值下降24
    • 25. 五、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风险的外部约束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与历史同期水平相比,无偿付能力的保险公司的数量有显著上升:不适当定价、相对于资产来说承保业务的超速增长、过高的投资风险、巨灾损失以及资产价值的下降等。 财产-责任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的额度比保险公司在财务报表中批示的高得多;债券价值下降索赔成本不确定故意低价、缺乏足够动机保证安全…人寿-健康保险公司:索赔费用增加(小型)、所持资产价值的降低(大型)25
    • 26. 一 偿付能力评级 26
    • 27. 27
    • 28. 28
    • 29. 29
    • 30. 30
    • 31. 31
    • 32. 二 偿付能力的监管 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进行监管检测对保险公司的资本和资产进行限制建立向无偿付能力的保险公司提供索赔保障的体系1 偿付能力监管的目标 通过检测和控制降低无偿付能力的风险 如果保险公司破产,自身的损失可以得到保护32
    • 33. (1) 收益和成本的权衡 直接成本(监管人员的工资和数据的收集处理成本)间接成本(曲解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的决策,增加公司成本)低偿付能力风险带来的收益保险价格33
    • 34. (2) 防止恐慌(保护免受损失)与降低损失的激励之间的权衡(3) 目标的解释 风险总成本:无偿付能力的期望成本总和 偿付能力监管成本 有关的其他不确定性成本 无偿付能力风险为零或完全保护所有保单持有者非最优 · 没有监管就没有动机寻求安全的保险公司列为目标 · 避免曲解那些没有监管的存在仍有强烈动机寻求安全的保险公司的决策。34
    • 35. 2 监管预警 委托预警(delegated monitoring) 及时发现公司的财务问题 在无偿付能力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差额增大之前进行干涉(1) 保险监管财务系统 (Insurance Regulatory Information System) 20世纪70年代开始使用 11项财务比率的计算 根据若干准则选择一部分进行深入审查,以决定是否授权州监管部门进一步分析35
    • 36. 36
    • 37. (2) 财务分析跟踪系统 (Financial Analysis Tracking System) 20世纪90年代开始使用 财务比率项数扩大 与IRIS不同,为比值率的不同范围设定了不同的点值,这些点值与FAST总分对公众不公开 对需要与优先关注的公司,对公司及州监管部门的措施进行追踪,并推荐新的正确措施37
    • 38. (3) 争议 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发现现有系统中没有包括的一个或多个财务比率能够预测更多的无偿付能力现象 干预过迟 监管克制(forbearance) 实力弱的保险公司实施巨大压力要求克制 期待保险公司的状况将来能够有所改观 事实上无能为力 干预过早 实力弱但仍有偿付能力38
    • 39. 3 监管控制与风险资本要求 固定最低资本要求(fixed minimum capital requirement) 性质、业务范围 风险资本要求(risk-based capital requirement) 1991~1995 随保险公司资产、债务和保费的具体数量和类型而变化采取高风险行为的保险公司需要拥有更多的资本来满足风险资本要求39
    • 40. 财产-责任保险公司人寿-健康保险公司 风险资本公式资产风险(发行人违约和市场价值下降)资产风险信用风险(如再保险和其他应收帐款在未来无法收回的风险)保险风险(与疾病和死亡率相关的承保风险)承保风险(定价和所报告的索赔债务与实际索赔成本相比可能不充分)利率风险(主要是市场利率上升时保单持有人会撤回资金投资于其他方面的风险)各种“资产负债表外”风险(如与保费收入高速增长相关的风险)其他经营风险(如需要缴纳保证基金征收费的风险)40
    • 41. 保险公司资本水平相应措施在风险资本的 150%~200%之间公司必须向保险监督官提交计划,解释资本不足的原因,并说明如何改进在风险资本的 100%~150%之间保险监督官必须对公司进行检查,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在风险资本的 70%~100%之间保险监督官可以依法对公司进行整顿或清算低于风险资本的70%保险监督官必须接管公司将实际资本与风险资本进行对比 如果保险公司的资本低于某个风险资本阈值时需要采取的监管措施41
    • 42. 影响: 鼓励一些实力弱的保险公司限制风险或增加资本 有助于监管部门在有关情况发生时尽快采取纠正措施,因而制约不合理的监管克制 可能有利于帮助监管者和其他方面识别那些资本太少以致无法实现偿付能力目标的保险公司42
    • 43. 4 保证基金 (1) 保障范围 财产-责任保险: 免赔额($100);上限($30万, 除员工赔偿保险外);有的排除大型商业保险的购买者 人寿-健康保险: 不包括再保险公司;不包括对具有储蓄累加性质且投资风险由保单持有人承担的保险合同;上限;利率调整条款(对包含储蓄累加的保单)(2) 基金的征收 无偿付能力后的征收金(post-insolvency assessment) 按照其他保险公司所占市场份额;上限(特殊情况借款,后续年度里再征收) 一些州允许保险公司用征收数额的50%~100%抵消未来5到10年的州保费税(人寿-健康保险)43
    • 44. (3) 争议 保障程度 应该削减对保单持有人的保护 (否则会降低保单持有人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从而减少保险公司激励;大公司比个人购买者有更好的管理能力和承受能力,提高保险公司安全激励) 保证基金的限额太低 (有些州只有$10万; 大型公司付出了更高的保费从而承担了部分征收成本) 征收时间 无偿付能力前征收(通过建立储备资产提高对潜在的大型无偿付能力状况的处理能力; 保证有效性) 无偿付能力后征收(通过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可能会降低安全性良好的保险公司接受有效监督的积极性;可能诱使州立法机构将累积基金挪作它用;如果某一年的征收费用达到上限,可以借款,所以并不需增强处理能力) 后面可以再加一节,“保险的选择”,即讲义第8章的第1节44
    • 45. 45第五节 航空保险的基本知识一、航空保险的概念 航空保险主要是为与航空运输和航空运动相关的各方利益主体(也括航空公司、机场、飞机和零部件制造商、维修商、旅客、机组人员以及私人飞机等等)提供风险分散和损失补偿服务的一种保险。 航空保险是赔偿由飞行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保险业务。经营航空运输或其他航空业务的企业或个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保险费,即可在保险期内发生飞行事故遭受损失的得到经济赔偿。
    • 46. 46二、航空保险的特点 1.高价值、高风险、高技术 2.再保险和共保不可少 3.国际航空保险市场影响大 (1)险种国际化 (2)承保条件与国际市场同步,费率波动受国际市场制约 4.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共同处理赔案 5.保单的格式针对客户需求而定,无固定格式
    • 47. 47三、航空保险的类别 1.自愿航空保险与强制航空保险 2.航空财产保险、航空人身保险和航空责任保险 3.原保险与再保险 4.共保和独立保险
    • 48. 48四、我国航空保险的特点 (一)航空保险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1.航空保险产品日渐丰富   2.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加,但市场竞争格局没有根本改变
    • 49. 49(二)保险费规模不断扩大
    • 50. 50
    • 51. 51(三)集中投保、统一承保成为国内航空保险市场上的通行做法 (四)航空保险的承保、理赔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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